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方面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受纳管理。
4、负责户外广告(含招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环卫设施拆改核准等城市市政公用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
5、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6、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259.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757.31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43.7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2.31万元,占9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3万元,占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5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万元,占14.9%;项目支出1923.14万元,占8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259.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757.31万元,下降4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32.73万元,下降35.6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1万元,占3.5%;卫生健康支出13.33万元,占0.6%;城乡社区支出2109.52万元,占94.9%;农林水支出3.33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19.02万元,占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2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02万元。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1152.23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50万元。
4.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6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27万元,下降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27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货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8万元。主要用于巡视巡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4.58万元,下降9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垃圾填埋场中期封场项目下差资金(该项目上年支出金额较大),同时新增了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评估及拍卖佣金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万元,较2023年度的28.15万元增加了9.8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项目调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明月大桥西桥头整治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明月大桥西桥头整治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2024年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相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对明月大桥西桥头整治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资金使用规范,工程实体全面完工,有效达成市容美化与安全隐患消除目标,符合城市治理政策导向。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厅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股室,包括:办公室、城市管理股、财务装备股、党建办、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为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后经2019年机构改革,组建为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拟订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方面的管理;6、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受纳管理;7、负责户外广告(含招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环卫设施拆改核准等城市市政公用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8、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9、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综执局编制总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机关工勤2名。截至2024年末,实际财政供养人员21人,在职20人,遗属1人,退休4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0591786.73元,年中调整增加预算收入1999602.24元,调整后财政拨款收入22591388.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23073.97元,占9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315元,占1.6%;预算收入执行率达100%。
(二)支出情况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0591786.73元、决算报表支出22591388.97元,其中:基本支出3359974.67元,占14.9%;项目支出19231414.3元,占85.1%;预算支出执行率达100%。主要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2784868.69元,占决算报表支出的12.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5105.98元,占决算报表支出的2.5%;项目支出19231414.3元,占决算报表支出的85.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7分。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满分15分,自评得分12分)
围绕“执法主业、城市管理、民生服务”三大核心目标评价:
(1)执法办案质效(满分5分,自评得分2分)
目标:普通程序案件结案率100%,行政复议案件≤5件。
完成:办理案件1327件(普通程序41件,简易程序1286件),行政诉讼0件,但结案率仅98%(目标未达标)。
(2)城市环境改善(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目标:年处理垃圾量11.33万吨,市容整洁率≥95%。
完成:年处理垃圾量12.27万吨,超额完成目标;清扫保洁面积542.5万平方米,市容整洁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
(3)群众满意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目标:群众满意度≥95%。
完成:对各类违章大型广告、广告灯箱、灯杆等进行整治,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及群众意见大的违章户外广告进行治重点整治;对正在新建、扩建、改建、加建,尚未完工的在建违法建筑进行整治,群众满意度≥95%。
2.预算管理(满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单位的项目预算,进行分析测算,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调整预算编制口径,确保基本支出足额预算编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预算编制时,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本部门预算。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024年本单位无自有收入情况。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1-6月预算执行19794575.02元,执行率87.62%;1-9月预算执行19925605.07元,执行率88.2%;1-12月预算执行22591388.97元,执行率100%。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024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年末无结转结余。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4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38万元,实际执行34.04万元,较预算压减10.4%。
3.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
岗位设置(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部门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资金规范(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核算各项经费和项目收支,按照县财政的相关要求完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均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资产管理(满分9分,自评得分9分)
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0%(无新购入固定资产)
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截止2024年12月底,县综执局办公家具账面价值23.6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23.6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4.3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4.3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
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截止2024年12月底,本单位无闲置资产,盘活率100%。
5.采购管理(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024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024年政府无采购预算。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820.8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233.1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2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该项目当年未实施,结转至2025年。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
决策程序(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2024年度,我局预算项目的设立基本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与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相符,对符合事前评估条件的部门预算项目均实施了事前评估论证程序。
