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算
来源: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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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县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标准化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17.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8.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渠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渠县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

3. 渠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4. 渠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936.01万元。与2023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54.21万元,下降26.98%。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项目费用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3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3万元,占96.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01万元,占3.8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3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4.35万元,占86.49%;项目支出531.66万元,占13.5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936.01万元。与2023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54.21万元,下降26.98%。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项目费用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1%。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49.42万元,下降29.0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项目费用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8.82万元,占76.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01万元,占12.82%;卫生健康支出139万元,占3.67%;农林水支出13.2万元,占0.3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6万元,占1.44%;住房保障支出182.37万元,占4.8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9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8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1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8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4.35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2.2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2.1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3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9万元,下降0.14%。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4万元,占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1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我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4万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3辆、载客汽车0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60.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专用车辆开展抽检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1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2.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19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业务学习交流等工作。

外事接待支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9%。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21万元,增长164.72%。主要变动原因是食品安全抽检费用列支和计量检定检测和校准工作经费列支等。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14元,比2023年度减少15.9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退休导致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82万元。主要用于渠县食品、工业品安全抽检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其他用车0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场主体管理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7分,绩效自评综述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的维护,保障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按政策确保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按照政策规定保障公用经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保障对遗属人员及第一书记的补助;2024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化妆品质量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水平,加大安全监管力度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抽检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07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构建食品抽检工作“抽、检、处、用”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2024年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该项目实施,强化消费引导、深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组织实施对药化械企业监管、飞行检查、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宣传培训、药物滥用与网络销售监测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药品监管水平,落实强监管守底线,助产业追高线要求,打造高质量药品安全渠县;2024年计量检定检测和校准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强制检定覆盖率超额完成,民生领域计量风险有效管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4年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不合格产品检出率有效提升,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反映市场准人、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指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际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全额财政拨款预算单位,是负责本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20个行政股室,下辖1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所属事业单位1个,是渠县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渠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渠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是渠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县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标准化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17.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8.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依法依授权做好反垄断调查工作。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7)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8)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市场监管局机关承担。

(三)人员概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总数242,其中行政编制169人,事业编制56人,机关工勤编制17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360人,其中在职197人,退休218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另遗属2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4359.1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82.65万元2024年决算收入393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3.01万元

(三)支出情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435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48万元,项目支出1051.64万元。2024年决算报表支出393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4.35万元,项目支出531.66万元。

(四)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县域内产品、食品、药品等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县域内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水平逐步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单位上报的项目预算,进行分析测算,找准政策支撑,充分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预算编制口径,确保基本支出足额预算编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2)单位收入统筹

2024年度本单位无自有收入情况

3)支出执行进度

16月预算执行数为2251.21万元,部门预算数4397.51万元的50%2198.76万元,1-6支出预警金额为0万元,1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110月预算执行数为2961.62万元,部门预算数4397.51万元的83.33%3664.45万元,1-10支出预警金额为0万元,1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

4)预算年终结余

2024年度我部门无结余。

5)严控一般性支出进行绩效分析

2024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6.61万元,实际执行63.31万元,比上年下降0.5%,完成预算的95.05%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我局已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并得到落实。其中内控制度包括《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收支、预决算)》《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水电管理制度》《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业务流程图》《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

2)财务岗位设置

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手册对承担职责任务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了业务流程梳理,有业务流程图、关键节点描述、风险识别和风险清单,对关键节点的主要风险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关键岗位制定岗位职责,采取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措施,重大事项制定了授权审批制度。财务人员分工遵守内部牵制原则,没有兼任会计出纳的情况。

3)资金使用规范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核算各项经费和项目收支。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较小;部门资产利用率中等偏上;截至202412月底,本单位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18万元,支付金额为0元,原因是该项目于2025年验收。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50.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97.8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部门预算项目按照规定履行事前评估程序。

2)目标设置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3)项目入库

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2)项目调整

我局2024年度申请项目绩效目标调剂,调整程序规范,依据较充分。

3)执行结果

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8个,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数量总数8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性项目为11个,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性项目总数为11个。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已完成。

