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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推进落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基地、园区发展,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务信息、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
(三)参与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特色景点的规划开发,促进全县旅游产业体系构建。负责全县“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新业态等品牌的创建工作,组织文化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研发,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消费。
(四)参与渠县文化旅游行业基本建设、活动策划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宣传推广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负责宣传推广文化旅游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渠县文化旅游企业“创优评先”和品牌创建工作及文旅企业服务,推动文化、旅游企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
(六)指导文化旅游企业、景区(景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防灾避险等工作,并制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协助受理文化旅游企业和景区(景点)投诉和意见建议,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整顿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协助做好渠县文化旅游经济和渠县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九)负责渠县文化旅游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渠县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实施和行业协会指导管理等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25.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29.70万元,增长76.10%。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大幅增加,同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2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84万元,占30.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24万元,占68.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70万元,占1.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3万元,占22.10%;项目支出954.85万元,占77.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12.08万元(不含其他收入13.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16万元,增长74.14%。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3.24万元,下降46.4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5.72万元,占84.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5万元,占8.19%;卫生健康支出9.68万元,占2.60%;住房保障支出13.69万元,占3.67%;农林水支出3.20万元,占0.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5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47%。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9.24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文峰山景区运行经费和招商引资经费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运行经费”等2个重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对本年度所有15个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运行经费”项目、“旅游文化宣传”项目、“文峰书院中庭维修整治”项目、“宕渠文轩”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2024年年初预算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按照《2025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运行经费”项目、“旅游文化宣传”项目、“文峰书院中庭维修整治”项目、“宕渠文轩”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资金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用于文化旅游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2024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组成: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综合股、产业发展股、市场运行股和宣传推广股等4个股室。
2.部门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2)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推进落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基地、园区发展,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务信息、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
(3)参与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特色景点的规划开发,促进全县旅游产业体系构建。负责全县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新业态等品牌的创建工作,组织文化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研发,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消费。
(4)参与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基本建设、活动策划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宣传推广和重大促销活动。
(5)负责宣传推广文化旅游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创优评先和品牌创建工作及行业服务,推动文化旅游企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
(6)指导文化旅游企业、景区(景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防灾避险等工作,并制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7)协助受理文化旅游企业和景区(景点)投诉和意见建议,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整顿相关事务性工作。
