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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维护全县道路秩序。
(2)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或部门维护公路治安秩序,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4)做好全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检测监管、牌证发放、改装改型、转籍过户;驾驶员的考试、发证、体检信息录入工作;车辆、驾驶员的各类资料建档管理和数据的登记、统计、分类上报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财务室、法宣室、车管所、特勤中队、路面一至六中队。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665.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86.81万元,增长36.8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6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4.25万元,占76.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61万元,占23.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6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80万元,占44.38%;项目支出2039.07万元,占55.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665.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986.81万元,增长36.8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4.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7%。与2023年度2667.05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2万元,增长5.5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625.46万元,占93.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9万元,占3.18%;卫生健康支出39.47万元,占1.40%;农林水支出3.20万元,占0.11%;住房保障支出56.54万元,占2.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81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2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0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2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无变化,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2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9.61万元,增长69.9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13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58.15万元,下降32.6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警务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有车辆2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6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交警大队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1-6月农村专职交管员及劝导员补助经费等1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1-6月农村专职交管员及劝导员补助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2023年1-6月农村专职交管员及劝导员补助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2024年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2024年第二批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2024年交通电子监控系统网络租赁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2024年乡镇专职交管员、劝导员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复印纸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交通劝导员装备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经开区商务酒店十字路口红绿灯设备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警用摩托车及骑行装备采购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渠北平桥交汇路口设置红绿灯及电子监控系统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渠城电警监控抓拍路段交通标识标线施划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新冠疫情防控采购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移动警务终端及执法记录仪单警设备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紫天大世界商业街路段设置红绿灯及电警设备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计划。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如办案业务费、装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等。
10.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用于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财务室、法宣室、车管所、特勤中队、路面一至六中队。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交通事故处理的指导和培训,负责处理全县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和重大逃逸事故的侦,负责全县交通肇事的刑事,负责全县的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负责全县交通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辖区的交通安全秩序,确保道路畅,负责辖区的交通安全宣传与事故防控。负责全县各类交通安全警保卫工作的组织、部署和指挥。
(4)负责机动车辆上户,核发机动车辆号牌、行驶证,机动车辆驾驶人的考试、发证、换证年审、遗失补证等工作,负责辖区机动车的报废工作。
(5)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或部门维护公路治安秩序,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6)做好全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检测监管、牌证发放、改装改型、转籍过户;驾驶员的考试、发证、体检信息录入工作;车辆、驾驶员的各类资料建档管理和数据的登记、统计、分类上报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交警机构、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机关技术工人5人,事业编制1人;辅警131人,退休人员2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329.26万元,全年预算3665.86万元,其中基本经费1626.8万元,项目经费2039.07万元;决算收入3665.86万元,其中基本经费1626.8万元,项目经费2039.07万元。
(二)支出情况。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329.26万元,全年预算支出3665.86万元,其中基本经费1626.8万元,项目经费2039.07万元;决算报表支出3665.86万元,其中基本经费1626.8万元,项目经费2039.07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紧盯重要节点时段,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效能。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大队将事故预防工作与春节、春运、全国两会、清明、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大中型活动交通安保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力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度,共执行各类活动安保任务136场次,出动警力16184人次,警车1759台次;共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4场次,报告县人民政府治理364处;组织对辖区25家货运企业、6家客运企业、17家校车学校开展源头安全大检查15场次,约谈、督促整改高风险运输企业9家次,督促清零客货运车辆安全隐患1054台次,清零客货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734人次,保障了重要节点、时段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先后荣获202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先进集体”、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先进集体”。
(2)严管严惩突出违法,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效能。交警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坚持贯彻“严管、严整、严处、严教”工作原则,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持续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2024年度,共开展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196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8万余起,其中,饮酒驾驶804起,醉驾15起,无证驾驶417起,货运车辆超载超限498起。行政拘留82人;共开展宣传活动48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发送宣传提示短信72条,发布微信、微博62篇、抖音段视频51条,辐射群众达30万余人,有效压降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全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07%,取得了连续8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良好成绩。
(3)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全面提升公安交管工作质效能。交警大队,坚持以“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以主题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获得为载体,聚力打造“宕渠警队”党建品牌,积极争创“最强支部”。在防汛救灾、冰雪雨雾恶劣天气中党员冲锋在前,先后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党员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个人”。警情和投诉分别同比下降76.3%、82.15%。全县未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荣获全省先进执法示范单位。通过打造窗口服务型党支部,以“警保”“警邮”拓宽“警路”,最大限度向业务需求量大的镇街倾斜布局,开通网上业务办理26项,精简优化办事流程19项,向临巴、土溪等派出所下放车驾管业务,全面形成交管政务服务全领域业务普及,实现了车管业务更优质。通过打造廉洁型党支部,在队伍管理上实现了“零违纪”。2020至2024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县“优秀党支部”。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本单位在预算编制时,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成立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部门预算。确保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单位收入统筹。本单位2024年统筹自有收入为0。
(3)支出执行进度。2024年预算收入3665.86万元,支出3665.86万元,支出率100%。其中公用经费120.13万元,占3.3%;人员类经费1506.67万元,占41.1%;项目类经费2039.07,占55.6%。
3.财务管理。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预算监控机制,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了解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使能更好的管理和使用资金。
4.资产管理。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评估,使用率和效率达到最大化,对资产维护费用占资产原值的比例进行评估,分析维护成本的合理性。统计闲置资产,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率和效率。
5.采购管理。2024年度政府采购事项和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重点,采购项目资金支付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62.3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70.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在项目选择和批准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过程公开透明;项目设置明确,可衡量的目标和指标,清晰的为项目执行提供方向,并且便于后续的绩效评估;将经过筛选和评估的项纳入项目库,做到了清晰的分类,以便进行统一管理和资源调配。
2.项目执行。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保持一致,各个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完成,并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完成并通过验收。
3.目标实现。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已完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与预期目标无偏离。2024年常年项目数量15个,已完成15个,完成率100%;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4个,已完成4个,完成率100%。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一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良好。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及时、准确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2)决算公开。按照决算公开要求,我单位公开了2023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2.整改反馈情况。
渠县财政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中,未对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得分97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通过对2024年支出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我单位还存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相关办法不具体、不细化、不系统,绩效管理意识较为淡薄。二是绩效指标体系的差异化程度不足,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特点,评分结果未能有效拉开差距,未来需进一步优化绩效指标设置。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管力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要强化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对受客观因素影响的预算项目及时做出调整,科学合理使用,促进预算资金的使用尽可能发挥其最大的效能。
附表2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1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6月农村专职交管员及劝导员
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结转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交通流量迅猛增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农村道路线长面广,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管理力量不足,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导致交通事故易发且多发。为补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安全水平的要求,特设立农村交管员及劝导员补助经费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财政资金补助的方式,支持和稳定农村地区专职交通管理员和劝导员队伍。主要负责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交通秩序维护、违法劝导、安全宣传、简易事故协助处理等工作。本项目的实施,将为“交管员和劝导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通过经费保障,推动建立并稳定一支覆盖广泛、管理规范、作用明显的农村“交管员和劝导员”队伍,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向符合条件的农村交管员、劝导员发放工作补助,作为其履行工作职责的劳务报酬补充。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预算额度主要依据辖区内行政村数量、农村人口规模、交通流量及培训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坚持“突出重点、保障基本、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资金分配向交通安全基础薄弱、管理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分配资金。农村交管员及劝导员经费专项预算项目属单位的经常性项目,用于日常的办公开支,县财政预算资金116.6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将有效引导和督促项目各相关方履行职责,确保农村专职交管员及劝导员补助经费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项目绩效评价旨在通过对农村专职交管员及劝导员补助经费的投入、管理、使用及成效进行客观、科学的衡量与分析,实现评估项目设立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求,目标设定是否合理、清晰;考核项目各项预设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特别是对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所起到的实际效果;检查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及有效性,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法,将项目实施前后的农村交通安全核心数据(如事故数、违法数)进行对比;因素分析法,深入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的各种内外部因素,如政策环境、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员素质、社会配合度等,厘清各因素对项目成果的影响程度;公众评判法(满意度调查),设计针对农村居民和“交管员及劝导员”的满意度调查问卷,通过网络、电话或实地发放等方式收集数据分析变化趋势。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农村交管员及劝导员经费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为交警大队专项预算项目的持续改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依据国家及省级层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补齐农村交通安全短板的政策文件精神,确立项目设立的宏观必要性和方向,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益和财政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论证和集体决策,形成最终立项决定。
