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渠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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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传染病、流行病、慢性病防病知识;按照上级部门的项目工作要求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及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703.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989.36万元,下降26.85%。主要变动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0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1.12万元,占63.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950万元,占35.06%;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81万元,占1.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0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8万元,占90.14%;项目支出261.13万元,占9.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721.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348.04万元,下降16.82%。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51%。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8.04万元,下降16.82%。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1万元,占5.0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42万元,占12.4%;卫生健康支出1327.36万元,占77.13%;住房保障支出89.82万元,占5.2%;农林水支出4.4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72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3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9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6.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2万元,下降0.1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3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3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冷链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水质卫生监测、免疫规划督导检查、结核病及艾滋病筛查及督导、慢性病、精防工作和地方病防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2万元,下降0.11%。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等上级部门督导艾滋病工作、免疫规划工作、结核病防治工作、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县水质卫生监测、免疫规划督导检查、结核病及艾滋病筛查及督导、慢性病、精防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督导。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等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本公共卫生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病监测)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4年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治)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4年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治)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23年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了整体目标和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合理使用资金,较好地完成了各个专项工作目标任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按规定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渠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按照工作职责设立了疾病控制科、免疫规划科、卫生监测科、检验科、性病艾滋病科(含美沙酮替代治疗健康门诊)、慢性病科、质量控制科、附属医院、结核病防治科等9个业务科室以及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3个行政科室,共计12个科室。

  (机构职能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2)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3)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4)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6)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7)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8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传染病、流行病、慢性病防病知识;(9)按照上级部门的项目工作要求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及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人员概况

  截止2024年末,我中心编制人数111人,实际2024年末财政补助人员99遗属人员2临聘人员6退休人员9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预算收入1407.03万元。调整预算数2703.93万元,年终决算收入270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1.12万元,约占63.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950万元,约占35.1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81万元,约占1.22%

  ()支出情况

  2024年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预算支出1407.03万元,调整财政预算支出2703.93万元,年终决算支出270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8万元,占90.34%;项目支出261.13万元,占9.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际收入金额为2703.9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703.9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2024年根据中心的年度计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极大的提高了部门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自评得分65分。

  1.履职效能:自评得分15

  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履职效果(5分)

  (1传染病防控:2024年全年,全县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4种总计3903例,同时有34例死亡病例。报告发病率达443.03/10万,相较于去年同期增长1.43%;报告死亡率为3.86/10万,病死率为0.87%。乙类传染病:有10种共2695例,报告发病率为305.91/10万,和去年相比下降了2.84%。其中艾滋病、肝炎、出血热、痢疾、肺结核、百日咳、布病、梅毒呈上升趋势,新冠、淋病有所下降。丙类传染病:包括4种共1208例,报告发病率为137.12/10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2.45%,流感、腹泻呈上升趋势。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呈下降趋势,并且在这期间,全县报告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持续进行新冠疫情的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工作,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严格依法开展病例诊断报告,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及时规范报告新冠病毒感染信息,医疗机构报告率达95.13%

  (2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截止20241231日,累计报告现住址为渠县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872例,死亡636例,现存活HIV/AIDS1236例,在全省183个县市区中排第73位,在全市排第2位,报告感染率13.66/万,居全市第2位。县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队定期不定期到娱乐场所对服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及HIV抗体检测,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套,免费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共发放清洁针具7200具,回收6460具,发放宣传资料13200份,安全套4800个;对暗娼、男同等高危人群进行面对面宣传干预,向暗娼发放宣传资料4767份,发放安全套24000只,覆盖767人次,检测126人,阳性2人;向男同发放宣传资料240份、发放安全套2400只,覆盖544人次,检测22人,阳性1人。

  (3结核病防治情况:渠县常驻人口89.47万人,报告发病人数460人,报告发病率44.1489/10万,较上年同期(46.3843)降低了-2.82

  总体到位率99.56%(年度目标值≥95%);

  到位无结果率2.69%(年度目标值≤10%);

  病原学阳性检测率71.33%(年度目标值≥60%);

  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1.29%(年度目标值≥90%);

  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97.65%(年度目标值≥90%);

  肺结核患者HIV检测率93.72%(年度目标值≥90%);

  免费抗结核药品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132.68%(年度目标值≥65%);

  病原学阳性患者耐药筛查率95.14%(年度目标值≥90%);

  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100%(年度目标值≥90%);

  利福平耐药结核纳入治疗率100%(年度目标值75%);

  利福平耐药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87.5%(年度目标值≥70%);

