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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我县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收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收管理。
(三)负责管理各项保险基金,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全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2.09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83万元,减少19.3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收支中包含2022年绩效奖金等。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41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59万元,占9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0万元,占3.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41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8万元,占85.43%;项目支出72.41万元,占14.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2.0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83万元,减少19.34%。主要变动原因是23年收支中包含22年绩效奖金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4%。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33万元,减少22.3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收支中包含2022年绩效奖金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93万元,占88.07%;卫生健康支出12.35万元,占3.00%;农林水支出3.2万元,占0.78%;住房保障支出18.10万元,占4.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9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规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50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5.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运转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1万元,比2023年减少2.12万元,下降5.4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2025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日常工作的开展得到有效保障,专项工作顺利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工伤股、财务股、综合股、稽核股、退管股、机保股和信息中心8个行政科室,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我县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收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收管理;负责管理各项保险基金,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全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职19人,其中:参公人员12人、行政工勤7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4120855.21元、中期调整预算收入318027.07元,调整后财政拨款收入4120855.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5872.21元,占9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983元,占3.76%;预算收入执行率达100%。
(二)支出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4120855.21元、决算报表支出4120855.21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772.21元,占83.43%;项目支出724083元,占17.57%;预算支出执行率达100%。主要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3025691.55元,占决算报表支出的6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1080.66元,占决算报表支出的5%;项目支出7240830元,占决算报表支出的17.57%。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5.1分。
1.履职效能。(15分)
(1)预算编审履职效果(5分)
一是单位预算编制完整,齐全,收入来源编报齐全,编报数据准确。二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明确量化,覆盖率达到年度要求。
“预算编审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预算执行履职效果(5分)
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4120855.21元,预算完成率100%,二是2024年实际执行金额4120855.21元,执行调整预算完成率100%,年初预算不够准确,年中追加预算并及时支付。三是“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0元,实际支出0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预算执行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履职效果(5分)
一是我镇已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二是我镇提供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预决算信息公开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预算管理。(25分)
(1)预算编制质量(8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单位的项目预算,进行分析测算,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调整预算编制口径,确保基本支出足额预算编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预算编制时,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本部门预算。
“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自评得分7.5分。
(2)单位收入统筹(4分)
2024年本单位无自有收入情况。
“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支出执行进度(6分)
1-6月预算执行2263086.81元,执行率54.92%;1-9月预算执行2839110.20元,执行率68.90%;1-12月预算执行4120855.21元,执行率100%。
“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5分。
(4)预算年终结余(2分)
2024年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整体年末无结转结余。
“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5分)
2024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和财政拨款预算执行均较上年实现压减。
“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绩效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均得到有效执行。
“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财务岗位设置(2分)
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核查等,在其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核算各项经费和项目收支,按照县财政的相关要求完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拔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均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
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均及时足额上缴。
(1)人均资产变化率(3分)
2024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13614.19元,比2023年17330.11元减少3715.92元,政府机关在职干部2024年19人,2024年人均占有固定资产716.54元,比2023年人均占有固定资产减少246.24元,人均资产变化率为25.70%。
“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0.6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截至2024年12月底,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账面价值0元。通用设备账面价值12900元,资产利用率1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账面价值17040元,资产利用率100%。
“固定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资产盘活率(3分)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无闲置资产。盘活率100%。
“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5.采购管理(6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分)
2024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采购执行率(3分)
2024年政府无采购预算。
“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9.9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12分)
(1)决策程序(4分)。部门预算项目的设立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与部门的职能职责相符,项目申报经过集体决策。
“决策程序”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目标设置(4分)。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并与预算安排项匹配。
“目标设置”满分4分,自评得分3分。
(3)项目入库(4分)。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库。
“项目入库”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12分)
(1)执行同向(4分)。根据现场评价,抽查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基本相符。
“执行同向”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调整(4分)。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抽查项目中涉及预算调整的项目2个,能按照相关履行调整报批手续,调整程序规范,依据较充分。
“项目调整”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执行结果(4分)。我局2024年7个项目(其中:年初申报项目5个,年中追加项目2个),截至12月实际支付进度未达到标准的项目0个,执行率100%。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0,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0。
“执行结果”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目标实现(11分)
(1)目标完成(4分)
部门预算7个项目中,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项目有7个,完成率100%。
“目标完成”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偏离(4分)
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7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7个,部门项目中已完成的数量指标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占比100%。
“项目偏离”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实现效果(3分)
2024年,我局6个项目的效益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但个别项目的效益指标设置不够量化难以评判。
“实现效果”指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三)其他“两本”预算和重点领域项目情况。
2024年,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4年,我局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部门预算。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建立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在安排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考虑。一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二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险时给予保障,力求延续项目能够持续有效开展。三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在此过程中,拨款及支付暂缓进行。四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停止安排资金的拨款和支付,对于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2.对项目单位绩数自评完成选度、完成质量以及组织开展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评价结论予以通报,促使其自觉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在本县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使公众了解有关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预算公开。按照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在渠县门户网站公开了2024年部门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4.决算公开。按照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在渠县门户网站公开了2023年部门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5.整改反馈情况。
(1)结果整改。2024年,渠县财政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和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中,我单位2024年不涉及问题整改。
(2)应用反馈。我单位未收到整改意见,因此也不涉及反馈结果应用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好,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预算执行进度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预算项目的设立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积极发挥部门职能,按照《2024年渠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1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支出明细料目编制不够准确,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偏差,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经济活动。
