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市政运行中心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渠县市政运行中心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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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25101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城区(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建设维护管理。

  (二)城区路灯的安装维修。

  (三)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指导、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38.4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2.67万元,减少19.64%。主要是减少了一次性项目。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2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3.47万元,占3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93万元,占60.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2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47万元,占39.85%;项目支出744.93万元,占60.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38.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2.67万元,减少19.64%。主要是减少了一次性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85%。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74.49万元,减少53.79%。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390.07万元,占7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9万元,占11.06%;卫生健康支出19.18万元,占3.89%;住房保障支出29.12万元,占5.9%;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3.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市政维修及路灯维护),无因公出国(境)及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3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3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皮卡车3辆特殊工种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全城片区市政建设及路灯维修、污水管网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4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15%。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1.82万元,增长57.45%。主要因城区道路维修费用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渠县市政运行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渠县市政运行中心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皮卡车3辆,特殊工种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用于全城片区市政建设及路灯维修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政设施维修经费项目2024年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项目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项目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市政运行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政设施维修经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市政运行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2024年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相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市政设施维修经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预算经费。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为职工医疗保险预算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用于单位日常正常办公运行预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职工住房公积金预算经费。

  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乡镇补贴预算经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渠县市政中心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是负责城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行政科室。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主要负责城区(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城区路灯的安装维修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指导、运行、维护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事业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数33人,退休2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批复数为1,22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45万元,占39.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万元,占60.17%。

  2024年决算收入总计1,2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93.47万元,占3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744.93万元,占60.15%;

  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为1,22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45万元,占39.83%;项目支出735万元,占60.17%。

  2024年决算支出总计123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35.0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90.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44.93万元),农林水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47万元,占39.85%;项目支出744.93万元,占60.15%。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末调整预算结转和结余资,整体预算结余率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15分

  (1)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维护管理5分)。本单位以“红烛党建”引领单位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时贯彻学习各级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指标得分5分。

  (2)继续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诉求整治反馈工作(5分)。加强对城区市政设施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护,切实保障城区“路平、水通、灯亮”,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增加群众的幸福感,指标得分5分。

  (3)加强市政设施现场质量管理5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加强现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施工的质量。指标得分5分。

  2.预算管理(25分

  (1)预算编制6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不擅自调剂使用。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用其他费用项目结余资金调剂使用或需要追加费用预算的,按照费用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才进行处理。

  2024年我单位年初预算1221.4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1238.4万元,预算执行偏差率+1.3%(超支)。由于我单位今年没有实施采购,不存在采购偏离度。经计算,该项指标得分5.8分。

  (2)单位收入统筹(4分)本单位无自有收入故该项指标后得4分

  (3)支出执行(6分)。渠县市政运行中心2024年1至6月支出实际执行数1,219.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1至10月支出实际执行数1219.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未发生支出预警和支出违规的情况,经计算,该项指标得分6分。

  (4)预算年终结余(2分)。2024年底渠县市政运行中心预算年终结余资金0万元,预算年终结余率与上年持平,该项指标得分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5分)。本单位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2024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为0万元,与2023年持平因本单位上年度一般性支出为0无法实现费用压减故该项指标经折算得分2.5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4分)。我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预算业务控制制度等相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并严格执行该项指标得分4分。

  (2)财务岗位设置(2分)。我单位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要求,全面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利制衡基本举措,实行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部门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该项指标得分2分。

  (3)资金使用规范(4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单位会计核算及时、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会计档案管理规范。2024年度,我单位接受了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在项目支出绩效、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等方面未提出相关问题,无违规记录。该项指标得分4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3分)。2023年期末净值147.49万元,人数35人,人均占有资产4.21万元;2024年期末净值125.64万元,人数32人,人均占有资产3.92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0.06%该项指标得分2分。

  (2)资产利用率(3分)。截止2024年12月底,办公家具账面价值27.48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3.66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1.73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2.13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经计算,该项指标得分3分。

