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渠县水务局决算公开
来源:渠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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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加强监督。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4)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

  (5)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承担灌排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职责,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参与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6)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水利领域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指导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10)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12)承办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河(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分办、检查、考核等工作。

  (13)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渠县水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2024年实际在编在岗人员19人,与上年相比减少3人,属人员正常调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8,129.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424.38万元,增长42.7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水利项目投资增加,专项资金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12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7.68万元,占72.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41.38万元,占27.88%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12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66万元,占1.68%;项目支出27,655.41万元,占98.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8,129.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8,424.38万元,增长42.7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水利项目投资增加,专项资金拨款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1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75.08万元,增长132.8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水利项目投资增加,专项资金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9万元,占0.31%;卫生健康支出16.35万元,占0.08%;农林水支出20,039.98万元,占98.78%;住房保障支出20.36万元,占0.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0万元,占0.02%;其他支出145.00万元,占0.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0,287.68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818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支出决算为3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28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支出决算为74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7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

  公用经费7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100%;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88%。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50.71万元,下降28.6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缩减。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5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25.52万元,增长51.9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水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以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水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收入:指行政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

  14.卫生健康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

  15.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

  16.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6(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17.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8(项):水利前期工作。

  18.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4(项):防汛。

  19.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6(项):农村水利。

  20.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21(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35(项):农村供水。

  22.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7(款)03(项):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26.其他支出229(类)99(款)99(项):其他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渠县水务局2024年决算数据.xls

附件2水务部门_0290_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水务部门_5448_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