(8)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经济和全县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9)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实施和行业协会指导管理等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3.人员概况:截止2024年末,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3人。在职职工22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预算收入合计122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84万元,占30.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24万元,占68.47%;其他收入13.70万元,占1.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122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3万元,占22.10%;项目支出954.85万元,占77.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4年,实际收入金额为1225.7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225.7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2024年根据中心的年度计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极大的提高了部门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总体绩效”自评得分65分。
1.履职效能:(15分)
(1)政策法规宣传履职效果(3分)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与协助完善县委、县政府关于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具体措施,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政策法规宣传履职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职效果(3分)
积极协助巴賨时光文旅综合体项目业主方开展项目自救行动,组织召开协调融资会议2次;组织渠江街道、渠北镇涉及土地流转费协调会2次;同时邀请县挂包项目单位纪委护航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调度1次;3月8日,县委书记到巴賨时光文旅综合体项目调研1次。9月会同渠北镇对牌坊社区卢云漏算流转田地事宜进行现场信访调解2次。2024年邀请了郑州市晨光金豪有限公司、四川省兴辉公司等4家客商来渠考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职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旅游品牌建设履职效果(3分)
一是协助完成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各点位提升工作,包括完善升级A级景区賨人谷、文峰山、红色渠县纪念园游客中心的功能室及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改造了生态停车场3个、Ⅰ类厕所3个,新增了文峰山各类标识标牌176块;二是对文峰山景区总体策划项目进行了二期规划,推动业态发展;三是龙嬉谷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四是协助新建露营基地1处,完成了前期现地勘测、测绘放线、电线杆迁移、投诉等各项协调工作,基地成功达标并通过检查。五是顺利完成A级景区复核工作:督促完成了我县7家A级旅游景区对标保持景区服务质量和标准,完成2024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旅游品牌建设履职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4)旅游景区(景点)宣传推广和重大文旅活动履职效果(3分)
开展“龙舞文峰春乐享忘忧城”文峰山景区庆新春活动、“青衿之志万里可期”渠县2024年汉文化传统成人礼,“宕舟賨都里粽享忘忧城”端午节系列文旅及商业消费活动,“乐动端午”文峰山茶葵音乐节、“艺启文峰音乐会”草坪音乐会、“缘聚七夕情满宕渠”七夕节活动、文峰山景区每月定期举行国学经典诵读及工艺美学体验常态化活动、“渠县第二届半程马拉松”文峰山点位文化展览区等活动提升了渠县文旅宣传热度和影响力。“旅游景区(景点)宣传推广和重大文旅活动履职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5)开展安全生产履职效果(3分)
一是加强景区交通管控,安装了景区大门的道闸和地栏杆,让景区内交通秩序更加安全有序。二是做好各类调研及活动的水电、清洁卫生、安保等后勤保障。三是做好文峰山景区各类数据填报。四是对景区损坏监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维修,同时安装了SOS报警系统。五是对景区观光车进行了大清洗、维修及年检事宜,针对已经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使用铁链锁住,确保安全。六是对文峰山景区消防水管进行了摸排维修。七是针对环山路隐患治理事宜,积极对接文旅公司维修,目前环山路部分区域已经安装好波形防护,景区环山路电缆揽已维修。八是结合景区实际,编制、修订和完善文峰山景区各类应急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履职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预算管理(25分)
(1)预算编制质量(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县级财政关于预算编制管理的相关要求,对上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分析测算,充分论证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结合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余结转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支出增减因素,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准确、足额编制预算。“预算编制质量”满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
(2)单位收入统筹
本单位无相关收入统筹事项,此项分值计入预算编制质量。
(3)支出执行进度(6分)
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批复,合理安排全年的经费支出。基本支出保障了人员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保证日常工作事务的正常开展;运转经费严格保障景区的各项项目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积极推进,2024年1-6月,预算资金支付291.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23.8%;2024年1-10月预算资金支付320.59万元,资金执行率26.15%,年终财政拨款支出1212.08万元,执行进度完成100%。“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4)预算年终结余(2分)
预算调整后预算年终无结余。“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5分)
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10分)
(1)财务制度建设(4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建立了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六大经济业务领域的内控制度,并结合实际或中央、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更新。“财务制度建设”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岗位设置(2分)
我单位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要求建立了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利制衡基本举措,建立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的制度。“岗位设置”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性(4分)