目标设置(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2024年我局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职能职责、中长期工作规划,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了整体目标和绩效目标,并对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细化量化。我局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符合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的要求。
项目入库(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部门预算项目都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
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为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这些措施确保部门预算项目的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项目调整(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项目调整原则进行,对预算项目确需要调整要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追加方案,详细列明预算追加的理由、项目、科目、金额等,并报财政和政府审批。我局2024年度申请项目预算调整,调整程序规范,依据较充分。
执行结果进行绩效分析(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县综执局2024年13个项目中7个项目为年初申报项目,12月实际支付进度未达到标准的项目0个。还有6个项目为年中追加项目,截至12月执行率为27%,有一个项目当年未实施,结转至2025年。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自评得分8分)
目标完成(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2024年13个项目共涉及数量指标20个,实际完成19个,完成率95%。
目标偏离(满分4分,自评得分2分):2024年我局13个项目完成数量指标19个,偏离度在30%以上的指标1个。
实现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2分):2024年我局13个项目效益指标、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项目效果未达预期,个别项目未设置效益指标或效益指标不够量化难以评判。
(三)其他“两本”预算和重点领域项目情况
2024年,渠县综合执法局共有13个部门预算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3个。
1.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评估项目综合评分为92分。基本完成预设目标,特许经营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公益宣传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2.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拍卖佣金项目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认为: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拍卖佣金项目立项目标明确,组织实施过程总体规范有序,年度核心任务基本达成,有效推动了户外广告资源规范化管理进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合规,在盘活公共资源、提升管理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渠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及转运项目2024年暂未实施。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建立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在安排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考虑。一是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保障,力求延续项目能够持续有效开展。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在此过程中,拨款及支付暂缓进行。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停止安排资金的拨款和支付,对于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2.对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以及组织开展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评价结论予以通报,促使其自觉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在本县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使公众了解有关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信息公开情况: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县综执局于2024年7月9日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按照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县综执局于2024年9月30日公开了2023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4.整改反馈情况:渠县财政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中,未对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我单位未收到整改意见,因此也不涉及反馈结果应用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综合自评,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基本实现了预算与绩效管理的有效融合,初步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量化评分,本次自评综合得分为94分(满分100分),评价等级为“良好”。部门整体支出基本符合预算要求,重点项目基本达成预期产出和效益目标,但在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效益优化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加强:部分项目预算测算依据不够充分,与实际执行需求存在偏差,影响资金使用精准性。
2.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个别项目资金支出存在“前松后紧”现象,阶段性执行率偏低,影响整体绩效时效。
3.绩效目标管理精细化不足:部分绩效指标设置过于宏观,可量化程度不高,不利于后期精准考核。
4.资产配置效率需提升:执法装备等固定资产存在闲置或重复配置现象,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
5.成本控制意识待强化:部分项目运行成本偏高,缺乏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强化预算编制精准化
建议:完善项目库论证机制,推行“零基预算”理念,加强历史数据分析和需求调研,提升预算与业务匹配度。
2.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建议:按月分解支出计划,建立“红黄灯”预警系统,对滞后项目开展专项督导,确保资金及时有效落地。
3.优化绩效目标管理体系
建议:推行“SMART原则”(具体、可测、可达、相关、有时限)设置指标,增加量化权重,强化目标对执行过程的引导作用。
4.构建成本效益分析机制
建议:在重大项目立项阶段嵌入成本效益比分析,实施“成本定额标准”管理,探索引入第三方成本监审。
附件:1-1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1-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2
2024年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鉴于当前执法任务日益繁重,车辆使用频率显著增高,原有核定燃修费标准与实际运行成本存在一定差距,为确保执法车辆有效保障日常巡查、应急处置及各类专项行动,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特设立本专项经费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追加预算,弥补既定标准下执法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等刚性支出缺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承担城市管理、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设查处等多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车辆系履行上述职责不可或缺的基础装备。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实施的核心目的在于规范、足额保障执法车辆运行必需的燃修费用,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勤及时可靠,为一线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后勤支撑。主要工作围绕预算资金的合规使用、车辆运行台账的健全管理及费用报销审核把关展开。资金管理参照本局及县财政部门关于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年度项目预算经县财政审核批准后予以安排。资金分配严格遵循“保基本运行、向执法一线倾斜”的原则,主要依据全局执法车辆保有量、年均行驶里程、历史费用水平及本年度执法任务预判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后核定,确保资金分配与执法保障需求的总体匹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为:确保执法车辆燃修费用得到及时、合规补充,有效保障全局执法车辆全年正常、安全、高效运行,为各项行政执法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项目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务、相关执法大队配合,依据本报告框架要求组织开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全面检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及有效性,评估既定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管理经验,发现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后续年度预算安排及项目管理优化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关注资金实际拨付与使用的及时性、合规性;燃修费报销审核流程的规范性;资金对保障车辆出勤率、完好率的作用效果;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或超范围支出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到位。
(三)评价选点
根据项目特点,选取了局机关车队、相关协管中队作为评价点位进行重点核查,覆盖了不同执法领域和区域。
(四)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单位自评法:由局内相关部门对照目标进行自查自评;案卷研究法:查阅财务凭证、报销单据、车辆维修记录、加油台账、派车单等原始资料。
(五)评价组织
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局办公室、财务股、执法监督股(负责执法需求符合性评估)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设立基于执法车辆运行保障的现实需求,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保障一线执法能力的工作要求,立项依据充分,资金申报程序合规。决策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
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参照了本局及上级关于车辆运行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车辆使用登记、维修审批、加油管理、费用报销等内部流程。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分配过程有据可查。
项目实施:项目预算资金已按计划及时申请并拨付到位。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限定于执法车辆的燃油费、必要的日常维修保养费及符合规定的保险费等。报销手续基本完备,票据基本合规。
