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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机构职能:(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评审工作。(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惠民补贴和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农机惠农补贴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标准。(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16)编制全县烟草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17)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办理本级涉农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18)负责县属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19)依法负责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渠县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信访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乡村振兴股(农村改革股)等16个股室,2024年末人数48人,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36人,工勤人员12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851.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768.43万元,减少11.44%。主要变动原因是转移支付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85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20.14万元,占88.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31.59万元,占11.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85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97万元,占1.61%;项目支出66760.76万元,占98.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7,851.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68.43万元,减少11.44%。主要变动原因是转移支付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2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36.56万元,增加31.88%。主要变动原因是转移支付项目调整。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4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9,72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84万元,占0.26%;卫生健康支出29.88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58,933.98万元,占98.69%;住房保障支出48.73万元,占0.0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0.70万元,占0.89%;其他支出20.00万元,占0.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72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24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99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8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决算为55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决算为1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2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15,92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3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7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21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0.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23万元、津贴补贴145.78万元、奖金236.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8万元、住房公积金48.73万元、抚恤金61.63万元、生活补助19.47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公用经费224.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0万元、印刷费43.45万元、水费1.90万元、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9.00万元、差旅费37.98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会议费13.00万元、培训费6.85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25.66万元、工会经费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度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合理安排出车任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同时加强对车辆维修和保养的管理,降低维修成本。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范围,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活动,杜绝铺张浪费。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4.2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圆满完成预算的100%。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全年严格按照规定,未更新购置任何公务用车,包括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均为轿车,越野车和载客汽车数量为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中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通过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流程,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有效降低了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1.59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渠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0万元,较2023年增加132.23万元,同比增长143%。增长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合并至本局,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渠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渠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8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态保护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态保护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行政运行(213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防灾救灾(2130119):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农田建设(2130153):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粮油物资事务(22201)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222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8.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5〕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渠县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信访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乡村振兴股(农村改革股)等16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评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惠民补贴和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农机惠农补贴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草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办理本级涉农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县属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负责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农业农村局共有在职4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农业农村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4460.82万元、调整预算数收入67851.73万元,2024年决算报表收入67851.73万元。