(2)规划论证。全面摸排辖区内农村道路里程、交通流量、机动车保有量、交通事故与违法行为特征、现有管理力量覆盖等情况,识别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科学测算所需资金总额,明确资金来源渠道,规划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等配套措施,确保项目具备实施条件。
(3)资金投向。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专职交管员、劝导员的工作补助或劳务报酬,这是资金的核心投向,旨在稳定队伍。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各项财务制度,基本能够有效指导和约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2)分配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倾斜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保障交通安全问题突出、基础薄弱、管理任务重的乡镇和行政村,将资金直接或通过主管部门拨付至乡镇政府或具体实施单位。推行“县级统管、乡镇使用”的模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3)绩效监管。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定期收集项目执行数据和信息,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严格按预算支出,确保所有开支符合预算规定的用途和金额,不得随意调整或超预算支出。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2)资金使用。坚决杜绝将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所有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项目管理办法,支出凭证真实合法。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流向清晰、有据可查。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项目按照预算目标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匹配。
(2)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经费的投入保障了农村交管员及劝导员队伍的常态化运转,在乡村道路重点路口、时段开展劝导,有效遏制了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常见违法行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2)经费使用满意度。广大农村居民对身边交通秩序的改善感受直接,出行安全感显著提升。对农村交管员及劝导员的辛勤工作普遍持认可和欢迎态度,对政府此项民生投入表示满意。
四、评价结论
农村专职交管员及劝导员补助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资金投向精准,管理措施较为完善,预算执行总体顺利,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项目在改善农村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强化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效,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显著,受益对象满意度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是有效和高效的。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2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结转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交通流量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复杂,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车涉路刑事案件等呈多发、高发态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承担着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办案业务是交警部门的核心职能,其工作质效直接关系到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切身利益。为保障交警大队各项办案业务依法、高效、规范开展,满足新形势下对交通管理执法办案提出的更高要求,特设立“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一线执法办案活动提供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确保交警大队有充足的经费开展日常和专项执法办案活动,提高对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和震慑力,通过经费支持,引入和应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提升案件侦破率、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确保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调动资源,高效开展现场勘查、救援协调和案件处理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由本级财政全额保障。坚持“保障基本、倾斜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保障办案任务重、刚性支出多的基层中队和业务部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建立内部审批制度,大额支出实行集体决策。经费支出需与具体案件或办案活动关联,确保支出合规、凭证齐全。县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系统性评估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衡量财政资金投入的效果,审查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专款专用,发现项目在决策、管理、实施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改进,明确和落实各环节管理责任,提升项目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意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法:对比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值,对比历年数据变化趋势;因素分析法:分析影响办案效果和经费使用效益的内外部因素;公众评判法: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交警大队根据履职需求和下年工作计划,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预算申请。
(2)规划论证。基于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现有资源短板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实现目标所需开展的各项办案活动、资源投入和保障措施,详细测算人力、物力、财力需求,确保规划与预算匹配。
(3)资金投向。资金严格投向直接服务于执法办案业务的各个关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办案差旅、检验鉴定、专用材料消耗、必要装备补充、系统运维及办案人员专业培训等,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刀刃上”。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各项财务制度,基本能够有效指导和约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2)分配管理。建立内部透明、规范的分配机制,根据各下属单位实际办案任务量和成本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强化内部审批和过程监督,确保资金流向最急需的办案环节和基层部门。
(3)绩效监管。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定期采集办案数据和财务数据,对目标实现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按照批准的预算和开支范围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制定支出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资金使用。确保所有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项目管理办法,票据真实合法,力求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办案任务,避免不必要的开支,资金使用最终要服务于提升办案质效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项目按照预算目标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匹配。
(2)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经费的稳定投入,确保了各类执法办案活动得以顺利开展,未因经费问题影响案件及时查处。
(2)经费使用满意度。一线办案民警对经费保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满意度较高,认为工作得到了有力支持;社会公众对辖区交通秩序改善和安全感提升有正面感知,对交警执法办案工作的整体满意度稳步提高。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立项精准,与核心职能高度相关,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法律权威的必要投入。项目预算安排总体合理,资金管理较为规范,支出方向符合规定,有效支撑了执法办案活动的开展。项目在提升案件办理数量与质量、改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效,社会效益显著,经费使用效果和满意度均达到较高水平。该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是经济、有效且必要的。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3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结转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加强基层政法机关履职能力,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和业务办案。随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复杂,交警部门承担的道路交通管理、违法查处、事故处理等任务日趋繁重,对执法规范化、科技化、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本项目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旨在弥补本级财政保障不足,全面提升交警大队执法办案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提升交警大队在交通管理方面的综合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增强执法公信力。加强交警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分配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采用因素法分配,综合考虑各中队业务量、装备缺口、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财政部门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预算资金6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将有效引导和督促项目各相关方履行职责,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检查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估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检验实施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存在问题,为后续资金安排提供决策依据,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全面、系统地评估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为未来的改进和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法,对比项目实施前后变化;因素分析法,分析影响项目实施效果的因素;公众评判法,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申报项目,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年度预算,按程序报批,上级资金下达后,及时分配拨付,按计划组织实施,加强过程管理。
(2)规划论证。深入调研,准确掌握实际需求,从技术、经济、实施等方面论证可行性,多方比较,选择最优实施方案,识别风险因素,制定应对措施,科学预测项目预期效益。
(3)资金投向。优先保障急需装备更新换代,重点支持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改善基层执法办案条件,加强队伍专业化培训,保障重大案件办理经费。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
(2)分配管理。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规范分配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公示分配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3)绩效监管。设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建立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效益,规范支付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定期分析报告,及时发现问题。
(2)资金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现预期目标和效益,最大限度节约资金,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执法装备水平显著提升,执法办案条件明显改善,科技强警战略深入推进,队伍专业能力持续增强,交通管理效能全面提高。
(2)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资金使用规范,无违规违纪现象,项目推进顺利,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装备使用高效,充分发挥应有效能,效益发挥明显,有力支撑交通管理工作。
(2)经费使用满意度。一线办案民警对经费保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满意度较高,认为工作得到了有力支持;社会公众对辖区交通秩序改善和安全感提升有正面感知,对交警执法办案工作的整体满意度稳步提高。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施符合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政策导向,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顺利,基本实现预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交警大队执法办案条件得到改善,装备水平得到提升,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交通管理效能得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显著。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4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交通流量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复杂,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车涉路刑事案件等呈多发、高发态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承担着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办案业务是交警部门的核心职能,其工作质效直接关系到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切身利益。为保障交警大队各项办案业务依法、高效、规范开展,满足新形势下对交通管理执法办案提出的更高要求,特设立“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一线执法办案活动提供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确保交警大队有充足的经费开展日常和专项执法办案活动,提高对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和震慑力,通过经费支持,引入和应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提升案件侦破率、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确保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调动资源,高效开展现场勘查、救援协调和案件处理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由本级财政全额保障。坚持“保障基本、倾斜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保障办案任务重、刚性支出多的基层中队和业务部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建立内部审批制度,大额支出实行集体决策。经费支出需与具体案件或办案活动关联,确保支出合规、凭证齐全。县财政预算资金15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系统性评估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衡量财政资金投入的效果,审查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专款专用,发现项目在决策、管理、实施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改进,明确和落实各环节管理责任,提升项目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意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法:对比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值,对比历年数据变化趋势;因素分析法:分析影响办案效果和经费使用效益的内外部因素;公众评判法: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交警大队根据履职需求和下年工作计划,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预算申请。
(2)规划论证。基于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现有资源短板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实现目标所需开展的各项办案活动、资源投入和保障措施,详细测算人力、物力、财力需求,确保规划与预算匹配。
(3)资金投向。资金严格投向直接服务于执法办案业务的各个关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办案差旅、检验鉴定、专用材料消耗、必要装备补充、系统运维及办案人员专业培训等,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刀刃上”。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各项财务制度,基本能够有效指导和约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2)分配管理。建立内部透明、规范的分配机制,根据各下属单位实际办案任务量和成本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强化内部审批和过程监督,确保资金流向最急需的办案环节和基层部门。