  (3)资产盘活率(3分)。本单位截止2024年12月,无闲置资产该项指标得分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分。2024年我单位未实施采购活动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采购执行率(3分)。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2024年我单位未实施采购活动,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事项该项指标得分3分。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93.4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44.9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96.8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12分)

  (1)决策程序(4分)。符合事前评估条件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并严格实施了事前评估程序该项指标得分4分。

  (2)目标设置(4分)。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共有14个,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24年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了整体目标和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该项指标得分4分。

  (3)项目入库(4分)。2024年,我单位在9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入库,经计算,该项指标得分4分。

  2.项目执行12分

  (1)执行同向(4分)。部门预算项目从列支经济科目、功能科目分析,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完全同向,无不相符的项目数量该项指标得分4分。

  (2)项目调整(4分)。一体化系统内不存在预算执行、目标完成等方面问题该项指标得分4分。

  (3)执行结果(4分)。我单位调整后的预算数1,238.4万元,支付数1,238.4万元,不存在结余该项指标得分4分。

  3.目标实现(11分

  (1)目标完成(4分)。单位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均已完成该项指标得分4分。

  (2)目标偏离(4分)。单位项目内已完成绩效目标均未偏离该项指标得分4分。

  (3)实现效果(3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达到了设定的效果该项指标得分3分。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本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未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本单位将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了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信息公开情况

  本单位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在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自评情况等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收到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反馈的有关预算绩效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预算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项目,认真分析原因,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5〕5号)文件要求,从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方面进行自评,总体上看,本单位履职效果明显、预算管理较完善、项目绩效目标按计划完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自评得94.3分。

  存在问题

  从前述的渠县市政运行中心整体支出情况分析反映,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预算偏离度过高个别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准确不方便量化评价,制度的执行力度和资金使用与2023年相比有所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规范。

  改进建议

  建议加强年初预算编制质量项目指标设置,根据不同项目设置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提高指标科学性、合理性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2024年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财预[2024]005号指示,县(市)财政、县政府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文明风貌建设,保障市民生活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工作与生活保驾护航渠县市政运行中心申报2024年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项目35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行政运转,实施目的是缴纳东城及文峰山等片区路灯电费,全年预算35万元,每月按实际发生额支付,确保亮灯率,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建设美好渠城。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2024年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资金35万元,全部用于缴纳东城及文峰山等片区路灯电费确保亮灯率,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渠财预[2024]005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全年维修经费预算35万元,用于缴纳东城及文峰山等片区路灯电费,确保亮灯率,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路灯亮化率≥98%缴费路灯盏数≥800质量指标:片区路灯通电率≥100%;时效指标:通电及时性=800,社会效益指标:确保通行安全(确保);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长治久安(有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98%;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数≤35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缴纳东城及文峰山等片区路灯电费,每月按实际发生额支付,确保亮灯率100%,保持路面平整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其他教育费附加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市政部门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使路灯明亮,让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全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

  3.项目实施18分

  (1)预算执行(6分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35万元,实际到位35万元。截到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10分

  本单位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程序合规性10分

  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审核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10分

  该项目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6分

  指标值:路灯亮化率≥98%;

  完成值:98%,

  指标值:缴费路灯盏数≥800

  完成值:800,该项指标得6分。

  2.效益指标6分

  指标值:确保通行安全(确保);完成值: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该项指标得6分。

  3.满意度指标(4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居民满意度≥98%;完成值:98%。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

  2025年6月26日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2024年市政零星维修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财预[2024]005号指示,县(市)财政、县政府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文明风貌建设,保障市民生活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工作与生活保驾护航,渠县市政运行中心申报2024年市政零星维修费项目700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行政运转,实施目的是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使路灯明亮,让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全,共建美好渠城。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2024年市政零星维修费资金700万元,全部用于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渠财预[2024]005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全年维修经费预算700万元,用于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使路灯明亮,让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全,共建美好渠城。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维修全城路灯≥15000盏维修全城道路≥35000平方米质量指标:市政设施达标率≥98%;时效指标:维修及时性=12,社会效益指标:提供市民出行安全保障(有效);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长治久安(有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95%;经济成本指标:资金控制数≤7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持路面平整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其他教育费附加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市政部门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使路灯明亮,让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全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

