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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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能:

1.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建筑企业培育、注册、资质申报等工作,

2.负责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4.负责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和实施,

5.负责全县建筑工人的培训工作,

6.负责建筑业统计分析,

7.负责组织施工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工作,

8.承担建筑业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

9.承担收集、整理、统计、保管、利用全县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构设置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纳入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75.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60.39万元,增长210.8%。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7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2.3万元,占12.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3.05万元,占87.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7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3万元,占12.73%;项目支出5913.05万元,占87.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775.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60.39万元,增长210.8%。主要变动原因是调整了公共预算收入和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7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3.76万元,下降32.69%。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807.59万元,占93.65%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6万元,占3.35%卫生健康支出9.41万元,占1.09%住房保障支出14.45万元,占1.68%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6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0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8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资本性支出625.78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为零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4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3.0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零星维修办公经费、2024专项运转经费、安置房高低压配电(惠特)、安置房棚户区户表安装(惠特)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全部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零星维修办公经费、2024专项运转经费、安置房高低压配电(惠特)、安置房棚户区户表安装(惠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收支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效果;2024零星维修办公经费、2024专项运转经费、安置房高低压配电(惠特)、安置房棚户区户表安装(惠特)等17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按照年初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资金的支付程序、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支付合规合法,并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财务制度完善,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同时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相关项目工作的开展,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效益、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态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卫生健康(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属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准则,本单位有办公室、计招股、建管股、事务股和财务室共计5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能:

1.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建筑企业培育、注册、资质申报等工作;

2.负责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4.负责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和实施;

5.负责全县建筑工人的培训;

6.负责建筑业统计分析;

7.负责组织施工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工作;

8.承担建筑业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

9.承担收集、整理、统计、保管、利用全县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人员编制数为 2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1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收入合计677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2.30万元,占12.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3.05万元,占87.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4年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决算收入合计677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2.30万元,占12.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3.05万元,占87.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情况。2024年预算支出677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3万元,占12.73%;项目支出5913.05万元,占87.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4年决算支出677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3万元,占12.73%;项目支出5913.05万元,占87.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实际收入金额为6775.35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6775.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0万元,收回财政公用经费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准高效开展建筑企业培育、注册、资质申报等工作;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建筑业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全力以赴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预算管理。我单位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科学谋划预算资金安排,依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完成预算编制申报,同时合理设定入库项目绩效指标、年度目标值,科学构建部门整体支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和编报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报告,单位按要求及时制定并报批部门预算支出计划,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定期分析机制,靠前做好支出执行,坚持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持续树牢厉行节约理念,严控一般性支出,聚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财务管理。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我单位会计核算及时、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4.资产管理。严格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全面深化资产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办公用品统一集采、闲置物品统一回收再利用、固定资产统一调配的集约化管理模式,落细落实厉行节约理念。同时,扎实开展资产清查、盘点、房产确权登记等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采购管理。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事项、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月至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913.0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围绕决策程序、目标设置、项目入库进行绩效分析。

2.项目执行。围绕资金执行同向、项目调整、执行结果进行绩效分析。

3.目标实现。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

省级部门2024年度若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应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中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自评重点关注企业的运营质量、行业水平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重点关注基金可持续性、区域安全性等情况。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省级部门2024年度若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应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中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07月09日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2)决算公开。按照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09月29日公开了2023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2.整改反馈情况

(1)结果整改。渠县财政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和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中,未对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应用反馈。我单位未收到整改意见,因此也不涉及反馈结果应用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2024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通过对2024年支出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我单位个别项目因需跨年度实施,导致费用需跨年度结算。

(三)改进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做好项目事前评估,优化项目绩效编制,更科学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有偏差的绩效目标进行及时纠正整改。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有效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报表编号:510000_001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6775.35

3775.35


年度总体目标

1、加快完善建筑产业培训体系,积极谋求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助推高质量的发展要求。
2、加强建筑产业工人的培训,加强专业群建设,完善高水平的建筑队伍建设。制定衔接专业的教学标准。
3、统筹完善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中基础设施的零星维修及维护。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加强建筑行业队伍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要求。

完善建筑产业培训体系,加强建筑行业队伍建设。

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和实施

多方面进行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棚户区及安置房的基础设施的零星维修及保养

及时对棚户区及安置房的基础设施的零星维修及保养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人大提案及政协提议

