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以及土溪片区医院医共体建设。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内科、外科、妇科、护理部、手术室、公共卫生科、收费室、门诊部、中西医药房、中医理疗科、功能科、检验科、放射科、药械科、医务科、院感科、保卫科、办公室、财务科等业务及后勤科室,在职职工101人。
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531.03万元。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637.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106.78万元,下降2.9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3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8.36万元,占44.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972.67万元,占55.86%;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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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3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5.7万元,占93.62%;项目支出225.33万元,占6.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
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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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558.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200.94万元,下降11.4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8.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1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94万元,下降11.4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8.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万元,占0.87%;卫生健康支出1544.81万元,占99.13%;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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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558.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教育: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1544.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3.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救护车4辆,救护车不属于公务用车,属于特种车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2024年度,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无新增政府采购支出,现有车辆及大型设备均为往年采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120”救护车4辆,主要是用于患者急救及转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市级财政卫生事业专项经费(村卫生室)、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市级财政卫生事业专项经费(村卫生室)、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6个特定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市级财政卫生事业专项经费(村卫生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重大传染病防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16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市级财政卫生事业专项经费(村卫生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0.66万元,执行数为58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本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制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9.73万元,执行数为129.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本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级财政卫生事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6万元,执行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本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本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9万元,执行数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市级财政卫生事业专项经费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治补助项目、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
见附件1《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市级财政卫生事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5《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6《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重大公共服务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土溪中心卫生院是负责本单位及片区分院的医疗业务工作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下设土溪镇中心卫生院、水口分院、李馥分院。水口分院、李馥分院为本院下设院区,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辖区基本医疗工作。
(2)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村卫生室业务指导。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渠县土溪中心卫生院编制总数125人,全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人员在编在职101人,遗属人员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年初预算拨款收入1558.36万元,调整预算收入1558.3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3.55万元,占0.87%;卫生健康支出为1544.81万元,占99.13%;住房保障支出为0万元。
(二)支出情况。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年初预算拨款支出1558.36万元,调整预算支出1558.3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3.55万元,占0.87%;卫生健康支出为1544.81万元,占99.13%;住房保障支出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渠县土溪中心卫生院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了门诊诊疗数量、出院人数、业务总收入、患者满意度共4个核心职能目标,其中,门诊诊疗数量绩效指标值45000人次,实际完成指标值49143人次;出院人数绩效指标值500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5601人;业务总收入绩效指标值1200万元,实际完成指标值1291万元;患者满意度绩效指标值93%,实际完成指标值95%,均已达到预期目标。该项分值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2024年,我单位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该项分值总分8分,自评得分8分。
(2)单位收入统筹。部门收入全年执行数1558.36万元,部门自有收入年初预算数1558.36万元,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支出执行进度。部门1至6月支出900.48万元,1至10月预算执行960.39万元,分别占预算的57.78%、61.63%,该项分值总分6分,自评得分2.56分。
(4)预算年终结余:2024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558.36万元,财政支出决算数为1558.3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为0,该项分值总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2024年,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无办节办展、课题经费支出。该项分值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了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六大经济业务领域的内控制度,并结合实际或中央、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更新。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我单位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利制衡基本举措,建立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的制度。该项分值总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我单位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虚列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经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滥发津补贴、报销不合规等情况。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当年人均占有资产188616元,上年人均占有资产资产202785元,人均资产变化率为6.97%。该项分值总分3分,自评得分1.8分。
(2)资产利用率:无闲置资产,资产利用率100%。该项分值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资产盘活率:无需盘活资产。该项分值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按时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份额。该项分值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采购执行率:我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事项和方式、程序合规,不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100%。该项分值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58.3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目标设置: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3分。
(3)项目入库: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调整:项目无调整,故未采取对应调整措施。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执行结果: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的。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目标偏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该项分值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实现效果:全面完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该项分值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部门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部门2024年度不涉及。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结果整改。渠县财政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中,未对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应用反馈。我单位未收到整改意见,因此也不涉及反馈结果应用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16分。
(二)存在问题。通过对2024年支出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未发现我单位项目有跨年度实施,导致费用需跨年度结算的情况,此外,还存在着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较高,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现象。