  3.项目实施18分

  (1)预算执行(6分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700万元,实际到位700万元。截到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659.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2%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10分

  本单位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程序合规性10分

  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审核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10分

  该项目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6分

  指标值:维修全城路灯≥15000盏

  完成值:15001,

  指标值:维修全城道路≥35000平方米

  完成值:35001平方米,该项指标得6分。

  2.效益指标6分)。

  指标值:有效提供市民出行安全保障;完成值:有效提供市民出行安全保障该项指标得6分。

  3.满意度指标(4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居民满意度≥95%;完成值:95%,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市政零星维修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项目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

  六、改进建议

  项目前期经过充分调研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

  2025年6月26日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财预[2024]007号指示,县(市)财政、县政府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文明风貌建设,保障市民生活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工作与生活保驾护航,渠县市政运行中心申报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项目41.03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行政运转,实施目的是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使路灯明亮,让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全,共建美好渠城。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资金41.03万元,全部用于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渠财预[2024]007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全年维修经费预算41.03万元,用于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使路灯明亮,让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全,共建美好渠城。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维修全城路灯≥15000盏,维修全城道路≥35000平方米质量指标:市政设施完整率≥98%;时效指标:维修及时性=12,社会效益指标:提供市民出行安全保障(有效);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长治久安(有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98%;经济成本指标:资金控制数≤41.03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持路面平整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其他教育费附加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市政部门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使路灯明亮,让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全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

  3.目实施18分

  (1)预算执行(6分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41.03万元,实际到位41.03万元。截到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41.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10分

  本单位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程序合规性10分

  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审核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10分

  该项目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6分

  指标值:维修全城路灯≥15000盏

  完成值:15001,

  指标值:维修全城道路≥35000平方米

  完成值:35001平方米该项指标得6分。

  2.效益指标6分

  指标值:有效提供市民出行安全保障;完成值:有效提供市民出行安全保障该项指标得6分。

  3.满意度指标(4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居民满意度≥98%;完成值:98%,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

  2025年6月26日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2024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财资环[2024]210号指示,县(市)财政、县政府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文明风貌建设,保障市民生活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工作与生活保驾护航渠县市政运行中心申报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2024年项目9.5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行政运转,实施目的是缴纳东城及文峰山等片区路灯电费,全年预算9.5万元,每月按实际发生额支付,确保亮灯率,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建设美好渠城。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2024年资金9.5万元,全部用于缴纳东城及文峰山等片区路灯电费确保亮灯率,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渠财资环[2024]210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全年维修经费预算9.5万元,用于缴纳东城及文峰山等片区路灯电费,确保亮灯率,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路灯亮化率≥98%缴费路灯盏数≥800质量指标:片区路灯通电率≥100%;时效指标:通电及时性=800,社会效益指标:确保通行安全(确保);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长治久安(有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98%;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数≤9.5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缴纳东城及文峰山等片区路灯电费,每月按实际发生额支付,确保亮灯率100%,保持路面平整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其他教育费附加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市政部门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维修全城路灯及市政道路,保持路面平整,使路灯明亮,让老百姓出行更舒适安全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

  3.项目实施18分

  (1)预算执行(6分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9.5万元,实际到位9.5万元。截到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9.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10分

  本单位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程序合规性10分

  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审核,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10分

  该项目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6分

  指标值:路灯亮化率≥98%;

  完成值:98%,

  指标值:缴费路灯盏数≥800

  完成值:800,该项指标得6分。

  2.效益指标6分

  指标值:确保通行安全(确保);完成值: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该项指标得6分。

  3.满意度指标(4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居民满意度≥98%;完成值:98%。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东城及文峰山公园等片区路灯电费2024年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市政运行中心

  2025年6月26日

  附件:渠县市政运行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709001-渠县市政运行中心(渠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指导站)收入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