(二)支出情况。农业农村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4460.82万元、2024年决算报表支出67851.73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农业农村局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一、粮食生产:筑牢安全根基,产量品质双提升:2024年粮食生产喜获丰收,播种面积达185.4万亩,较上年增加4.9万亩,增幅2.7%;全年粮食产量69.83万吨以上,同比增3.33万吨,增幅5%,播面与总产均位居全省第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成效显著,集中连片建设示范片5万亩,带动全县推广16万亩,规模居全省县市区第一。高产攻关再创佳绩,“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中,宝城镇新民村水稻千亩高产片最高单产890.3kg,再生稻最高单产350.78kg,均创历史新高,为粮食安全筑牢根基。二、特色产业:规模品质齐抓,多元发展显活力:特色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品质稳步提升。建成绿色生态标准果园5.4万亩,打造玉米小米椒、蔬菜辣椒等特色基地1.5万亩,沙地萝卜1.5万亩,新发展苎麻1200亩、改良提升3800亩。蔬菜生产面积32万亩,产量80万吨,同比增15%,其中沙地萝卜3万亩产量23万吨,黄花1.1万亩产鲜花1.54万吨;水果种植15.7万亩,产量23.64万吨,同比增3%,蜂糖李种植4200亩,产量0.3万吨,增幅30%。中药材、苎麻、花椒、茶叶等产业同步发展,多元特色格局助力农业提质增效。三、农业经济:总量增速齐升,农民收入稳增长:前三季度农林牧渔产值达126.66亿元,增速2.6%,其中农业产值83.74亿元、牧业29.86亿元、渔业5.55亿元、林业5.93亿元、服务业2.23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80.1亿元,同比增长2.7%。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第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6046元,增速8.2%(全市第三);第二季度11254元,增速6.8%(全市第一);预计全年收入23983元,增速7.5%,力争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经济活力与民生效益同步彰显。四、新质生产力:科技赋能增效,创新驱动强动能:科技赋能推动农业生产力迭代升级。建设18个粮油千亩高产片,推广水稻旱育秧技术45万亩,机械化播种38.2万亩(含直播示范5万亩、机插育秧12万亩),良种覆盖率达100%。试点推广转基因玉米5500亩,净作模式亩产575.9公斤、亩纯收益514.57元,间作模式亩产421.8公斤、亩纯收益384.34元,技术创新成效显著。农作物秸秆“五化”综合利用达91%,蜂糖李坐果率试验示范260余亩,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为产业增效注入新动能。
2.预算管理。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预算编制时,成立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本部门预算。本年预算收入67851.73万元,收入决算数为67851.73万元,预算完成度100%。2024年决算支出67851.73万元,执行进度100%。预算年终结余为0万元。支出控制。2024年,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24.69万元,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根据实际使用,决算数为224.69万元。
3.财务管理。建立了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六大经济业务领域的内控制度,并结合实际或中央、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更新。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力制衡基本举措,建立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的制度。涉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中省市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要求安排使用。
4.资产管理。我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系统,将资产纳入系统管理,及时变动资产变动录入系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新增固定资产准确入账,能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对部分使用效率不高的资产在内部进行重新调配,提高资产的整体利用效率。人均资产变化率不大,也没有闲置资产,资产利用率较高。
5.采购管理。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事项、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2024年度政府采购事项和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13.7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6760.7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决策体系更趋完善,覆盖城乡社区、农林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多领域。重大项目均经专家论证与集体决策,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涉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邀请农业工程专家审核土地平整方案,财务专家测算每亩投入成本,确保与“巴渠粮仓”产能提升目标匹配;目标设置充分考虑到长期和短期的利益平衡,部分项目目标能够与相关利益的期望保持一致,提高了项目的认可度和支持度。项目入库有一定的筛选标准和评审机制,保证了项目质量和可行性,能够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动态。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和组织目标的实现。
2.项目执行。各类资金按领域精准落地,执行成效显著。城乡社区支出中,厕所革命资金完成6228户户厕改造,覆盖27个乡镇,同步建成粪污处理设施,农户满意度达92%;风貌整治资金推动41个市级和美乡村完成房屋立面改造与公共空间美化,村容村貌提升率超85%。
农林水支出执行高效,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采购小麦种子45万公斤、有机肥300吨,保障3万亩示范片种植;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及时用于病虫害防治,防控面积达246.53万亩次,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渠财农〔2024〕118号)扶持16个薄弱村发展特色产业,平均每村增收5万元以上。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是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通过对资金流向和使用进度的监控,我们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通过协调,及时解决了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
3.目标实现。全年项目目标完成率100%,预算执行零结余。城乡社区与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0.8万亩,硬化村社道路52公里,农村规模化供水率提升至87.3%。农业生产发展方面,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6万亩(全省第一),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99.6%,“两品一标”产品达14个。
乡村振兴与集体经济成效突出,88家共富工坊带动脱贫户人均增收3000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455条问题整改,集体经济收入超10万元的村占比达60%。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稳步推进,编制完成3套产业规划,引进深加工企业2家,产业链延伸带动产值增长15%。
各类专项经费精准发力,土壤普查完成146个点位调查,石扁头之乡申报通过省级初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推动粮食总产达69.83万吨,实现“量质双升”,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7月9日公开了2024年度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2)决算公开。按照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公开了2023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2.整改反馈情况
2024年,根据渠县财政局要求,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结果整改
针对预算编制、执行、资产及绩效目标等9类问题,逐项落实整改。预算编制上,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编列范围,规范政府采购预算,降低偏离度;预算执行通过建立责任机制、定期通报和进度预警,加快项目推进。一般性支出严格压减,通过强化管控意识和审批流程,较上年实现合理缩减。资产管理方面,严格购置论证,定期清查盘点,推动资产共享,因执法大队资产合并导致的人均资产波动已得到控制。政府采购优化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限,支付进度显著提升。绩效目标指标量化细化,未完成项目通过专项对接机制解决资金拨付问题,数量指标经论证调整后更贴合实际。
(2)应用反馈
整改成效已应用于预算管理全流程。预算编制精准度提升。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强化后,新立项项目指标量化率大幅提高。资产管理体系优化使人均资产变动率控制加强。为2024年预算执行效率提升奠定基础,2024年预算执行率达100%,实现整改成果向管理效能的转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2024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预算执行存在时间分布不均的情况,部分时段支出进度与计划存在差距,影响项目实施的平稳性和精细化程度。绩效目标的动态调整机制不够灵活,面对实施过程中的各类变化,指标调整的及时性和适配性有待提升。
(三)改进建议。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科学的预算执行进度分解机制,按时间段合理分配支出计划,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项目的跟踪调度,压缩前期准备周期,避免支出集中突击,保障项目实施节奏平稳。
完善绩效目标动态调整机制:制定绩效目标调整的规范流程,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适时调整,强化调整的论证和备案管理,确保目标与实际工作相匹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