我单位资金使用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及时、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无虚列支出现象,无超预算支出现象,无滥发津补贴现象。“资金使用规范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3分)
2024年中心人均固定资产3.73万元,与2023年人均4.55万元相比,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8.18%。“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截止2024年12月底,我中心固定资产总值81.98万元,其中,家具和用具账面价值28.47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家具和用具账面价值28.47万元,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通用设备账面价值53.51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通用设备账面价值53.51万元,通用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00%。“固定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固定资产盘活率(3分)
我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系统,将资产纳入系统管理,及时变动资产变动录入系统,做到账账、账实相符,截止2024年末无闲置固定资产,盘活率100%。“固定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5.采购管理(6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分)
我中心在2024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2)采购实施(3分)
我中心在2024年度政府采购事项和方式、程序合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按规定及时报送县财政局审批,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率为100%。“采购实施”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35分)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36.4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75.6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5分。
1.项目决策(12分)
(1)决策程序(4分)
2024年,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24年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要求,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了整体目标和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在事前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运行中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决策程序”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目标设置(4分)
2024年年初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制定项目工作预算目标,预算资金与工作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目标设置”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项目入库(4分)
财政下达单位预算项目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项目登记和项目入库。“项目入库”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12分)
(1)执行同向(4分)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相符,与预算数的偏差程度为0%。“执行同向”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预算动态调整(4分)
无预算调整。
“预算动态调整”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执行结果(4分)
2024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执行执行率100%。“执行结果”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目标实现(11分)
(1)目标完成情况(4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数15个,完成项目数15个,完成率100%。“目标完成情况”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2)目标偏离(4分)
2024年度,我单位接部门预算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准确,全年执行无偏差,符合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目标偏离”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3)实现效果(3分)
2024年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制定的目标执行,保障了人员工资、社保经费的按时发放,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同时,加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项目工作的开展,完成了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渠县的文旅事业发展。“实现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
我中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和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渠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制定了《渠县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并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2.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1月30日公开了2024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
(2)决算公开。按照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9月27日公开了2023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
(1)结果整改。2024年,渠县财政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中反馈的意见,我中心及时按照需要进行了整改上报,绩效监控和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中,财政未对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应用反馈。我单位未收到整改意见,因此也不涉及反馈结果应用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4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10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结论如下:我中心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好,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和准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预算项目的设立履行了项目申报论证程序,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积极发挥部门职能,确保了单位的基本运转。虽然上半年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但是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按照《2025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2024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工作的自我评价,总体情况完成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的绩效指标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二是预算执行进度相对较慢;三是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论知识学习培训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还不够透彻。