11

5

开展上党课及党员教育次数

48

5

全县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场次

100

场次

5

质量指标

党员活动参会率

98

%

5

工人培训目标完成率

100

%

5

全年目标完成率

100

%

5

时效指标

常规性工作完成效率

定性

及时


5

工人培训能力提升程度

定性

提高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5

生态效益指标

坚持人文绿色的发展观点

97

%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档案管理完备程度

98

%

5

坚持通过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建全制度

96

%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健全建筑工人知识

90

%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建筑工人满意度

96

%

5

满意度指标

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满意度

95

%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公用经费

650.24

万元

5

人员经费

212.06

万元

5

项目经费

5913.05

万元

5


附件2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零星维修办公经费项目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要求任务按计划进行实施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及本单位其它办公经费的支出。了解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2024零星维修办公经费项目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和房屋维修,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和基础建设维修,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面积=650平方米;质量指标:零星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98%;时效指标:零星维修项目周期≤8月、维修项目的及时完成率≥98%;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经济成本指标: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数=2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面积65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改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的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20万元,实际到位2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面积=650平方米;完成值:完成零星维修65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零星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98%;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8%。

时效指标。指标值:零星维修项目周期≤8个月;完成值:8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96%;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6%。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20万元。

四、评价结论

2024年零星维修工作经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零星维修办公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渠财预资〔2023〕79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零星维修和办公经费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面积

650

平方米

20

650平方米

质量指标

零星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

96

%

10

100%

时效指标

零星维修项目完成周期

8

20

8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

=

20

万元

10

20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项目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要求任务按计划进行实施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及办公费用的支出。了解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2024年建设项目项目资金625.78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和房屋维修,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和基础建设维修,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渠城棚区改造和安置房建筑面积=650平方米;质量指标: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98%;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周期≤12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经济成本指标: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数≤10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面积65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改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625.78万元,实际到位625.7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625.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渠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面积=650平方米;完成值:完成建筑面积65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98%;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8%。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完成值:12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96%;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6%。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10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零星维修工作经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25.7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25.78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渠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面积

650

平方米

20

650平方米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8

%

1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12

20

12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

1000

万元

10

625.78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2024专项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要求任务按计划进行实施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及本单位其它办公费用的支出。了解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住房安全质量,确保建设项目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住房建设协调发展,落实住房改革方案。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专项经费5.96万元,全部用于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及本单位其它办公费用的支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通过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的投入,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补充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住房安全综合实力,推动城市建设项目的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维修棚户区和安置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质量指标:零星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98%;零星维修项目周期≤12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数≤2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维修棚户区和安置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促进城乡住房安全事业发展、改善住房条件,安置房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天星辖区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八标段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10万元,实际到位5.9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5.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维修棚户区和安置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完成值:完成棚户区和安置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零星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98%;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指标值:零星维修项目周期≤12月;完成值12月。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定性目标值为保障;完成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96%;完成值: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数≤10万元;完成值:5.96万元。

四、评价结论

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物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渠财资〔2023〕171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本单位办公运转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9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96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保障办学条件,严格预算执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棚户区和安置房建筑面积

6500

平方米

20

6500平方米

质量指标

零星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

98

%

10

100%

时效指标

零星维修项目周期

12

20

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数

10

万元

10

5.96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安置房高低压配电(惠特)项目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工作布置的要求,对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电力安装工程,代建办对所实施承建涉及的安置房高低压配电安装(惠特)的支出。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安置房高低压配电(惠特)项目资金112万元,全部用于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安置房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安置房项目的房屋进行高低压安装,改善提高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用电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电力设施安装户数=2000户;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8%;时效指标:建设周期≤6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居民居住用电(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住群众满意度≥98%;经济成本指标: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数=2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安置房高低压配电安装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改居民的用电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112万元,实际到位11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电力设施安装户数=2000户;完成值:完成户表安装2000户。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8%;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8%。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完成值:6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居民居住照明;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用电需求。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居住群众满意度≥98%;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8%。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2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安置房高低压配电(惠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安置房高低压配电(惠特)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2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建设周期

6

20

6个月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8

%

20

100%

数量指标

电力设施安装户数

2000

10

2000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居民居住用电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住群众满意度