  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率100%

  病原学阳性密切接触者筛查率100%(年度目标值≥90%);

  潜伏感染预防性治疗率13.6%(年度目标值≥60%);

  公众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93.17%(年度目标值≥85%);

  肺结核患者标准化疗方案使用率100%(年度目标值≥65%

  我中心严格按照结核病防治工作要求,加强了对308例肺结核病原学阳性患者的管理和追踪。建立了完善的病例报告和登记制度,确保了病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指导,定期进行随访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提高了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履职效果(5分)

  (1县疾控中心联合县中医院于524日、27日分别在渠县第一小学、渠县第一幼儿园开展了健康口腔助成长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覆盖1214人,其中老师78余人、儿童775人、其它44人,家长317人;发放宣传单等1000余份。

  (2项目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四川省2024年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技术培训班”,做好了项目技术储备,培训共计20人,其中医生9人、护士5人、疾控人员2人、卫生行政人员2人、教育2人。

  (3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筛查适宜儿童,确定渠县第一小学、渠县第一幼儿园为项目实施学校。窝沟封闭口腔检查555人、适应症185人、受窝沟封闭185人、窝沟封闭520颗完成率为104%。局部涂氟渠县第一幼儿园检查539人,适合涂氟500人,完成率为100%。于1022日完成第二次涂氟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项目目标工作任务。

  “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疫苗使用管理履职效果(5分)

  (1疫苗管理与供应:成功完成各类生物制品从计划到接种的全流程工作,已分发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达144780剂次,通过6次冷链运转,将疫苗安全送达全县各乡镇。

  (2疫苗监测与应急处置: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面,全年共监测到63例案例并全部妥善处置,AFP成功完成4例监测任务,病例表现为短暂性肢体麻痹和肌炎。同时,每旬定期前往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主动搜索麻疹和AFP病例,全年累计搜索36次。对于疑似麻疹病例,共报告监测26例且全部送检,经诊断均排除麻疹,有力保障了疾病防控安全。

  (3查验疫苗补种:春季、秋季查验学校186所,应查验13451人,实查验13451人,查验率100%;应补证39人,实补证39人,补证率100%,应补种675人、已完成补种653人,补种率96.74%;各疫苗的补种率均在94%以上。

  “疫苗使用管理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预算管理(25分)

  (1预算编制质量(8分)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县级财政关于预算编制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余结转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支出增减因素,对上报的项目预算,进行分析测算,找准政策支撑,充分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基本支出足额准确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2)单位收入统筹4分)

  我单位积极开展免疫规划二类疫苗接种活动和卫生检验检测服务,二类疫苗全年收入950万元,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自评得分4

  (3)支出执行进度6分)

  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批复,合理安排全年的经费支出。保障了人员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保证了日常工作事务的正常开展,20241-6月,预算资金支付956.2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5.37%20241-10月预算资金支付1867.93万元,资金执行率69.08%,年终时各项支出执行进度完成100%

  “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4预算年终结余2分)

  预算调整后预算年终无结余

  “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自评得分2

  (5)严控一般性支出5分)

  2024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47万元,实际执行18.47万元,比上年下降0.16%,完成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公经费项目

  实际执行对比情况

  2024年预算执

  行情况

  2024

  2023

  同比

  预算数

  执

  公务接待费用

  0.48

  0.50

  -4%

  0.48

  100

  公款出国()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维护费用

  17.99

  18

  -0.06%

  17.99

  1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公务用车使用维护费用

  17.99

  18

  -0.06%

  17.99

  100

  合计

  18.47

  18.50

  -0.16%

  18.50

  100

  “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10

  (1)制度建设4分)

  建立了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六大经济业务领域的内控制度,并结合实际或中央、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更新

  “制度建设”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岗位设置2分)

  我中心财务科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要求建立了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利制衡基本举措,设立了财务科长、会计、出纳等岗位,在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的制度,无不相容岗位兼任情况。2024年,财务科、总务科等重要岗位均进行了调整和轮换。

  “岗位设置”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我单位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规章制度使用,流程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及时,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会计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的重大开支均经过评估论证,拔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

  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均及时足额上缴。

  (1)人均资产变化率3分)

  我中心2023年资产期末净值499.16万元,年末实有人94人,人均占有资产5.31万元;2024资产期末净值428.59万元,年末实有人99人,人均占有资产4.33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8.46%该项得分3分。

  (2)资产利用率3分)

  截止202412月底,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账面价值449.48元,资产利用率100%。通用设备账面价值1529.53万元,资产利用率1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账面价值36.77万元,资产利用率100%

