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
来源: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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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101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387.95万元。与2023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均减少832.86万元,19.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减少县纪委监委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资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8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3万元,占64.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2.65万元,占35.79%。(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8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3万元,占39.38%;项目支出2053.65万元,占60.62%。(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387.95万元。2023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均减少832.86万元,降19.73%2024年减少县纪委监委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5.7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47.48万元,下降45.9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县纪委监委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资金、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渠县乡镇谈话室建设项目均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将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列支造成。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8.29万元,占88.64%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5万元,占5.21%;卫生健康支出52.36万元,占2.41%;住房保障支出77.3万元,占3.55%(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1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0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4.3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1.0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3.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5万元,占9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5.09%。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5万元,占9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5.0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完成预算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3减少0.01万元,0.0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执法执勤用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3万元,29.93%。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检查、其他市县区纪委来渠交流公务接待开支。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6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4.62万元,增长512.36%,原因系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纪检监察综合保障经费、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等4个项目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所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24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32.61万元,降14.44%,减少原因系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调所致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县纪委监委办案专项经费、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县纪委监委办案专项经费、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等7个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县纪委监委办案专项经费、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经开区纪律审查专项经费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预算项目设立基本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较好地完成了部门重点履职任务,积极发挥了部门的职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纪检系统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纪委监委内设17个室(部)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渠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县纪委监委共有编制169个,其中:行政编制总数152个,工勤编制6个,事业编制11个。2024年度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26人,其中:行政110人,工勤6人,事业10人,退休人员41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863.43,年中追加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县纪委监委办案专项经费和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调整后财政拨款收入3387.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3万元,占64.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2.65万元,占35.79%

支出情况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863.43万元,年中追加2024年专项运转经费、2024年建设项目经费、县纪委监委办案专项经费和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调整后决算报表支出3387.95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3元,占39.38%;项目支出2053.65元,占60.62%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4分。

1.履职效能。

2024年高质高效完成年初工作计划,各项指标履职效果较好,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3个职能目标,每个分值5分,共计15分,自评得分15分。

1)专项治理履职效果:围绕国企、金融等8大领域开展系统治理,圆满完成工作计划。(5分)

2)案件办理履职效果:2024年委机关共立案391415人;党纪政务处分353人,组织处理349人;留置10人,受理指定管辖案件3件,移送司法7人,顺利完成工作计划。(5分)

3)案件办理时效履职效果:普通案件3个月内办。(5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8分)

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等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单位的项目预算,进行分析测算,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调整预算编制口径,确保基本支出足额预算编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在预算编制时,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本部门预算。

2024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63.4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3387.95万元,预算执行偏差率为81.81%

“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虽偏离度较大,但因属年中合理追加,故酌情扣分自评得分5

2)单位收入统筹(4分)

2024年本单位无自有收入情况。

“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支出执行进度(6分)

渠县纪委监委2024年财政预算数3387.95万元,预算执行3387.95万元,执行率100%,未发生支出预警和支出违规的情况。

“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4)预算年终结余(2分)

2024年渠县纪委监委整体年末无结转结余。

“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5分)

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自评得分5

3.财务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绩效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3.5分。

2)财务岗位设置(2分)

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会计、出纳岗位,在其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核算各项经费和项目收支,按照县财政的相关要求完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拔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均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3.5分。

4.资产管理

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均及时足额上缴。

1)人均资产变化率(3分)

“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2分。

3)资产盘活率(3分)

县纪委监委2023年和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

“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分)

2024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采购执行率(3分)

2024年政府无采购预算。

“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27.6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4分)。部门预算项目的设立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与部门的职能职责相符,项目申报经过集体决策。“决策程序”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目标设置(4分)。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并与预算安排项匹配。“目标设置”满分4分,自评得分3分。

3)项目入库(4分)。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库。“项目入库”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4分)。根据现场评价,抽查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基本相符。执行同向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调整(4分)。项目调整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执行结果(4分)。执行结果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4分)

部门预算项目中,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率100%目标完成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偏离(4分)

部门预算项目中,已完成的数量指标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占比100%项目偏离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实现效果(3分)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已完成预期指标值,占比100%实现效果指标满分3分,自评得分3

渠县纪委监委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常年项目、阶段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综述:渠县纪委监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锚定目标、铆足干劲,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024年,渠县纪委监委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债券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绩效工作。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建立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本单位将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了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对项目单位绩自评完成度、完成质量以及组织开展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评价结论予以通报,促使其自觉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在本县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使公众了解有关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79日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4.决算公开。按照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51015日在渠县门户网站公开了2024年部门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5.整改反馈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收到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反馈的有关预算绩效存在的问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预算项目设立基本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较好地完成了部门重点履职任务,积极发挥了部门的职能。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4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在目标编制与管理过程中“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仍未贯彻落实到位,“业预”融合需要更进一步加强。