98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数

200

万元

10

112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安置房棚户区户表安装(惠特)项目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工作布置的要求,对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户表安装工程,代建办对所实施承建涉及的安置房棚户区户表安装(惠特)的支出。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安置房棚户区户表安装(惠特)项目资金213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和安置房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进行户表安装,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项目安装数量≥2000户;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8%;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周期≤6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使用燃气(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棚户区和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97%;经济成本指标: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数=3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渠城棚户区和安置房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改居民的用气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213万元,实际到位21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21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完成值:完成户表安装2000户。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8%;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8%。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完成值:6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使用燃气;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使用燃气。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棚户区和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97%;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7%。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3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零星维修工作经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安置房棚户区户表安装(惠特)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3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6

20

6个月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8

%

20

100%

数量指标

户表安装数量

2000

10

2000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使用燃气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和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

97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数

300

万元

10

213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安置房棚户区电户表安装项目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工作布置的要求,对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电户表安装工程,代建办对所实施承建涉及的安置房棚户区电户表安装的支出。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安置房棚户区电户表安装项目资金503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用户户表安装工程,保障居民正常用电,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和安置房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进行电户表安装,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电表户表安装户数=2000户;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6%;时效指标:户表安装周期=6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使用(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住群众满意度≥98%;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数=6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渠城棚户区和安置房电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改居民的用电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503万元,实际到位50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5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电表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完成值:完成户表安装2000户。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6%;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6%。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完成值:6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使用;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用电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居住群众满意度≥98%;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8%。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6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安置房棚户区电户表安装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安置房棚户区电户表安装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0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3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电表户表安装户数

2000

10

2000户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6

%

20

100%

时效指标

户表安装周期

6

20

6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使用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住群众满意度

98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数

600

万元

10

503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安置房棚户区水户表安装项目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工作布置的要求,对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气户表安装工程,代建办对所实施承建涉及的安置房棚户区水户表安装(天通)的支出。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安置房棚户区水户表安装项目资金1263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和安置房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进行水户表安装,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水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8%;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周期≤6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使用(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住群众满意度≥96%;经济成本指标: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数=20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渠城棚户区和安置房水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改居民的用水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1263万元,实际到位12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26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棚户区和安置房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完成值:完成户表安装2000户。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8%;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8%。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完成值:6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使用;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使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棚户区和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96%;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6%。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20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安置房棚户区水户表安装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安置房棚户区水户表安装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气户表安装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6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63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6

20

6个月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8

%

20

100%

数量指标

水户表安装数量

=

2000

10

2000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使用燃气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和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

96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数

2000

万元

10

1263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安置房棚户区气管网安装项目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工作布置的要求,对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气管网安装工程,代建办对所实施承建涉及的安置房棚户区气户管网的支出。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安置房棚户区气管网项目资金425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气管网安装工程,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和安置房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及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进行气管网的安装,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管网安装数量=10000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9%;时效指标:项目建设施工周期≤6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安全用气(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住群众满意度≥97%;经济成本指标:成本预算控制数≤20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渠城棚户区和安置房气管网安装长度为10000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改居民的用气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425万元,实际到位42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4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管网安装数量=10000米;完成值:完成管网安装10000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9%;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9%。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完成值:6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使用燃气;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使用燃气。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棚户区和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97%;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7%。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20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安置房棚户区气管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安置房棚户区气管网安装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气户表安装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25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施工周期

6

10

6个月

数量指标

管网安装数量

10000

20

10000米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9

%

2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用气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住群众满意度

97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预算数

20000000

10

425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安置房棚户区气户表安装(天通)项目专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原渠县代建办)工作布置的要求,对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气户表安装工程,代建办对所实施承建涉及的安置房棚户区气户表安装(天通)的支出。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通过整体目标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安置房棚户区气户表安装(天通)项目资金392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和安置房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进行气户表安装,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棚户区安置房气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8%;时效指标:安装周期≤6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安全用气(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住群众满意度≥96%;经济成本指标: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数=5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渠城棚户区和安置房气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改居民的用气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392万元,实际到位39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棚户区和安置房户表安装数量=2000户;完成值:完成户表安装2000户。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8%;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8%。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完成值:6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使用燃气;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使用燃气。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棚户区和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96%;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6%。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5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安置房棚户区气户表安装(天通)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安置房棚户区气户表安装(天通)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气户表安装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9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92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安装周期

