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现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渠县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数4人。报考条件详见《渠县2025年考核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在渠县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且经渠县西部计划项目办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从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服务期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服务期间至少获得省级年度考核优秀1次);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4.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不在岗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8.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其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9.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共青团渠县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18-7305223,地址:渠县和平街1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渠县2025年考核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查验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报名和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综合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实地考核和结构化面试。
2.考核工作小组深入到志愿者服务所在单位,实地调查志愿者服务期间工作表现情况、遵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有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被执行等情况,采取民主测评、座谈等方式对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综合考核组撰写考核报告,作出考核结论。
3.组织志愿者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用于选岗。实地考核不合格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
1.综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由共青团渠县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选岗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公示
对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等有关手续。
(七)聘用
拟聘人员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完善相关手续后到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聘用、上编、核定工资等手续。
四、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二)资格审查工作由共青团渠县委员会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核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本次考核招聘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共青团渠县委员会、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18-73052230818-7283627
监督电话:0818-7277066
拨打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
1.岗位表.docx
共青团渠县委员会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