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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440.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均增加167.95万元,增长7.3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4年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4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88万元,占12.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7.97万元,占87.59%。(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4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02万元,占6.51%;项目支出2281.83万元,占93.49%。(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440.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均增加167.95万元,增长7.3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4年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41%。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5.15万元,下降37.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67.6万元,占88.35%;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1万元,占5.95%;卫生健康支出5.98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占3.07%。(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0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9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7.98%。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9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7.9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万元。完成预算96.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比,较上年减少0.26万元,降幅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比,较上年减少0.07万元,降幅6.44%。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40人 f 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4年1月市环治办来渠县督导工作开支0.13万元;二季度检查开支0.3万元;三季度检查开支0.3万元;四季度检查及督查检查开支0.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7.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3.11万元,增长19.78%,原因系本年新增加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为事业单位,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零。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2024年建设项目类经费、2024年环治工作经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资金、2024年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工作经费、2024年渠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项目运营经费、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了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建设项目类经费、2024年环治工作经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资金、2024年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工作经费、2024年渠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项目运营经费、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5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2024年建设项目类经费、2024年环治工作经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资金、2024年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工作经费、2024年渠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项目运营经费、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资金的支付程序、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支付合规合法,并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财务制度完善,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宕渠新区工作经费的保障对提高新区日常工作的开展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上级及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均达95%以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部门,是政府办管辖的事业单位。设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三个股室,(其中:综合股、宣传股、督查股),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事业编制15个。现实有人员1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091.19万元,年中追加2024年建设项目类经费、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等项目预算收入349.66万元,调整后财政拨款收入244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88万元,占12.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7.97万元,占87.59%。
(二)支出情况。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091.19万元,年中追加2024年建设项目类经费、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等项目预算收入349.66万元,调整后决算报表支出244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02万元,占6.51%;项目支出2281.83万元,占93.49%。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5.35分。
1.履职效能。(15分)
(1)预算编审履职效果(5分)
一是单位预算编制完整,齐全,收入来源编报齐全,编报数据准确。二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明确量化,覆盖率达到年度要求。
“预算编审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预算执行履职效果(5分)
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2091.19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二是年中追加2024年建设项目类经费、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等项目预算收入349.66万元。2024年实际执行金额2440.85万元,执行调整预算完成率100%,年初预算不够准确,年中追加预算并及时支付。三是“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3.1万元,实际支出12.2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预算执行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履职效果(5分)
一是已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二是提供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预决算信息公开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预算管理。(25分)。
(1)预算编制质量(8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单位的项目预算,进行分析测算,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调整预算编制口径,确保基本支出足额预算编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预算编制时,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本部门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2091.19万元,年中追加2024年建设项目类经费、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等项目预算收入349.66万元,本年度实际执行金额2440.85万元。
“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因年中追加预算较多,反映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自评得分5.75分。
(2)单位收入统筹(4分)
自评得分4分。
(3)支出执行进度(6分)
1-6月预算执行532.07万元,占全年预算执行率25%;1-10月预算执行1073.37万元,执行率51%;1-12月预算执行2440.85万元,执行率100%。
“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4)预算年终结余(2分)
2024年部门整体年末无结转结余。
“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5分)
2024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本年一般性支出经费决算20.9万元,比上年减少10.04万元,降25%。
“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单位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绩效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均得到有效执行。
“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财务岗位设置(2分)
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核查等,在其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核算各项经费和项目收支,按照县财政的相关要求完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拔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均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
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均及时足额上缴。
(1)人均资产变化率(3分)
2024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24.22万元,比2023年增加0.07万元,机关在职干部2024年11人,2024年人均占有固定资产2.20万元,比2023年人均占有固定资产增加0.19万元,增长7%。
“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经核查,本单位所有资产均未超过最低使用年限;虽资产未超最低使用年限,但部分资产使用效率未达预期。
“固定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0.6分。
(3)资产盘活率(3分)
截止2024年12月底,本单位无闲置资产。盘活率100%。
“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5.采购管理。(6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分)
2024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采购执行率(3分)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41.3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25.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12分)
(1)决策程序(4分)。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按比率分值法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4分)。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并与预算安排项匹配。
“目标设置”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项目入库(4分)。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库。
“项目入库”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12分)
(1)执行同向(4分)。根据现场评价,抽查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基本相符。
“执行同向”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调整(4分)。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抽查项目中涉及预算调整的项目0个,能按照相关履行调整报批手续,调整程序规范,依据较充分。
