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5年 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842.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9.56万元,下降1.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减少预算支出。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4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2.12万元,占32.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0.75万元,占67.33%。(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62万元,占27.33%;项目支出1339.25万元,占72.67%。(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842.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9.56万元,下降1.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减少预算支出及今年项目资金压缩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6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55万元,下降14.5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减少预算支出及今年项目资金压缩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72.9万元,占78.54%;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3万元,占12.39%;卫生健康支出19.79万元,占3.29%;住房保障支出30.8万元,占5.12%。(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0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2.47万元,下降5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车辆5台。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2.47万元,下降58.08%。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减少车辆5台已划拨至渠县賨诚公司。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工程车1辆、园林清洁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清扫保洁、园林工程及日常维护等公务活动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比较无变化,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3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99万元,增长7.17%。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解决马某赔偿款和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没有变化,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园区清扫保洁用车和园林工程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园区基础设施维修费、2024年马鞍山生态园清扫保洁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园区基础设施维修费、2024年马鞍山生态园清扫保洁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财政预算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2024年渠县园林绿化养护经费、2024年马鞍山生态园清扫保洁经费、2024年园区基础设施维修费、万达R4号地块及武装部地块苗木移植经费、2024年渠南苗圃运行费、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资金、安排城区新增绿地养护经费、机关大院古树抢救保护经费、解决马某赔偿款等9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资金的支付程序、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支付合规合法,并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财务制度完善,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相关项目工作的开展,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态效益,上级及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5%。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成果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职业年金做实应缴纳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下设内设综合股、建安股、计财股、发展计划事务股、绿化管理股5个科室。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事业编制36个,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共计31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773.42万元,实际执行金额1842.87万元,差异系年中增加马某赔偿款及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资金,决算报表收入184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2.12万元,占32.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0.75万元,占67.33%。
(二)支出情况。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773.42万元,年中增加马某赔偿款及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资金,决算报表支出18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62万元,占27.32%;项目支出1339.25万元,占72.68%。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7.52分。
1.履职效能。(15分)
(1)预算编审履职效果(5分)
一是单位预算编制完整,齐全,收入来源编报齐全,编报数据准确。二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明确量化,覆盖率达到年度要求。
“预算编审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预算执行履职效果(5分)
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1773.4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二是2024年实际执行金额1842.87万元,执行调整预算完成率100%,年初预算不够准确系由于年中增加马某赔偿款及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资金,年中追加预算并及时支付。三是“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9万元,实际支出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预算执行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履职效果(5分)
一是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二是提供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预决算信息公开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8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单位的项目预算,进行分析测算,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调整预算编制口径,确保基本支出足额预算编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预算编制时,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本部门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1773.42万元,实际执行金额1842.87万元。
“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自评得分7.82分。
(2)单位收入统筹(4分)
2024年本单位无自有收入情况。
“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支出执行进度(6分)
1-6月预算执行610.88万元,执行率34%;1-10月预算执行1117.55万元,执行率63%;1-12月预算执行1842.87万元,执行率100%。
“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4)预算年终结余(2分)
2024年部门整体年末无结转结余。
“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5分)
2024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本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 11 万元,比上年(27.2 万元)减少 16.2 万元,下降 59.56%;决算数本年 11.42 万元,比上年(23.54 万元)减少12.12万元,下降51.49%。
“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单位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绩效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均得到有效执行。
“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财务岗位设置(2分)
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核查等,在其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核算各项经费和项目收支,按照县财政的相关要求完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均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
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均及时足额上缴。
(1)人均资产变化率(3分)
2024 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 77.7 万元,比 2023 年(76.86 万元)增加 0.84 万元,机关在职干部 2024 年 31 人,2024 年人均占有固定资产 2.51 万元(77.7 d 31),比 2023 年人均(76.86 d 31≈2.48 万元)增加 0.03 万元,增长1.21%(0.03d2.48≈1.21%)。
“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截止2024年12月底,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账面价值77.7万元,资产利用率100%。通用设备账面价值56.43万元,资产利用率1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账面价值15.33万元,资产利用率100%。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通用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金额26.96万元,占通用设备总价值的48%。
“固定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1.8分。
(3)资产盘活率(3分)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无闲置资产。盘活率100%。
“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5.采购管理。(6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分)
2024 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3.5万元,全部从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采购占比100%。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采购执行率(3分)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43.5万元,已按政府采购流程执行。
