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卫健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健方面的决定部署,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或配合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贯彻执行国家促进中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起草实施意见。拟订全县中医药人才和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0.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医疗卫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才选拔、培养、教育、储备及聘用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渠县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增强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引进和培育优质医疗资源,打造渠县医疗品牌,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将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所有行政职能交由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承担。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健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中药资源普查,提出中药材资源保护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指导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和生产技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划定野生药材保护区,制定具体保护措施。
二、机构设置
渠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4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3个,因自2022年实行医共体改革,2022年以来执行以基层片区医院为单位进行预算,所以2024年财政独立核算下属单位23个。
我单位是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宣传和健康促进股、审计与信息统计股等共计14个职能科室。
单位编制人数60人(含中医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0人,卫生健康宣传中心事业编制5人,此两个机构全部挂在机关一起进行预算),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5人。年末在编在职人员31人,遗属人员0人,退休人员55人(养老金由社保局发放)。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981.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4161.46万元,下降75.1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减少7071.65万元,二是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771.2万元,三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6000万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8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1.37万元,占76.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0.52万元,占23.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8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47万元,占18.36%;项目支出6516.42万元,占8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981.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4161.46万元,下降75.1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减少7071.65万元,二是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771.2万元,三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600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82.1万元,下降58.57%。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91万元,占11.74%;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5万元,占1.69%;卫生健康支出5253.31万元,占85.64%;住房保障支出38.58万元,占0.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万元,占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14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72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6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支出决算为2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99(项):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210(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53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210(类)公立医院02(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210(类)公共卫生04(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项):支出决算为19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210(类)公共卫生04(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项):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210(类)公共卫生04(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计划生育服务17(项):支出决算为26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2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210(类)中医药事务17(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04(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210(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45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3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其他支出229(类)其他支出99(款)其他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5.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06%。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000万元,下降89.37%。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6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6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24.39万元,减少42.89%。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解决2021年及以前年度人员类、公用经费类资金1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渠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渠县卫生健康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支出”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和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3(款)02(项):是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3(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4(款)08(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4(款)09(项):反映公共卫生中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渠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共4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3个,财政独立核算单位23个。
我单位是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宣传和健康促进股、审计与信息统计股等共计14个职能科室。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
(三)人员概况。单位编制人数60人(含中医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0人,卫生健康宣传中心事业编制5人,此两个机构全部挂在机关一起进行预算),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5人。年末在编在职人员31人,遗属人员0人,退休人员55人(养老金由社保局发放)。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8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1.37万元,占76.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0.52万元,占23.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8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47万元,占18.36%;项目支出6516.42万元,占8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实际收入金额为7981.8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7981.8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15分)。
(1)严格保障人员工资、社保及福利,不拖欠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2)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六大经济业务领域的内控制度,并结合实际和中央、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更新。制度执行,我单位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力制衡基本举措,建立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的制度。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2.预算管理(25分)。
(1)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事项、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2)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预算编制时,成立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本部门预算。
(3)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4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981.89万元,财政支出决算数为7981.8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3.财务管理(10分)。
(1)财务岗位设置
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根据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设置了财务工作相关岗位,并明确职责权限;本年度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4.资产管理(9分)。
(1)我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系统,将资产纳入系统管理,及时变动资产变动录入系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新增固定资产准确入账,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收益核算。处置固定资产能够按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3)我单位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6分)。
(1)预算管理。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事项、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2)采购实施。我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事项和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421.8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2)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6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12分)。本单位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切实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年度重点任务制定绩效目标,编制要素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预算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10分)。本单位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均实现较好。通过扎实开展整体支出预算绩效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对相关经费进行了预算收回或科目调整。
3.目标实现(7分)。本单位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的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其各项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围绕内部应用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分析。