(3)绩效监管。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定期采集办案数据和财务数据,对目标实现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按照批准的预算和开支范围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制定支出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资金使用。确保所有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项目管理办法,票据真实合法,力求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办案任务,避免不必要的开支,资金使用最终要服务于提升办案质效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项目按照预算目标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匹配。
(2)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经费的稳定投入,确保了各类执法办案活动得以顺利开展,未因经费问题影响案件及时查处。
(2)经费使用满意度。一线办案民警对经费保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满意度较高,认为工作得到了有力支持;社会公众对辖区交通秩序改善和安全感提升有正面感知,对交警执法办案工作的整体满意度稳步提高。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立项精准,与核心职能高度相关,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法律权威的必要投入。项目预算安排总体合理,资金管理较为规范,支出方向符合规定,有效支撑了执法办案活动的开展。项目在提升案件办理数量与质量、改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效,社会效益显著,经费使用效果和满意度均达到较高水平。该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是经济、有效且必要的。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5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第二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压力日益增大,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频发,为了有效应对这一挑战,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决定设立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增加办案经费投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效率,加强交通事故处理能力,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的实施目的是为了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道路交通压力,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分配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属单位的经常性项目,用于日常的办公开支,县财政预算资金3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办案业务专项经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社会效应。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全面、系统地评估交警大队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为未来的改进和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数据统计、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交警大队第二批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的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论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的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3)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发展相匹配。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未与其同类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
(2)分配管理。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资金分配,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
(3)绩效监管。按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监管按照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的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项目按照预算目标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匹配。
(2)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经费的使用对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都达到了良好效果。
(2)经费使用满意度。通过对经费使用人员、社会公众人员进行观察和调查问卷,大家对经费的使用满意。
四、评价结论
按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该项目建设均已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6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交通电子监控系统网络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智慧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为实现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道路实时监控、交通流量监测、缉查布控等功能,需要稳定可靠的网络传输服务保障数据实时传输。本项目通过租赁专业网络服务,确保电子监控系统24小时稳定运行,为交通管理决策和执法办案提供持续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保障电子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确保数据实时传输,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化、智能化水平,为交通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交通管理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
支持方向:电子警察、卡口、视频监控等固定点位网络服务费;移动执法设备数据流量费;指挥中心与各点位间的专线租赁费;网络设备维护、故障处理等服务费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分配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由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根据监控点位数量,移动设备数量,专线带宽需求,网络运维服务市场价格等测算资金。以保障重点、兼顾全局、注重实效为原则,按照点位重要程度分级保障,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分配带宽资源。预算资金210.8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将有效引导和督促项目各相关方履行职责,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交通电子监控系统网络租赁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评估网络租赁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检验网络服务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分析项目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撑效果,为后续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依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租赁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资源闲置浪费;网络稳定性是否达标,服务响应是否及时;采购程序是否规范,合同管理是否完善。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法:对比不同运营商报价和服务质量;成本效益分析法:分析投入产出比;现场测试法:实地检测网络性能指标;问卷调查法:收集使用单位满意度。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交警大队交通电子监控系统网络租赁费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全面梳理网络租赁需求,制定租赁方案和预算,按程序报批采购计划,依法依规选择供应商,明确服务标准和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
(2)规划论证。技术论证:网络带宽需求分析,传输质量要求论证,安全保障要求分析;经济论证:租赁费用合理性分析,不同方案经济性比较;可行性论证:技术可行性分析,实施可行性评估。
(3)资金投向。重点保障主干道路监控点位网络租赁,优先保障事故多发路段监控网络,确保指挥中心核心链路带宽,保障移动执法设备网络畅通。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
(2)分配管理。建立网络资源动态分配机制,实行分级分类保障策略,定期评估资源使用效率,根据需求变化及时调整。
(3)绩效监管。建立网络资源动态分配机制,实行分级分类保障策略,定期评估资源使用效率,根据需求变化及时调整。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立付款审批流程,控制预算执行进度,定期分析执行情况。
(2)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规范支付手续,加强使用监督,提高使用效益。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项目按照预算目标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匹配。
(2)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有效保障电子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支撑交通违法抓拍数据实时传输,提升道路监控视频传输质量,为交通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经费使用满意度。通过对经费使用人员、社会公众人员进行观察和调查问卷,对项目经费使用满意。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施必要性强,资金使用规范,服务质量达标,有效保障了交通电子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网络租赁费用支出合理,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为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7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乡镇专职交管员、劝导员
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交通出行需求日益旺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压力持续加大。乡镇、农村道路里程长、线多面广,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有效弥补公安交警警力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覆盖不足,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在辖区内各个乡镇设立专职交通管理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岗位,组建一支稳定的基层交通辅助管理队伍。他们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力量的有效延伸,常态化开展乡镇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行为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等工作,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的关键一环。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填补农村地区专业交通管理力量空白,将管理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通过日常劝导和管理,有效遏制农村地区常见的超员、酒驾、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经费纳入交警大队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各乡镇辖区面积、人口数量、道路里程、交通复杂程度、过往事故情况等因素,科学测算所需专职交管员、劝导员数量。资金分配主要依据各镇核定的交管员、劝导员岗位数量和人员实际在岗履职情况。年度预算资金233.2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检验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持续性。评估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考核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衡量其投入产出效益。总结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经验与不足,为后续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绩效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人员选聘和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队伍稳定性如何?补助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有效激励人员工作?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风险?
评价重点: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规划论证是否科学。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分配公正性,管理规范性。对农村交通秩序和事故预防的实际贡献,群众和基层政府的满意度。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比项目实施前后相关交通数据(事故数、违法数等);查阅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制度、考核记录、资金发放凭证等文件;随机抽查部分乡镇,查看人员在岗情况、工作记录、设施配备等;向村民、乡镇干部等发放问卷或进行访谈,了解对项目效果的看法和满意度。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乡镇专职交管员、劝导员补助经费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本地实际管理需求提出,经过充分调研后,形成立项申请,按程序报请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审批,最终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规划论证。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管理难点、人力需求进行了详细调研和分析,参考了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对设立专职队伍的可行性、必要性和预期效果进行了全面论证。
(3)资金投向。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发放乡镇专职交管员、劝导员的工作补助,不用于其他支出。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制定了《乡镇专职交管员、劝导员管理办法》、《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细则》等制度文件,明确了人员的职责、选聘条件、培训要求、考核标准、补助标准和发放流程,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2)分配管理。实行“定员定额”分配,人员名单和岗位由交警大队会同乡镇政府核定,补助金额与考勤、考核结果挂钩,实现动态管理。
(3)绩效监管。建立了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定期收集人员上岗、工作开展等数据,对比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根据实际在岗人员情况和考核结果申请和拨付资金。
(2)资金使用。资金拨付流程规范,手续齐全,账目清晰。通过银行转账直接支付到当地财政所,确保了资金安全和使用合规。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项目按计划覆盖了所有乡镇,人员基本到位并开展日常工作,完成了预设的劝导、宣传等工作量指标。
(2)完成时效。补助经费按期足额发放,保障了队伍的稳定运行。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经费的投入稳定了基层交通管理队伍,其在维护秩序、劝导违法、宣传知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一定改善,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升,项目社会效益初步显现。
(2)经费使用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和走访,乡镇政府认为该举措加强了对农村交通的管理力量,村民普遍反映身边有了“管交通的人”,安全感提升,对交管员、劝导员的工作及经费使用方向表示满意。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乡镇专职交管员、劝导员补助经费项目的设立符合当前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迫切需求,决策程序规范,资金投向明确,管理措施基本健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较为规范。项目在弥补警力不足、预防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社会反响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8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交警大队作为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需要充足的经费保障,以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专项预算项目是上级政府对地方政法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旨在解决地方政法工作中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推动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违法查处、事故处理、车驾管服务、交通安全宣传等核心业务的正常开展。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更新配备必要的执法执勤、事故勘查、科技信息化等装备,提升执法规范化、科技化水平。弥补基层中队经费缺口,改善基层办公办案环境,夯实交通管理工作的根基。
支持方向:主要用于办理各类交通违法案件、交通事故案件所支出的鉴定费、专用材料费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发生的费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交警大队根据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结合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额度预告,科学编制年度项目预算。
分配管理:资金在内部分配时,主要考虑各科室、中队承担的任务量、业务特点、装备配备现状和实际需求迫切程度。资金由财政部门下达后,交警大队严格按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预算要求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检验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其与交警部门职能履行的匹配度。评估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使用效益。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资金投入对提升交通管理效能的实际效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精准,与实际需求是否匹配?资金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向基层和一线执法倾斜?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超范围开支等问题?装备购置是否必要,是否存在重复购置或闲置浪费?