“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270.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12.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12分)
(1)决策程序(4分)。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按比率分值法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4分)。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并与预算安排项目匹配。
“目标设置”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项目入库(4分)。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库。
“项目入库”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12分)
(1)执行同向(4分)。根据现场评价,抽查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基本相符。
“执行同向”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调整(4分)。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抽查项目中涉及预算调整的项目4个,能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调整报批手续,调整程序规范,依据较充分。
“项目调整”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执行结果(4分)。根据单位提供资料,部门预算项目9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项目9个占项目总数100%。
“执行结果”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目标实现。(11分)
(1)目标完成(4分)
部门预算9个项目中,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项目有9个,完成率100%。
“目标完成”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偏离(4分)
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9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9个,部门项目中已完成的数量指标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占比100%。
“项目偏离”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实现效果(3分)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9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9个,占比100%。
“实现效果”指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建立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在安排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考虑。一是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保障,力求延续项目能够持续有效开展;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在此过程中,拨款及支付暂缓进行;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停止安排资金的拨款和支付,对于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2.对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以及组织开展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评价结论予以通报,促使其自觉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在本县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使公众了解有关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7月9日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4.决算公开。按照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在渠县门户网站公开了2024年部门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5.整改反馈情况。
(1)结果整改。2024年,渠县财政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和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中,我单位2024年不涉及问题整改。
(2)应用反馈。我单位未收到整改意见,因此也不涉及反馈结果应用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好,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预算执行进度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预算项目的设立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积极发挥部门职能,按照《2024年渠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7.52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支出明细科目编制不够准确,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偏差,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经济活动。
2、年初预算不够准确,年中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等原因,年中追加有经费,导致全年预算支出占比大。预算控制率有待进一步降低。
3、预算绩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单位绩效理念逐步提高,绩效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但“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严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算内容,保证预算的精准性,通过预算执行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通过中期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配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项目执行率,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3多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通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2024年园区基础设施维修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为了做好马鞍山园区内所有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健身器材及环卫设施每月维修维护管理。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每年县财政预算此项目经费。
2.基本情况。为了做好马鞍山园区内所有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健身器材及环卫设施每月维修维护管理的经费保障,保障园区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财政预算资金55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做好马鞍山园区内所有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健身器材及环卫设施每月维修维护管理的经费保障。
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预算资金55万元,用于做好马鞍山园区内所有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健身器材及环卫设施每月维修维护管理的经费保障。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园区内所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不少于12次。
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全年。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证了园区内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性,保证市民的日常健身休闲场所安全。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以上。
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马鞍山园区内所有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健身器材及环卫设施每月维修维护管理的经费保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基础设施维护类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园区内所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自评得8分。
工程验收合格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园区基础设施维修费经费的执行,保证了马鞍山园区内所有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健身器材及环卫设施每月维修维护管理的经费保障,保障园区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全面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2024年园区清扫保洁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为了保证马鞍山园区全年全天环卫工人12个月的工资支付,保证园区内垃圾日常处理及时,园区内全年长期保持卫生。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每年县财政预算此项目经费。
2.基本情况。保证马鞍山园区全年全天环卫工人12个月的工资支付,保证园区内垃圾日常处理及时,园区内全年长期保持卫生。财政预算资金87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保证马鞍山园区全年全天环卫工人12个月的工资支付,保证园区内垃圾日常处理及时,园区内全年长期保持卫生。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预算资金87万元,用于马鞍山园区全年全天环卫工人12个月的工资支付,保证园区内垃圾日常处理及时,园区内全年长期保持卫生。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全天候清扫保洁。
质量指标:垃圾处理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全年。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幸福指数。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马鞍山园区全年全天环卫工人12个月的工资支付,保证园区内垃圾日常处理及时,园区内全年长期保持卫生。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行政运转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全天候清扫保洁,自评得8分。
垃圾处理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园区清扫保洁经费的执行,保证了马鞍山园区全年全天环卫工人12个月的工资支付,保证了园区内垃圾日常处理及时,园区内全年长期保持卫生。为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中滩镇园林苗圃2023年运行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为了满足渠县城区临时补给花草的需要,在中滩镇租用苗圃55亩地作为苗圃基地。
2.基本情况。中滩镇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财政预算资金8.54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保证中滩镇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预算资金8.54万元,作为中滩镇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满足中滩镇苗圃55亩地的养护。
