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殡仪馆部门决算
来源:渠县殡仪馆
发布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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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公开时间:2025101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以宣传殡葬法规为主题,以火化遗体为核心,以优质殡仪服务为基础。

  二、机构设置

  渠县殡仪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渠县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仅包括渠县殡仪馆本级。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2.75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39.03万元,增长50.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增加渠县殡仪馆维修项目和渠县殡仪馆马鞍山公墓日常维修项目。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41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75万元,占56.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0万元43.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4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3万元,占33.73%;项目支出273.52万元,占6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总计均为412.7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增加139.03万元,增长50.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增加渠县殡仪馆维修项目和渠县殡仪馆马鞍山公墓日常维修项目。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39%。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97万元,下降14.9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绿色惠民殡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占4.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40万元,占89.96%卫生健康支出5.35万元,占2.30%;住房保障支出8.00万元,占3.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109.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上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3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3年决算数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渠县殡仪馆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不适用于该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渠县殡仪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渠县殡仪馆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本单位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未涉及需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殡仪馆部门成本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渠县殡仪馆维修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殡仪馆部门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38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评,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较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内控制度涵盖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有效保障部门规范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渠县殡仪馆维修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殡葬设施设备维修和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任务,设施安全风险有效降低,达到了殡葬行业标准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殡仪馆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殡仪馆是渠县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火化尸体,提供殡仪服务,执行上级关于殡葬事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渠县殡仪馆在职9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事业工人7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渠县殡仪馆年初预算收入20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08万元,占比65.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万元,占比34.47%;决算报表收入总计41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75万元,占比56.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万元,占比43.61%。

  (支出情况

  2024年,渠县殡仪馆年初预算支出20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8万元(人员经费122.82万元,公用经费10.26万元),占比65.53%,项目支出70万元,占比34.47%;决算报表支出合计4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3万元(人员经费128.96万元,公用经费10.27万元),占比33.73%,项目支出273.52万元,占比66.27%。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渠县殡仪馆决算收入412.75万元,决算支出412.75万元,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遗体火化任务履职效果。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顺利完成了2024年遗体冷藏、接运、告别、火化等各项工作,确保零事故发生。

  (2)落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履职效果。在全县积极倡导、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结合电视台、媒体对殡葬改革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呼吁社会人士改变移风移俗观点,倡导绿色环保殡葬理念,全年殡葬宣传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标语、横幅60余副;火化全县符合惠民殡葬政策遗体310具,直接免除惠民资金49万元。

  (3)殡葬服务水平履职效果。狠抓窗口行风建设,促殡葬事业发展,把行风建设当做殡葬工作生命线,及时纠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廉洁、文明、高效”的行业形象,提高了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水平,增强了职工的殡葬法规意识和为丧属服务的本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2024年,渠县殡仪馆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3.08万元,实际执行数412.75万元,剔除年中追加的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执行数193.53万元,偏离度为7.95%;资产配置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偏离度为0%;政府采购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偏离度为0%。

  (2)单位收入统筹。渠县殡仪馆属于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自有收入预算。

  (3)支出执行进度。渠县殡仪馆1-6月部门预算数235.01万元、预算执行数119.85万元(其中支出预警金额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0万元),占比51%;1-10月部门预算数235.01万元、预算执行数198.58万元(其中支出预警金额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0万元),占比84.5%。

  (4)预算年终结余。2024年度全年预算412.75万元,决算支出412.75万元,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0万元,整体预算结余率0%。

  (5)严控一般性支出。2023年,渠县殡仪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万元;2024年,渠县殡仪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万元,与上年相比,压减0万元,压减率0%。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渠县殡仪馆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内控制度,对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从每年开展的内控制度评价情况,以及往年绩效评价结果来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素完整、内容规范、权责明晰、流程明确、执行有效。

  (2)财务岗位设置。渠县殡仪馆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岗位职责权限明确,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对支出申请与审批、支出审批与付款、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予以分离,并明确了相关职责权限。

  (3)资金使用规范。渠县殡仪馆严格按照财政局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4年度,渠县殡仪馆人均占有资产29.21万元,与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7.97万元相比,人均资产变化率为266.5%。人均资产变化率高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6.88%

  (2)资产利用率。2024年,渠县殡仪馆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0%,与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平均值15.72%相比,低于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2024年度,渠县殡仪馆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0.08%,与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平均值40.45%相比,低于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3)资产盘活率。渠县殡仪馆2023年和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渠县殡仪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2)采购执行率。2024年,渠县殡仪馆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0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6.5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2024年,渠县殡仪馆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对符合事前评估条件的部门预算项目均实施了事前评估论证程序。部门年度预算草案按照相关要求,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报财政局。

  (2)目标设置2024年度,渠县殡仪馆共有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7个,均按相关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完整、要素齐全,预算与实施内容匹配。

  (3)项目入库。渠县殡仪馆2024年度7个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已入库,项目入库及时率100%。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通过对7个项目开展自评,项目实际列支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吻合率100%,未发现资金用于非关键领域、存在不合理支出或低效浪费等情况

  (2)项目调整。根据相关要求,渠县殡仪馆对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监控重点包括项目过程管控、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并根据监控结果,采取了对应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2024年度,渠县殡仪馆1个常年项目中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1个,占比100%;6个阶段(一次性)项目中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6个,占比100%。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2024年度,渠县殡仪馆7个部门预算项目涉及数量指标12个,其中0个指标未达到预期目标值,数量指标完成率100%。