(三)整改建议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中心将做好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优化项目绩效编制,更科学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有偏差的绩效目标进行及时纠正整改。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有效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旅游文化宣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1.部门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2)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推进落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基地、园区发展,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务信息、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
(3)参与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特色景点的规划开发,促进全县旅游产业体系构建。负责全县“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新业态等品牌的创建工作,组织文化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研发,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消费。
(4)参与渠县文化旅游行业基本建设、活动策划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宣传推广和重大促销活动。
(5)负责宣传推广文化旅游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渠县文化旅游企业“创优评先”和品牌创建工作及行业服务,推动文化旅游企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
(6)指导文化旅游企业、景区(景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防灾避险等工作,并制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
(7)协助受理文化旅游企业和景区(景点)投诉和意见建议,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整顿相关事务性工作。
(8)协助做好渠县文化旅游经济和渠县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9)负责渠县文化旅游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渠县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实施和行业协会指导管理等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在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发展我县旅游文化事业,充分利用渠县的优质文化旅游资源,全力打造渠县生态旅游环境。使渠县旅游文化成为我县的特色优势产业和未来经济增长点。
3.项目的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内容是(1)负责全县“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新业态等品牌的创建。参与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加强指导,全力推进旅游品牌创建;(2)负责全县“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新业态等的宣传促销活动,参与渠县旅游市场开发工作。(3)加强行业监管;(4)举办我县特色文化节庆活动。
4.项目立项、申报的依据
为了开展渠县“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新业态等的宣传促销活动,参与渠县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渠财预〔2024〕05号文下达资金16.25万元。
5.资金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我中心举办渠县大型文化宣传活动2次,在公众号上发布渠县文旅信息12次,印制宣传资料2.5万册,官方网站更新消息12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审批、使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率100%。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的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在2024年度,我中心要完成以下工作:(1)维护文旅渠县微信公众号;(2)宣传我县特色文化节庆活动。
2、项目支持方向: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中心通过文旅渠县微信公众号,宣传渠县旅游文化,提升渠县旅游旅游生态环境知名度。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为保障我中心旅游文化宣传工作正常运转,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渠财预〔2024〕05号文,特安排2024年旅游文化宣传经费16.25万元,在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项目活动和程序向财政申请使用,财政进行了批复,下达资金16.25万元,到位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在2024年,维护文旅渠县微信公众号的正常运行,加强渠县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新业态等的宣传促销活动,打造渠县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新业态等品牌,宣传我县特色文化活动。
2、项目自评工作:由中心相关股室和专业人员成立了专门的自评工作小组,对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客观、公正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财政资金使用、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管理效率质量,为单位强化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依据,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使项目运行更加规范、合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等三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产业发展类选取了符合性、成长性、经济性进行自评,在个性指标中选取了安全开展活动、提高景区服务质量、宣传推广情况和受益群众满意度四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等方面开展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我中心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中心综合股、产业发展股、市场运行股、宣传推广股工作人员组成自评小组,由项目管理和实施人员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我中心旅游文化宣传项目经费通过县渠人大审议通过,由县级财政纳入年度公共预算。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渠财预〔2024〕05号文,下达资金16.25万元,决策程序合规。
