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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交通运输发展有关政策的前期调查、咨询论证和研究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运输行业统计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
(四)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
(六)参与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价格;
(七)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职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八)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仅包括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46.31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7.36万元,下降20.25%。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2,74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6.45万元,占95.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86万元,占4.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2,74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43万元,占30.38%;项目支出1,911.88万元,占69.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46.3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7.36万元,下降20.25%。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4%。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2.23万元,下降23.17%。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6.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1万元,占3.49%;卫生健康支出31.86万元,占1.21%;农林水支出8.40万元,占0.32%;交通运输支出2,447.66万元,占93.19%;住房保障支出46.92万元,占1.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26.45万元,完成预算98.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676.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69.70万元,完成预算1,812.00万元的9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采购资金结转下年。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规定,加强单位经费管理,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9.8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不适用于该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本单位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未涉及需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8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评,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较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内控制度涵盖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有效保障部门规范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024年度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以奖代补资金有效激发了农村客运市场活力,显著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总体达成政策预期目标;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农村客运通达率,公交化改造完成率得到提升,破解了“开得通、留不住”的难题;城市交通新能源公交占比,巡游出租车电动化率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加。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运输中心”)是渠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维驾办、财务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安运股和党建办7个科室,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交通运输发展有关政策的前期调查、咨询论证和研究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参与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价格;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职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县运输中心在职57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事业工人2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县运输中心年初预算收入97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3.97万元,占比87.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86万元,占比12.31%;决算报表收入总计274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6.45万元,占比95.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86万元,占比4.36%。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县运输中心年初预算支出97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66万元(人员经费732.11万元,公用经费81.55万元),占比83.55%,项目支出160.17万元,占比16.45%;决算报表支出合计274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43万元(人员经费736.12万元,公用经费98.31万元),占比30.38%,项目支出1911.88万元,占比69.6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县运输中心决算收入2746.31万元,决算支出2746.31万元,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公路超限治理履职效果。深入辖区货运企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对货车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和“拉网式”检查,约谈货运企业3次,警告教育货车驾驶人60余人次;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大货车整治和重点路段超限治理,开展重点路段联合执法行动20次,查处违法货运车辆11台次。
(2)路域环境治理履职效果。开展路域执法工作,有效维护全县公路路产路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升道路运输保障。今年共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642人次,出动巡查车辆1452台次,巡查里程62156公里。依法查处损坏公路案件3件,清除路障450处,堆占181处。配合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应急处理30起,办结路产赔补偿案件3件,缴纳赔补偿费18400元。排查公路沉陷、地质滑坡、波形防护栏受损、行道树倾斜公路等各类安全隐患368起。
(3)道路运输执法履职效果。持续开展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150台次,立案查处非法营运案件12件(其中非法网约车5件);针对出租车不打表、拒载、态度恶劣、车内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不礼让行人等乱象,结合第三方动态监控平台抽查和企业检查、路面检查,持续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130起。
(4)公共交通发展履职效果。全县共有公交线路总数7条,线路总长度100公里,160个公交站点,设有2座公交充电站,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开通从渠县中学新校区、三中新校区直达东城半岛、地旺广场、万兴广场、老城区3条定制公交线路,助力学生求知路;改造公交候车站牌118处,提升群众出行体验;稳步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巡游出租车更新2辆。
(5)企业环保督察履职效果。通过压实责任、扎实整改、精准服务等方式开展汽修行业环保整治工作,促进辖区汽修行业规范化、绿色化发展。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21次,抽查维修企业21家,发现问题3起,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整改问题3起。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2024年,县运输中心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73.83万元,实际执行数2746.31万元,剔除年中追加的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4年度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等项目执行数1751.71万元,偏离度为2.13%;资产配置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偏离度为0%;政府采购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偏离度为0%。