6

20

6个月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8

%

20

100%

数量指标

棚户区安置房户表安装数量

2000

10

2000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使用燃气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和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

96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数

500

万元

10

392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棚户区四期电梯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渠城棚户区改造四期电梯,于2016年4月5日在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就电梯渠公共采谈(磋)〔2016〕14号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人。中标金额为620万元。于2017年2月22日根据相关规定签订电梯采购合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实施目的是不断完善城市建设进程及质量,确保项目工程建设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棚户区四期电梯项目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住房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的条件,保障住房项目建设有序进行,达到住户、社会对主管部门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渠财预〔2023〕16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改善城市建设住房安全的条件,完善基础建设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和住房安全,推动城市化建设的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电梯安装使用数量=24台;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9%;项目建设完成时限=4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使用 定性 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棚户区居住群众满意度≥97%;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数=5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建设24台,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群众的居住质量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棚户区四期电梯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电梯安装使用数量=24台;完成值:完成电梯安装使用数量24台。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9%;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4月;完成值:4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切实保障群众使用 定性 保障;完成值:切实保障群众使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棚户区居住群众满意度≥97%;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100%。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预算成本控制数=50万元;完成值:50万元。

四、评价结论

棚户区四期电梯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棚户区四期电梯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渠财预【2023】16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及安置房等项目建设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3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保障办学条件,严格预算执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电梯安装使用数量

24

20

24台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9

%

1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4

20

4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使用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居住群众满意度

97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数

50

万元

10

50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6标段项目

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22日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渠发改革〔2013〕131号文对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项目选址为渠江镇南坝一组、山星村一组等,项目建设面积为26.3万平方米。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项目工程建设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6标段项目资金1189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6标段建设项目的房屋建设施工,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和基础建设维修,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棚改建设面积=263000平方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8%;时效指标:建设周期=24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棚改群众居住满意度≥97%;经济成本指标:成本预算控制数=20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面积26300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1189万元,实际到位118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1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棚改建设面积=263000平方米;完成值:完成建筑面积263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8%;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8%。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完成值:24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居住满意度≥97%;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7%。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20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6标段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6标段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8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89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棚改建设面积

263000

平方米

10

263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8

%

20

100%

时效指标

建设周期

=

24

20

24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改群众居住满意度

98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预算控制数

2000

万元

10

1189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3标段

项目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8日,渠县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经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渠发改革审〔2014〕197号),批复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38949.77平方米,估算总投资5.18亿元,此项目四期工程一期施工分6个标段,本项目为施工3标段。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项目工程建设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3标段项目资金277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3标段建设项目的房屋建设施工,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和基础建设维修,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建设面积=238949.77平方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7%;时效指标:建设周期≤24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居住满意度≥98%;经济成本指标:成本预算控制数=5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面积238949.77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277万元,实际到位27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2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建设面积=238949.77平方米;完成值:完成建筑面积238949.77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7%;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7%。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完成值:24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居住满意度≥98%;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8%。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5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3标段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3标段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零星维修和办公经费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7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77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面积

238949.77

平方米

10

238949.77平方米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7

%

20

100%

时效指标

建设周期

24

20

24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居住满意度

98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预算控制数

500

万元

10

277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4标段

项目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8日,渠县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经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渠发改革审〔2014〕197号),批复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38949.77平方米,估算总投资5.18亿元,此项目四期工程一期施工分6个标段,本项目为施工4标段。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4标段项目资金501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3标段建设项目的房屋建设施工,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和基础建设维修,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建设面积=238949.77平方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9%;时效指标:建设周期≤24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居住满意度≥97%;经济成本指标:成本预算控制数=6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面积238949.77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501万元,实际到位50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5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建设面积=238949.77平方米;完成值:完成建筑面积238949.77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9%;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9%。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完成值:24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居住满意度≥97%;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7%。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6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4标段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4标段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零星维修和办公经费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0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1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面积