(三)改进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更加科学地做好预算编制,尽力降低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做好项目事前评估,更科学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有效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2
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渠县财政局以渠财社〔2024〕9号、渠财社〔2024〕69号分别下达年初预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51.9656万元、128.6977万元,共计580.6633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的实施目标: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检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检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在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等方面开展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系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数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年初对该项目绩效目标值设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数≥64750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90%,基本公卫服务完成进度及时,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90%。年度终末,对该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对照检查和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以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掌握基本公卫服务人数、覆盖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服务指标,同时了解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支范围是否合规,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此次自评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资金使用金额580.6633万元,主要使用对象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公卫生服务人员,开支范围为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各种宣传资料、卫生材料及办公、水、电、差旅、车辆运行维护等公用经费,该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准确无误。
(三)评价选点。选择查阅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资料图片、抽查预防接种、慢病管理、两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14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综合评价。
(四)评价方法。由渠县卫生健康局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群众、电话询问等方式对14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逐一进行考核评价。
(五)评价组织。片区公共卫生科经常深入乡镇开展自查,每季度和年终由卫生健康局组织全县专业公共卫生人员进行考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医学领域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权益,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川财社〔2024〕48号、川财社〔2023〕179号、川财社〔2024〕57号、渠财社〔2024〕9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原因为部分数据录入不及时,导致线上监控平台数据更新延迟。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580.6633万元,财政拨付资金580.6633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580.6633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580.6633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目标任务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配套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功能实现(10分)。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后续管护(10分)。
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人数。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
项目进展全方位解析与资料完备性进行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改善等方面的内容文章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论证工作,施工合同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运营管理制度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指标得6分。
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6分)。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100%,服务人数64750人。该项指标得6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了群众的自我健康意识,对群众的防范薄弱环节进行了干预,对疾病的预防以及早发现早治疗起到了很大作用,同时对从事有害工种的职业人员做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使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达到了预期目的。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大面宽,个别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工作推进时常遇到困难。
六、改进建议
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公卫工作的认知度。
附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自评表
附件3
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渠县财政局以渠财社〔2024〕26号、渠财社〔2024〕71号下达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共129.7348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的实施目标为:1、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医疗机构顺利实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主要依据服务人口数进行测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年初对该项目绩效目标值设定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到位率100%,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利润销售,但职工收入不降保持稳定,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可持续实施,群众看病贵现象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服务对象满意度≥90%,对该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对照检查和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以了解实施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掌握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支范围是否合规,药品零差价销售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此次自评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资金使用金额129.7348万元,主要使用对象为乡(镇)卫生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适当补助,该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范围准确无误,同时大大减轻了群众就医用药负担,深得医患好评。
(三)评价选点。以药品的购销环节、资金的拨付与使用方面着手。
(四)评价方法。绩效考核小组从西药、中成药、卫生材料、疫苗等药品的购进与销售环节进行查询,以资金的拨付与使用范围、走访群众的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组织。该项目由片区党、政主要领导牵头,严格按照预算指标,对确定的绩效指标值逐一对照考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医学领域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推进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渠财社[2024]026号、渠财社[2024]071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因部分数据录入不及时,导致线上监控平台数据更新延迟。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129.7348万元,财政拨付资金129.7348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129.7348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129.7348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目标任务是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功能实现(10分)。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后续管护(10分)。
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人数。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
项目进展全方位解析与资料完备性进行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的内容文章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论证工作,施工合同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运营管理制度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指标得6分。
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6分)。
基于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取消了药品差价,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了遏制,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提升。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自评表
附件4
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
市级财政卫生事业经费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渠县财政局以渠财社〔2023〕173号、渠财社〔2024〕33号分别下达市级财政卫生事业专项经费8.00万元、48.00万元,共计56.00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的实施目标:1、支持达州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提升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实验室检测能力。2、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就诊率。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比例较上一年进一步提高。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系根据市级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年初对该项目建设周期设置为3月,群众满意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格率≥95%,基础建设完成进度及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明显改善,就医患者满意度≥90%。年度终末,对该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对照检查和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以基础建设完成进度是否及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否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是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是否得到改善等服务指标,同时了解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支范围是否合规,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此次自评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资金使用金额56.00万元,主要使用对象为高垭村卫生室建设等经费,该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准确无误。