2、年初预算不够准确,导致全年预算支出占比大。预算控制率有待进一步降低。
3、预算绩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单位绩效理念逐步提高,绩效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但“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严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算内容,保证预算的精准性,通过预算执行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通过中期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配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项目执行率,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3多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通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xlsx
附件2
2024年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属于常年项目。
3.项目主要内容。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打击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等违规行为。
3.项目支持方向。提高社保经办能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渠财预〔2024〕5号)批复我局2024年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预算金额9.75万元,属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分别设置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一是衡量项目效果: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实现了其既定的产出和成果。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评价,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提供反馈信息,帮助改进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促进其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五是提供决策依据:为后续项目的决策提供参考,优化资源分配和项目规划。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限。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绩效评价抽样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是非统计抽样。本项目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财务资料等,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以下方法。同时在运用具体评价方法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综合评价。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是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四是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财务股为牵头部门。各业务股室负责开展本股室实施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负责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财务股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实施绩效评价;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负责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在预算规定的期限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了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
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2.程序合规性。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实现全面规范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违法违规行为纠正率。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2.社会化发放率。2024年企业养老保险征收38009万元,发放199931万元;机关养老金征收3928万元,发放78673万元。养老保险待遇做到了应发尽发。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细化程度不高,分类不够清晰,部分细化的三级指标与二级指标匹配性不高。
六、改进建议
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强化对单位绩效工作的审查复核及考核,使绩效目标设定更加科学合理,明确清晰,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2024年网络维护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8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属于常年项目。
3.项目实施内容。确保社会保险硬件信息平台的稳定运行,保障各业务系统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提升对数据中心服务器等运算设备的管理能力,满足各项业务系统各项硬件需求更加快捷和科学的加载和实现,实现对数据中心精确化、细致化、科学化管理。
3.项目支持方向。保障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安排2024年网络维护工作经费的通知》(渠财社〔2024〕5号)下达我局2024年网络维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6.50万元,属于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分别设置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已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限。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评价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绩效目标最终的实现程度及效果。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依据资金使用的对象和方向,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财务股为牵头部门。各业务股室负责开展本股室实施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负责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财务股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实施绩效评价;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负责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管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合理、资金落实到位、管理办法执行较好。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过程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
合规,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形,资金拨付审批过程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合规。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
配,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基本一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2.程序合规性。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实现全面规范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系统正常运行率:2024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网络正常运行率大于等于99%。
2.社保数据准确率:2024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数据传输准确率大于99%。
3.社保数据及时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数据传输非常及时。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细化程度不高,分类不够清晰,部分细化的三级指标与二级指标匹配性不高。
六、改进建议
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强化对单位绩效工作的审查复核及考核,使绩效目标设定更加科学合理,明确清晰,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2024年退休人员验证和实地稽核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8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属于常年项目。
3.项目主要内容。完成退休人员年审验证和实地稽核工作,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平稳安全,为其提供资金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强化对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和死亡冒领的稽核手段。通过把关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有效防止养老金的流失。
3.项目支持方向。提高社保经办能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渠财预〔2024〕5号)批复我局2024年退休人员验证和实地稽核工作经费预算金额6.50万元,属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分别设置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一是衡量项目效果: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实现了其既定的产出和成果。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评价,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提供反馈信息,帮助改进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促进其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五是提供决策依据:为后续项目的决策提供参考,优化资源分配和项目规划。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限。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绩效评价抽样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是非统计抽样。本项目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财务资料等,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以下方法。同时在运用具体评价方法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综合评价。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是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四是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财务股为牵头部门。各业务股室负责开展本股室实施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负责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财务股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实施绩效评价;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负责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在预算规定的期限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了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
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2.程序合规性。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实现全面规范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待遇发放到位率。2024年企业养老保险征收38009万元,发放199931万元;机关养老金征收3928万元,发放78673万元。养老保险待遇做到了应发尽发。
2.退休人员满意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满意率大于85%。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细化程度不高,分类不够清晰,部分细化的三级指标与二级指标匹配性不高。
六、改进建议
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强化对单位绩效工作的审查复核及考核,使绩效目标设定更加科学合理,明确清晰,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2024年丧葬抚恤和工伤赔付调查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8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属于常年项目。
3.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丧葬抚恤、工伤赔付的调查稽核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堵塞基金跑冒滴漏,确保无一例诈骗保现象发生。
3.项目支持方向。提高社保经办能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渠财预〔2024〕5号)批复我局2024年丧葬抚恤和工伤赔付调查工作经费预算金额9.75万元,属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分别设置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一是衡量项目效果: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实现了其既定的产出和成果。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评价,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提供反馈信息,帮助改进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促进其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五是提供决策依据:为后续项目的决策提供参考,优化资源分配和项目规划。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限。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绩效评价抽样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是非统计抽样。本项目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财务资料等,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以下方法。同时在运用具体评价方法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综合评价。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是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四是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财务股为牵头部门。各业务股室负责开展本股室实施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负责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财务股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实施绩效评价;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负责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在预算规定的期限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了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