项目结果:项目设定的年度保障目标基本实现。在项目资金支持下,全局执法车辆全年保持了较高的出勤率和良好的运行状态,有效支撑了市容巡查、拆违控违、专项整治等各项执法任务的完成,保障了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类。用途合规性:经核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均用于弥补执法车辆运行直接相关的燃修费用,未发现用于购置车辆、发放人员补贴或与车辆运行无关的其他行政开支,用途符合项目设定要求。
程序合规性:车辆使用、维修申请、加油管理、费用报销等环节基本遵循了局内既定管理规定和财务审批流程,相关审批签字手续总体完备。
标准合规性: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基本控制在现行公务用车运行费定额标准及市场合理价格区间内,未发现明显超标或虚高现象。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车辆保障及时性:项目资金到位后,有效缓解了部分车辆因费用不足可能导致的停驶或延迟维修问题,保障了执法用车需求的及时响应。
费用管控有效性:通过加强台账登记、定点维修(加油)协商等措施,在保障运行的前提下,对燃修成本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管控。但在精细化管理和成本节约潜力挖掘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四、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2024年度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项目评价总分:96分。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绩效目标基本达成。项目决策合理,管理较为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保障了全局执法车辆的正常运转,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存在主要问题
管理精细化有待加强:车辆运行成本(如单车油耗、维修频次与费用)的统计分析不够深入细致,未能完全实现单车核算和成本效益的精准评估。
成本节约意识需提升:在车辆调度使用、驾驶员节油驾驶习惯培养、预防性维护等方面,仍有潜力可挖,以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
六、改进建议
强化单车核算与精细化管理:建立更完善的单车运行台账(里程、油耗、维修明细),定期进行运行成本统计分析,为预算编制和成本控制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撑。
深化节能降耗措施:加强驾驶员节能驾驶培训与考核;优化车辆调度,减少空驶;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加油)制度并加强价格监督;落实车辆定期保养,推行预防性维护,降低大修概率和成本。
附件:2-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3
2024年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人员
公业务费不足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有效应对我县城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保障城市管理一线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根据县级财政保障要求及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设立本专项项目。项目主要用于弥补由局统一管理使用的协管员、驾驶员及从各单位抽调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临聘人员)日常公用业务经费缺口,确保其履职所需的基本工作条件。项目依据相关县级财政预算编制规定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申报立项。主管部门为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城市管理、市容环境整治、行政执法等核心职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实施旨在保障前述临聘人员队伍的基本运转和履职能力,使其能够按照统一部署,有效开展城市管理引导、秩序维护、执法辅助、车辆保障等工作,从而为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加快渠县城市形象提升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撑与基础保障。项目资金管理参照县级相关临聘人员经费管理原则及局内部财务制度执行。主要支持方向为满足上述人员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公用性支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年度预算经县级财政审核后予以安排。资金分配主要基于核定的临聘人员总体规模、岗位性质差异及承担任务量等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力求保障基本需求并兼顾一定的公平性。资金由局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计划分批次拨付至相关使用部门或工作单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保障临聘人员队伍稳定,满足其履行城市管理辅助职能的基本公用业务需求,有效支撑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运转,促进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助力渠县城市形象改善。区域目标侧重保障重点管理区域和核心业务领域的人员经费需求。具体目标包括保障人员基本履职条件、维持队伍稳定运行、服务城市管理工作大局等。项目自评工作由局财务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全面检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评估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预算安排、完善管理措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主要围绕资金保障的充分性、使用范围的合规性、管理流程的规范性、目标达成的有效性等方面。评价重点包括:项目立项与资金分配的合理性;经费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资金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吻合度及合规性;项目对保障临聘人员履职、支撑城市管理核心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评价选点
本次评价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若干一线执法大队及专项工作小组作为实地踏勘点位,点位选择兼顾了不同临聘人员岗位分布和工作强度。
(四)评价方法
综合运用案卷研究法(查阅预算、决算、管理制度、报销凭证等)、实地勘察法(走访选点单位,查看工作环境、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座谈调研法(与管理人员、临聘人员代表座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财务、人事、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明确分工,协作完成数据收集、实地核查、分析评分、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设立符合当前城市管理力量补充的实际需要,立项依据较为充分,申报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投向聚焦于保障一线临聘人员公用业务需求,方向明确。
项目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参照执行了县级及局内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基本流程清晰。资金分配考虑了人员规模及任务因素,分配过程有记录。项目纳入了局整体绩效监管范围。
项目实施: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总体符合年度工作计划要求,资金拨付及时性基本保障了工作所需。经费支出范围基本符合规定用途,报销手续基本齐备。
项目结果:项目设定的保障临聘人员基本履职条件、维持队伍稳定运行、服务城市管理工作等年度目标基本达成,为年度城市管理重点任务的推进提供了基础性支撑。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类。用途合规性: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临聘人员日常办公、基本耗材、必要培训、执勤保障等公用业务开支,总体符合保障行政辅助力量运转的设定用途,未发现大规模、系统性偏离现象。程序合规性:经费的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基本遵循了局内财务管理流程,相关手续较为完备。标准合规性:各项支出基本控制在相关经费定额或参照标准范围内,零星支出标准执行总体合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保障支撑有效性:项目经费的投入,对缓解临聘人员公用业务经费紧张状况、保障其正常履职起到了积极作用,一线管理力量的基本运转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
队伍稳定性贡献度:经费的及时补充,有助于稳定临聘人员队伍思想,减少因基本工作条件不足引发的波动,对保持城市管理一线工作连续性具有正面意义。
管理效能关联性:项目经费保障是提升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劝导、辅助执法等基础工作效能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投入与城市管理基础性工作的平稳开展存在正向关联。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认为:2024年度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人员公用业务费不足项目,立项依据较为充分,资金管理基本规范,支出方向符合规定,预算执行总体到位。项目有效保障了临聘人员队伍的基本运转需求,对维持城市管理一线工作的正常开展、支撑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基本实现了项目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经费测算精准性有待提升:公用业务费需求与人员岗位性质、任务强度、区域差异等因素的动态关联性把握不够精细,预算安排的精准度和与实际需求的匹配度尚有优化空间。
动态响应机制不够健全:面对城市管理阶段性重点任务调整或突发性保障需求增加时,经费使用的灵活性、应急响应速度存在不足。
六、改进建议
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建议结合不同岗位类别、工作区域特点、历史支出数据等因素,建立更精细化的公用业务费需求测算模型,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高资金分配与需求的契合度。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在年度预算框架内,设立一定额度的机动经费或优化调剂程序,以更灵活地应对阶段性任务变化或应急保障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时效性。
附件:3-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3-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4