238949.77

平方米

20

238949.77平方米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9

%

1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24

20

24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居住满意度

97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预算控制数

600

万元

10

501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5标段

项目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8日,渠县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经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渠发改革审〔2014〕197号),批复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38949.77平方米,估算总投资5.18亿元,此项目四期工程一期施工分6个标段,本项目为施工5标段。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5标段项目资金65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5标段建设项目的房屋建设施工,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棚改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棚户区及安置房项目的房屋和基础建设维修,改善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建设面积=238949.77平方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7%;时效指标:建设周期≤24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居住满意度≥98%;经济成本指标:成本预算控制数=1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维修渠城棚户区改造面积238949.77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棚改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65万元,实际到位6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建设面积=238949.77平方米;完成值:完成建筑面积238949.77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7%;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7%。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完成值:24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居住满意度≥98%;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8%。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1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5标段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渠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一期)5标段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零星维修和办公经费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5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面积

238949.77

平方米

20

238949.77平方米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7

%

1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24

20

24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居住满意度

98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预算控制数

100

万元

10

65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2012年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天星辖区二期

2标项目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12年11月6日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渠发改革〔2013〕141号文对2012年重点项目天星辖区安置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项目选址为天星镇天星村、雷家湾、工业园AB区、菜场2社等,项目建设面积为26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2012年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天星辖区二期2标项目资金1189万元,全部用于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安置房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安置房项目的房屋和基础建设维修,改善提高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安置房建设面积=260000平方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7%;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周期=18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安置房居住满意度≥98%;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数=20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安置房建设面积26万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安置房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安置房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1189万元,实际到位118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1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安置房建设面积=260000平方米;完成值:完成建筑面积260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7%;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7%。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完成值:18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98%;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8%。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20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零星维修工作经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12年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天星辖区二期2标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8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89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置房建设面积

260000

平方米

20

260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7

%

1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

18

20

18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

98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数

2000

万元

10

1189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2012年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天星辖区二期

5标项目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12年11月6日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渠发改革〔2013〕141号文对2012年重点项目天星辖区安置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项目选址为天星镇天星村、雷家湾、工业园AB区、菜场2社等,项目建设面积为26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维修,实施目的是不断提高棚户区和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各类协调发展,落实完善棚改基础设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2012年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天星辖区二期5标项目资金570万元,全部用于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条件,达到安置房居民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要求进行安置房项目的房屋和基础建设维修,改善提高安置房生活水平质量,提升群众居住安全继续稳中有进。推动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安置房建设面积=260000平方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7%;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周期=18月;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居住(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安置房居住满意度≥97%;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数=200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安置房建设面积26万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安置房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安置房居民对社会满意度达到显著提升。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零星维修工作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570万元,实际到位57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5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安置房建设面积=260000平方米;完成值:完成建筑面积260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97%;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97%。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完成值:18个月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完成值:有效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群众满意度≥97%;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7%。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严格控制成本预算控制数;完成值:=2000万元。

四、评价结论

零星维修工作经费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12年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天星辖区二期5标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70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具体任务按计划所承建棚户区和安置房项目所涉及事项的零星维修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置房建设面积

260000

平方米

20

260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7

%

1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

18

20

18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定性

保障


20

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安置房居住群众满意度

97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数

2000

万元

10

570万元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配电二标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渠县发改审〔2013〕51号文和52号文核准本工程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通过比选确定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于2018年4月发布了招标公告,同年6月5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基础建设,实施目的是不断完善城市建设进程及质量,确保项目工程建设继续稳中有进。促进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共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配电二标段项目资金5838万元,全部用于住房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的条件,保障住房项目建设有序进行,达到住户、社会对主管部门满意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渠财预〔2023〕16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改善城市建设住房安全的条件,完善基础建设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和住房安全,推动城市化建设的优质发展。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配电安装面积=500000平方米;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完成时限≤90天,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用电安全  定性 安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棚改群众居住满意度≥97%;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数=5838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配电安装面积50000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群众的质量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配电二标段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州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5838万元,实际到位583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583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配电安装面积=500000平方米;完成值:完成配电安装500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值: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指标值:项目建设周期≤90天;完成值:90天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保障群众用电安全 定性 安全;完成值:切实保障群众用电安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棚改群众居住满意度≥97%;完成值:受益对象满意度100%。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预算成本控制数=5838万元;完成值:5838万元。

四、评价结论

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配电二标段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州本级、县(市)、州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配电二标段

预算单位

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用于棚户区及安置房等项目建设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83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838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保障办学条件,严格预算执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配电安装面积

500000

平方米

10

500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2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周期

90

20

90天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群众用电安全

定性

安全


20

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改群众居住满意度

97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数

5838

万元

10

5838万元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713001-渠县建筑产业发展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