(2)规划论证:旅游文化宣传经费经我中心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同意,并经渠县人大审议通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用于我县开展我县旅游文化宣传活动,推进旅游品牌创建。
(3)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提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中心制定了本单位的《项目管理办法》。
(2)分配管理: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渠财预〔2024〕05号文,下达资金16.25万元。在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项目活动向财政申请经费16.25万元,财政下达了批复,下达资金16.25万元,到位率100%。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分配资金。
(3)绩效监管:在项目实施中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县级财政、县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到位,我中心及时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16.25万元已到位,到位率100%。支付16.25万元,支付率100%,
(2)资金使用:2024年,按照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拨付财政资金16.25万元,用于举办的各项文旅宣传活动支出、发放宣传资料,拨款依据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2024年度运旅游文化宣传经费计划下达16.25万元,实际使用16.25万元,使用率100%,成功完成了渠县大型文化宣传活动2次,在公众号上发布渠县文旅信息12次,印制宣传资料2.5万册,官方网站更新消息12次等项目工作。
(2)完成时效:2024年1月-12月期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产业发展方面。
1.符合性:旅游文化宣传项目是为宣传宕渠传统文化,打造渠县旅游名片,与县委、县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政策符合。
2.成长性:促进渠县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促进渠县賨人谷景区、文峰山景区、红盘花乡、阳光小筑、碧瑶湾等旅游企业的发展。
3.经济性:通过各项宣传活动,带动了渠县旅游经济的发展,丰富了全县人民的文化生活。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公众号宣传维护:加强文旅渠县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工作和运营,通过“文旅渠县”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渠县旅游文化知识和品牌形象。“早安宕渠”海报持续每周一在公众号上发布,海报以极具创意和艺术感的形式充分融入了渠县文化元素和特色亮点。
2.提高景区服务质量:完成2024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
3.宣传推广情况:“文旅渠县”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取得显著的成效。有相当数量的文章受到了诸多官方媒体的广泛转载,诸如今日头条、达州日报、文旅达州、传播渠县等等。此外,发布文章的平均阅读量稳定保持在800-1000之间,粉丝数量更是增长了约4000人,展现出了官方媒体强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4.受益对象满意度:我中心开展的各项文旅活动,丰富了渠县人民的文化生活,带动了渠县旅游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2024年旅游文化宣传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指标编制还应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以便更好的进行绩效考核。
六、相关建议
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努力使项目绩效做到全面、合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预算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文峰书院中庭维修整治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文峰书院为文峰山景区对外展示的门户,是广大市民、游客游览、休憩的必经之处,是我县众多活动的举办地,营造文峰山景区安全、整洁且富含历史人文气息的环境,提升渠县“城市书屋”的整体品质,我中心拟对文峰书院中庭进行维护,深度挖掘宕渠文化资源,弘扬宕渠历史文化底蕴,展现地方特色文化发展成果,增强地方文化自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设置专门机构负责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支持方向:在2024年度,对文峰书院内的地下排水系统和地砖进行整修更换,在墙体绘制历史人文图像,以提升我县“城市书屋”整体品质,提升渠县旅游生态环境知名度。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安排文峰书院中庭维修整治项目经费的通知》渠财教科〔2024〕63号文件下达专项资金14.5055万元在文峰山景区文峰书院中庭进行维护整治建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在2024年,项目设置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与现实实际需求匹配,绩效指标已明确量化、可衡量,指标值设置合理、可考核。
2.项目自评工作:由中心相关股室和财务人员成立了专门的自评工作小组,对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客观、公正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财政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管理效率质量,为单位强化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依据,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使项目运行更加规范、合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和项目结果等四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产业发展类选取了项目验收、功能实现、后续管护进行自评,在个性指标中选取了质量指标项目验收通过率,社会效益指标“弘扬宕渠文化底蕴、深度挖掘宕渠文化资源”、受益群众满意度三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等方面开展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中心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中心综合股、产业发展股、市场运行股、宣传推广股工作人员组成自评小组,由项目管理和实施人员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2024年渠县财政局《关于安排文峰书院中庭维护整治项目经费的通知》渠财教科〔2024〕63号文件下达专项资金14.5055万元,决策程序合规。
(2)规划论证:中庭维护打造项目经我中心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同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文峰书院中庭维护整治项目完成后,将展现渠县地方特色文化,提高渠县文化旅游品质,增进社会群众对宕渠文化的深入了解。
(3)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根据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中心制定了本单位的《项目管理办法》。