  “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自评3分。

  (3)资产盘活率3分)

  截止2024年底我中心无闲置固定资产

  “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自评3分。

  5.采购管理(6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分)

  2024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采购执行率(3分)

  我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事项和方式、程序合规,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按规定并取得了县财政局审批,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

  “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46.0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6.3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0个。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5分。

  1.项目决策(12分)

  (1)决策程序4分)

  2024年,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24年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要求,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了整体目标和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重大项目在事前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运行中进行绩效监控。

  “决策程序”满分4分,自评得分4

  (2)目标设置4分)

  2024年年初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制定项目工作预算目标,预算资金与工作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目标设置”满分4分,自评得分4

  (3)项目入库4分)

  财政下达单位预算项目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项目登记和项目入库,得到财政及时批复。

  “项目入库”满分4分,自评得分4

  2.项目执行(12分)

  (1)执行同向4分)

  2024部门支出预算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相符,与预算数的偏差程度为0%

  “执行同向”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预算动态调整4分)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项目调整原则进行,对预算项目确需要调整,我中心提出调整申请,详细列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科目、金额等,并报财政审批。2024年度申请项目预算调整,调整程序规范,依据较充分。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0万元。

  “预算动态调整”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执行结果4分)

  2024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执行执行率100%

  “执行结果”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目标实现:自评得分11

  (1)目标完成情况4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数5个,完成项目数5个,完成率100%目标完成情况”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目标偏离4分)

  2024年度,我单位接部门预算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准确,全年执行无偏差,符合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目标偏离”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实现效果4分)

  2024年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制定的目标执行,保障了人员工资、社保经费的按时发放,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同时,加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项目工作的开展,完成了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渠县的疾控事业发展。“实现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建立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在安排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考虑。一是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险时给予保障,力求延续项目能够持续有效开展。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在此过程中,拨款及支付暂缓进行。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停止安排资金的拨款和支付,对于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2.对项目单位绩数自评完成选度、完成质量以及组织开展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评价结论予以通报,促使其自觉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在本县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使公众了解有关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79日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4.决算公开。按照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930日公开了2023部门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5.整改反馈情况。

  (1)结果整改。2024年,渠县财政局在2024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查中反馈的意见,我中心及时按照需要进行了整改上报,绩效监控和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中,财政未对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应用反馈。我单位未收到整改意见,因此也不涉及反馈结果应用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较好的完成了单位的重点任务,积极发挥了中心的职能。按照《2025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

  通过2024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工作的自我评价,总体情况完成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的绩效指标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中心领导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重视度还应提高。

  (三)改进建议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做好项目事前评估,优化项目绩效编制,更科学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有偏差的绩效目标进行及时纠正整改。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有效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防治-职业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疾控中心部门职能: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2)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3)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4)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6)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7)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8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传染病、流行病、慢性病防病知识;(9)按照上级部门的项目工作要求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及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用于开展职业病监测,通过对我县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健康情况监督监测,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职业健康意识,促进企业改善职业条件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健委《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48号)、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渠财社〔202469号文件相关要求下达我中心中央职业病防治项目补助资金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总目标:通过对我县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健康情况监督监测,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职业健康意识,促进企业改善职业条件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2.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

  职业病人随访调查422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24家;辐射防护安全监测55家;放射性疾病监测55家;非医疗机构放射场所防护监测5家;重点职业病监测1300人。

  (2质量指标:

  职业病人随访调查率辐射防护安全监测率、放射性疾病监测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率达到100%;重点职业病监测率90%

  (3时效指标:在2024年底前完成检测指标。

  (4社会效益指标:职业病防治水平不断提升,职业病发病率不断降低。

  (5)群众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6)经济成本指标:≤8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闲置、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8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选点

  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四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选取了民生保障项目中对象精准类、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三个部分进行自评,个性指标中选取资金拨付及时性、覆盖范围两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业务科室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业务科室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负责。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8万元,实际到位8万元。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2024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经费在年度内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保障了我县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服务对象满意的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民生保障

  1.对象精准类: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是辖区内的我县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职业病人的监测管理

  2.标准合理性: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3.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后,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职业病人及企业减轻了负担,促进了我县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覆盖范围:受益对象为渠县境内的厂矿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渠县辖区内的职业病人群。覆盖率在98%以上。

  四、评价结论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55号)要求,2024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重点履职绩效方面,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部门的下达的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减轻了社会受益群体和企业的负担,有效升我县职业病防控能力,经过自评,2024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决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资源分配区域差异明显,基层机构设备老旧、人员不足;