2024年清扫保洁突击迎检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积极应对上级各类城市管理相关检查考核,全面提升我县城市形象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市容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特设立本年度清扫保洁突击迎检项目。项目依据我县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及相关市容环境提升专项部署要求立项,旨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迅速改善重点区域、关键节点的市容面貌。项目主要内容涵盖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清理、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集中强化等。本局作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承担项目具体组织实施职责。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实施目的明确,即通过专项突击行动,有效清除视觉污染,规范市容秩序,优化环境卫生,着力展示我县城市管理的良好成效,为各类迎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主要工作任务聚焦于拆除违规设置的大型广告及广告灯箱、高频次开展“牛皮癣”清理专项行动、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项目资金管理遵循我局相关财务规定及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精准服务于突击整治任务所需。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资金业经县财政核定安排。资金分配主要依据整治任务的实际需求、重点区域分布情况以及预期工作强度等因素进行统筹考虑,确保资金投入与整治目标相匹配,优先保障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资金拨付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为:通过系列整治行动,有效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显著减少城市“牛皮癣”现象,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得到有力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提升,营造文明和谐氛围,为顺利通过相关检查创造有利条件。具体目标包括完成既定数量的违规大型广告及灯箱拆除任务、开展规定频次的“牛皮癣”集中清理行动、实现相关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目标等。项目自评工作由本局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查评估。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自评旨在系统梳理项目执行过程,客观评估资金使用效益与项目实施效果,检验预定绩效目标的达成度,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为后续类似项目管理及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主要围绕: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效、任务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整治效果是否达到预期、长效机制是否初步建立等方面。评价重点聚焦于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任务实施的有效性、目标达成的显著性以及整治效果的可持续性。
(三)评价选点
依据评价要求,结合本项目实施范围覆盖城区主要街道及重点迎检区域的特点,评价组选取了城区内具有代表性的若干主干道、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周边及部分社区作为实地踏勘点位。所选点位基本覆盖了项目整治的重点区域,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项目整体实施效果。
(四)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综合采用了以下方法:
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立项、预算、实施方案、工作记录、验收资料、财务凭证等。
实地勘察法:深入选点区域,实地查看户外广告拆除后现场、“牛皮癣”清理效果及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现状。
(五)评价组织
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局财务、城市管理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小组负责制定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汇总分析信息、撰写评价报告等具体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设立紧密围绕迎检需求和城市管理短板,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投向聚焦于突击整治的核心任务,方向明确。
项目管理:项目执行基本遵循我局相关管理制度,资金分配考虑了任务需求与重点区域。在实施过程中,局相关股室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与监管。
项目实施:项目预算资金按计划执行,总体支出进度与项目推进节奏基本同步。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用途,相关报批手续完备。
项目结果:项目设定的主要突击整治任务在评价期内基本完成。户外广告规范整治、非法小广告清理专项行动均按计划频次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在相关区域得到落实。项目整体在预定时间内达到了预期整治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类。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拆除清理劳务、设备租赁、整治物料、宣传动员等直接服务于突击整治目标的必要支出,用途符合项目设定方向。
程序合规性: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招投标(如涉及)、合同签订、物资采购、费用报销等环节,基本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和内部控制流程操作。
标准合规性:整治活动参照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拆除清理作业基本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市容秩序规范度:通过整治,选定区域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得到有效清理,视觉空间秩序感有所增强。
环境卫生洁净度:“牛皮癣”清理专项行动后,重点区域立面洁净度得到短期提升。
群众满意度:面向项目影响区域内群众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迎检期间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感受显著,满意度调查结果符合预期目标。
四、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清扫保洁突击迎检项目,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8分。在项目决策、管理、实施等方面总体符合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设定的主要突击性任务目标在评价期内基本完成。通过项目实施,相关区域的户外广告乱象得到遏制,“牛皮癣”问题得到阶段性清理,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在迎检关键时期得到有效改善,为展示我县城市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效果持续性有待加强:突击整治效果显著,但部分区域(如背街小巷)的“牛皮癣”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反弹现象,长效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巩固。
动态管控能力不足:对于新出现的违规广告设置及小广告张贴行为,日常巡查发现和快速处置的响应机制效能有待提升。
精细化管理水平需深化:整治工作偏重于解决突出问题,在细节提升、常态化保持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建议
探索长效巩固机制:在突击整治基础上,深入研究并试点推广“牛皮癣”治理市场化运作、责任区包干等长效管理模式,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遏制反弹。
强化动态巡查处置:优化网格化管理,整合执法、环卫、社区力量,提升对新发市容环境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变被动迎检为主动治理。
深化精细化管理举措:将突击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逐步融入日常管理标准,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细节问题的关注和处理力度,推动城市管理由“突击型”向“常态化、精细化”转变。
加强源头防控宣传:加大对违规设置广告、乱贴乱画等行为的法规宣传和处罚曝光力度,提高市民维护市容环境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产生。
优化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未来类似项目预算编制可更精准对接整治难点和长效管理需求,在执行中更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与反馈。
附件:4-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4-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5
2024年执法工作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管理精细化、法治化要求,切实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保障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精神,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设立本执法工作经费项目。项目主要涵盖执法办案、法律顾问咨询、装备维护更新、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等核心内容。本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市政公用等方面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旨在通过经费保障,有效支撑日常执法活动高效运行,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主要工作任务聚焦于: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借助专业法律力量防范执法风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严格规范支出范围与审批流程。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度该项目预算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全额下达。资金分配重点向一线执法办案、法律风险防控及必要执法装备保障倾斜,综合考虑案件复杂程度、区域管理难度及重点工作任务需求进行细化安排。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设定年度核心目标如下:组织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不少于20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不少于20件;立案案件办结率达到100%;通过优化流程、强化培训等措施,持续提升执法工作效率与服务效果。
项目自评工作由局内控小组牵头,相关业务股室协同开展。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全面审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及目标达成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与执法工作优化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重点评价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目标完成的有效性(特别是案件查处与办结)、法律支持的实际效果、以及效率提升的具体体现。关注全过程管理规范性。
(三)评价选点
结合资金使用流向及执法覆盖区域,选取了涉及城区主要片区的执法中队作为评价点位。
(四)评价方法
综合采用案卷调阅(核查案件办理流程与质量)、座谈交流(听取一线反馈)等方法。
(五)评价组织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财务、法规及相关业务骨干组成的评价工作组,明确分工。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紧密围绕核心职能与年度重点,资金投向定位清晰,前期论证符合程序要求。
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基本遵循既定管理办法,审批流程总体规范。内部监管机制运行正常,但对部分环节的时效性跟踪可进一步强化。
项目实施: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支出进度基本匹配工作计划。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办案直接成本、法律顾问服务及必要装备维护,用途符合规定。