“项目调整”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执行结果(4分)。根据单位提供资料,部门预算项目6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项目1个占项目总数100%。
“执行结果”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目标实现(11分)
(1)目标完成(4分)
部门预算6个项目中,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项目有6个,完成率100%。
“目标完成”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偏离(4分)
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6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6个,部门项目中已完成的数量指标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占比100%。
“项目偏离”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实现效果(3分)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6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6个,占比100%。
“实现效果”指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建立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在安排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考虑。一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二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险时给予保障,力求延续项目能够持续有效开展;三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在此过程中,拨款及支付暂缓进行;四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停止安排资金的拨款和支付,对于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2.对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以及组织开展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评价结论予以通报,促使其自觉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在本县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使公众了解有关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7月9日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4.决算公开。按照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在渠县门户网站公开了2024年部门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5.整改反馈情况。
(1)结果整改。根据渠财绩〔2025〕3号、渠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两书一函”制度的通知》规定,对照《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川天勤绩效〔2024〕0174号》我单位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就“预算编制质量不高、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缓慢、人均资产略有增长、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末设置数量指标、数量指标完成值与预期相比存在偏离”等五方面进行了整改。
(2)应用反馈。我单位未收到整改意见,因此也不涉及反馈结果应用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好,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预算执行进度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预算项目的设立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积极发挥部门职能,按照《2024年渠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35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2、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低。
3、人均资产变化率较高。
(三)改进建议。
1、提前谋划将需要纳入年初预算的资金提前完善相关程序,尽量减少年中追加预算情况的发生。
2、优化项目实施计划,在编制预算时同步制定详细的项目执行时间表,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按计划支出。
3、盘活存量资产,对现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规范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资产购置程序,加强价格审核,防止资产价值虚增。优化资产结构,根据实际需要,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环境综治办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2440.85
2440.85
年度总体目标
确保环治办机关的正常、规范运行;开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对原46个场镇、60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渠县境内国省县乡道路两旁固定收集点的垃圾收集、中转站压缩并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到日产日清,对所有中转站安装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收运标准化、监管智能化。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对铁路沿线相关乡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对铁路沿线相关乡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县场镇环境治理督查
≥
24
次
5
24
对铁路沿线相关乡镇安全隐患整治
=
13
个
5
13
乡镇垃圾清扫吨位数
>
53600
吨
5
53600
质量指标
安全隐患整治率
≥
95
%
10
95
督查覆盖率
=
100
%
5
100
日产垃圾清扫率
>
95
%
10
95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时限
≤
12
月
10
1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乡镇人居环境
定性
改善
10
改善
可持续发展指标
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性
定性
健全
10
健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相关单位和群众满意度
≥
95
%
10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控制
≤
135.69
万元
3
135.69
日常公用经费控制
≤
23.33
万元
3
23.33
项目成本控制额
≤
2281.83
万元
4
2281.83
附件2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4年环治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调动我县环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县环治办在环境治理工作上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作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县环治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每月定期拨付县环治办工作经费8万元(从2012年4月起执行)。即“关于将县环治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批复渠府函(【2012】170号)”。县财政局按县政府的批复每年给环治办年初预算“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经费86万元,从2021年起为了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压缩10%经费开支,项目经费预算为77.4万元。
2.基本情况。强化环治宣传与督查督导,开展环治业务培训,强化考核评比,严格曝光问责,强化“五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减少企业乱排放,有效遏制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失成本。绿色GDP增加,人居环境改善,减少城乡水污染、强化城乡扬尘治理、噪音治理等。压缩10%经费开支,本年项目经费预算为69.85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有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强化环治宣传与督查督导,开展环治业务培训,强化考核评比,严格曝光问责,强化“五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主要用于城乡环境治理方面的印刷费、差旅费、广告宣传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等开支。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对全县环境治理督查开展不得少于24次。
质量指标:督查满意度要大于等于95%。
时效指标:2024年底。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全县人居生活环境;可持续影响指标,优化全县城乡环境。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年底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为全县环境卫生改善服好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提高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极大的社会价值。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实行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可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行政运转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对全县环境治理开展督查开展次数,自评得8分。
业务培训开展次数,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环治工作经费项目的开展,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减少企业乱排放,有效遏制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失成本。绿色GDP增加,人居环境改善,减少城乡水污染、强化城乡扬尘治理、噪音治理等。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渠县铁路沿线三汇镇、土溪镇、岩峰镇等13个乡镇“双段长”责任制、环治办“双段长”制工作经费资金能足额保证,有利于更好地按照中央、省、市、县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制文件精神,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2.基本情况。为做好我县铁路沿线涉及的13个乡镇的安全整治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给本单位预算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工作经费150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有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做好我县铁路沿线涉及的13个乡镇的安全整治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拨给铁路沿线涉及的13个乡镇工作经费、及本单位用于差旅费、宣传费等开支。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对铁路沿线相关的13个乡镇安全隐患整治。
质量指标:安全隐患排查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底。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幸福指数;可持续发展指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
满意度指标:相关单位和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做好我县铁路沿线涉及的13个乡镇的安全整治工作,为全县环境卫生改善服好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提高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极大的社会价值。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实行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可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行政运转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对13个铁路沿线相关乡镇安全隐患整治,自评得6分。
安全隐患排查率,自评得6分。
项目按期完成率,自评得4分。
四、评价结论
