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24年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度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共收治门诊病人31685人次,住院病人3426人次,实现医疗业务收入(即决算中的事业收入)893.26万元。
二、机构设置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医技科、公共卫生科、药剂科、办公室、财务科、中医科、医务科、医保科、感染科等科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11人,其中:编制内人员97人,长期聘用14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5.7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145.71万元,收支平衡,未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214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2.45万元,占58.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893.26万元,占41.6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214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37万元,占94.95%;项目支出108.34万元,占5.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52.4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52.4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4.58万元,下降8.3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37%。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58万元,下降8.3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1万元,占2.69%;卫生健康支出1218.74万元,占97.31%;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52.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款)06(项):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1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款)99(项):反映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8(款)01(项):反映用于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21003(款)99(项):反映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决算数为84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21004(款)08(项):反映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决算为376.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21004(款)10(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5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其运行经费支出已在本报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的‘公用经费’科目中完整反映,不单独统计‘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5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用于医疗救护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所有专项项目及部门整体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上述所有专项项目及部门整体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5个绩效评价报告,包括1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1】)和4个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至【附件5】)。其中:
1.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理解,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技能竞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服务能力;
3.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达成预期效果;
4.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村卫生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达成预期效果;
5.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第三批)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达成预期效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相关支出。
12.卫生健康(类)21004(款)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3.卫生健康(类)21004(款)10(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适用此指标。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机构详见第一部分‘机构设置’。
(二)机构职能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人员概况
人员构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一部分‘二、机构设置’中关于人员编制的段落。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决算收入总计214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252.45万元,占58.37%;事业收入为893.26万元,占41.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均为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决算支出总计214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37万元,项目支出108.34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整体预算结余率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履职效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财务管理: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根据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设置了财务工作相关岗位,并明确职责权限;本年度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的购置与管理严格遵循《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等相关规定,无超标准配置情况。
采购管理: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和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无偏离。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涵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在第五部分(三)中列示。纳入绩效自评的专项项目共4个(详见第四部分附件2至附件5),分别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第三批)专项经费。
项目决策:本单位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切实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年度重点任务制定绩效目标,编制要素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预算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项目执行:本单位围绕年度重要工作任务,认真履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均实现较好。通过扎实开展整体支出预算绩效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对相关经费进行了预算调剂或科目调整。
目标实现:本单位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偏离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本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未开展绩效评价。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本单位将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了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信息公开情况:本单位按照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在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自评情况等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本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预算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项目,认真分析原因,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4〕11号)文件要求,从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方面进行自评,总体上看,本单位履职效果明显、预算管理较完善、项目绩效目标按计划完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自评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经分析发现,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的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三)改进建议
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卫生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4〕34号)编制项目总目标和绩效指标,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审核工作,优化编制流程,科学细化绩效目标。通过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纠正偏差,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2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川财社〔2024〕9号、川财社〔2024〕69号文件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配套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开展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检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保障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职业病检测,最大限度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针对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减少辖区居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免费向居民提供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直接受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专项经费376.31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支持方向为民生保障,实施目的是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提高辖区居民身体素质,减少辖区居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中央级、省级、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中央、省级、县级财政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合计376.31万元,全部用于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开展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检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保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卫生院)的投入,该项目促进了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促进居民健康素养的提升。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等于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数达42462人;时效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到位率等于100%;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经济成本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76.31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376.31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数42462人,基本公共卫生覆盖率100%,补助资金到位率100%,促进辖区居民身体质量提高,生活质量水平上升。
(三)评价选点
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得分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医学领域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得分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权益,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得分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渠财社〔2024〕9号、渠财社〔2024〕69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得分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得分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得分6分。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率及单位预算执行率均为100%,金额为376.31万元,该项得分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得分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高度一致,目标任务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配套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得分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得分10分。
2.功能实现(10分):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该项得分10分。
3.后续管护(10分):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复发放、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发放对象准确无误。该项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对项目进展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全方位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改善等方面的内容。相关材料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工作,服务合同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运营管理制度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得分6分。
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6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服务人数42462人。该项得分6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根据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该项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卫生院)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达成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9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3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财社〔2024〕26号、渠财社〔2024〕71号文件精神,卫健部门要进一步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推进综合改革顺利实施,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为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安排202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专项经费53.52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支持方向为民生保障,实施目的是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顺利实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共拨付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3.52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给予补助,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顺利实施。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等于100%;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等于100%;时效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到位率等于100%;社会效益指标: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国家基本药物在基层(中长期);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等于53.52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53.52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补助资金发放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推进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顺利实施,提升了当地居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三)评价选点