评价重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规划论证充分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对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的贡献度,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比资金投入前后业务指标(如事故处理量、违法查处量)变化,分析资金效果;查看购置装备的实物和管理使用情况,核查业务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向民警、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发放问卷或进行访谈,了解对资金使用效果的意见。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根据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要求和本单位履职需要,在充分调研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按程序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年度预算。
(2)规划论证。在预算编制阶段,对业务经费需求和装备购置需求进行了详细论证,明确了支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确保资金安排与重点工作任务紧密衔接。
(3)资金投向。资金严格限定于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购置两大方向,确保用于直接支撑执法办案和能力提升的领域。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内部资金管理细则、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资产管理办法等,确保资金使用有章可循。
(2)分配管理。建立内部项目库,实行差异化分配。办案经费根据任务量核定,装备经费根据需求紧迫性和规划序列安排。
(3)绩效监管。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监控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进度,事后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按照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偏慢的环节进行督导。
(2)资金使用。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支出凭证齐全、审批手续完备、核算准确。大额装备购置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年度各项业务指标基本完成,装备购置计划得到落实,绩效目标总体实现。
(2)完成时效。项目任务和资金支付在年度内按期完成,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资金的注入有效保障了交警大队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执法办案条件得到改善,科技强警步伐加快,在维护秩序、预防事故、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经费使用满意度。通过内部座谈和外部调查,一线民警对经费保障水平改善的满意度提升,认为装备更新和经费支持有效减轻了工作压力,提升了执法效率。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交通管理服务的便捷性、规范性感受增强,整体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紧密结合了交通管理实际需求,决策程序规范,资金投向明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规范。项目有效保障了交警部门核心职能的履行,在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基层基础、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9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交警大队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法定职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交通流量持续快速增长,交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复杂性、专业性要求不断提高。为确保交警大队各项职能的有效履行,保障其日常运转及特定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除人员经费和基本公用经费外,还需安排专项运转经费。本项目旨在通过专项经费的设立,弥补基本预算的不足,确保交警大队能够应对不断变化的管理需求,维持高效、专业的执法与服务能力。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确保交通指挥、违法查处、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核心业务工作的顺畅、高效开展。保障重大活动交通安保、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应急处突、新法新规实施等专项工作的必要支出。
支持方向:购买执勤执法所需的专用单据、表册、标识标牌、宣传材料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电子监控设备等的日常维护、维修和必要更新费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交警大队根据上年度专项运转经费使用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以及设施设备维护需求,结合财力可能,科学测算并编制年度专项运转经费预算。
分配管理:资金在内部各科室、中队间分配时,主要参考其承担的业务量、管辖范围、设施设备数量与状况、专项工作任务量等因素。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支出审批,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范围和方向。预算资金2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将有效引导和督促项目各相关方履行职责,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专项运转经费项目进行评价,旨在评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检验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以及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衡量经费投入对保障交警大队正常运转和专项任务完成的实际效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专项运转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边界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交叉或重复列支?预算编制是否过于笼统,未能精准反映实际业务需求?经费分配标准是否科学透明?支出审批和控制是否严格?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或超范围开支?对核心业务的支撑作用是否显著?
评价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性,预算需求论证扎实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支出标准合理性。经费使用对大队整体运转和履职能力的支撑效果。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比经费投入前后相关业务保障水平的变化。查看购置的物料、维护的设施现状,核实支出的真实性。分析经费投入与产生的保障效果、工作效率提升之间的关系。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专项运转经费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基于履职需求和基本预算保障缺口提出,经过内部需求汇总、分析论证后,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报,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2)规划论证。在预算编制阶段,对各业务条线的专项运转需求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评估,区分轻重缓急,确保经费安排聚焦重点、解决急需。
(3)资金投向。严格限定于前述支持方向,确保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专项运转领域。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内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出审批流程等内控制度。
(2)分配管理。实行“业务导向、保障重点”的分配原则,优先保障一线执法、事故处理、设施维护等核心业务的运转需求。
(3)绩效监管。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设定清晰的绩效目标,定期监控经费使用情况和目标实现进度,年度终了进行绩效自评,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按照预算安排和业务进展,加快预算执行,确保经费及时发挥效益。对执行缓慢的项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督促改进。
(2)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确保支出真实、合规、手续完备。加强票据审核和报销管理。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年度内各项保障任务基本按计划完成,设施维护到位,专项工作顺利开展,预设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2)完成时效。经费支出进度与工作计划相匹配,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专项运转经费有效弥补了基本预算的不足,保障了大队日常运转和专项任务的完成,提升了交通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和响应速度,社会效益明显。
(2)经费使用满意度。通过内部反馈收集,各业务科室、中队对专项运转经费的保障作用普遍认可,认为其对缓解工作压力、提升工作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专项运转经费项目的设立必要且合理,有效支撑了基本公用经费无法覆盖的特定运转需求。项目预算编制具有针对性,管理较为规范,资金使用总体合规,在保障大队高效运转、完成专项任务、维持设施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0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公安交警部门承担着繁重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包括日常巡逻执勤、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应急处突、重大活动安保以及交通安全宣传等。为确保执法执勤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燃油供应是最基本的运行前提。为全体执法执勤车辆提供稳定、可靠的燃油补给服务,确保各项交通管理警务活动不因燃油问题而延误,保障警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一是确保所有执法执勤车辆燃油充足,满足24小时不间断警务用车的需求,保障各项交通管理任务的顺利执行。二是避免因燃油不足导致的警务活动延误,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警效率。
支持方向:本项目经费专项用于交警大队所有纳入编制的执法执勤车辆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所需的车用燃油(汽油、柴油等)添加服务。其核心是购买燃油本身及相关服务,保障车辆动力来源。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车队规模、数量、类型、年均行驶里程、任务强度以及燃油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
分配管理:内部分配主要依据各科室、中队所辖车辆的数量、车型及承担任务的性质(如路面巡逻、事故处理等不同任务的里程和油耗差异)进行核定,预算资金2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将有效引导和督促项目各相关方履行职责,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本项目进行评价,旨在评估燃油保障机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及经济性。检验燃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燃油成本控制的合理性。审查燃油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防范管理漏洞和资金风险。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油耗标准设定是否合理?加油卡管理是否存在风险?如何防止公油私用、虚报冒领?油耗核算与考核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浪费现象?定点加油站的选择机制是否规范?油品质量和价格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评价重点:预算测算依据的充分性、科学性。燃油管理制度、内控机制的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加油、结算流程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警务实战的保障度。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数据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车辆里程记录、加油记录、油耗数据、费用结算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和异常检测;将实际油耗与定额标准、历史数据、同类型车辆参考值进行比较。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作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的必需支出,由交警大队根据车辆配备和任务需求提出,经内部论证和审批后,按程序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2)规划论证。预算编制前对车队构成、任务量、历史油耗数据进行分析,参考市场价格,对燃油需求总量和资金需求进行测算和论证。