项目结果:年度设定的主要数量目标(法律意见次数、案件查处数、立案案件办结率)基本达成或按计划推进。效率提升与服务效果需结合长期工作观察。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类。用途合规性:经核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未发现明显偏离预算核定内容的情况,基本符合行政运转类经费保障要求。程序合规性:经费报销、合同签订、服务采购等环节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手续基本完备。标准合规性:支出标准总体上参照了相关规定及市场价格水平,重大支出履行了比价或询价程序。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执法响应效率提升度:评价认为,在经费有效保障下(如车辆、通讯设备维护),执法力量对日常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较以往有所提升,出勤及时性得到改善,该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
执法服务感知改善度:评价认为,经费在执法宣传、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投入,有助于增进公众对执法工作的了解。同时,保障执法人员基础条件,对维护执法队伍形象、促进文明规范执法具有间接支持作用。尽管该指标难以精确量化,但通过非正式渠道反馈,社会面对执法工作的整体感知保持稳定,局部领域有所改善,该指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总分为96分。经综合评价,2024年度执法工作经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达到良好水平。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管理流程基本规范,资金使用总体安全合规,有效保障了全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经费投入对提升执法响应效率、支撑重点任务完成、维护执法基础能力等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保障作用,基本实现了项目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效率提升量化体现不足:“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提升服务效果”等目标虽在推进,但缺乏更直观、可量化的中期评估指标来精准衡量提升幅度。
资源配置前瞻性需提升:对新业态、新领域执法挑战的预见性研究及相应资源储备(如专业培训、新型装备)略显不足。
六、改进建议
细化效率与服务评估指标:在后续目标设定中,探索引入如“平均案件处理周期缩短率”、“群众满意度调查分值”等更具象的指标,更科学地衡量效率与服务提升成效。
增强资源规划前瞻性:结合执法形势变化及上级部署要求,提前研判潜在需求,在年度预算编制中预留适当弹性,针对性加强执法人员新法规、新技能培训投入,适时考虑新型执法装备(如信息化取证设备)的配备与更新。
附件:5-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5-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6
2024年临聘人员工作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适应渠县城市规模扩展及管理精细化要求,为补充一线执法力量,保障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设立临聘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主要涵盖本年度内一定数量的临聘人员相关的人员经费支出,是支撑我局履行市容秩序维护、协助行政执法等核心职能的重要保障环节。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严格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及县级财政预算编制相关规定进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实施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必要的经费保障,稳定临聘人员队伍,使其在城市管理一线岗位上发挥应有作用,从而加快城市管理进程,整体提升渠县城市形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等法定支出。经费管理参照县级财政关于临聘人员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年度预算经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全额下达。资金分配严格依据核定的人员数量及岗位性质进行,重点向承担市容管理、网格巡查等一线关键岗位倾斜,确保经费投入与工作任务量相匹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保障293名临聘人员经费足额到位,确保队伍稳定,有效服务城市管理核心工作,促进城市整体形象提升。项目自评工作由局财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依据本报告框架组织开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旨在系统梳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效果,检验经费保障对临聘人员队伍稳定性和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的支撑作用,查找管理运行中的薄弱环节,为后续预算安排和人员管理优化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主要聚焦于:经费保障的及时性、充足性对人员队伍稳定的影响;经费使用与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提升的关联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有效性。评价重点在于经费使用的合规性、人员岗位匹配度、经费投入对城市管理目标实现的贡献度。
(三)评价选点
本次评价在全局范围内,选取了包含主要协管中队、部分重点区域网格在内的代表性点位进行情况了解和实地感知,点位选择兼顾了区域覆盖和工作类型。
(四)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案卷研究法(查阅财务凭证、管理制度、人员名册等)、座谈调研法(与部分管理人员及临聘人员代表交流)、实地勘察法(观察工作状态及管理区域变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组织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牵头,财务室、志愿者协会、相关业务中队负责人组成的评价工作组,明确分工,协作完成评价任务。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设立基于城市管理实际需求,决策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投向明确指向保障临聘人员队伍稳定,服务于城市管理核心职能。
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参照县级相关要求执行,资金分配与人员岗位、任务量挂钩。日常监管主要依托财务制度和人事管理流程进行。
项目实施:项目预算执行整体按计划推进,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等刚性需求,支出结构基本符合规定。
项目结果:年度内基本保障了293名临聘人员经费需求,队伍总体保持稳定,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基础人力支撑。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类。用途合规性:项目经费严格限定用于核定临聘人员相关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支出范围,未发现明显挪用、挤占情况。
程序合规性:经费拨付、人员考勤、工资发放等环节基本遵循了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
标准合规性: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县级关于同类人员的指导性意见并结合我局实际设定,总体在合理范围内。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队伍稳定性:在经费保障到位前提下,年度内临聘人员队伍流动处于相对可控水平,基本满足一线持续工作需求。
管理支撑度:经费保障有效支撑了临聘人员在城市管理基础性、辅助性工作中的履职,对缓解执法力量不足、延伸管理触角起到了积极作用。
形象提升贡献:临聘人员作为城市管理一线的重要补充力量,在维护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持续投入,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整体形象做出了应有贡献。
四、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我们对城管临聘人员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在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增强临聘人员工作动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经费测算精准度有待提升:临聘人员岗位职责、工作量与经费需求的精细化匹配机制尚需完善,动态调整依据不够充分。
岗位职责边界与效能管理需加强:部分临聘人员岗位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工作效能考核与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存在一定的人岗匹配优化空间。
人员流动性影响管理延续性:虽然总体稳定,但特定岗位或时段仍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对工作衔接的顺畅性和工作效率造成一定影响。
六、改进建议
深化需求分析与动态管理:建议进一步细化临聘人员岗位设置标准和工作量评估,建立更科学的经费需求测算模型,探索建立经费额度与工作任务、管理成效适度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健全岗位职责与考核体系:明确界定各岗位临聘人员工作职责边界,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工作效能评估,优化人岗配置。
探索稳定队伍的长效机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更具吸引力的待遇保障或职业发展路径(如技能培训、表现优秀者表彰等),增强岗位认同感和归属感,降低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率,提升管理延续性和工作质量。
附件:6-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6-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7
2024年渠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有效解决县域生活垃圾终端处置问题,提升处理效能并符合环保要求,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特设立本项目。项目依据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及生活垃圾处理相关工作要求立项,核心内容为按约定单价对运送至指定焚烧设施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结算并支付处理费用。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垃圾进场、计量监管及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实施旨在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环节顺畅运行,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目标,并保障处理设施运营方获得合理经济补偿。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保障垃圾按需稳定输送至焚烧厂、准确计量垃圾处理量、依据合同约定单价及时审核支付处理费用。项目资金严格限定用于支付经核实的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管理遵循县级财政支付及合同履约相关规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度项目预算基于预估处理量及核定单价进行编制,经县级财政审批后予以保障。资金分配管理遵循“按实结算、依约支付”原则,即严格依据实际进场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重量(吨)和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70元/吨),经审核确认后支付相应费用。资金分配完全取决于实际发生的处理量,具有显著的“量价挂钩、据实拨付”特征。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设定年度整体目标为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满足需求,确保处理过程规范环保,并实现预定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具体目标细化为:完成年度预计处理规模(约12万余吨),焚烧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处于合理区间,烟气排放等环保指标稳定达标,热能回收等资源化利用效率符合预期要求。项目自评工作由局相关业务科室牵头,结合焚烧厂运行数据和结算台账开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重点评估焚烧处理环节资金支付的有效性、及时性与合规性,检验项目对保障终端处置设施稳定运行、达成环保及资源化目标的支撑作用,查找结算监管和效能提升中的关键点,为后续预算精准安排和流程优化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聚焦于:结算依据(计量准确性)的可靠性、支付流程的时效性与规范性、焚烧厂运行负荷与处理效率、环保达标稳定性及资源化效益体现等方面。评价重点围绕资金结算支付的合规性、焚烧处理任务完成度、环境效益实现度及成本效益合理性展开。