2)目标偏离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与预期目标无偏离。

3)实现效果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数19个,完成绩效目标指标的部门预算项目19个。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

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202479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按照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2024930公开了2023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进分析。

根据县财政局对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和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情况的会审结果,我局2024年度不涉及问题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67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2024年支出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我单位个别项目因需跨年度实施,导致费用需跨年度结算。

(三)改进建议。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做好项目事前评估,优化项目绩效编制,更科学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有偏差的绩效目标进行及时纠正整改。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有效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2024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达市财行〔202422号)文件,2024渠县财政下达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共计3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含医疗器、化妆品)综合监管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化妆品质量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水平,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部门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评价选点。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负责单位和计财股工作人员,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自评表填写,计财股负责自评报告撰写。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该项目设立规范,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绩效目标科学合理且可细化为具体绩效指标。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匹配。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已全部到位、单位执行率100%;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在计划完成时间内。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发生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故数(次)0次,单位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率100%;省级下达数量指标完成率100%

、评价结论

按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得分93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抽检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4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抽检()工作温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持以创建食品示范城市为重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全力组织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抽检紧贴监管实际、常规抽检与专项抽检动态补位、日常监管与靶向抽检有机结合、“你点我检”与延伸性监测赋能增效,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化妆品、工业产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助推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监管和智慧监管。坚持科学合理,抽检()监测要聚焦大宗消费和高风险品种,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和产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以问题导向,深挖并消除食品、药品、化妆品、工业产品领域的显性风险,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底线;注重质量把控,全面推进均衡抽检和科学抽检,持续提升抽检数据质量;注重客观公正,精准掌控食品安全真实状况和产业发展状况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聚焦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标称儿童食品中老年食品一老一小食品,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便利超市、母婴用品店等重点区域,聚焦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组织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对预制菜等新产业、高风险食品品种和项目实施专项抽检,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频次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全县安全抽检(监测)工作,11万元用于安全监管工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用农产品抽检

690

批次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330

批次

你点我检抽检批次

200

批次

全县食品监督抽检

1200

批次

质量指标

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完成率

100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布率

100

%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

100

%

食品安全抽检完成及时性

100

%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100

%

食品安全抽检报告应用率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性

定性

持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

100

%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宣传印刷费

110000

食品安全监管抽检费用

297850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部门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评价选点。本项目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财务资料等,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评价组人员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负责单位和计财股工作人员,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自评表填写,计财股负责自评报告撰写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你点我检抽检批次目标批次200批次,完成值200批次;全县食品监督抽检1200批次,完成值1200批次。

、评价结论

按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8.07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4年上级部门安排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促进全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紧紧围绕省市场监管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深入实施质量强战略,全面提升全市场监管能力。严守食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三条安全底线。强化计量技术保障、筑牢标准化基础、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强化消费引导、深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开展“铁拳”暨“春雷行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网络和合同监管、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4〕23号)文件以及《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行〔2024〕33号)文件,2024年渠县财政下达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共计40万元渠财行2024〕52渠财行2024〕103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现场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覆盖率≥25%,完成对放心舒心消费单元现场督导个数≥15个,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个数4所,“铁拳”暨“春雷”行动全县覆盖率100%,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0次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部门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评价方法。单位自评法。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该项目设立规范,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绩效目标科学合理且可细化为具体绩效指标。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匹配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2024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实际到位40万元,资金支付40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费10万元,飞行检查、核查、认证、执法监督检查等差旅费6万元,市场监管领域广告宣传制作费用13万元,市场监管领域宣传资料印刷费11万元。

4.项目结果。2024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现场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覆盖率100%,完成对放心舒心消费单元现场督导个数≥18个,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个数4所,“铁拳”暨“春雷”行动全县覆盖率100%,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0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稳中向好,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产生持续影响,长期严守食品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底线,项目完成时限在2024年12月31日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生产环节抽查合格率90%,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稳中向好,长期严守食品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评价结论