(3)资金投向。资金100%用于支付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费用,不得挪用于其他支出。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制定并严格执行《交警大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办法》、《车辆燃油使用管理规定》等内部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加油流程、核算要求、监督措施。
(2)分配管理。通过加油卡额度管理实现资金的内部分配,额度核定与车辆任务挂钩,动态调整。
(3)绩效监管。将燃油成本、单车油耗等纳入绩效监控范围,定期通报,将油耗情况作为车辆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根据车辆实际运行和加油频次,预算执行相对均匀。财务部门根据结算周期及时支付款项。
(2)资金使用。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定点加油站,支付依据为加油明细清单,流程规范,痕迹清晰。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年度内有效保障了全部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需求,车辆出勤未因燃油问题受到影响,油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完成时效。燃油供应及时、连续,预算资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经费的投入确保了警务车辆的“血液”畅通,直接支撑了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应急处突速度,保障了交通管理各项职能的履行,使用效果直接、显著。
(2)经费使用满意度。一线驾驶人员和各用车单位对燃油保障的便捷性和可靠性普遍感到满意,认为该项目消除了警务用车的后顾之忧,对提升工作效能具有基础性作用。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项目是保障执法执勤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项目。项目设立目标明确,预算编制依据相对充分,管理流程规范,内控措施基本到位,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保障了警务用车需求,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1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购买复印纸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公安交警大队作为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在日常办公、业务办理、案件处理及内部管理中,存在大量的文书制作、文件流转、档案管理需求。各类通知、报告、审批表、法律文书、宣传材料、统计报表等均需通过纸质形式进行存档、传阅或交付。复印纸作为最基本的办公耗材,其稳定供应是保障单位各项文电处理、文档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必要条件。为确保交警大队各科室、窗口单位、基层中队日常办公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提高工作效率,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秩序,需定期、批量采购复印纸。本项目旨在通过规范的采购程序,以合理的价格获取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复印纸,满足全单位的统一办公需求。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确保各部门日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等基础办公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违法处理、事故认定、车驾管业务等执法与服务过程中各类文书、凭证的规范印制。通过集中采购,统一标准,控制质量,降低成本,实现复印纸采购的规范化、集约化管理。避免各部门零星采购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管理混乱,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方向:本项目经费专项用于采购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满足单位日常办公需求的普通复印纸。其核心是购买复印纸实物,保障办公基础物资供应。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单位人员规模、历史消耗量、年度工作计划、纸张节约要求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
分配管理:采购的复印纸作为单位公共办公资源,由办公室或后勤部门统一管理、按需领用。分配主要依据各部门人员数量、业务性质进行统筹。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倡导双面打印、废纸再利用。定期盘点库存,防止积压浪费或管理流失。领用过程需履行审批或登记手续。预算资金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评估复印纸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精准性。检验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合规性及所购产品的经济性。审查物资管理、分配、使用环节的有效性,防止浪费。衡量项目对保障单位基础办公运转的实际效果,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预算编制是否精准?是否存在预算过高或不足的情况?采购方式是否合规、透明?采购的复印纸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有效落实了节约用纸的相关措施?
评价重点:预算测算依据,采购程序的合规性、竞争性、经济性。产品质量符合度,验收程序的严格执行情况。库存管理规范性,领用发放控制有效性,使用环节的节约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办公的基础保障效果。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比较不同品牌、供应商的报价;比较历史采购价格;分析人均用纸量变化趋势;与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各部门内勤或普通职工访谈,了解采购、管理、使用各环节的实际情况和意见。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交警大队购买复印纸服务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作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的必需支出,由办公室或后勤部门根据年度办公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建议,经单位内部审批流程通过后,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照单位政府采购或内部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2)规划论证。在预算编制和采购计划制定阶段,对上年用纸量进行统计分析,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和人员变化,对需求总量进行预测,确保采购计划既满足需求又避免过度储备。
(3)资金投向。资金100%用于支付复印纸采购货款,不得挪用于其他物品采购或支出。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采购和管理活动有章可循。
(2)分配管理。通过建立科学的领用制度和定额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优先保障业务一线和窗口单位。
(3)绩效监管。将复印纸采购成本、人均消耗量等纳入监控范围,通过定期统计分析和库存盘点,对使用效益进行监督。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和验收情况,按程序申请支付资金,预算执行与采购进度匹配。
(2)资金使用。资金通过财政支付或单位账户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支付依据充分,票据齐全,流程规范。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年度采购任务按时完成,采购的复印纸质量合格、数量准确,有效保障了全年办公用纸需求。
(2)完成时效。供货及时,未因纸张短缺影响办公。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经费使用规范,达到了保障基础办公运转的根本目的。通过集中采购,可能在价格上获得了优惠,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财政资金。
(2)经费使用满意度。内部各部门对复印纸的稳定供应和基本质量普遍满意,认为其保障了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和管理部门对流程的规范性和成本可控性表示认可。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采购复印纸项目是保障单位正常办公运转的基础性项目。项目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具备一定依据,采购和管理流程总体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有效满足了单位的日常用纸需求,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该项目虽小,但体现了规范管理和成本控制的要求。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2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购置交通劝导员装备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及城市薄弱环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构建全覆盖的交通管理网络,根据上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在乡镇(街道)、重点路口等位置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交通劝导员。交通劝导员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力量的重要补充,直面广大交通参与者,承担着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等一线工作。目前,部分交通劝导员存在装备配备不统一、不齐全、性能参差不齐等问题,影响了劝导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劝导员自身安全也存在一定隐患。为提升交通劝导员的整体形象、履职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其能够有效、安全地开展工作,特设立本装备购置项目,旨在为在岗交通劝导员配备统一、规范、必要的执勤装备。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通过统一着装和装备,树立交通劝导员规范、专业的公众形象,增强劝导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有效降低劝导员在复杂交通环境中的工作风险,保障其人身安全。配备必要的执勤工具,如口哨、指挥棒、记录设备等,提高劝导、指挥和取证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支持方向:本项目经费专项用于为在册的交通劝导员购置以下类别装备:反光背心、夏/冬季执勤服、执勤帽、执勤腰带、肩闪灯、便携式路锥、停车示意牌、劝导员口哨、指挥棒、手持扩音器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核定的交通劝导员数量、拟配备的装备种类、单件装备的预计价格以及必要的备用比例进行编制。采用“人均装备标准×劝导员数量”的方式进行测算。
分配管理:按照“保障一线、按岗配备”的原则,根据各乡镇(街道)或执勤点位的在岗劝导员实际人数进行装备分配。由交警大队统一组织采购,验收合格后,建立装备管理台账,按登记名录发放至每位劝导员或指定保管单位。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并签订装备保管责任书。预算资金12.0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将有效引导和督促项目各相关方履行职责,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评估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及装备配置标准的合理性。检验采购过程的规范性、装备质量的可靠性及资金使用的经济性。考核装备配发、管理及使用环节的有效性。衡量装备投入对提升劝导员形象、安全及工作效能的实际效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装备配置方案是否科学、实用?是否存在配置不足或过度配置?采购程序是否规范、透明?装备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装备分配是否公平、及时?装备的配备是否真正提升了劝导员的安全保障和工作效能?