(三)评价选点。选择现场验收,向周边群众了解等综合评价。
(四)评价方法。由渠县卫生健康局、渠县康腾卫投有限公司、土溪镇中心卫生院相关人员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群众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由渠县卫生健康局、渠县康腾卫投有限公司、土溪镇中心卫生院相关人员进行考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医学领域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群众就医环境,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达市财社〔2023〕126号、达市财社〔2023〕118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因部分数据录入不及时,导致线上监控平台数据更新延迟。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56.00万元,财政拨付资金56.00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56.00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56.00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目标任务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配套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功能实现(10分)。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后续管护(10分)。
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人数。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
项目进展全方位解析与资料完备性进行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群众就医环境等方面的内容文章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论证工作,施工合同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运营管理制度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按实施方案如期完成率(6分)。
项目按实施方案如期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持达州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提升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实验室检测能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就诊率。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比例较上一年进一步提高,达到了预期目的。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卫生事业专项补助资金自评表
附件5
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艾滋病防治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达市财社〔2024〕60号文件,给予2024年艾滋病防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3.00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补助资金按《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0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核算。按照工作量平等分配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绩效指标值为相关人员发放覆盖率100%,足额保障率100%,项目自评100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加强绩效考核,更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以了解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支范围是否合规,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此次自评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资金使用金额3.00万元,发放给参与艾滋病防控人员工作补贴。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选点为参与艾滋病防控人员出勤签到册及资金拨付发放情况。
(四)评价方法。该项目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人员采取单位自评法、走访调查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的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党政主要领导、工会、财务及职工代表构成,对确定的绩效指标值逐一对照考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及时发放,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达市财社【2024】60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因部分数据录入不及时,导致线上监控平台数据更新延迟。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3.00万元,财政拨付资金3.00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3.00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3.00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目标任务是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积极性,切实筑牢疫情防控服务,落实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功能实现(10分)。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医务人员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后续管护(10分)。
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人数。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
项目进展全方位解析与资料完备性进行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医务人员生活改善等方面的内容文章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论证工作,施工合同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运营管理制度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指标得6分。
2.补贴及时足额发放(6分)。
基于重大传染病防治覆盖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3.受益对象满意度(4分)。
使受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充分调动了艾滋病防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自评表
附件6
渠县土溪镇中心卫生院
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川财社〔2024〕10号、川财社〔2024〕49号文件,给予疫情防控和救治人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绩效工资奖励补助1.0867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对参加疫情防控和救治人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绩效工资奖励补助,认可疫情防控中医务人员工作,对保障卫生队伍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按照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200元/人、天测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绩效指标值为相关人员发放覆盖率100%,足额保障率100%,项目自评100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加强绩效考核,更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以了解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支范围是否合规,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此次自评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资金使用金额1.0867万元,发放给参与疫情防控和救治人的人员作为一次性工作补贴。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选点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出勤签到册及资金拨付发放情况。
(四)评价方法。该项目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人员采取单位自评法、走访调查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的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党政主要领导、工会、财务及职工代表构成,对确定的绩效指标值逐一对照考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且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及时发放,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川财社【2023】83号、川财社【2023】6号、渠财社[2023]041号、渠财社[2023]108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一体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指标得4分。因部分数据录入不及时,导致线上监控平台数据更新延迟。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1.0867万元,财政拨付资金1.0867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1.0867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1.0867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指标得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基本匹配,目标任务是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积极性,切实筑牢疫情防控服务,落实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了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功能实现(10分)。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医务人员现实需要。该项指标得10分。
3.后续管护(10分)。
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人数。该项指标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
项目进展全方位解析与资料完备性进行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医务人员生活改善等方面的内容文章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论证工作,施工合同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运营管理制度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指标得6分。
2.补贴及时足额发放(6分)。
基于临时工作补贴发放准确率100%,55人领取工作补贴。该项指标得6分。
3.受益对象满意度(4分)。
使受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项目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充分调动了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人员的积极性,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自评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