  2.部分偏远地区服务覆盖存在盲点,健康宣教未触及特殊人群;

  3.应急响应机制与基层联动效率有待提升,数据共享不够畅通。

  六、改进建议

  1.加大财政倾斜力度,优先补齐基层硬件短板,强化专业人员培训;

  2.创新服务模式,利用数字化手段(如线上问诊、AI筛查)拓展服务半径;

  3.针对流动人口、老年群体等定制差异化服务包,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公平可及。通过系统性优化,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高质量发展。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防治-职业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疾控中心部门职能: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2)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3)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4)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6)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7)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8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传染病、流行病、慢性病防病知识;(9)按照上级部门的项目工作要求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及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用于开展职业病监测,通过对我县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健康情况监督监测,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职业健康意识,促进企业改善职业条件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达州市财政厅、达州市卫健委《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社〔2023136号)、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渠财社〔202432号文件相关要求下达我中心中央职业病防治项目补助资金9.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总目标:通过对我县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健康情况监督监测,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职业健康意识,促进企业改善职业条件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2.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

  重点职业病监测1260人;职业病人随访调查422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24家;辐射防护安全监测54家;职业性放射性监测54家;非医疗机构放射场所防护监测5家。

  (2质量指标:

  职业病人随访调查率非医疗机构放射场所防护进行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监测完成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率达到100%;重点职业病监测率90%

  (3时效指标:在2024年底前完成检测指标。

  (4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监护水平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5)群众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6)经济成本指标:≤9.3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9.3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选点

  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四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选取了民生保障项目中对象精准类、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三个部分进行自评,个性指标中选取资金拨付及时性、覆盖范围两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业务科室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业务科室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负责。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9.3万元,实际到位9.3万元。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9.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2024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经费在年度内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保障了我县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服务对象满意的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民生保障

  1.象精准类: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是辖区内的我县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职业病人的监测管理

  2.标准合理性: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3.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后,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职业病人及企业减轻了负担,促进了我县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9.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覆盖范围:受益对象为渠县境内的厂矿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渠县辖区内的职业病人群。覆盖率在98%以上。

  四、评价结论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55号)要求,2024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重点履职绩效方面,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部门的下达的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减轻了社会受益群体和企业的负担,有效升我县职业病防控能力,经过自评,2024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项目有效防治了职业病的发生率,但部分中小企业仍存在防护设备老化、健康监护覆盖率不足、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薄弱等问题。

  六、改进建议

  1.强化高危行业联合执法,针对问题企业建立整改台账;

  2.推动职业病危害技术改造,推广低毒替代工艺;

  3.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力度,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

  4.建立职业病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动态监测与精准干预。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疾控中心部门职能: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2)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3)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4)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6)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7)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8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传染病、流行病、慢性病防病知识;(9)按照上级部门的项目工作要求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及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用于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疾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3)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4)推进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卫健委《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179号和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渠财社〔202409号文件我中心中央补助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资金11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总目标:通过对我县城乡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健康情况监督监测,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职业健康意识,促进企业改善职业条件推进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工作。

  2.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

  健康素养促进宣传活动4次;地方病核心指标监测率90%;学生常见病和影响因素监测率90%;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率92%;职业病核心指标监测覆盖率92%;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指导4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率95%

  (2)质量指标:

  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各项指标。

  (3)时效指标:在2024年底前完成检测指标。

  (4)社会效益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5)群众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6)经济成本指标:≤11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11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选点

  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四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选取了民生保障项目中对象精准类、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三个部分进行自评,个性指标中选取资金拨付及时性、覆盖范围两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业务科室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业务科室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负责。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11万元,实际到位11万元。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2024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经费在年度内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向城乡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对企业职工进行了职业病健康体检,对放射性工作场所工作环境进行检测,对城乡居民各类常见病监测。全面落实各项基本公共卫生防控措施,推进我县整个卫生安全与健康工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民生保障

  1.对象精准类: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是辖区内的我县城乡居民、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各类常见病、职业病人的监测管理

  2.标准合理性: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3.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后,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各类常见病监测数据更加完整全面,厂矿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职业病人及企业减轻了负担,促进了我县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覆盖范围:受益对象为渠县境内的厂矿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和渠县辖区内的职业病人群。覆盖率在98%以上。