(2)单位收入统筹。县运输中心属于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自有收入预算。
(3)支出执行进度。县运输中心1-6月部门预算数2296.94万元、预算执行数1171.44万元(其中支出预警金额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0万元),占比51%;1-10月部门预算数2296.94万元、预算执行数1917.95万元(其中支出预警金额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0万元),占比83.5%。
(4)预算年终结余。2024年度全年预算2788.93万元,决算支出2746.31万元,年终部门预算注销0万元、结转下年42.62万元,整体预算结余率1.53%。
(5)严控一般性支出。2023年,县运输中心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9.25万元;2024年,县运输中心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92万元,与上年相比,压减16.33万元,压减率27.56%。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县运输中心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内控制度,对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从每年开展的内控制度评价情况,以及往年绩效评价结果来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素完整、内容规范、权责明晰、流程明确、执行有效。
(2)财务岗位设置。县运输中心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岗位职责权限明确,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对支出申请与审批、支出审批与付款、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予以分离,并明确了相关职责权限。
(3)资金使用规范。县运输中心严格按照财政局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4年度,县运输中心人均占有资产8.76万元,与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10.04万元相比,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2.75%。人均资产变化率高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6.88%。
(2)资产利用率。2024年,县运输中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31.77%,与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平均值15.72%相比,大于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2024年度,县运输中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41.23%,与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平均值40.45%相比,高于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3)资产盘活率。县运输中心2023年和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2)采购执行率。2024年,我单位年初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因财政资金统筹调整未执行。
我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相关计划已按规定程序报县财政局审批,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8.7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95.7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2024年,县运输中心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了评估论证、申报程序,对符合事前评估条件的部门预算项目均实施了事前评估论证程序。部门年度预算草案按照相关要求,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报财政局。
(2)目标设置。2024年度,县运输中心共有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11个,均按相关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完整、要素齐全,预算与实施内容匹配。
(3)项目入库。县运输中心2024年度11个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已入库,项目入库及时率100%。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通过对11个项目开展自评,项目实际列支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吻合率100%,未发现资金用于非关键领域、存在不合理支出或低效浪费等情况。
(2)项目调整。根据相关要求,县运输中心对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监控重点包括项目过程管控、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并根据监控结果,采取了对应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2024年度,县运输中心4个常年项目中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4个,占比100%;7个阶段(一次性)项目中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7个,占比100%。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2024年度,县运输中心11个部门预算项目涉及数量指标13个,其中0个指标未达到预期目标值,数量指标完成率100%。
(2)目标偏离。2024年度,县运输中心11个部门预算项目涉及数量指标13个,指标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偏差超过30%的数量为0。
(3)实现效果。2024年度,县运输中心11个部门预算项目涉及效益指标35个(含满意度指标),完成效益指标35个,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县运输中心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常年项目、阶段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农村客运通达率,公交化改造完成率得到提升,破解了“开得通、留不住”的难题;城市交通新能源公交占比,巡游出租车电动化率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加。2024年度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以奖代补资金有效激发了农村客运市场活力,显著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总体达成政策预期目标,推动农村客运从“开得通”向“留得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转型。2024年道路安全执法监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执法基础需求,在降低事故率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4年渠汇路、望石路治超点执法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7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支撑了渠汇路、望石路治超站点运行,超载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4年三汇车渡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97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渡运安全,方便老百姓出行,群众满意度达90%,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4年,县运输中心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债券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绩效工作。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信息公开情况。县运输中心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等非涉密项目的绩效相关情况,随部门预(决)算按财政局要求在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根据每月项目绩效自行监控结果,对预期值和完成值偏差度过大的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向财政局申请调整。针对年中追加减项目牵头组织、指导责任股室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进行动态监控,做到绩效监控全覆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2024年度绩效自评得分为96.88分。从总体上看,我中心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从各个绩效自评指标来看,我中心在预算管理、履职效能、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以及项目管理方面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1.财务和业务股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沟通不够,协调配合程度不高,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2.制约作用还未得到充分体现,推进单位长效优化发展的作用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1.通过加强培训和宣传的方式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分工与工作内容,真正提升单位全员参与水平,推进预算绩效建设。