  (2)目标偏离。2024年度,渠县殡仪馆7个部门预算项目涉及数量指标12个,偏离度超过30%的数量指标共0个。

  (3)实现效果。2024年度,渠县殡仪馆7个部门预算项目涉及效益指标15个(含满意度指标),完成效益指标15个,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渠县殡仪馆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常年项目、阶段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4年绿色惠民殡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绿色惠民殡葬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绩效目标基本达成;项目政策导向清晰,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分配总体合理,预算执行率较高,资金使用基本规范;项目有效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保障了基本殡葬需求,对引导节地生态安葬发挥了积极作用,群众满意度处于较好水平。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本县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渠县殡仪馆维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殡葬设施设备维修和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任务,设施安全风险有效降低,达到了殡葬行业标准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马鞍山公墓日常维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马鞍山公墓和马鞍山公墓骨灰架(格、盒)日常维修任务,基本消除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显著改善,丧属对殡葬服务机构满意度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24年,渠县殡仪馆不涉及国有资本、债券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绩效工作。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信息公开情况渠县殡仪馆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等非涉密项目的绩效相关情况,随部门预(决)算按财政要求在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根据每月项目绩效自行监控结果,对预期值和完成值偏差度过大的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向财政局申请调整。针对年中追加减项目牵头组织、指导责任股室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进行动态监控,做到绩效监控全覆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馆2024年度绩效自评得分为92.38分。从总体上看,我馆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从各个绩效自评指标来看,我馆在预算管理、履职效能、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以及项目管理方面完成情况良好。

  ()存在问题

  1.财务和业务股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沟通不够,协调配合程度不高,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2.制约作用还未得到充分体现,推进单位长效优化发展的作用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1.通过加强培训和宣传的方式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分工与工作内容,真正提升单位全员参与水平,推进预算绩效建设。

  2.充分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提升严格落实预算绩效考评结果,以结果促效果,实现长效优化、逐年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目的。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479001-渠县殡仪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2024年度).xlsx

  附件2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渠县殡仪馆维修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殡仪馆设施老化,影响殡葬服务能力与群众满意度。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依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立项。

  3.项目主要内容。殡葬设施设备维修、视频监控升级改造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部门职责、监督管理等内容。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殡仪服务安全运行,消除设备故障隐患,提升群众满意度。

  3.项目支持方向。殡葬设施设备维修、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渠县殡仪馆维修项目资金28万元、渠县殡仪馆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资金16万元,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按维修紧急程度、成本预算定额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产出指标:殡葬设施设备维修验收合格率100%,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验收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设备故障率下降幅度10%。

  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验证维修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殡仪服务连续性,优化殡葬设施设备维护机制。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维修后设施使用效率是否提升、群众投诉率是否降低。

  (三)评价选点。

  火化车间(设备维修)、室外监控设备

  (四)评价方法。

  1.实地勘察法。查验设备运行状态。

  2.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维修投入与故障损失减少额。

  3.问卷调查法。收集丧属满意度。

  4.案卷研究法。审核验收报告等材料。

  (五)评价组织。

  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立项程序规范,资金申报依据明确,纳入年度预算,目标设定总体合理。

  2.项目管理。建立了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开展了年度自评。预算执行率为100%。

  3.项目实施。支出合规性100%,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资金情况。资金拨付流程基本规范。

  4.项目结果。按计划100%完成维修任务,满意度达9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维修项目验收合格

  2.功能实现火化设备环保达标率100%

  3.后续管护。签订了设备维保协议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遗体处理衔接效率。遗体处理衔接时效≤30分钟/具。

  2.消毒设备达标率。消毒设备达标率100%。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殡葬设施设备维修和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任务,设施安全风险有效降低,达到了殡葬行业标准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马鞍山公墓日常维修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公墓设施年久失修,影响祭扫安全与环境品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依据《殡葬服务设施维护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立项。

  3.项目主要内容。公墓日常维修维护、骨灰架(格、盒)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消除祭扫安全隐患,提升墓区环境质量,保障殡葬服务可持续性。

  3.项目支持方向。基础设施日常维修、生态环境治理、公共服务设施维护。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县级财政安排渠县殡仪馆马鞍山公墓日常维修项目资金29万元、渠县殡仪馆马鞍山骨灰堂日常维修项目资金27万元,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按墓区面积设施损坏紧急程度加权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产出指标:骨灰架(格、盒)维修完成率100%,公墓日常维修维护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祭扫安全事故发生率0起

  满意度指标:群众环境满意度≥8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验证维修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公墓服务能力提升效果,优化后续维护预算编制。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维修后设施使用效率是否提升、群众投诉率是否降低。

  (三)评价选点。

  马鞍山公墓。

  (四)评价方法。

  1.实地勘察法。检查公墓日常维修维护情况。

  2.问卷调查法。收集祭扫群众意见。

  3.案卷研究法。审核维修日志、验收报告、资金流水。

  (五)评价组织。

  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立项程序规范,资金申报依据明确,纳入年度预算,目标设定总体合理。

  2.项目管理。建立了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开展了年度自评。预算执行率为100%。

  3.项目实施。支出合规性100%,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资金情况。资金拨付流程基本规范。

  4.项目结果。马鞍山公墓日常维修达95%,满意度达8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工程验收规范,但零星维修缺现场照片佐证。

  2.功能实现。公墓整治达标,满足公墓管理日常工作需要。

  3.后续管护。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资金有保障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祭扫高峰通行效率。祭扫高峰通行时间≤15分钟/车。

  2.生态葬区维护达标率。生态葬区维护达标率100%。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马鞍山公墓和马鞍山公墓骨灰架(格、盒)日常维修任务,基本消除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显著改善,丧属对殡葬服务机构满意度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79001-渠县殡仪馆-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