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向上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完善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政法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负责对上级巡视或巡察工作协调服务、日常联络、信息沟通、配合督办等工作;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纳入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渠县巡察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98.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0.48万元,下降7.1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较2023年缩减了5%。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31万元,占58.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2万元,占41.9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1万元,占58.04%;项目支出167.2万元,占41.9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98.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30.48万元,下降7.1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较2023年缩减了5%。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0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5.51万元,下降45.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将专项巡察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决算公用经费,24年将专项巡察工作经费纳入决算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33万元,占7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8万元,占11.75%;卫生健康支出8.97万元,占3.88%;农林水支出3.20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12.63万元,占5.4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3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5.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与上年度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96%。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5.03万元,增长7605.07%。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专项巡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巡察机构巡察工作期间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比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2023年度未将专项巡察工作经费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22.23万元,下降89.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专项巡察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决算公用经费,24年度专项巡察工作经费纳入决算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份、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份,其中,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严格按相关政策执行。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是依据2016年7月22日渠编发(2016年)8号文件而成立,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巡察股和综合股。依据2020年1月3日渠编发(2020)14号文件增设“渠县巡察数据管理服务中心”,为县委巡察办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渠编发〔2016〕
13号文件设立中共渠县县委巡察组,2023年度共设有正式巡察组4个,临聘巡察组3个。
(二)机构职能。县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能:向上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完善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政法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负责对上级巡视或巡察工作协调服务、日常联络、信息沟通、配合督办等工作;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现有编制20名,其中: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渠县巡察数据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一名。截至2024年末,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9人。2024年底巡察组实有人数49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县委巡察办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37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67.2万元),中期调整增加23.05万元,2024年年末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9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4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67.2万元)。
(二)支出情况。县委巡察办2024年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支出37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67.2万元)。2024年财政年末支出决算数39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4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67.2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县委巡察办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本年高质高效完成年初工作计划,各项指标履职效果较好,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3个职能目标,每个分值5分,共计15分,自评得分15分。
(1)常规巡察单位数量履职效果:2024年度7个巡察组共计对1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14个乡镇(街道)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重点的4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完成计划。
(2)被巡单位问题整改完成率履职效果:2024年共计发现问题1781个,整改完成率95%,完成计划。
(3)常规巡察时间履职效果:常规巡察时间均为1个月,完成计划。
2.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分值25分,自评得分23分。
(1)预算编制质量:县委巡察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根据单位上报的项目预算,进行分析测算,找准政策支撑,充分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预算编制口径,确保基本支出足额预算编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但年内进行了预算调整,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2)单位收入统筹:2024年本单位无自有收入情况。
(3)支出执行进度:县委巡察办2024年调整后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98.51万元,实际执行398.51万元,总体执行进度为100%。1至6月执行率50%、1至10月执行率75%、1-12月执行完成率为100%。
(4)预算年终结余:县委巡察办整体年终预算无结余。
(5)严控一般性支出:2024年县委巡察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县委巡察办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预算编报管理制度》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
(2)财务岗位设置: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会计、出纳岗位,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3)资金使用规范:部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完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拔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均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县委巡察办建立了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将全部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不断更新,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领取均有管理制度。
(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3资产期末净值37.19万元,年末实有人13人,人均占有资产2.86万元;2024资产期末净值34.12万元,年末实有人18人,人均占有资产1.90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3.57%。
(2)资产利用率:截至2024年12月底,县委巡察办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3.07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3.07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办公设备账面价值21.05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21.05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
(3)资产盘活率: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采购管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2024年度县委巡察办政府采购总预算数5.95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金额5.95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98.5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分值12分,自评得分12分。
(1)项目决策程序:2024年县委巡察办共有人员类项目17个,运转类项目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1个,所有预算项目的设立基本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与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相符,对符合事前评估条件的部门预算项目均实施了事前评估论证程序。
(2)目标设置:2024年度,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24年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职能职责、中长期工作规划,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了整体目标和绩效目标,并对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符合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的要求。
(3)项目入库:县委巡察办尚未建立本部门项目库,所有项目均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
2.项目执行。项目执行分值12分,自评得分12分。
(1)执行同向:为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这些措施确保部门预算项目的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人员类、运转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在职工资支出、社保缴费支出、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等,“专项巡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工作期间需要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工作经费。
(2)项目调整: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项目调整原则进行,对预算项目确需要调整要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追加方案,详细列明预算追加的理由、项目、科目、金额等,并报财政和政府审批。2024年度县委巡察办无预算调整项目。
(3)执行结果:2024年20个项目均为年初申报项目,12月实际支付进度未达到标准的项目0个。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是严格按照财政法规、财务会计报销制度执行的,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执行与预算相符,年末无结余。
3.目标实现。目标实现分值11分,自评得分11分。
(1)目标完成:“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共涉及数量指标1个,实际完成1个,完成率100%。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良好,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拨付及时,总计拨付人员经费204.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4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67.2万元,为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67.2万元,保障了我县2024年度巡察工作能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按时、按质、按量、有效、圆满地完成任务。