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2.程序合规性。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实现全面规范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任务完成及时率。2024年,丧葬抚恤和工伤赔付调查工作按计划全部完成。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961万元。
2.工伤认定准确率。2024年,我局组织集中学习《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能力,杜绝了工伤认定差错。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细化程度不高,分类不够清晰,部分细化的三级指标与二级指标匹配性不高。
六、改进建议
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强化对单位绩效工作的审查复核及考核,使绩效目标设定更加科学合理,明确清晰,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2024年企业离休人员护理费、非统筹项目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4年企业离休人员护理费、非统筹项目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立项,主要用于为企业离休人员发放离休人员护理费和非统筹项目费用;为企业死亡离休人员遗属发放生活补贴;实行按月发放,由我局负责代发;经费渠道由县财政局统筹解决;保障离休人员及遗属的生活水平,享受国家经济发展成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休人员护理费及企业死亡离休人员遗属生活补贴。
3.项目支持方向。保障离休人员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稳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渠财预〔2024〕5号)批复我局2024年企业离休人员护理费、非统筹项目资金22.48万元,属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分别设置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一是衡量项目效果: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实现了其既定的产出和成果。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评价,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提供反馈信息,帮助改进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促进其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五是提供决策依据:为后续项目的决策提供参考,优化资源分配和项目规划。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限。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绩效评价抽样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是非统计抽样。本项目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财务资料等,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以下方法。同时在运用具体评价方法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综合评价。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是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四是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财务股为牵头部门。各业务股室负责开展本股室实施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负责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财务股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实施绩效评价;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负责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在预算规定的期限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了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
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对象精准性。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2.标准合理性。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
3.对象满意度。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10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社会效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企业单位离休人员收入水平提高,保障离休人员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稳定。
2.可持续影响。让离休干部安度晚年,推动形成全社会良好的尊老、敬老、爱老、为老和助老的社会氛围。
四、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评价,2024年企业离休人员护理费、非统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分为100分。项目依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2024年建国初期老干部退休待遇补助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根据相关基础数据和人均标准,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财政厅、省社保局联合下达预算。
3.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开展省管重点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和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党日、文化、体育健身等活动,指导和帮助离退休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三是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等其他支出。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解决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中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度晚年。
3.项目支持方向。提升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渠财社〔2019〕247号)安排我局2024年建国初期老干部退休待遇补助资金1.93万元,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24年建国初期老干部退休待遇补助资金按上年末代管省管重点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人均标准测算安排。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分别设置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一是衡量项目效果: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实现了其既定的产出和成果。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评价,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提供反馈信息,帮助改进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促进其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五是提供决策依据:为后续项目的决策提供参考,优化资源分配和项目规划。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限。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绩效评价抽样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是非统计抽样。本项目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财务资料等,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以下方法。同时在运用具体评价方法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综合评价。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是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四是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财务股为牵头部门。各业务股室负责开展本股室实施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负责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财务股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实施绩效评价;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负责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在预算规定的期限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了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
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2.程序合规性。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实现全面规范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社会效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关怀,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可持续影响。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尊重离退休人员的良好氛围。
四、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评价,2024年建国初期老干部退休待遇补助绩效自评总分为98分。项目依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细化程度不高,分类不够清晰,部分细化的三级指标与二级指标匹配性不高。
六、改进建议
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强化对单位绩效工作的审查复核及考核,使绩效目标设定更加科学合理,明确清晰,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属于常年项目。
3.项目主要内容。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打击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等违规行为。
3.项目支持方向。提高社保经办能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安排2024年专项运转资金的通知》(渠财预〔2024〕6号)批复我局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预算金额154983.00元,属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分别设置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一是衡量项目效果: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实现了其既定的产出和成果。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评价,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提供反馈信息,帮助改进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促进其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五是提供决策依据:为后续项目的决策提供参考,优化资源分配和项目规划。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限。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绩效评价抽样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是非统计抽样。本项目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财务资料等,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以下方法。同时在运用具体评价方法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综合评价。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是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四是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财务股为牵头部门。各业务股室负责开展本股室实施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负责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财务股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实施绩效评价;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负责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结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在预算规定的期限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了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
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2.程序合规性。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实现全面规范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违法违规行为纠正率。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2.社会化发放率。2024年企业养老保险征收38009万元,发放199931万元;机关养老金征收3928万元,发放78673万元。养老保险待遇做到了应发尽发。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细化程度不高,分类不够清晰,部分细化的三级指标与二级指标匹配性不高。
六、改进建议
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强化对单位绩效工作的审查复核及考核,使绩效目标设定更加科学合理,明确清晰,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