2.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未及时纠偏,导致绩效目标完成不理想。

3.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评价结果还停留在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层面,反馈支撑作用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1.培训、宣传两手抓,正确认识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加强培训和宣传的方式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原则,让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层面扭转传统预算管理观念和工作惯性,从根本上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推进预算绩效建设。

2.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对目标实现程度和进度的“双监控”,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并调整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预算绩效考评结果,以结果促效果,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充分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支撑,充分运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优化预算管理。落实绩效考评奖惩制度,以达到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目的

 

 


附件2

 

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用于强化履职担当,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经费保障

2.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43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委转移支付资金31万元。

3.项目实施内容。

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用力整治蝇贪蚁腐,让老百姓真切感到清风正气就在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全力打好集中整治主动战”“攻坚战,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办理了一大批有呼声、有实效的民生实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3.项目支持方向。全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为基层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1万元,实际支付31万元,执行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全力打好集中整治主动战”“攻坚战,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办理了一大批有呼声、有实效的民生实事。

社会效益目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在时间节点前,项目各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等全部按年初计划完成。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检验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资金管理规范性,成果应用覆盖面。

(三)评价选点。抽查群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四)评价方法。一是案卷研究法,审查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二是问卷调查法,面向反映问题线索群众发放工作满意度问卷。

(五)评价组织。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立项程序规范,前期论证比较充分。针对项目程序进行严密决策,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紧扣年度总体目标任务安排,规范资金投入使用。

2.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要素完备。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重点管理、程序审批方面符合管理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绩效监管,精准强化绩效监管力度

3.项目实施。2024年以来,坚持办案引领,推动回头查发现一批、大起底深挖一批、大走访收集一批,共处置集中整治问题线索653件。

4.项目结果。将集中整治工作抓到底、抓到位,用心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集中整治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2.程序合规性。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

3.标准合规性。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经费保障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集中整治线索处置完成率达100%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分。通过项目实施,强化问题线索排查,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是按照达州市纪委监委“品牌塑造”工程关于抓好“一县一品”项目的要求,经十四届县委财经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并由县委县政府同意的一性次实施的项目,2024年县纪委监委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285万元,决算数285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是经十四届县委财经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的项目,本项目为年中预算调剂项目,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渠财行[2024]24号文件)下达改造项目经费285万元,其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项目主要内容。

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渠县廉洁文化公园建设工程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我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的组织落实及日常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本项目是打造廉洁文化,引领党员干部崇廉尚实。县纪委监委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廉洁文化费用。

3.项目支持方向。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2024年预算金额285万元,县财政局批复专项经费285万元,截止20241231日,实际拨付财政预算资金2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目标明晰可操作。2024年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质量合格

100

%

2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控制在预算内

285000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合同期限完成

1

/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弘扬廉洁文化

定性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打造廉洁文化公园

1

座(处)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教育引导人民群众

定性

良好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满意

98

%

1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县纪委监委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公正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财政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我委该项目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策执行。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符合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契合当前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及发展形势。

2.资金管理。2024年县财政总计拨付专项建项目设经费资金数285万元,经费拨付及时,并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保障了我县2024年度的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工程尾款顺利支付。

3.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设置明确,指标细化量化、科学合理;资金预算安排和改造工程量相匹配;资金安排、分配、执行过程严格按财政要求全面完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实施效果。2024年的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使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保障了县纪委监委清风园改造项目工程款顺利支付,承建方满意。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四)评价方法。次绩效评价属于事后自评价。评价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资料研究、专家座谈、实地勘察、数据核查、现场问询等方法收集数据,采用案卷分析、现场调研、比较分析、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我委成立了以县纪委副书记为组长、协管常委为副组长,相关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等对项目完成情况和满意度进行自评。

1.相关室部负责人职责:根据预算执行计划和预算金额,合理安排年度改造任务,合理使用预算资金。跟踪和控制该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预算偏差。提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配合财务部门的审查。

2.财务人员职责:负责向各室(部)分发预算执行计划和对应预算金额。提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财务信息和支持,包括资金调度和控制。监控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和解决预算偏差。提供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定期报告,并分析原因和提出改进意见。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该指标主要从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3个方面考核项目决策情况。该指标分值18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100%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经现场评价,未发现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情况,未发现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不相符的情况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总体规划、相关任务对象匹配投放,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8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100%

制度办法。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

分配管理。该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

绩效监管。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经过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重点评价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该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100%

预算执行。该项目预算数285万元,财政拨付2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241231日,单位执行率100%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该指标主要从目标完成、完成时效2个方面考核完成情况,经过综合评价,我委顺利稳妥地完成了该项目。该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100%

目标完成。项目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绩效目标全部实现。

完成时效。将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比较,年度内完成及时。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本项目系行政运转项目。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自评得30分。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经费项目设定对象覆盖全面、人员合规率、长效机制和社会满意度个性指标进行绩效分析。该指标分值16分,自评得分16分。

1.工程质量监控:全程跟踪并严格验收,没有检查报告发现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和现场发现工程质量问题。

2.工程资料完备情况: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行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四、评价结论