(2)分配管理:渠县财政局《关于安排文峰书院中庭维护整治项目经费的通知》渠财教科〔2024〕63号文,下达资金14.5055万元。在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项目活动向财政申请经费14.5055万元,财政进行了批复,下达资金14.5055万元,到位率100%。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分配资金。
(3)绩效监管:在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主管部门及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到位,中心及时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14.5055万元已到位,到位率100%。支付14.5055万元,支付率100%。
(2)资金使用:2024年,按照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拨付财政资金14.5055万元,拨款依据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2024年度文峰书院中庭维护项目经费计划下达14.5055万元,实际使用14.5055万元,使用率100%,成功完成了文峰书院中庭维护改造工作。
(2)完成时效:2024年1月-12月期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基础设施建成方面。
1.项目验收:文峰书院中庭维护项目完成后,验收通过率为100%。
2.功能实现:通过文峰书院中庭维护项目改造,凸显景区儒家文化,挖掘渠县特色文化精粹,凸显文峰山文化旅游景区“文”的标志。进一步提升景区游览品质和价值。
3.后续管护:项目建成后,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带动了渠县旅游经济的发展,丰富了渠县人民的文化生活。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质量指标“项目验收通过率”:文峰书院中庭维护完工后,验收通过率为100%。。
2.社会效益指标“打造文峰书院整体形象,提升渠县“城市书屋”整体品质:实际完成结果为弘扬提升了渠县“城市书屋”整体品质,深度挖掘了渠县地方特色文化成果。
3.受益对象满意度:丰富了渠县人民的文化生活,带动了渠县旅游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2024年文峰书院中庭维护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建议
无
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部门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2)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推进落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基地、园区发展,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务信息、投资和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
(3)参与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特色景点的规划开发,促进全县旅游产业体系构建。负责全县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新业态等品牌的创建工作,组织文化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研发,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消费。
(4)参与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基本建设、活动策划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宣传推广和重大促销活动。
(5)负责宣传推广文化旅游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创优评先和品牌创建工作及行业服务,推动文化旅游企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
(6)指导文化旅游企业、景区(景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防灾避险等工作,并制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
(7)协助受理文化旅游企业和景区(景点)投诉和意见建议,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整顿相关事务性工作。
(8)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经济和全县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9)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实施和行业协会指导管理等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旅游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目前已被列为世界第三大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旅游消费的需求也进一步提升。200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加快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带动相关商贸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强化合力兴旅措施,为更好地发展我县旅游文化事业,充分利用渠县的优质资源,全力打造渠县生态旅游环境。使渠县旅游文化成为我县的特色优势产业和未来经济增长点。
3.项目的主要内容
我中心计划2024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1)加强指导,全力推进旅游品牌创建;(2)推进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3)加强行业监管;(4)举办我县特色文化节庆活动。
4.项目立项、申报的依据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渠财预〔2024〕05号文,为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特安排2024年运行经费501.58万元,用于我中心开展我县开展各项文旅宣传活动、招商引资活动和文峰山景区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的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
在2024年度,我中心要完成以下工作:(1)抓好重点项目,塑造文旅品牌。推进特色文旅项目建设。推动賨人谷、碧瑶湾、文峰山3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红色渠县纪念园、汉亭生态农业观光园、渠县文庙、秀岭春天4个3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完善游客中心功能配备,导览系统、旅游咨询、志愿者服务等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整改;安排专人脱产驻守巴賨时光项目部,全天候无缝连接跟踪项目进度全力推进项目落地落实。推进文賨串联发展。开展景区大调研,将文峰山联合外包运营,优化景区保养和管理,不断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同时积极外出招商,力争景区高质量业态植入,努力打造渠县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功能完善的品牌旅游景区。(2)拓展宣传方向,策划精品环线。根据景区特点特色,打传统文化牌,升级文旅活动,与周边旅游乡镇合作,举行传统节庆活动,开发古典元素,创新文创产品,让传统恢复生气,将往昔风俗重新振兴;深度融合“文化旅游”“科技旅游”“旅游非遗”“旅游体育”等模式,扩展文化新空间、旅游新场景和科技新功能,多维度在“两微一抖一书”上深度宣传;加大中高端酒店的宣传,在酒店大厅的休息区投入景区宣传资料等旅游产品,客房电视屏投放景区宣传视频,瞄准高净值人群从而创造更大量的消费机会。(3)、加强安全指导,优化景区环境。一是继续组织督促各景区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及应急突发情况演练,提高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各景区(景点)的安全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三是做好文峰山景区的日常维护保养,美化景区的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