评价重点:装备配置标准的论证过程,需求调研的充分性。采购方式的合规性,产品验收的严格性。装备发放、保管、维护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力。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比较装备配备前后劝导员工作形象、安全意识和劝导效果的变化;向劝导员发放问卷,了解其对装备实用性、安全性、满意度的评价。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购置交通劝导员装备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基于基层劝导员装备现状和履职需求提出,经过内部调研和论证,制定装备配置方案和预算,按程序报批后纳入年度预算或申请专项经费。
(2)规划论证。在方案制定阶段,充分调研了劝导员的工作环境、潜在风险及实际需求,参考了相关装备标准和其他地区经验,确保配置方案兼具必要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3)资金投向。资金严格限定于购置前述支持方向所列的交通劝导员专用装备,不得用于其他无关支出。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并制定《交警大队交通劝导员装备管理办法》,明确装备配置、采购、配发、使用、保管、报废等全流程管理要求。
(2)分配管理。实行“按人配装、登记造册”的分配方式,确保装备发放到人,责任到人。
(3)绩效监管。将装备配备率、使用情况、管理效果纳入绩效监控,通过定期检查和使用反馈,评估项目成效。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货款,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2)资金使用。资金支付手续规范,依据充分,确保专款专用。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按计划完成了既定数量装备的采购和配发工作,装备质量合格,覆盖目标人群。
(2)完成时效。项目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及时满足了劝导员的装备需求。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该项目按照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2)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
(1)经费使用效果。经费的使用有效改善了交通劝导员的装备水平,提升了队伍形象,增强了劝导员执勤时的安全性和自信心,对发挥劝导员作用产生了积极的支撑效果。
(2)经费使用满意度。交通劝导员对配备的装备普遍感到满意,认为装备实用、必要,特别是安全防护装备和统一服装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和安全感。管理单位认为项目的实施规范了队伍管理,提升了整体工作面貌。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购置交通劝导员装备项目的设立针对性强,符合加强基层交通管理力量的现实需要。项目目标清晰,规划论证充分,采购和管理流程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有效提升了交通劝导员的装备保障水平,在树立形象、保障安全、促进履职等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效,项目综合效益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3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经开区商务酒店十字路口红绿灯
设备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行车意识,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水平、提高政府应急管理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通过信号灯周期控制,明确不同方向车辆和行人的路权,从根本上减少交通冲突,规范通行秩序。有效降低因无序通行导致的碰撞风险,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通过合理的信号配时,优化交通流,减少交通延误,提高路口整体通行能力。
支持方向:采购交通信号灯、信号控制机、杆件(立杆、悬臂杆)、机箱等核心设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路口规模、设计标准、设备选型、工程量以及市场价格进行编制。通常依据设计方案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配管理: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合同约定进行支付,资金流向清晰对应设备款、工程款等。资金由财政部门或交警大队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通常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验收款和质保金。预算资金66.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论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立项必要性;评估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效益性;检验项目建成后对改善交通秩序、提升安全水平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为后续类似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参考。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路口流量和事故数据分析是否充分支撑项目立项?设计方案(包括配时初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施工过程是否规范,对交通影响是否最小化?设备运行稳定性如何?后期维护保障机制是否建立?项目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是否存在差距?
评价重点:立项依据充分性,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招投标及采购合规性,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成本控制有效性。工程实体质量,交通秩序改善与事故预防的实际成效。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与实地监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比项目建设前后路口的交通事故数据、交通流量数据、通行延误时间等;现场观测路口交通运行状况,测试信号灯工作状态,检查施工质量。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经开区商务酒店十字路口红绿灯设备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基于路口安全隐患排查和公众诉求提出,经现场勘查、数据收集和分析后,形成项目建设申请,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审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或申请专项经费。
(2)规划论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交通流量调查、事故分析、方案设计及技术经济论证,确保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可能经过多轮评审优化。
(3)资金投向。严格限定于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工程施工和辅助设施建设,不得挪用。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并遵守单位内部工程项目管理、资金支付等相关内控制度。
(2)分配管理。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和施工单位。
(3)绩效监管。实施全过程绩效监控。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执行情况,事后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支付,预算执行率与工程进度匹配。
(2)资金使用。资金支付流程规范,审批手续齐全,票据合法有效,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按设计方案完成了信号灯系统的建设,设备安装到位,运行正常。
(2)完成时效。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
(1)项目验收。该项目验收及时且验收合格。
(2)功能实现。该项目建成后达到了预期功能,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良好的运作,满足了人民群众现实需要。
(3)后续管护。该项目建成后,建立了项目管理维护制度,并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维护。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
(1)项目验收合格率。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质量,能够正常运转,预期质量效果良好。
(2)项目资金支付及时性。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经开区商务酒店十字路口红绿灯设备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设计方案合理,建设过程管理可控,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成后显著改善了该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社会效益突出,公众满意度高,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4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警用摩托车及骑行装备采购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当前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交通拥堵状况日益复杂,对公安交通管理的机动性、灵活性和快速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警用摩托车因其机动灵活、通行能力强等特点,在城区网格化巡逻、交通疏堵保畅、重大活动安保、应急快速处警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交警大队现有部分警用摩托车存在使用年限较长、车况性能下降、故障率增高、安全系数降低等问题,且骑行防护装备配备不足或老化,难以满足当前高强度、高标准执勤需求,存在安全隐患。为提升交警路面管控效能,强化快速反应能力,保障民警执勤安全,需更新补充一批性能可靠、技术先进的警用摩托车及配套骑行装备。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增强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的快速到达和处置能力。提高巡逻覆盖面和频率,有效震慑和查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更新安全性能更高的车辆和配备专业防护装备,降低民警骑行和执勤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统一、规范的警用摩托车及装备配置,展现交警队伍现代化、专业化的良好形象。
支持方向:采购符合警用标准的二轮/三轮警用摩托车,配套的专业骑行头盔、骑行服、骑行手套、骑行靴、执法记录仪车载支架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拟采购的警用摩托车数量、车型、品牌配置、单价以及配套骑行装备的人均标准进行测算。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技术参数和财政承受能力。
分配管理:采购的车辆及装备将根据各路面中队、铁骑队的勤务需求、人员编制及现有装备状况进行统筹分配。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发、责任制管理”的模式。车辆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装备登记造册。使用者需签订使用保管责任书。严格执行警用车辆和装备使用管理规定,确保专车专用、专装专用。预算资金41.4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评估采购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实战需求的匹配度。检验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公平性及资金使用的经济性。考核装备配发、管理及使用环节的有效性。衡量项目投入对提升交警快速反应、路面管控和民警防护能力的实际效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采购需求论证是否充分?车型选择、装备配置是否科学适用?采购程序是否严格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或倾向性条款?车辆与装备的质量、性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实战要求?
评价重点:采购需求调研的全面性,配置标准的合理性。采购方式的合规性、竞争性,合同签订的严谨性。产品质量控制,验收程序的严格执行。资产登记、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力。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实地核查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查看车辆及装备的实物状态、管理台账、存放环境,检查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对比分析装备更新前后相关勤务数据的变化。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警用摩托车及骑行装备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基于实战需求和老旧装备现状提出,经过内部需求汇总、可行性分析和方案论证,形成采购计划和预算建议,按程序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2)规划论证。在方案制定阶段,充分调研了基层单位的勤务模式、道路环境、使用反馈,对比了不同车型和装备的技术参数、性能价格比,确保采购方案兼具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3)资金投向。资金严格限定于警用摩托车、骑行装备的购置及相关必要服务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警用装备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并遵守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警用车辆管理等制度。
(2)分配管理。按照“保障重点、按需配备”的原则,优先配发给承担主要巡逻处警和机动任务的一线单位。
(3)绩效监管。将装备配备率、使用效能、维护状况等纳入绩效监控范围,通过数据统计和实地检查进行监督,并将绩效结果与后续预算安排和管理改进挂钩。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展,及时办理支付手续,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2)资金使用。资金支付依据充分,审批流程完整,核算清晰,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按计划完成了既定数量和规格的警用摩托车及骑行装备的采购、验收和配发工作。
(2)完成时效。项目在预定周期内完成,及时补充和更新了执勤装备。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采购物资分配合理均衡。
(2)对象精准性。精准识别服务对象需求,采购内容与使用主体岗位职责匹配,资源配置向一线执法岗位倾斜。
(3)标准合理性。配置标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技术参数满足实战需求,价格标准符合市场行情。
(4)群众满意度。使用者对新设备的性能、操作体验及对工作的辅助作用普遍表示满意。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执法装备类采购项目。
(1)装备适用性。现场执法适用场景覆盖率达到100%,环境适应性达标率100%,操作便捷。
(2)使用效能。装备使用率90%以上,维护及时率90%以上。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警用摩托车及骑行装备采购项目立项精准,紧密贴合交警实战需求。项目决策程序规范,采购过程合规,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项目实施成功更新了老旧装备,提升了交警队伍的快速机动能力、路面管控效能和民警执勤安全防护水平,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综合效益显著。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5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渠北平桥交汇路口设置红绿灯及电子监控系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渠北平桥交汇路口作为交通枢纽的重要节点,随着车流量的持续增长,该路口交通矛盾日益凸显。目前该路口交通组织方式为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在高峰时段各类交通流交织冲突严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机动车通过速度过快,行人过街安全隐患大;二是交通高峰期拥堵现象频发,通行效率低下;三是缺乏电子监控设备,交通违法行为取证困难,车辆超速、闯红灯(若设置后)、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频发。为从根本上改善该路口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升通行效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特设立本建设项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通过设置交通信号灯,明确各方向车辆和行人通行权,消除交通冲突。显著降低因无序通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保护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过合理的信号配时方案,优化交通流组织,减少交通延误。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对闯红灯、超速、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非现场取证和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支持方向:包括信号控制机、机动车信号灯组、人行横道信号灯、信号灯杆件、管线、基础、电力接入、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补光装置、网络传输设备、杆件及机箱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路口规模、设计标准、设备选型、工程量及市场价格进行编制。结合政府采购限价进行测算。
分配管理: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明确划分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系统集成等费用比例。资金由财政部门或交警大队根据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分期支付,通常设置预付款、进度款、竣工验收款和质保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将有效引导和督促项目各相关方履行职责,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决策科学性。评估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效益性。检验项目建成后对改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提升执法效能的实际效果。总结项目建设与管理经验,为后续类似交通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路口交通流特征及事故数据分析是否全面、准确,足以支撑项目决策?红绿灯配时方案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仿真优化?电子监控点位布局是否合理?设备选型技术标准是否适度超前,能否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管理需求?后期运维保障机制是否健全?