(2)目标偏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全部实现,与预期目标计划相同。
(3)实现效果:“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效益指标、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指标效果未达预期,效益指标不够量化难以评判。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县委巡察办2024年以绩效目标为导向,按照县财政局相关制度和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财政要求,我办结合部门工作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科学合理编制了部门预算。
2.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要求,我办在2024年7月9日将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向社会公开,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
3.整改反馈情况。根据财政局对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和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问题整改及结果运用情况,县委巡察办2024年度不涉及问题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上看,县委巡察办2024年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审核签批制度,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资金使用规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重视绩效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全年对预算资金进行把控并进行了合理安排。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综合评价,县委巡察办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主要是年内存在追加预算、预算调整的情况,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年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抓好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准确报送绩效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跟踪监控,实现全过程监控,有计划执行目标预算。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2
2024年度专项巡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具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职能,对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县委各巡察组每年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2-3轮常规或专项巡察工作,“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是保障县委各巡察组每年开展巡察工作的专项资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本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下达专项巡察工作经费,其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项目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抓实常规巡察,2024年对28个被巡察监督对象开展常规巡察,对44个重点村(社区)党组织直接巡察,有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督促完善政治生态,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
4.主管部门职能。负责项目的费用估算、费用控制工作,负责项目预算的组织、审核以及综合管理工作;组织项目文件资料及合同立卷、整理、归档工作;组织编制项目费用预算,并监控项目费用使用情况;组织编制项目控制计划,对项目状态进行全过程的动态追踪;组织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费用等的偏差,提出应对措施;组织项目后期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我办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财务室负责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预算项目的组织落实及日常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作用,完成每年2轮的巡察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巡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县委巡察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工作期间需要开支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工作经费。
3.项目支持方向。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县委巡察办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金额167.2万元,县财政局批复专项经费167.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拨付财政预算资金167.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分配情况。专项巡察工作经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拨付财政预算资金167.2万元,实际使用167.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我办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文件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巡察工作支出,按照每年2轮巡察计划时间节点分配使用,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目标明晰可操作。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察单位数量 | ≥ | 30 | 个 | 10 |
质量指标 | 巡察合规性占比 | ≥ | 98 | % | 20 | |
时效指标 | 单个单位的巡察时间 | ≤ | 1 | 月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党风、政风、民风好转 | 定性 | 效果显著 | 其他 | 2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经费投入 | = | 1672000 | 元 | 20 |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公正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财政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涉及的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项目管理涉及的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涉及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结果涉及的目标完成、完成时效;民生保障涉及的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资金拨付及时性、应保尽保、救助效果等。我办该项目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策执行。是否符合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契合当前我县巡察工作要求及发展形势。
2.资金管理。是否制定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足额安排本级资金;是否按预算法管理要求及时下达资金;是否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专项资金。
3.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明确,指标是否细化量化、科学合理;资金预算安排是否和巡察对象数量相匹配;资金安排、分配、执行过程是否按财政要求全面完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实施效果。评价2024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效益效果体现,重点关注巡察单位数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县委巡察办为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不进行选点。
(四)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属于事后自评价。评价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资料研究、专家座谈、实地勘察、数据核查、现场问询等方法收集数据,采用案卷分析、现场调研、比较分析、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等对项目完成情况和满意度进行自评。
1.各股室负责人职责:根据预算执行计划和预算金额,合理安排年度巡察任务,合理使用预算资金。跟踪和控制本股室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预算偏差。提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配合财务部门的审查。
2.财务人员职责:负责向各股室分发预算执行计划和对应预算金额。提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财务信息和支持,包括资金调度和控制。监控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和解决预算偏差。提供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定期报告,并分析原因和提出改进意见。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该指标主要从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3个方面考核项目决策情况。该指标分值18分,自评得分16分,得分率88.9%。
(1)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经现场评价,未发现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情况,未发现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不相符的情况。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现有1项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存在偏离。
(3)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总体规划、相关任务对象匹配投放,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8分,自评得分16分,得分率88.9%。
(1)制度办法。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
(2)分配管理。该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
(3)绩效监管。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经过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重点评价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该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100%。
(1)预算执行。该项目预算数167.2万元,财政拨付167.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执行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该指标主要从目标完成、完成时效2个方面考核完成情况,经过综合评价,我办顺利稳妥地完成了该项目。该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100%。
(1)目标完成。项目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绩效目标全部实现。
(2)完成时效。将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比较,年度内完成及时。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用于支持保障巡察办、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选择相应的行政运行指标进行绩效分析。
1.行政运转。资金实际用途、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该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设定对象覆盖全面、人员合规率、长效机制和社会满意度个性指标进行绩效分析。该指标分值16分,自评得分16分。
(1)对象覆盖全面:2024年度7个巡察组共计对1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14个乡镇(街道)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重点的4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
(2)人员合规率:经巡察期间调研小组调研和评价小组现场调查,未发现巡察人员巡察期间不合规的情况。
(3)长效机制:制定巡察整改办法,督促被巡单位严格按照整改办法执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4)社会满意度:按照相关要求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评价结果为“非常满意”。
四、评价结论
“2024年专项巡察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价,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绩效评级为优,自评得分为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置较少,指标设置较单一不全面;二是专项预算项目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未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制度。
六、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明确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和总体绩效目标,制定合理明确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二是建议制定《县委巡察办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