2.充分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提升严格落实预算绩效考评结果,以结果促效果,实现长效优化、逐年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目的。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516001-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xls
附件2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及省级配套政策要求,实施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
3.项目主要内容。城镇公交经营困难补贴、村村通营运补贴、农村客运班线主防监控服务费补贴、安全设施设备更新补贴、免费城镇公交补贴、驾驶员安全教育专项培训及应急演练补贴、冷僻偏远农村客运班线专项补贴。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制定了《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渠运输中心〔2023〕59号)。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加快农村客运发展,保障群众出行的基本民生需求,提升农村客运通达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有效调动农村客运企业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发农村客运内生动力。
3.项目支持方向。车辆购置补贴、运营线路补贴、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提升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渠财建〔2024〕58号)安排2024年度农村客运发展奖补资金461.66万元、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渠财建〔2024〕139号)安排2024年度农村客运发展奖补资金450.98万元,属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依据“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原则,项目设置了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已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客观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总结农村客运服务提升成效与存在问题;为后续资金优化分配和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限。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执行、资金管理、对象管理、绩效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
评价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绩效目标最终的实现程度及效果。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
一是成本效益分析法,通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三是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四是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
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自评结果报送同级主管部门。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在预算规定的期限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项目结果。从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看,农村客运发展奖补资金的投入,带动引导农村客运资金的投入,运营亏损补偿效果明显提升。从社会效益看,保障了农村客运稳定运营,提高了农村客运工作能效。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符合性。项目实施与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2.成长性。项目实施,改善了企业经营状况、降低了经营成本,推动了我县客运行业可持续发展。
3.经济性。在补助期限内,为我县客运行业企业增收、民生改善、节能减排起到了积极的持续推动作用。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2024年度农村客运发展奖补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2.资金拨付及时性:按规定时间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3.受益对象满意度:运营企业满意度≥95%。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以奖代补资金有效激发了农村客运市场活力,显著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总体达成政策预期目标。建议持续加大投入并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客运从“开得通”向“留得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转型。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要求,设立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旨在构建农村客运长效机制、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
3.项目主要内容。农村客运补贴:支持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运营(费改税部分直补经营者)、站牌站亭建设、班线公交化改造及新能源车辆推广。城市交通奖励:用于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及智慧交通设施建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制定了《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渠运输中心〔2023〕59号)。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保障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推动城市公交绿色低碳转型。
3.项目支持方向。农村客运线路可持续运营、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辆替换、城乡交通一体化网络建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渠县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激励资金的通知》(渠财建[2024]040号)安排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629.32万元,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依据“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原则,项目设置了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已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一是检验资金使用合规性与效益性,确保财政资金有效转化为公共服务提升;二是识别农村客运可持续性及城市交通电动化转型的瓶颈问题;三是为下一年度补贴政策优化提供数据支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政策适配性:资金分配是否符合“重点保障农村、倾斜脱贫地区”的政策导向;执行有效性:补贴是否精准发放至实际运营主体,是否存在挪用或滞留;目标达成度:农村客运通达率、新能源车辆推广等核心指标是否按期实现。
(三)评价选点。
评价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绩效目标最终的实现程度及效果。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
一是成本效益分析法,通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三是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四是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
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自评结果报送同级主管部门。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在预算规定的期限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项目结果。补贴资金的下达,及时解决了企业部分经济负担,降低了企业生产投入,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提升了群众在公共出行领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方便了群众出行。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符合性。项目实施与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2.成长性。项目实施,改善了企业经营状况、降低了经营成本,推动了我县客运行业可持续发展。
3.经济性。在补助期限内,为我县客运行业企业增收、民生改善、节能减排起到了积极的持续推动作用。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未发现资金挪用,农村客运补贴100%直达经营者账户。
2.程序合规性:补贴资金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标准合规性:补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等级评定为“优”。农村客运通达率,公交化改造完成率得到提升,破解了“开得通、留不住”的难题;城市交通新能源公交占比,巡游出租车电动化率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加。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6001-渠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