  四、评价结论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55号)要求,2024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重点履职绩效方面,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部门的下达的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减轻了社会受益群体和企业的负担,有效升我县职业病防控能力,经过自评,2024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全县基本公共卫生覆盖范围范围较大,资金相对较少,检测仪器使用频率高,部分地区存在资源不足现象,影响服务的全面覆盖,尤其是偏远地区,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努力使项目绩效做到全面、合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预算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资源合理分配至偏远和服务不足地区,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疾控中心部门职能: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2)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3)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4)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6)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7)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8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传染病、流行病、慢性病防病知识;(9)按照上级部门的项目工作要求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及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用于艾滋病、慢性病、精神病、结核病等项目支出,以提升我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17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州市财社〔2023138号)以及《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渠财社〔202430号文件相关要求下达我中心中央补助资金146.1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总目标:提升我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能够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

  农村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任务完成率100%;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肺结核患者任务完成率85%;有症状的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率90%;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80%;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60%;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100%;艾滋病高危人群检测比例100%;艾滋病临床用血检测率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比例90%;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0%

  (3时效指标:及时完成各项指标及时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艾滋病疫情处于低流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

  (5)经济成本指标:≤146.15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146.1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选点

  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四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选取了民生保障项目中对象精准类、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三个部分进行自评,个性指标中选取资金拨付及时性、覆盖范围两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业务科室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业务科室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负责。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146.15万元,实际到位146.15万元。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46.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我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并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免疫规划防治、精神卫生防治、慢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通过对:0-6岁适龄儿童常规疫苗接种;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管理结核病患者,持续降低结核病的感染、发病与死亡,确保结核病疫情稳步下降,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推广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口腔疾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适宜技术,健全完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提升我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民生保障

  1.对象精准类: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是辖区内的我县0-6岁儿童、各类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类患者、艾滋病感染人员和各类常见病的监测管理

  2.标准合理性: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3.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后,完成了0-6儿童常规疫苗接种,进一步完善落实了各项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并管理治疗了结核病患者;健全完善了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提升我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促进了我县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46.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覆盖范围:收益对象主要是辖区内的我县0-6岁儿童、各类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类患者、艾滋病感染人员和各类常见病的患病人群。覆盖率在98%以上。

  四、评价结论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55号)要求,2024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控)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重点履职绩效方面,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部门的下达的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减轻了社会受益群体和企业的负担,有效升我县职业病防控能力,经过自评2024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控)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目标绩效管理还有待提升的空间,绩效评价结论应用制度尚不完善。

  2.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但在项目在覆盖面和宣传力度上仍有提升空间。

  六、改进建议

  1.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努力使项目绩效做到全面、合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预算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建议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确保防控工作全面有效。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6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疾控中心部门职能: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2)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3)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4)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6)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7)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8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传染病、流行病、慢性病防病知识;(9)按照上级部门的项目工作要求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及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用于为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提供临时性工作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健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川财社〔202449号)、《关于下达2024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渠财社〔202476号文件相关要求下达我中心省级补助资金0.5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总目标:为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提供临时性工作补助,提升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升疫情防控的工作质量。

  2.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发放人数30人。

  (2)质量指标:足额发放率100%

  (3)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限12个月。

  (4)社会效益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5)经济成本指标:≤0.57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0.57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选点

  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四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选取了民生保障项目中对象精准类、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三个部分进行自评,个性指标中选取资金拨付及时性、覆盖范围两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业务科室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业务科室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负责。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0.57万元,实际到位0.57万元。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0.5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根据项目工作需要,确保了一线医务人员在高强度工作环境下获得合理报酬,保障了基本生活需求。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推进我县整个卫生安全与健康工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民生保障

  1.对象精准类: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是服务于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

  2.标准合理性: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3.群众满意度: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经费项目用于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临时性工作补助,保障了医务人员基本生活需求,有利于推进我县整个卫生安全与健康工作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截止到202412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0.5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覆盖范围:在新冠疫情防控阶的一线医务人员。覆盖率100%

  四、评价结论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55号)要求,2024年新冠疫情防控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重点履职绩效方面,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部门的下达的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减轻了社会受益群体和企业的负担,有效升我县职业病防控能力,经过自评2024年新冠疫情防控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全县补助发放名单、资金流向及使用明细未及时公示,社会监督缺失,引发公众对公平性的质疑;

  2.医务人员对补助核算有异议时,缺乏便捷的申诉途径,问题处理周期长。

  六、改进建议

  1.对恶意申诉者纳入信用记录,对违规领取者追缴资金并公示,形成威慑效应。

  2.开通线上申诉平台,承诺7个工作日内答复,简化复核流程。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渠县贵福中心卫生院-绩效自评表附件.xlsx

2.渠县贵福镇中心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