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202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得分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医学领域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得分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推进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得分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渠财社〔2024〕26号、渠财社〔2024〕71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得分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规范性和安全性。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得分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得分6分。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53.52万元,财政拨付资金53.52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53.52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53.52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得分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得分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高度一致,目标任务是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得分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得分10分。
2.功能实现(10分):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该项得分10分。
3.后续管护(10分):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复发放、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人数该项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对项目进展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全方位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改善等方面的内容。相关材料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工作,服务合同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运营管理制度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得分6分。
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6分):基于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该项得分6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该项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达成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4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财社〔2024〕26号、渠财社〔2024〕71号文件、《关于下达2024年村卫生室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卫生机构顺利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紧密型医共体等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在县域内稳步推进。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为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安排2024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专项经费37.97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支持方向为民生保障,实施目的是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紧密型医共体等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在县域内稳步推进。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中央级、省级、县级财政使用情况,共拨付2024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7.97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补助,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医共体建设符合“紧密型”、“控费型”、“同质化”、“促分工”发展方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共体改革顺利进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卫生机构顺利实施,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在县域内稳步推进,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占比等于100%;质量指标:本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评价机构数比例≥95%;本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比例≥60%;时效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到位率=100%;经济效益指标:乡村医生收入(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医共体建设符合“紧密型”、“控费型”、“同质化”、“促分工发展方向(稳步发展),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中长期);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80%;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37.97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37.97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占比100%,补助资金发放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推进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顺利实施,提升了当地居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三)评价选点
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2024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得分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医学领域的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得分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推进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得分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渠财社〔2024〕26号、渠财社〔2024〕71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得分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规范性和安全性。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得分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得分6分。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37.97万元,财政拨付资金37.97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37.97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37.97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得分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得分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高度一致,目标任务是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得分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验收,合格率为100%。该项指标10分。
2.功能实现(10分):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该项得分10分。
3.后续管护(10分):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复发放、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人数。该项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对项目进展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全方位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改善等方面的内容。相关材料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工作,服务合同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运营管理制度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得分6分。
2.医共体建设顺利实施(6分):医共体建设符合“紧密型”、“控费型”、“同质化”、“促分工”发展方向,促进医共体改革顺利实施。该项得分6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服务对象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达到80%以上。该项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达成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5
渠县岩峰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
(第三批)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财社〔2024〕34号文件精神,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临时性工作任务,切实保障资金又快又好拨付,安全合规使用,确保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的管理,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积极性,切实筑牢公共卫生服务网底,落实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卫生院按照补助标准申报预算,安排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专项经费0.75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支持方向为行政运转,实施目的是确保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积极性,切实筑牢公共卫生服务网底,让医务人员的幸福感及获得感得到提升,让医务人员达到满意的效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中央级、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中央、省级财政共拨付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资金合计0.75万元,临时性工作补助及时全额发放,确保资金又快又好拨付,大力支持临时性工作任务保障,确保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通过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的投入,该项目保障111名医务人员工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资金及时拨付,体现政府对医务人员的关怀,达到让医务人员满意的效果。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领取工作补贴等于111人,临时工作补贴发放准确率等于100%;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政府对医务人员关怀(明显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5%;经济成本指标:临时工作补贴发放资金=0.75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0.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领取工作补贴人数111人,补助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政府对医务人员的关怀明显提升,达到医务人员满意的效果。
(三)评价选点
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专项经费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对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
(1)决策程序(6分):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单位向财政提交项目申请,经研究后给予支持。该项得分6分。
(2)规划论证(6分):一是深入分析实际需求,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识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该项得分6分。
(3)资金投向(6分):用于保障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及时发放,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该项得分6分。
2.项目管理(18分)
(1)制度办法(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渠财社〔2024〕34号文件制定的制度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该项得分2分。
(2)分配管理(10分):项目资金分配选取充分考虑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规范性和安全性。建立高效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该项得分10分。
(3)绩效监控(6分):根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监控指标和阈值,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时跟踪和监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该项得分6分。
3.项目实施(9分)
(1)预算执行(6分):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0.75万元,财政拨付资金0.75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实际支付金额0.75万元,单位实际到位金额0.75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该项得分6分。
(2)资金使用(3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项得分3分。
4.项目结果(9分)
(1)目标完成(6分):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和绩效目标高度一致,目标任务是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积极性,切实筑牢公共卫生服务网底,落实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任务100%完成。该项得分6分。
(2)完成时效(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进行资金支付。该项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10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性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及时进行验收且合格率为100%。该项得分10分。
2.功能实现(10分):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及时落实到具体内容。项目能实现预期功能,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医务人员现实需要。该项得分10分。
3.后续管护(10分):项目工作经费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复发放、迟发等情况,全部符合支持标准人数。该项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资料完备情况(6分):对项目进展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全方位分析,涵盖了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以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相关材料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所需完成的资料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专项评估、团队组建与分工等前期工作,补贴发放清单及审批记录等中期实施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发放情况备案资料等后期运营资料。资料完整、齐全,该项得分6分。
2.补贴及时足额发放(6分):基于临时工作补贴发放准确率100%,111人领取工作补贴。该项得分6分。
3.受益对象满意度(4分):受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该项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达成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我单位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与学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