“渠县廉洁文化公园清风园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价,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绩效评级为优,自评得分为98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经开区纪律审查专项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纪律审查专项经费是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而设立的专项经费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关于加强经开区纪律审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立项,资金申报依据《关于下达渠县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纪律审查专项经费的通知》(渠财行〔202347 号)文件。

3.项目实施内容。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主要用于纪律审查过程中的差旅费等必要支出。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强化纪检监察职能,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高效开展。

3.项目支持方向。覆盖审查全过程的直接费用(如差旅、取证等)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纪律审查专项经费10万元,实际支付10万元,执行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确保年度问题线索处置率达到100%

社会效益目标:群众举报满意度≥90%,违纪问题查处率≥95%,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任务完成效果及社会效益,为后续预算安排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是否严格用于纪律审查相关支出;

2.案件办理时效性与质量

)评价选点抽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四)评价方法。

案卷研究法:核查经费报销凭证与案件卷宗匹配度;

问卷调查法:面向被审查对象及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

实地访谈:与办案人员座谈了解资金使用难点

(五)评价组织。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立项程序规范,前期论证比较充分。针对项目程序进行严密决策,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紧扣年度总体目标任务安排,规范资金投入使用。

2.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要素完备。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重点管理、程序审批方面符合管理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绩效监管,精准强化绩效监管力度。

    3.项目实施。处置问题线索846件;立案391415人。

4.项目结果。紧盯政治监督、监督执纪、廉洁教育、自身建设,全力推动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工作规范运行水平提升。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2.程序合规性。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自评得16分。

1.案件办结时效提升25%8分);

2.廉政教育覆盖率100%8分)。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通过项目实施,压紧压实经开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项目中吃拿卡要、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行为,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纪检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中国共产党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是保障县纪委监委每年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专项资金。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保障纪委监委办公办案,县财政下达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本项目为年初预算、年中预算调剂项目,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渠财预〔2024005号、渠财行〔2023038号、渠财预〔20246号、渠财行〔202492号文件)下达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其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党代会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正风肃纪,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本项目经费是保障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我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财务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预算项目的组织落实及日常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围绕县委、市纪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和纪检监察案件查办。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案件查处工作期间需要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工作经费。

3.项目支持方向。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金额1727.65万元,县财政局批复专项经费1727.65万元,截止20241231日,实际拨付财政预算资金1727.6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截止20241231日,实际拨付财政预算资金1727.65万元,实际使用1727.6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我委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文件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支出,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目标明晰可操作。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办理数量

300

10

质量指标

案件质量合规性占比

98

%

20

时效指标

案件查办时间

3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党风、政风、民风好转

定性

有效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1727.65

2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公正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财政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委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评价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策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符合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契合当前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及发展形势。

2.资金管理。我委制定了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足额安排到位;按预算法管理要求及时下达资金;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专项资金。

3.绩效管理。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指标细化量化、科学合理;资金预算安排和办案数量相匹配;资金安排、分配、执行过程严格按财政要求全面完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实施效果。2024年委机关共立案391415人;党纪政务处分353人,组织处理349人;留置10人,受理指定管辖案件3件,移送司法7人,追赃挽损5300余万元,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三)评价选点。县纪委监委为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不进行选点。

(四)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属于事后自评价。评价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资料研究、专家座谈、实地勘察、数据核查、现场问询等方法收集数据,采用案卷分析、现场调研、比较分析、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成立了以县纪委副书记为组长、协管常委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等对项目完成情况和满意度进行自评。

1.各股室负责人职责:根据预算执行计划和预算金额,合理安排年度纪检监察任务,合理使用预算资金。跟踪和控制本股室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预算偏差。提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配合财务部门的审查。

2.财务人员职责:负责向各室(部)分发预算执行计划和对应预算金额。提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财务信息和支持,包括资金调度和控制。监控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和解决预算偏差。提供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定期报告,并分析原因和提出改进意见。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该指标主要从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3个方面考核项目决策情况。该指标分值18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100%

1)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经现场评价,未发现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情况,未发现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不相符的情况。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现有1项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存在偏离。

3)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总体规划、相关任务对象匹配投放,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8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100%

1)制度办法。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

2)分配管理。该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

3)绩效监管。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经过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重点评价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该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100%

1)预算执行。该项目预算数1727.65万元,财政拨付1727.6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241231日,单位执行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该指标主要从目标完成、完成时效2个方面考核完成情况,经过综合评价,我委顺利稳妥地完成了该项目。该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100%

1)目标完成。项目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绩效目标全部实现。

2)完成时效。将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比较,年度内完成及时。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察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选择相应的行政运行指标进行绩效分析。

用途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10分。

程序合规性。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设定对象覆盖全面、人员合规率、长效机制和社会满意度个性指标进行绩效分析。该指标分值16分,自评得分16分。

1)监督覆盖:2024年度全县乡镇部门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4轮,实现覆盖。

2)办案数量:2024年办案数量391件。

四、评价结论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价,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绩效评级为优,自评得分为99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109-纪委监委.xls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3渠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