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369号)文件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全县地方电网供区内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将全面执行低谷电价,低谷时段用电量纳入阶梯电量计算范围。
近日,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协同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地方电力企业查看居民低谷电价政策落实情况。通过查看地方电力企业营销系统中的系统电价、电量设置情况以及到计量检定中心查看户表的计量计价、系统与户表数据采集情况,目前低谷电价政策按期执行到位。
在此次检查要求企业做到:一是地方电力企业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政策平稳落地;二是地方电力企业要做好居民销售电价和购电成本归集工作,按时间节点报送价格落实情况;三是要积极引导居民错峰用电,更好地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
审核:贾春华
发布: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