(三)评价选点
鉴于项目核心环节集中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评价选点主要围绕该厂区进行实地核查。同时,对垃圾进场计量点、结算审核环节进行抽样复查。选点旨在验证关键运行数据和结算链条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案卷研究法(重点审查结算凭证、计量记录、支付审批单、环保监测报告、运行日志)、实地勘察法(查看焚烧线运行、计量设备、环保设施工况)、座谈调研法(与焚烧厂运营方、计量监管人员、结算审核人员交流)进行综合评价。单位自评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五)评价组织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城市管理股(牵头)、财务室、法规股人员参与的评价工作组。明确分工:环卫科负责业务运行核查,财务科负责资金支付审核,法制科关注合同履约合规性。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设立符合垃圾终端处理刚性需求,决策依据清晰(合同约定与预算保障),资金投向精准锁定焚烧处理服务支付,决策过程符合规定。
项目管理:资金支付严格遵循“据实结算”原则和合同条款,结算流程(计量->审核->支付)建立了基本的内控机制。项目执行中建立了计量监管和费用审核制度。
项目实施: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与垃圾进场处理量高度关联,资金支付基本能做到依申请、按流程及时拨付,使用方向(支付焚烧处理费)单一且明确,未发现挪用或超范围支付。
项目结果:年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任务总体按计划完成,处理量达到预期规模区间,支付结算工作保障了焚烧厂的连续稳定运行,基础目标达成情况符合要求。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类。项目验收与功能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厂作为关键基础设施已建成投运。项目资金通过支付处理费,有效保障了焚烧设施的正常运转,基本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置的核心功能目标,环保排放总体稳定。
后续管护(运营保障):项目通过稳定的费用支付机制,支持了运营方对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规范运行,确保了焚烧处理能力的持续有效供给。监管机制对运营质量形成了一定约束。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焚烧处理效能与资源化水平:焚烧设施运行负荷处于设计能力范围内,处理效率基本满足需求。在热能回收利用方面,设施保持了设计工况运行,资源化利用(发电/供热)效益总体符合项目预期设定目标。
结算支付合规性与时效性:垃圾进场计量方式方法基本规范,结算审核流程执行到位,支付环节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情况总体良好,有效维护了契约关系。
环保达标稳定性:依托焚烧厂自身环保设施和监管要求,主要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情况总体稳定可控,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要求。
四、评价结论
综合绩效评价分析,2024年度渠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执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遵循“据实结算”原则,支付流程基本规范、及时,有效保障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核心运行需求,年度焚烧处理任务顺利完成,环保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基础目标得到实现,为全县生活垃圾终端处置提供了可靠支撑。
五、存在主要问题
精细化监管有待提升:对焚烧厂运行效能(如吨垃圾发电量/蒸汽量)的精细化监测与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对进一步提升资源化效益的激励约束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飞灰/炉渣处理监管需加强:作为焚烧副产物,飞灰、炉渣的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途径的监管与成本分担机制需进一步细化和强化落实。
六、改进建议
深化绩效挂钩机制:在现有据实结算基础上,探索引入与焚烧厂运行关键绩效指标(如环保达标稳定性、吨垃圾资源回收量、设备可用率等)适度挂钩的浮动支付或奖惩机制,激励运营方提升综合效能。
强化副产物处置闭环管理:明确并严格落实飞灰、炉渣等副产物的法定处置路径和责任主体,探索其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并加强监管,相关合规处置成本应在合同或预算中予以合理考虑。
附件:7-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7-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8
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用于处理特定劳动关系相关事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依据相关保障机制建设要求及年度特殊事项处置预案,设立本专项经费项目。项目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实施,主要用于应对突发性人员保障支出,确保行政履职过程中关联风险可控。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旨在通过专项经费保障,依法依规完成特定补偿事项处置,防范矛盾升级传导。资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急事急办”原则,重点支持应急处置、协商调解及善后保障等环节。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经费预算经县级财政紧急调剂渠道核定,分配过程坚持“一事一议”导向,全额保障涉事主体补偿需求,确保处置时效性与结果有效性相统一。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设定核心目标为完成特定保障任务,实现处置过程零风险传导。自评工作结合处置流程分事前预案、事中跟踪、事后回访三阶段开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检验经费使用合规性与矛盾化解实效,优化特殊事项响应机制。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聚焦三大维度:补偿标准执行是否兼顾法律、情理和实际情况要求;处置流程是否有效阻断风险传导;经费拨付时效是否支撑处置效率。
(三)评价选点
选取补偿协议履行关键环节、关联方沟通记录等虚拟“点位”开展回溯核查,覆盖处置全流程核心节点。
(四)评价方法
采用“案卷溯源过程复盘关联方印证”复合方式,侧重协议执行闭环验证。
(五)评价组织
成立跨部门评价组,由法制、信访、财务等领域人员组成,分合规审查、成效验证、机制优化三个专班协同作业。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立项响应突发处置需求,应急论证程序完备,资金投向精准聚焦矛盾化解核心诉求。
项目管理:执行过程建立“一案一档”跟踪机制,但预案与实操衔接度有待提升。
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路径畅通,使用范围符合预设方向,未出现程序性偏差。
项目结果:既定保障任务按期完成,未衍生次生风险事项。(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类,对象精准性:补偿对象认定依据充分,标准参照既有规范执行;矛盾化解效度:通过多轮协商达成处置共识,涉事方诉求得到妥善回应;风险防控成效:建立“补偿-息访”联动处置模式,未发生舆情发酵或信访上行事件。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处置时效性:从事件触发到协议签署周期控制在预案时限内;长效机制贡献度:为同类事项处置积累了案例参照,但标准化处置流程仍需固化。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满分98分。核心目标全面达成,补偿事项依法闭环处置,风险防控屏障有效筑牢,未对社会稳定造成扰动。
五、存在主要问题
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尚需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适配度待提升。
六、改进建议
定期分析临聘人员结构变化趋势,结合本地生活成本变动情况,及时研究补偿标准的适应性。
附件:8-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8-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9
“走基层送温暖”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民生工程。聚焦城市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多层次帮扶机制、精准化资源分配和创新性服务模式,在传统节日慰问基础上,拓展日常帮扶渠道,将物质援助、政策支持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彰显服务型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担当。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旨在通过实地走访慰问,体现组织对特定群体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着力提升其生活满意度和归属感,进而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间接服务于社会治理大局。支持方向明确为:对退休老职工表达敬意与关怀,对优秀职工进行精神激励,对生活困难职工提供必要帮扶,覆盖我局相关干部职工群体。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资金分配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慰问对象总体规模预估、慰问标准设定(参照历史水平及实际情况)、活动组织所需基本费用等。资金分配秉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原则,优先保障对生活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同时兼顾退休老同志和优秀职工的慰问需求。资金由局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程序拨付使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为:有效传递组织温暖,切实提升慰问对象生活感受与精神面貌,促进内部和谐稳定。具体目标包括:慰问活动覆盖预定对象范围,慰问方式体现组织关怀,慰问对象满意度得到一定提升,队伍凝聚力有所增强。项目自评工作由项目牵头部门组织实施,依据本报告框架开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自评旨在系统梳理2024年度“走基层、送温暖”项目实施过程与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后续优化项目设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内部关怀工作提供依据,确保项目持续发挥应有作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主要围绕:慰问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慰问活动组织是否到位、慰问效果是否达到预期、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高效等方面。评价重点在于:项目决策的科学性、管理过程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慰问活动的覆盖面与实效性、以及目标群体反馈情况。
(三)评价选点
鉴于本项目慰问对象分布在本局系统内,评价采取全覆盖自查与重点抽查结合方式。重点抽查选取了部分基层执法大队、退休职工集中居住区域及部分反映诉求较多的困难职工家庭作为点位,通过实地查看、访谈交流等方式了解情况。点位选择力求反映不同类型慰问对象的实际状况。
(四)评价方法
综合采用案卷调阅、对象访谈、问卷抽样及现场观察等方法,辅以成本效益横向比对。
(五)评价组织
成立由局办公室(牵头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财务、人事(工会)、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明确分工:牵头部门负责总体协调与报告撰写;财务人员负责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人事(工会)人员负责慰问对象覆盖及效果评估;纪检人员负责监督评价过程公正性。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设立背景清晰,符合上级精神和我局实际需求,立项程序履行到位,资金申报依据充分。决策过程体现了对干部职工关怀和队伍稳定工作的重视。