评价重点:立项依据的充分性,设计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招投标及采购合规性,施工质量、安全与进度控制有效性。工程实体质量,系统运行稳定性,交通秩序改善与事故预防的实际成效,违法行为查处效果。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与数据调取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比项目建设前后路口的交通事故数据、交通流量、平均车速、通行延误时间等关键指标;调取电子监控系统运行数据、违法抓拍数据,分析设备启用率和执法效果。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渠北平桥交汇路口设置红绿灯及电子监控系统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基于日常管理需求、事故数据分析及公众诉求提出,经现场详细勘查、技术论证和初步设计后,形成项目建设申请,报经县政府审批,纳入预算。
(2)规划论证。组织专业机构进行交通流量与事故深度分析、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信号配时仿真优化。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和多轮优化,确保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显著。
(3)资金投向。严格限定于本项目所需的红绿灯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的设备购置、工程施工、系统集成及辅助设施建设,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遵守单位内部工程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
(2)分配管理。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直接支付给中标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及服务提供商。
(3)绩效监管。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事前设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目标;事中动态监控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执行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事后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和效果评估,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并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保持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同步。
(2)资金使用。资金支付审批手续齐全,票据合规,依据充分,核算清晰,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按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全面完成了红绿灯系统及电子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与调试,系统运行稳定,通过竣工验收。
(2)完成时效。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
(1)项目验收。该项目验收及时且验收合格。
(2)功能实现。该项目建成后达到了预期功能,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良好的运作,满足了人民群众现实需要。
(3)后续管护。该项目建成后,建立了项目管理维护制度,并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维护。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
(1)项目验收合格率。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质量,能够正常运转,预期质量效果良好。
(2)项目资金支付及时性。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设计方案科学,建设过程管理有序,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成投用后,显著改善了该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风险,提升了交通管理科技水平与执法效能,社会效益和公众满意度高,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6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渠城电警监控抓拍路段交通标识标线施划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渠城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及道路交通流量不断加大,部分路段的交通标识标线因长期使用已出现严重磨损、模糊不清、夜间反光效果差等问题,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准确识别。当前部分电警路段因标线不清,导致交通参与者无法明确通行规则,不仅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埋下安全隐患,也易引发对电子警察执法证据有效性的争议。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交通秩序、提升电警执法公信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特设立本交通标识标线施划项目。项目核心内容是对渠城区内已建电警监控的重点路段的交通标识标线进行系统性修复、更新和规范化施划。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确保交通标识标线清晰、准确,为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违法行为提供明确、合法的依据。通过清晰的标线引导车辆各行其道,明确路权,减少因标线不清导致的交通冲突和事故隐患。规范车辆行驶轨迹,优化交通流,缓解因交通组织不清导致的拥堵。
支持方向: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道路标线涂料、预成型标线带、反光玻璃珠、防滑材料、标志牌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需施划的道路总长度、车道数、标线类型、施工工艺复杂度、材料等级及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分配管理:资金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范围、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与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挂钩。资金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通常分为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的中期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结算款以及质保金。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预算资金23.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项目进行系统评价,旨在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及其对支撑电警执法、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评估项目施工管理的规范性、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及资金使用的效益性。检验项目完工后对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电警执法效果的实际贡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标线磨损程度的评估和施划范围的确定是否科学、全面?选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环保、耐久、高反光等要求?施工工艺是否先进可靠?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是否合理,对市民出行影响是否最小化?
评价重点:立项依据充分性,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规范性。采购与施工的合规性,施工质量、安全与进度控制,监理履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对电警执法支撑效果,交通安全与秩序改善情况。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与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对比项目施划前后,目标路段涉及标线不清的交通事故数据、交通违法抓拍有效率、相关投诉量的变化;现场测量标线厚度、宽度及逆反射系数等关键指标;检查标线施划的规范性、连续性和夜间可视性。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渠城电警监控抓拍路段交通标识标线施划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基于电警执法需求、日常巡查及公众反馈提出,经现场勘查、技术评估和方案设计后,形成项目建设申请,报经财政部门审批,纳入年度维修计划或专项资金安排。
(2)规划论证。在方案制定阶段,对目标路段的交通流量、车型构成、现有标线状况、电警设置点位及执法需求进行了综合分析,确保施划方案科学、经济、有效,并与电警系统形成良好互补。
(3)资金投向。严格限定于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购置、施工作业及相关辅助工程费用,不得挪用。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关于小额工程管理、财务报销、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
(2)分配管理。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和经确认的工程进度,直接支付给中标施工单位。
(3)绩效监管。实施全过程绩效监控。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项目进度、质量及资金执行,事后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并支付工程款项,预算执行率与工程进度基本匹配。
(2)资金使用。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规范,支撑材料齐全,核算清晰,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面完成了既定路段的交通标识标线施划任务,工程质量达标。
(2)完成时效。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及时恢复了路面的交通指引功能。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
(1)项目验收。该项目验收及时且验收合格。
(2)功能实现。该项目建成后达到了预期功能,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良好的运作,满足了人民群众现实需要。
(3)后续管护。该项目建成后,建立了项目管理维护制度,并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维护。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
(1)项目验收合格率。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质量,能够正常运转,预期质量效果良好。
(2)项目资金支付及时性。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渠城电警监控抓拍路段交通标识标线施划项目,立项精准,紧密围绕电警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需求。项目决策程序规范,实施过程管理可控,资金使用合规,工程质量达标。项目完工后,有效保障了电警执法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显著改善了目标路段的交通环境,提升了公众出行安全感和对执法工作的认同度,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7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新冠疫情防控采购资金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防控形势严峻。交警大队作为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的重要部门,需要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确保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健康安全,需要设立专项预算用于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执行交通管理任务时的健康和安全,维持正常的交通秩序。提高交警大队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分配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运转资金专项预算项目属单位的一次性项目,用于日常的办公开支,县财政预算资金21.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新冠疫情防控采购资金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为了系统地评估该项目在实现预定目标方面的效果和效率,从而为未来的决策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全面、系统地评估运转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为未来的改进和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数据统计、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新冠疫情防控采购资金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的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论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的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3)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发展相匹配。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未与其同类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
(2)分配管理。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资金分配,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
(3)绩效监管。按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监管按照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的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项目按照预算目标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匹配。