2.项目支持方向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中心首先开展文峰山景区的保安、保洁工作,维持文峰山景区的正常运转,其次开展各项文化宣传活动、书画展活动、成人礼活动等大项活动,明确项目内容、项目要求和预期效果,认真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阶段目标和时序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为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渠财预〔2024〕05号文,特安排2024年运行经费501.58万元,在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向财政申请运行经费501.58万元,财政进行了批复,下达资金501.58万元,到位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加强对文峰山景区的管理。重点做好文峰山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景区的正常运转。维护养护景区面积1850亩,聘用保安保洁61人,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次数16次。
(2)质量指标:保证文峰山景区的水电安全和保安保洁等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保安保洁资金到位率100%;宣传培训合格率大于99%;景区养护合格率大于99%。
(3)时效指标:维管工作和宣传活动在2024年度完成;
(4)成本指标:根据我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本期经费501.58万元全部用于景区的水电费、保安保洁和开展各项旅游文化宣传活动。
(5)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我县旅游文化品牌,提高文化生活质量和水平,提高文峰山景区的服务质量;
(6)满意度指标:促进渠县旅游环境发展,提升游客满意度。
2.项目自评工作:
由中心相关股室和专业人员成立了专门的自评工作小组,对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客观、公正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财政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管理效率质量,为单位强化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依据,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使项目运行更加规范、合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等三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选取了行政运转项目进行自评,在个性指标中选取了宣传推广情况、保安、保洁到位率、长效机制和群众满意度四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等方面开展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中心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中心综合股、产业发展股、市场运行股、宣传推广股工作人员组成自评小组,由项目管理和实施人员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渠财预〔2024〕05号文,为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特安排2024年运行经费501.58万元,用于开展我县旅游文化宣传活动、招商引资活动和文峰山景区的日常维护工作,决策程序合规。
(2)规划论证:运行经费经我中心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同意,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用于我县推进旅游品牌创建;推进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加强行业监管;举办我县特色文化节庆活动。
(3)资金投向:专款用于旅游文化宣传活动、招商引资活动和文峰山景区的日常维护工作。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中心制定了本单位的《项目管理办法》。
(2)分配管理: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渠财预〔2024〕05号文,特安排2024年运行经费501.58万元,在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项目活动向财政申请运行经费501.58万元,财政进行了批复,下达资金501.58万元,到位率100%。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分配资金。
(3)绩效监管:在项目实施中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县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到位,我中心及时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501.58万元已到位,到位率100%。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分配资金。
(2)资金使用:2024年,按照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拨付财政资金501.58万元,用于文峰山景区保安、保洁支出、举办的各项文旅活动支出、景区的日常维管支出,拨款依据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2024年我中心完成了以下各项任务。①、积极协助巴賨时光文旅综合体项目业主方开展项目自救行动,组织召开协调融资会议2次;组织渠江街道、渠北镇涉及土地流转费协调会2次;同时邀请县挂包项目单位纪委护航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调度1次;3月8日,县委书记到巴賨时光调研1次;9月会同渠北镇对牌坊社区卢云漏算流转田地事宜进行现场信访调解2次。②、旅游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一是协助完成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各点位提升工作,包括完善升级A级景区賨人谷、文峰山、红色渠县纪念园游客中心的功能室及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改造了生态停车场3个、Ⅰ类厕所3个,新增了文峰山各类标识标牌176块;二是对文峰山景区总体策划项目进行了二期规划,推动业态发展;三是龙嬉谷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四是协助新建露营基地1处,完成了前期现地勘测、测绘放线、电线杆迁移、投诉等各项协调工作,基地成功达标并通过检查。③、A级景区复核顺利完成。7月22日市文旅局对我县A级景区进行了现场复核抽查,各景区按照检查的问题清单,进行了整改提升,特别是碧瑶湾景区,投入16余万元更换了门窗,完善了各功能室,增设了宣传栏、温馨提示标识牌等相关设施,确保景区服务质量与标准持续达标,顺利完成2024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④、招商引资工作持续推进。2024年邀请了郑州市晨光金豪有限公司、四川省兴辉公司等4家客商来渠考察。⑤、开展节庆活动,将旅游与传统节日活动相结合,相继开展了“龙舞文峰春乐享忘忧城”文峰山景区庆新春活动;“青衿之志万里可期”渠县2024年汉文化传统成人礼活动;“宕舟賨都里粽享忘忧城”端午节系列活动;“缘聚七夕情满宕渠”七夕节活动;“艺启文峰音乐会”草坪音乐会活动;“艺启文峰欢度国庆沉浸唱响宕渠新声”活动,该活动在2024年10月3日的《新闻联播》节目中获得了7秒(10:31-10:38)的镜头播报,对我县文化事业进行了有力宣传,;国学经典诵读、工艺美学体验活动每月在文峰山景区定期开课,通过常态化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
(2)完成时效:2024年1月-12月期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行政运行方面。
1.用途合规性: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全额用于我中心日常运行及项目支出。
2.程序合规性:制定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程序使用专项资金。