项目管理:项目执行基本遵循我局相关内部管理规定,牵头部门职责明确,相关股室配合总体顺畅。资金分配考虑了慰问重点和对象差异,管理流程相对规范。
项目实施: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符合年度计划要求,资金拨付及时。资金使用方向符合规定用途,主要用于慰问品购置、慰问金发放及必要的组织费用,未发现重大违规现象。
项目结果:年度慰问计划基本完成,覆盖了退休老职工、优秀职工及生活困难职工等主要目标群体。活动在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达到了阶段性慰问关怀的目的。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类。区域均衡性:慰问活动覆盖了局机关及主要下属单位,慰问资源分配在局系统内部做到了相对均衡。
对象精准性:慰问对象界定基本清晰(退休、优秀、困难),在识别过程中,困难职工的认定主要依据基层申报和组织掌握情况,整体上指向了需要关怀的群体。
标准合理性:慰问标准参照了历史惯例和当前物价水平,在单位内部属于可接受范围,不同群体间体现了适度差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特点,设定“组织关怀感知度提升”作为个性指标。评价认为,通过集中走访和面对面交流,慰问对象对组织的关怀有了更直接的感知,尤其是对退休老同志和生活困难职工而言,精神慰藉效果较为明显,该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四、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评价,我们对走基层,送温暖项目的绩效有了全面的了解,项目总评分为100分。资金使用基本实现预期效果,在凝聚基层合力、传递政策温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整体实施路径符合民生项目定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
长效化关怀机制建设仍需深化探索。
六、改进建议
构建多维协同的响应载体,探索关怀资源与动态诉求的非对称适配路径,建立常态化关怀与动态需求摸排机制,培育政策善意持续衍生的内生动力。
附件:9-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9-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0
明月大桥西桥头整治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提升渠县城市门户形象,消除明月大桥西桥头区域安全隐患,依据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及年度市政设施维护计划,我局于2022年组织实施明月大桥西桥头整治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两栋建筑物外墙粉刷美化、桥梁沿石及标识标线刷新、违规防护栏拆除及统一规范化安装。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旨在改善市容环境面貌,统一区域视觉风格,消除老旧防护栏结构性风险,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资金使用参照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重点支持市容整治类民生工程。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总额2.29万元(尾款部分),资金全额用于工程直接成本及监理验收支出,分配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总体目标:完成西桥头区域环境美化与安全整治。
具体目标:建筑物外墙美化面积456㎡,色泽达标率100%;施工工期30天;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全面检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目标达成度及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重点核查工程实体质量、资金支付合规性、安全标准执行度及群众直观感受。
(三)评价选点
实地勘查明月大桥西桥头两栋建筑物、沿线护栏及标识标线刷新区域(覆盖率100%)。
(四)评价方法
采用实地勘察法核查工程实体,案卷研究法审核资金流程,单位自评法梳理管理台账。
(五)评价组织
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立项契合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审批程序完备,资金投向聚焦安全隐患治理与市容提升。
项目管理:执行工程监理制与验收备案制,资金拨付按进度审核,未发现挪用截留情况。
项目实施:尾款支付依据竣工审计报告,手续齐全,预算执行率100%。
项目结果:外墙美化、护栏更新等实体工程均按设计完成,按期通过竣工验收。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类。项目验收:2022年9月完成四方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功能实现:区域视觉整洁度显著提升,防护栏安全标准达标。
后续管护:纳入市政设施日常巡查范围,无新增违规搭建。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群众直观满意度:周边居民反馈环境改善明显,未收到安全投诉。
四、评价结论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得分98分。资金使用规范,工程实体全面完工,有效达成市容美化与安全隐患消除目标,符合城市治理政策导向。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新装防护栏后期维护需持续跟进。
六、改进建议
建建立工程质量/进度与资金拨付双向挂钩的机制,并加强监督,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评估。
附件:10-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10-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1
渠县“蓝屋顶”试点整治工程项目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区市容市貌品质,进一步打造“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渠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区整治违建铁皮“蓝屋顶”工作。
主管部门: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监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目的:完成1000户居民(约9800㎡)屋顶蓝色树脂瓦更换
支持方向:资金主要用于屋顶材料更换、违建拆除补助及宣传引导等,严格执行县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按“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原则安排,资金分配优先保障群众反映集中、示范效应显著的区域,兼顾不同产权类型建筑的整治需求,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设定年度目标为完成玫瑰苑、丁香苑等区域约9800平米、涉及千余户的“蓝屋顶”整治任务,同步推动城市风貌整体提升。绩效自评由局财务装备股牵头,业务股室协同开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全面检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及目标达成度,总结试点经验,为后续全域推广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重点关注整治覆盖率、群众配合度、资金执行规范性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三)评价方法
选取玫瑰苑、万吉苑及检察院周边3个点位实地核查(占任务区域30%),覆盖商品房小区、单位宿舍等不同类型。
(四)评价组织
成立由财务、纪检、市容管理骨干组成的5人评价组,分片区开展交叉核查。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较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进度总体平稳,该项目资金暂未实际拨付,未发现重大违规。
项目结果。试点区域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城市立面观感获得初步改善。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类。工程进度:主要区域施工按计划推进,个别点位因产权协调、资金拨付滞后;功能实现:违规搭建已全部拆除,新铺装材质符合安全及色彩管控要求;后续管护:推动社区将屋顶维护纳入居民公约,长效机制尚在探索。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风貌协调度:整治区域与周边建筑色彩融合度较好,突兀感显著降低。
群众接受度:初期抵触情绪通过宣传逐步化解,后期主动参与率有所提升。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分为85分。试点任务基本达成预期整治面积,城区重点区域屋顶杂乱问题得到遏制,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有效,为全域治理积累了实操经验。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统筹协调不足:个别区域因产权主体多元导致整治进度滞后。
动态监管薄弱:新增违规搭建苗头未完全杜绝,长效管控手段待强化。
宣传深度有限:部分居民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被动配合现象仍存。
六、改进建议
深化部门联动:联合住建、街道建立产权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压缩协调周期。
创新宣传载体:制作屋顶改造实景对比图册,通过新媒体增强群众获得感宣传。
附件:11-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11-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2
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拍卖佣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适应渠县城市管理发展要求,规范户外广告资源管理秩序,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设立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拍卖佣金项目。该项目核心内容系通过市场化拍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出让县域范围内户外广告位特许经营权,并据此向中标方收取一定比例拍卖佣金。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主管部门,承担全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划、审批、监督及特许经营权组织实施等法定职责。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实施旨在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制度,促进户外广告资源高效、规范、有序利用。主要工作任务涵盖:制定拍卖方案、组织拍卖活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监管履约情况及佣金收取管理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撑拍卖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第三方服务采购、宣传推广等必要支出,保障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相关资金管理参照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年度预算根据拍卖标的规模、预期佣金收入及组织实施成本等因素综合编报,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批复下达。资金分配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重点保障拍卖流程关键环节的刚性支出,优先满足公开招标、平台建设、合规审查等基础性工作需要。年度内资金实际拨付与项目执行进度相匹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成功出让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实现户外广告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效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改善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区域目标侧重城区主干道及重点区域广告位规范设置。具体目标包括:按计划完成年度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达成规划广告位数量目标(规划总量约2850个);拍卖流程合规有序;佣金收取及时足额;特许经营后续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项目自评工作由局内设股室牵头,按程序组织进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旨在系统梳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与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检视拍卖流程规范性、目标达成度及管理效能,为后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特许经营管理机制提供决策参考。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聚焦:拍卖标的设置与市场需求契合度;佣金定价机制合理性;后续监管衔接是否顺畅;目标达成时效性。评价重点为:项目决策程序合规性、资金使用有效性、拍卖实施规范性、目标完成度及特许经营政策落地效果。