按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2024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金额为12万元,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行【2024】21号)文件相关规定下拨至我单位,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绩效目标任务是通过组织实施对药化械企业监管、飞行检查、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宣传培训、药物滥用与网络销售监测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药品监管水平,落实强监管守底线,助产业追高线要求,打造高质量药品安全渠县。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收到渠县财政局渠财行【2024】95号文件下达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2万元。该项目资金计划截至评价时点已全额实际到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到位及时。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本次项目投入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地方抽验和日常监督检查抽验工作,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支撑。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2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主要包括飞行检查、核查、认证、执法监督检查等差旅费5.4万元,药械化安全宣传费用5.4万元,药械化安全宣传资料印刷费1.2万元等方面的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分配合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下达并在评价时点已全额拨付至本单位,资金使用无超范围列支情况,预算执行率100%,已完成项目入库,并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组织实施对药化械企业监管、飞行检查、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宣传培训、药物滥用与网络销售监测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水平,保障消费者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无菌和植入性经营使用单位检查38家次;“两品一械”安全宣传覆盖地区1个;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121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149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368份,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培训时长16学时。

2)质量指标。

药品监管行政事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药品企业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医疗器械企业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化妆品企业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

完成“两品一械”安全宣传月(周)活动4次。监管人员培训完成时间12月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两品一械”安全事故数0次。

2)可持续影响。

“两品一械”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本年度绩效自评,将自评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优化改进。本年度该项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计量检定检测和校准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保障本县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领域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设立本项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对企业送检的属于强制检定目录里的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定,因此我单位需申报此项经费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3.项目主要内容。全县集贸市场、医疗机构、加油站等场所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与校准服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确保量值传递准确,维护市场公平,支撑民生安全与产业发展。

3.项目支持方向。设备购置与维护、人员培训、现场检定交通费、实验室耗材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渠县财政局预算安排计量检定检测和校准工作经费54.15万元,属常年预算项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强制检定覆盖率≥95%。

具体目标:检定报告及时出具率≥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计量检定检测和校准工作经费提供一个全面、客观且深入的项目执行效果评估,确保项目目标与实际执行结果的一致性,并为未来的项目改进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检定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企业/群众满意度是否达标。

(三)评价选点。

抽样3个集贸市场、2家加油站。

(四)评价方法。

一是实地勘察法,检查实验室设备使用状态;二是问卷调查法,收集企业服务满意度;三是案卷研究法,核查检定报告档案完整性。

(五)评价组织。

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 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自评结果报送同级主管部门。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政策导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管理、审批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较为及时。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

4.项目结果。强制检定覆盖率98%,超目标完成,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比较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程序合规性。检定流程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抽查报告100%规范。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社会效益:确保全县量值准确可靠。

2.企业服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通过项目实施,强制检定覆盖率超额完成,民生领域计量风险有效管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关键检测设备故障频发,备用机配置不足。

六、改进建议

    建立预防性维护计划,增设备用设备。

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强化本县重点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预防系统性质量风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局总局令11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133号)

3.项目主要内容。对生产企业、流通领域的重点产品(含食品包装材料、农资、建材等)开展监督抽检。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通过科学抽检倒逼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

3.项目支持方向。检验设备维护、检测试剂耗材、抽样人员经费、实验室能力建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县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经费47.5万元,属常年预算项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8% 。

区域目标:乡镇生产企业覆盖100%。

具体目标:检验报告及时出具率≥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验证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抽检靶向性,为下年度预算分配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抽检是否覆盖高风险领域检验结果是否有效支撑行政执法;检测成本是否控制在合理区间。

(三)评价选点。

随机抽取5家生产企业、10家流通商户调阅50份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

(四)评价方法。

一是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单批次检测成本与行政罚没收益;二是座谈调研法,听取监管部门对检测数据应用反馈;三是案卷研究法,核查检测方法是否符合GB标准。

(五)评价组织。

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 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自评结果报送同级主管部门。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政策导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管理、审批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较为及时。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

3.标准合规性。98%检测采用国家/行业标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抽检结果利用率:抽检结果利用率≥90%。

2.高风险产品覆盖率:高风险产品覆盖率100%。

3.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80%。

四、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6分,通过项目实施,不合格产品检出率有效提升,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检测能力滞后。

六、改进建议

    建立标准跟踪机制,每年新增2项本地特色产品检测资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8-市场监督管理部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