(2)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采购物资分配合理均衡。
(2)对象精准性。精准识别服务对象需求,采购内容与使用主体岗位职责匹配,资源配置向一线执法岗位倾斜。
(3)标准合理性。配置标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技术参数满足实战需求,价格标准符合市场行情。
(4)群众满意度。使用者对新设备的性能、操作体验及对工作的辅助作用普遍表示满意。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执法装备类采购项目。
(1)装备适用性。现场执法适用场景覆盖率达到100%,环境适应性达标率100%,操作便捷。
(2)使用效能。装备使用率90%以上,维护及时率90%以上。
四、评价结论
按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该项目建设均已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8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移动警务终端及执法记录仪单警设备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和执法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警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交通管理需求。当前,我大队部分移动警务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存在设备老化、性能落后、功能单一、电池续航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一线民警的现场执法效率、信息核查速度和证据固定质量。为贯彻落实科技强警战略,提升交警队伍的单警装备科技含量和实战能力,推动警务模式向精准、高效、规范转型,亟需更新换代一批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移动警务终端及执法记录仪单警设备。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实现人员、车辆信息实时查询比对,快速识别查处重点违法行为,提高路面管控精准度。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客观、公正记录,规范执法行为,保护民警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撑移动办公、非现场执法、电子文书开具等新型警务应用,提升工作效率。
支持方向:购置具备专业安全防护、高性能处理器、长续航能力,并集成交警专用APP及安全接入模块的警用平板或手机。采购对应的数据采集站、设备管理平台授权、备用电池、存储卡及必要的防护配件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一线执勤民警、辅警编制数量,确定拟采购的移动警务终端及执法记录仪数量,结合设备选型的技术参数、市场行情及配套系统费用进行科学测算编制。
分配管理:按照“保障一线、按岗配备”的原则,优先配发给路面执勤、事故处理、窗口服务等直接面向执法对象的岗位人员。实行“统一采购、登记配发、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设备纳入固定资产和警用装备管理,建立电子档案,明确使用保管责任人。预算资金72.2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将有效引导和督促项目各相关方履行职责,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评估设备采购需求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及其与交警实战化需求的匹配度。检验采购过程的规范性、竞争性及资金使用的经济性。衡量设备投入对提升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应急指挥的实际效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设备选型的技术标准是否先进、适用?能否满足未来几年业务发展需求?采购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不同岗位的差异化需求?数据安全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是否到位?配套的管理平台是否互联互通?
评价重点:采购需求论证的充分性,技术选型的合理性与前瞻性。采购程序的规范性、透明度,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对核心业务流程的优化效果,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程度。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数据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调取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设备在线率、活跃度、执法记录仪数据上传率、信息查询量等;对比设备更新前后,相关业务指标的变化。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移动警务终端及执法记录仪单警设备专项预算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基于装备现状和实战短板提出,经过基层调研、业务部门需求汇总和技术可行性分析后,形成采购计划和预算建议,按程序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2)规划论证。在方案制定阶段,充分调研了不同岗位民警的业务需求,对比了主流设备的技术参数和价格,考虑了与现有警务系统的兼容性、数据安全性及长期运维成本,确保了方案的实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
(3)资金投向。资金严格限定于移动警务终端、执法记录仪及其配套设备、平台和服务的采购,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警用装备采购管理、单警装备管理等相关规定,并制定单位内部的移动警务终端管理办法、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细则。
(2)分配管理。按照“岗位必需、效能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建立领用审批和台账管理制度,确保装备发放到人、责任到人。
(3)绩效监管。将设备配备率、使用率、完好率、应用效果等纳入绩效监控范围,通过管理平台数据统计和实地检查进行监督,并将绩效结果作为设备更新和维护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和设备交付、验收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2)资金使用。资金支付依据充分,审批流程完整,核算清晰,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按计划完成了既定数量和规格的设备采购、验收、配发和初期培训工作。
(2)完成时效。项目在预定周期内完成,及时满足了单警装备更新的需求。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采购物资分配合理均衡。
(2)对象精准性。精准识别服务对象需求,采购内容与使用主体岗位职责匹配,资源配置向一线执法岗位倾斜。
(3)标准合理性。配置标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技术参数满足实战需求,价格标准符合市场行情。
(4)群众满意度。使用者对新设备的性能、操作体验及对工作的辅助作用普遍表示满意。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执法装备类采购项目。
(1)装备适用性。现场执法适用场景覆盖率达到100%,环境适应性达标率100%,操作便捷。
(2)使用效能。装备使用率90%以上,维护及时率90%以上。
四、评价结论
交警大队采购移动警务终端及执法记录仪单警设备项目,立项精准,紧密围绕交警实战需求和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决策程序规范,采购过程合规,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项目实施成功更新了老旧单警装备,显著提升了交警队伍的现场执法效能、应急处突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综合效益显著。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2-19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紫天大世界商业街路段设置红绿灯及电警设备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紫天大世界商业街作为我县新兴的核心商业圈,已成为集购物、餐饮、娱乐于一体的重要城市功能区。该路段目前交通组织形式为混合通行,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行人过街需求巨大与机动车通行需求之间存在严重冲突,人车混行现象普遍;二是高峰期交通拥堵严重,车辆平均延误时间长;三是缺乏有效的交通技术监控手段,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停车、超速等行为屡禁不止。为根本性改善该区域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安全,提升通行效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交通管理规划,特设立本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通过信号灯控制明确通行权,实现人车分流,消除交通冲突。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保障密集人流安全过街。通过智能信号配时优化交通流,缓解周期性拥堵。利用电子警察实现对闯红灯、不礼让行人、违法停车等行为的非现场执法。
支持方向:智能信号控制机、机动车信号灯组、人行横道信号灯、信号灯杆件及基础设施、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单元、违停自动抓拍单元、设备机箱、网络传输、后台存储扩容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预算根据路口规模、设备选型、施工难度及市场价格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测算。
分配管理:按设计方案和合同约定,明确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系统集成费用占比。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设置4个一级指标对所有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100%,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评估建设管理规范性;检验设施运行实效性;总结项目管理经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全面、系统地评估紫天大世界商业街路段设置红绿灯及电警设备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为未来的改进和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三)评价选点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与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对比项目建设前后路口的交通事故数据、交通流量、平均车速、通行延误时间等关键指标;现场观测路口交通运行状况,测试信号灯与电子监控系统功能,检查设备安装质量与运行状态。
(五)评价组织
为了确保紫天大世界商业街路段设置红绿灯及电警设备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由交警大队基于日常管理需求、事故数据分析及公众诉求提出,经现场详细勘查、技术论证和初步设计后,形成项目建设申请,报经县政府审批,纳入年度预算。
(2)规划论证。组织专业机构进行交通流量与事故深度分析、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信号配时仿真优化。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和多轮优化,确保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显著。
(3)资金投向。严格限定于本项目所需的红绿灯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的设备购置、工程施工、系统集成及辅助设施建设,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遵守单位内部工程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
(2)分配管理。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直接支付给中标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及服务提供商。
(3)绩效监管。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事前设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目标;事中动态监控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执行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事后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和效果评估,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并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保持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同步。
(2)资金使用。资金支付审批手续齐全,票据合规,依据充分,核算清晰,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按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全面完成了红绿灯系统及电子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与调试,系统运行稳定,通过竣工验收。
(2)完成时效。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
(1)项目验收。该项目验收及时且验收合格。
(2)功能实现。该项目建成后达到了预期功能,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良好的运作,满足了人民群众现实需要。
(3)后续管护。该项目建成后,建立了项目管理维护制度,并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维护。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
(1)项目验收合格率。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质量,能够正常运转,预期质量效果良好。
(2)项目资金支付及时性。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设计方案科学,建设过程管理有序,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成投用后,显著改善了该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提升了交通管理科技水平与执法效能,社会效益和公众满意度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