(三)评价选点
结合项目覆盖范围及实施特点,选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城区主干道及商业集中区域作为实地踏勘点位,点位选择兼顾不同区位及广告位类型分布情况。
(四)评价方法
综合运用案卷研究法(审阅拍卖文件、合同协议、财务凭证)、实地勘察法(查看广告位设置现状及管理情况)、座谈调研法(听取相关部门及部分经营主体意见)等方法开展评价。
(五)评价组织
成立由机关纪委、财务、法规、相关业务股室骨干组成的5人评价组,明确分工,协作完成数据收集、实地核查、分析研判及报告撰写。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设立符合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向及上级政策精神,立项依据较为充分,决策程序履行到位。资金投向紧扣特许经营权出让核心任务。
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参照县级相关制度执行,支出审批流程基本规范。拍卖活动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流程公开透明。绩效目标设定清晰,但过程监控可进一步强化。
项目实施: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总体与工作计划相符,资金实际拨付与合同约定、工作进度衔接基本顺畅。支出内容与项目规定用途相符,未发现明显违规情形。
项目结果:年度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基本完成,成功出让标的覆盖规划点位主体区域,在规范经营秩序方面取得初步成效。特许经营协议签约及首批佣金收取按计划节点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类。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拍卖组织成本及管理支出,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途。
程序合规性:拍卖佣金收取标准、方式在拍卖公告及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收取程序符合合同约定及财务管理要求。
标准合规性:佣金比例设定参考行业惯例并经必要程序确定,未发现明显突破政策红线或显失公平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资源盘活效率:通过拍卖机制,初步实现了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的市场化流转和价值显化。
规范管理成效:特许经营权制度的实施对减少违规设置、提升广告设置品质产生积极引导作用。
市容协调性感知:新设置广告位在材质、规格、色彩等方面总体符合市容管理要求,对城市风貌协调性有一定提升。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认为: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拍卖佣金项目立项目标明确,组织实施过程总体规范有序,年度核心任务基本达成,有效推动了户外广告资源规范化管理进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合规,在盘活公共资源、提升管理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后续监管衔接需加强:特许经营权出让后,对经营者履约情况(如日常维护、安全检测、到期拆除)的动态监管机制尚待完善,部门间协同有待提升。
绩效跟踪管理精细化不够:对项目长期效益(如财政增收持续性、市容改善度)的跟踪监测和量化评估有待加强。
六、改进建议
优化资源配置与拍卖策略:深入调研市场需求,对广告位资源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非热点区域或特殊点位探索更灵活的出让方式(如设置底价、延长出让期等),提升资源整体利用率和收益水平。
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补充设定能反映长期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量化或定性指标(如违规广告减少率、公众满意度变化等),加强项目后期跟踪评价与结果运用,为政策调整提供更充分依据。
附件:12-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12-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3
渠县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评估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适应城市管理现代化发展要求,提升户外广告资源利用效率,该项目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管理规范性。项目依据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完成立项申报,主要内容涵盖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市场化运作机制设计及管理流程优化等环节。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系推动特许经营权有序出让,促进户外广告管理由行政主导向市场运作转型,支持方向包括建立评估标准体系、规范招投标程序及完善后续监管机制。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经县财政统筹核定,资金分配以“保障评估全覆盖、突出公益属性”为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及公益广告点位评估需求,确保资源评估与公共利益协同推进。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为实现特许经营权出让流程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区域目标为形成可复制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具体目标包括完成评估机制构建及出让程序试点。项目自评工作由局内设专班开展梳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检验评估成果与目标契合度,优化资源配置流程,强化特许经营制度执行效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聚焦三大方向:评估范围是否全面覆盖预设体量;公益广告布局是否达到预期导向作用;特许经营机制落地对行业规范的促进效果。
(三)评价选点
选取县域主干道、商业集聚区等具有代表性的广告设施集中区域作为抽样点位,覆盖特许经营权出让主要标的类型。
(四)评价方法
通过座谈调研法听取实施单位意见,结合实地勘察法验证管理现状。
(五)评价组织
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业务科室骨干为成员的专项评价组,分设资料审核与实地核查两个工作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立项程序符合公共资源管理改革方向,论证过程兼顾经济效益与市容管理需求,资金投向聚焦核心环节。
项目管理:执行过程参照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动态跟踪机制,但部分偏远区域监管响应存在延迟。
项目实施:资金按计划拨付使用,未发现重大违规情形,评估作业进度总体可控。
项目结果:基本实现预期广告位普查体量,公益广告覆盖水平稳步提升,特许经营协议按期签署。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类,资源盘活效能:通过评估显化广告位资产价值,为财政增收提供新路径;规范管理成效:特许经营制度实施后,违规设置广告现象显著减少;公益效能达成:主要路段公益广告载体占比符合导向要求,宣传阵地作用初步显现。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特许经营成熟度:经营权配置流程基本实现标准化,但后续动态调价机制有待完善;
业态融合度:商业广告与公益宣传的协同布局尚需深化。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分为92分。基本完成预设目标,特许经营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公益宣传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区域评估深度不足,对特殊形态广告位价值量化缺乏弹性标准;公益广告内容更新机制与覆盖率考核衔接不够紧密;经营权出让后续监管措施需进一步细化。
六、改进建议
结合区域商业活力分级设定动态调整系数,增强标的定价合理性。
附件:13-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13-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4 渠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及转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背景:渠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21年4月正式投产以来,日产飞灰20吨,因填埋场地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风险。通过渠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腾出一定库容作为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地。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条例》等政策文件立项,申报专项资金。 内容:包括陈腐垃圾开挖、筛分(可燃物、腐殖土、惰性物等)、转运至合规处理设施等。 主管部门: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监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目的:消除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用于开挖设备租赁、运输费用、分拣处理及环境监测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总投资896万元,其中县级专项资金896万元。 分配原则:按开挖量87360m、运输距离28公里等核定。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完成87360m陈腐垃圾开挖转运,项目验收通过率≥90%,年度项目完成率≥90%,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评估资金使用效率、环境效益及目标达成度,为后续类似项目提供经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资金拨付及时性,分拣转运合规性,二次污染防控效果。 (三)评价方法 实地勘察法:检查开挖深度、分拣效果;成本效益法:测算吨垃圾处理成本与资源化收益;问卷调查:周边居民满意度调查。 (四)评价组织 本项目绩效评价组由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环保专家、财务审计人员及公众代表组成,确保评价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项目管理。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项目实施。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项目结果。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类。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五、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六、改进建议 该项目2024年尚未实施。 附件:14-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14-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以及专项预算项目自评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