3.标准合规性:严格按照项目活动实施方案执行。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宣传推广情况: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与协助完善县委、县政府关于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具体措施。
2.保安、保洁在岗率:保安和保洁在岗率均为100%。
3.长效机制:通过2024年开展的各项文旅活动,在以往文创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思维,将渠县的文旅元素融入生活,扩大传播影响,提升我县景区游览品质,盘活了渠县旅游资源,打造了渠县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挖掘了渠县特色文化精粹,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软环境基础,以旅游文化带动我县经济发展。
4.受益对象满意度:我中心开展的各项文旅活动,及打造了渠县2家5A级景区,丰富了渠县人民的文化生活,带动了渠县旅游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2024年运转经费资金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指标编制还应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以便更好的进行绩效考核。
2.运行经费的拨付相对滞后,支付进度增长点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不利于文峰山景区日常维护和各项文旅项目工作的开展。
六、相关建议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技术水平要求很高的工作,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可以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努力使项目绩效做到全面、合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预算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宕渠文轩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为进一步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弘扬宕渠历史文化底蕴,深度挖掘宕渠文化资源,增进广大群众对宕渠文化的深入了解,展现地方特色文化发展成果,增强地方文化自信,推动宕渠文化再攀新高峰,助力加快建成“巴文化文旅融合示范区”。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拟在文峰书院内打造“宕渠文轩”,并向社会开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设置专门机构负责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支持方向
在2024年度,在文峰书院内打造“宕渠文轩”,并向社会开放。提升渠县旅游生态环境知名度。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安排文峰书院“宕渠文轩”项目经费的通知》渠财教科〔2024〕64号文件下达专项资金43.3262万元在文峰山景区文峰书院进行“宕渠文轩”项目建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在2024年,文峰山景区文峰书院打造“宕渠文轩”项目建设,弘扬渠县宕渠历史文化,深度挖掘渠县地方特色文化成果,助力加快建成“巴文化文旅融合示范区”,建成后向社会公开。
2.项目自评工作:由中心相关股室和财务人员成立了专门的自评工作小组,对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客观、公正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财政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管理效率质量,为单位强化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依据,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使项目运行更加规范、合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和项目结果等四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产业发展类选取了项目验收、功能实现、后续管护进行自评,在个性指标中选取了质量指标项目验收通过率,社会效益指标“弘扬宕渠文化底蕴、深度挖掘宕渠文化资源”、受益群众满意度三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等方面开展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中心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中心综合股、产业发展股、市场运行股、宣传推广股工作人员组成自评小组,由项目管理和实施人员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2024年渠县财政局《关于安排文峰书院“宕渠文轩”项目经费的通知》渠财教科〔2024〕64号文件下达专项资金43.3262万元,决策程序合规。
(2)规划论证:“宕渠文轩”打造项目经我中心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同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宕渠文轩”项目打造完成后,将提高渠县文化旅游品质,增进社会群众对宕渠文化的深入了解,展现渠县地方特色文化,
(3)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根据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中心制定了本单位的《项目管理办法》。
(2)分配管理: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安排文峰书院“宕渠文轩”项目经费的通知》渠财教科〔2024〕64号文,下达资金43.3262万元。在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项目活动向财政申请经费43.3262万元,财政进行了批复,下达资金43.3262万元,到位率100%。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分配资金。
(3)绩效监管:在项目实施中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县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到位,中心及时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43.3262万元已到位,到位率100%。支付43.3262万元,支付率100%。
(2)资金使用:2024年,按照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拨付财政资金43.3262万元,拨款依据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2024年度“宕渠文轩”项目经费计划下达43.3262万元,实际使用43.3262万元,使用率100%,成功完成了“宕渠文轩”打造工作,并已向社会公开开放。
(2)完成时效:2024年8月-9月期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项目验收:“宕渠文轩”项目完成后,验收通过率为100%。
2.功能实现:通过“宕渠文轩”项目打造,进一步创建渠县特色文化品牌。立足景区现有儒家文化景点,梳理我县现有文化名片、挖掘渠县特色文化精粹,凸显文峰山文化旅游景区“文”的标志。进一步提升景区游览品质和价值。
3.后续管护:项目建成后,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带动了渠县旅游经济的发展,丰富了渠县人民的文化生活。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质量指标“项目验收通过率”:“宕渠文轩项目”完工后,验收通过率为100%。。
2.社会效益指标“弘扬宕渠文化底蕴、深度挖掘宕渠文化资源”:实际完成结果为弘扬了渠县宕渠历史文化,深度挖掘了渠县地方特色文化成果。
3.受益对象满意度:我中心开展的各项文旅活动,丰富了渠县人民的文化生活,带动了渠县旅游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2024年“宕渠文轩”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审核:王生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