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工作经费的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减少企业乱排放,有效遏制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失成本。绿色GDP增加,人居环境改善,减少城乡水污染、强化城乡扬尘治理、噪音治理等。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渠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项目运营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根据渠财综[2023]26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对原46个场镇、60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渠县境内国省县乡道路两旁固定收集点的垃圾收集、中转站压缩并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到日产日清,对所有中转站安装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收运标准化、监管智能化。
2.基本情况。对原46个场镇、60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渠县境内国省县乡道路两旁固定收集点的垃圾收集、中转站压缩并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到日产日清,对所有中转站安装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收运标准化、监管智能化,依据合同每月给渠县城投公司支付合同价款。本年项目经费预算为1521.53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有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对原46个场镇、60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渠县境内国省县乡道路两旁固定收集点的垃圾收集、中转站压缩并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到日产日清,对所有中转站安装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收运标准化、监管智能化。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用于原46个场镇、60个乡镇垃圾收集、中转站运营及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等开支。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升级改造垃圾收集站点1261个、涵盖乡镇37个。
质量指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垃圾日产日清100%。
时效指标:2024年底。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全县人居生活环境;可持续影响指标,带动群众增收保守,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年底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为全县环境卫生改善服好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提高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极大的社会价值。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实行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可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民生保障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升级改造垃圾收集站点完成的个数,自评得8分。
升级改造垃圾中转站完成的个数,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渠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项目运营项目经费的开展,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减少企业乱排放,有效遏制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失成本。绿色GDP增加,人居环境改善,减少城乡水污染、强化城乡扬尘治理、噪音治理等。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渠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渠财建(2023)154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市场询价需要采购240升可挂式塑料垃圾桶,测算费用762575元(275元/个*2773个),采购23辆三轮垃圾清运车(燃油)测算费用115.74万元(23辆*50324元)。
2.基本情况。采购240升可挂式塑料垃圾桶,测算费用762575元(275元/个*2773个),采购23辆三轮垃圾清运车(燃油)测算费用115.74万元(23辆*50324元)。预算金额192万元。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有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采购240升可挂式塑料垃圾桶2773个、三轮垃圾清运车(燃油)23辆。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主要依据合同采购240升可挂式塑料垃圾桶2773个、三轮垃圾清运车(燃油)23辆。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采购240升可挂式塑料垃圾桶2773个、三轮垃圾清运车(燃油)23辆。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底。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全县人居生活环境;可持续影响指标,带动群众增收保守,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年底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为全县环境卫生改善服好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提高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极大的社会价值。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实行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可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民生保障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完成采购240升可挂式塑料垃圾桶2773个,自评得8分。
完成采购三轮垃圾清运车(燃油)23辆,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渠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资金的开展,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减少企业乱排放,有效遏制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失成本。绿色GDP增加,人居环境改善,减少城乡水污染、强化城乡扬尘治理、噪音治理等。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2024年春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春节的安全,财政预算在用于支付欠业主的建设资金。
2.基本情况。根据本单位在建设项目中欠外单位资金情况,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在春节前根据欠款资金的多少按比例解决资金67.01万元,用于支付建设项目欠款。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有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春节的安全,财政预算在用于支付欠业主的建设资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主要依据合同及完成情况按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项目建设数量1个。
质量指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5个月。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生态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环境质量;可持续发展指标,带动群众增收保守,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为全县环境卫生改善服好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提高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极大的社会价值。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实行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可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基础设施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项目建设数量完成的个数,自评得8分。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的支付,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减少企业乱排放,有效遏制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失成本。绿色GDP增加,人居环境改善,减少城乡水污染、强化城乡扬尘治理、噪音治理等。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对鲜渡等7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的项目资金。
2.基本情况。在鲜渡等7个乡镇修建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中转站。
3.主管部门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在财务制度有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来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出进行财务制度监管,单位领导对项目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主要领导把好管理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财务把好支付关。项目实施目的是为了在鲜渡等7个乡镇修建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中转站。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主要依据合同及完成情况按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个、建设垃圾中转站5个。
质量指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2024年全年。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生态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环境质量;可持续发展指标,带动群众增收保守,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为全县环境卫生改善服好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提高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极大的社会价值。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实行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可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清楚地知道项目资金应该用于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见到了什么成效,更清晰的反映出此项目存在的必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副主任任自评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专项经费是按照规定程序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编制的依据材料均充分、规范。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18分。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6分。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开展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6分。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18分。
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来进行自评。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本项自评得10分。
绩效监管。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下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自评得2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自评得6分。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9分。
目标完成。按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自评得6分。
完成时效。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自评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基础设施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个,自评得8分。
建设垃圾中转站5个,自评得8分。
四、评价结论
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减少企业乱排放,有效遏制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失成本。绿色GDP增加,人居环境改善,减少城乡水污染、强化城乡扬尘治理、噪音治理等。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本项目自评得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