质量指标:对苗圃全年育苗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底。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为城区公共绿化需要;生态效益指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对城区绿化环境改善。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中滩镇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为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本项目系行政运转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满足中滩镇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自评得8分。
对苗圃全年育苗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中滩镇苗圃运行经费的执行,保障了中滩镇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2024年渠南苗圃运行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为了满足渠县城区临时补给花草的需要,在渠南租用苗圃55亩地作为苗圃基地。
2.基本情况。渠南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财政预算资金18.54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保证渠南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预算资金18.54万元,作为渠南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满足渠南苗圃55亩地的养护。
质量指标:对苗圃全年育苗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底。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为城区公共绿化需要;生态效益指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对城区绿化环境改善。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渠南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为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本项目系行政运转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满足渠南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自评得8分。
对苗圃全年育苗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中滩镇苗圃运行经费的执行,保障了中滩镇苗圃55亩地的日常养护及土地流转费的支付,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2024年渠县园林绿化养护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于2022年10月通过县城乡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招绿化养护企业(深圳市洁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养护,财政将此项目经费预算到本中心,由我中心主要负责对养护企业进行监督考核。
2.基本情况。为了保证渠县城区1916870平方米的园林绿化管理及维护,对城区绿化植物栽植及浇水、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修枝等日常管护工作以及城区1万平方米的鲜花常态化布置,财政从本年起预算资金1109.91万元到本中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保证渠县城区1916870平方米的园林绿化管理及维护,对城区绿化植物栽植及浇水、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修枝等日常管护工作以及城区1万平方米的鲜花常态化布置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从本年起预算资金1109.91万元,由本中心依据合同每月给渠县城投公司支付合同价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城区鲜花布置1万平方米、整个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及维护。
质量指标:管护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底。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促进城市发展。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我县渠县城区1916870平方米的园林绿化管理及维护,对城区绿化植物栽植及浇水、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修枝等日常管护工作以及城区1万平方米的鲜花常态化布置,为渠县城区卫生改善服好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民生类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城区鲜花布置面积,自评得8分。
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及维护面积,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安排城区新增绿地养护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于2022年10月通过县城乡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招绿化养护企业(深圳市洁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养护。本年起新增绿地渠江东区一桥至四桥滨河路干道2024年8-12月养护经费支出。
2.基本情况。新增绿地渠江东区一桥至四桥滨河路干道2024年8-12月养护经费支出,财政追加预算资金1.3525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新增绿地渠江东区一桥至四桥滨河路干道2024年8-12月养护经费支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追加预算资金1.352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新增绿地渠江东区一桥至四桥滨河路干道7200平方米2024年8-12月养护经费支出。
质量指标:管护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底。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促进城市发展。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我县新增绿地渠江东区一桥至四桥滨河路干道7200平方米2024年8-12月养护经费支出,植物栽植及浇水、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修枝等日常管护工作,为渠县城区卫生改善服好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民生类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渠江东区一桥至四桥滨河路干道7200平方米2024年8-12月养护,自评得8分。
管护合格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经费。
2.基本情况。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经费,财政追加预算资金23.0832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马鞍山生态园环卫从业人员补发调标工资支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追加预算资金23.0832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34个环卫工人补发调标工资。
质量指标:发放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底。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相关人员满意度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34个环卫工人补发调标工资发放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有极高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民生类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34个环卫工人补发工资的及时发放,自评得8分。
发放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环卫工人补发工资的及时发放,为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机关大院古树抢救保护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对机关大院三株古树进行抢救保护和处突排危工作。
2.基本情况。对机关大院三株古树进行抢救保护和处突排危工作。财政预算资金9.898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对机关大院三株古树进行抢救保护和处突排危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预算资金9.898万元,作为对机关大院三株古树进行抢救保护和处突排危工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3株古树抢救保护和排危。
质量指标:古树抢救保护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地方文化底蕴,传承历史文化;生态效益指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3株古树抢救保护和排危,为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交叉。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本项目系民生保障类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3株古树抢救保护和排危,自评得8分。
古树抢救保护合格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机关大院古树抢救保护经费的执行,保障了3株古树抢救保护和排危,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公园城市运行中心
解决马某赔偿款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解决园林树木修剪时出现意外受伤给马某赔偿款。
2.基本情况。解决园林树木修剪时出现意外受伤给马某赔偿款,财政追加预算资金69.4269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园区内服务场所的统一管理。
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对城市园林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及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是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解决园林树木修剪时出现意外受伤给马某赔偿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财政预算资金69.426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为了解决园林树木修剪时出现意外受伤给马某赔偿款。质量指标:发放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底。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相关人员满意度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园林树木修剪时出现意外受伤给马某赔偿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有极高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几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查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本项目系特定事项赔偿类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赔偿人数,自评得8分。
赔偿到位及时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马某赔偿款的及时支付,为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