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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研究全县森林、食品、药品、环境、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防范和打击对策;加强与相关部门有关工作衔接协调;侦办涉及森林、食品、药品、环境、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等领域36类刑事案件的侦办和治安案件的查处。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案件。
二、机构设置
渠县森林公安局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5.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49万元,增长7.0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与调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65.36万元,占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11万元,占87%;项目支出16.25万元,占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5.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49万元,增长7.0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与调资。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49万元,增长7.0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与调资。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14.51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7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10.10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5.67万元,占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1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3.7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9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国内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费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森林公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6.48万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提高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办理案件。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林业执法改革经费项目、专案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完成情况自评。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执法改革经费项目、专案经费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2024年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政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林业执法改革经费项目、专案经费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森林公安局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渠县森林公安局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股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主要负责研究全县森林、食品、药品、环境、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防范和打击对策;加强与相关部门有关工作衔接协调;侦办涉及森林、食品、药品、环境、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等领域36类刑事案件的侦办和治安案件的查处。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案件。
(三)人员概况。渠县森林公安局2024年底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度年初预算安排247.83万元,调整预算17.53万元,调整原因为发放了绩效。全年财政收入拨款265.36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4年度全年支出26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71万元,占比78.3%;项目经费16.25万元,占比6.1%;公用经费41.4万元,占比15.6%。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主要负责研究全县森林、食品、药品、环境、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防范和打击对策;加强与相关部门有关工作衔接协调;侦办涉及森林、食品、药品、环境、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等领域36类刑事案件的侦办和治安案件的查处。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不擅自调剂使用。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用其他费用项目结余资金调剂使用或需要追加费用预算的,按照费用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才进行处理。
2024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247.8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265.36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0.21。
(2)单位收入统筹
渠县森林公安局已建立自有收入统筹机制,2024年度无自有收入。
(3)支出执行进度
渠县森林公安局2024年调整后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65.36万元,实际执行265.36万元,总体执行进度为100%。
渠县森林公安局1-6月我单位执行数为132.68万元,部门预算数265.36的50%为123.94万元,1-6月预警金额为0万元,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1-10月我单位执行数为221.13万元,部门预算数265.36的83%为221.13万元,1-10月预警金额为0万元,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
(4)预算年终结余
2024年底渠县森林公安局预算年终结余资金0万元,预算年终结余率与上年持平。
(5)严控一般性支出
2024年渠县森林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59万元,实际执行2.59万元,比上年下降0%,完成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渠县森林公安局相继制定了《财务及内控管理制度》,其中内控制度包括《预算编报管理制度》《预算执行内控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评估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
(2)财务岗位设置
渠县森林公安局制定了《内控制手册》,手册对承担职责任务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了业务流程梳理,有业务流程图、关键节点描述、风险识别和风险清单,对关键节点的主要风险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关键岗位制定职责,采取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措施,重大事项制定了授权审批制度。财务人员分工遵守牵制原则,没有兼任会计出纳的情况。
(3)资金使用规范
渠县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核算各项经费和项目收支。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渠县森林公安局2024年资产期末净值(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36.81万元,年末实有人12人,人均占有资产3.07万元;2024资产期末净值(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36.81万元,年末实有人12人,人均占有资产3.07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0.85%。
(2)资产利用率
截至2024年12月底,渠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43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43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9.02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9.02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
(3)资产盘活率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2024年我单位无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该类项目总数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49.1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6.2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围绕决策程序
2024年度,我单位预算项目的设立基本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与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相符,对符合事前评估条件的部门预算项目均实施了事前评估论证程序。
(2)目标设置
2024年度,我单位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24年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职能职责、中长期工作规划,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了整体目标和绩效目标,并对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细化量化。我局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符合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的要求。
(3)项目入库
我单位尚未建立本部门项目库,所有项目均纳入财政管理。
2.项目执行
(1)围绕资金执行同向
为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这些措施确保部门预算项目的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2)项目调整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项目调整原则进行,对预算项目确需要调整要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追加方案,详细列明预算追加的理由、项目、科目、金额等,并报财政和政府审批。我单位2024年度申请项目预算调整,调整程序规范,依据较充分。
(3)执行结果
渠县森林公安局2024年2个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截至12月执行率为100%。抽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见表。

3.目标实现
本单位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本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未开展绩效评价。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本单位将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了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2)决算公开。按照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公开了2023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收到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反馈的有关预算绩效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预算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项目,认真分析原因,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预算项目的设立基本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重点履职绩效方面,较好地完成了部门的重点履职任务,积极发挥了部门的职能。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问题。从前述的渠县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情况分析反映,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4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与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预算存在一定偏差,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0.21。个别绩效指标值与实际完成指标值有偏差,个别项目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改进建议。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附件2
渠县森林公安局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1
2024年林业执法改革经费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渠县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全力做好“公安”警务协作,确保辖区内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确保森林公安局工作正常开展,县级财政局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费每年9万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费主要用于办案人员下乡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宣传资料印刷费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专案经费属单位的经常性项目,用于我局开展办案工作支出,2024县级财政预算资金8.5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通过4个一级指标进行量化所有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及项目支出的“追踪问效”,提高绩效意识、使用财政资金的效益和效率,以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被评价项目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和实地勘察法作为主要评价方法。
(五)评价组织。
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有关文件进行了科学分析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54分)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遵循科学民主的原则,依据规划和资金需求,通过项目申报、部门审批等程序。专项资金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提出需求、分析需求结果,设定项目的具体目标和预期效果。二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项目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明确资金投向,保障经费及时支付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各项财务制度,基本能够有效指导和约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管(6分)。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6分。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8.55万元,财政拨付资金8.55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8.55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8.55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达到100%,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间(3分)。该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30分)
1.用途合规性(10分)
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2.程序合规性(10分)
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10分)
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覆盖范围(6分)
案件办理数量≥70件,任务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服务能力(6分)
案件侦结率≥90%,该项指标得分6分。
3.群众满意度(4分)
群众满意度≥92%,该项指标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2
专案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全力做好“公安”警务协作,确保辖区内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确保森林公安局工作正常开展,县级财政局按专案费每年7.7万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专案费主要用于办案人员下乡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宣传资料印刷费,邮电费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专案经费属单位的经常性项目,用于我局开展办案工作支出,2024县级财政预算资金7.694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通过4个一级指标进行量化所有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及项目支出的“追踪问效”,提高绩效意识、使用财政资金的效益和效率,以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被评价项目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和实地勘察法作为主要评价方法。
(五)评价组织
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有关文件进行了科学分析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54分)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遵循科学民主的原则,依据规划和资金需求,通过项目申报、部门审批等程序。专项资金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提出需求、分析需求结果,设定项目的具体目标和预期效果。二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项目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明确资金投向,保障经费及时支付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各项财务制度,基本能够有效指导和约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管(6分)。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6分。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7.69万元,财政拨付资金7.69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7.69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7.69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达到100%,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间(3分)。该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30分)
1.用途合规性(10分)
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2.程序合规性(10分)
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规性(10分)
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覆盖范围(6分)
案件办理数量≥50件,任务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服务能力(6分)
案件办结率≥95%,该项指标得分6分。
3.群众满意度(4分)
群众满意度≥95%,该项指标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