1.自评质量
渠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
2.信息公开
(1)目标公开:根据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绩效目标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
(2)自评公开:按照2024年度决算公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与决算同时公开。
3.整改反馈
2024年我局未接受相关检查,但我局将结合以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检查评价结果和要求,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梳理日常工作所遇问题、总结预算执行相关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以后业务工作流程。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2024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结论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我单位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等,确保了我单位的基本运转。
2.项目支出方面:我单位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但在上半年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
3.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方面:均能按项目经费支出用途、范围及时使用。
综上,我单位2024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通过对2024年支出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经核查,我单位项目未出现因跨年度实施而导致费用需跨年度结算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做好项目事前评估,优化项目绩效编制,更科学地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有偏差的绩效目标进行及时纠正整改。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有效地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除“四害”服务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了2024年除“四害”服务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降低鼠、蝇、蚊、蟑螂的密度,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助力卫生县城建设。项目依据《爱国卫生运动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立项,资金申报程序规范,主管部门为渠县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的主要任务是购买除“四害”药品(如鼠药、消杀药、灭蟑饵剂、热烟雾剂)及消杀设备,并组织人工开展消杀工作。支持方向为城区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持续控制在低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年初预算为64.2万元,调整后预算仍为64.2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资金分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发生调整或追加。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完成城区100%范围的消杀,覆盖4类病媒生物,病媒生物密度下降70%,并在1年内完成。
效益目标:持续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低密度范围,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自评,检验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目标完成情况及社会效益,为后续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重点评价资金使用规范性、消杀效果、群众满意度及目标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项目覆盖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评价培训实施效果。
(四)评价方法。采用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单位自评法等方法,结合财务数据和消杀效果数据开展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程序及标准的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资金投向合理。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科学,制度完善,分配规范。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严格按计划执行。
4.项目结果。目标全部完成,时效符合要求。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项目。区域均衡性:覆盖城区全部范围;对象精准性:针对病媒生物高发区域重点消杀;群众满意度:达95%,符合预期。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消杀范围完成率100%,病媒生物密度下降70%,均达到指标值。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资金使用规范,目标全部完成,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达到预期效果。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3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稳固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导基层医疗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基层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对工作开展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充分发挥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合理使用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根据《四川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6〕63号)、《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通报》(渠卫发〔2024〕2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排名,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制定《渠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价绩效分配方案〉的通知》(渠卫发〔2025〕18号)。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经2024年绩效评价,分别按照建制乡镇(中心)卫生院、片区医院进行排名,其中渠江街道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渠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龙镇卫生院和渠北镇卫生院单独排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4年公卫绩效考核资金共计50万元,设置奖项1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个和进步奖3个。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制度,稳固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督导基层医疗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项目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50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参与考核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39个;完成率100%,准确率100%,保持相关激励保障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及时鼓励激励奖励公卫人员,最大限度调动公卫人员积极性,确保他们更好地投入各项救治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选点。项目资金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资金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18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项目资金,项目资金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9分)。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资金计划及时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9分)。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项目资金分析。
围绕各项项目目标认真履职,保持了相关激励保障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最大限度调动公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他们更好地投入公共卫生事业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安全,达到服务对象满意的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30分)。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6分)。完成全县905000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6分,未完成10%扣1分,11%~20%扣2分,直至扣完。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分)。访谈辖区群众满意度,稳定性达到95%以上得5分。
3.经济成本指标(5分)。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合理合规不存在挪用资金或资金拨付不到位情况的5分。
四、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价项目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进一步发展,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畅通、工作高效。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4
乡村医生退出保障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达州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乡村医生退出保障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渠府办〔2021〕163号)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全县所有经行政部门注册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村卫生室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在岗乡村医生和符合条件的离岗乡村医生,实施退出保障补助。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全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实施退出保障补助。一是离岗乡村医生(未买社保)退出生活补助按照工作年限*10元/月/人(每年度)进行补助;二是离岗乡村医生(已买社保)退出按照工作年限*140元/年/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三是在岗乡村医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满60周岁(女55周岁)按照提供服务每满一个月、每人每月214.1元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共拨付乡村医生退出补助资金(含在岗乡村医生补助)524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035986.06元,剩余资金1204013.94元返还县财政局。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给予符合补助条件的乡村医生离岗生活补助和在岗生活补助。
区域和具体项目资金目标:数量指标:享受政策的乡村医生人数1107人;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稳妥推进全县乡镇医生保障工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建立乡村医生退出保障机制,及时补充新的血液,解决村医队伍老化问题,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经济成本指标:退出补助资金总量=4035986.06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资金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项目资金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524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035986.06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核增一次性工资享受对象确认准确率98.9%,资金拨付及时率77.02%,补助资金发放完成,享受核增一次性项目资金工资人数=1107人,通过建立乡村医生退出保障机制,及时补充新的血液,解决村医队伍老化问题,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稳妥推进全县乡镇医生保障工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三)评价选点
项目资金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乡村医生退出补助项目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资金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资金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时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5240000元,实际到位524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4035986.06元,返还资金1204013.94元,预算执行率为77.02%。
4.项目结果。根据省市县要求,通过建立乡村医生退出保障机制,发放生活补助,稳妥推进全县乡镇医生保障工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及时补充新的血液,解决村医队伍老化问题,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30分)。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乡村医生满意度(8分)。随机抽样的方式,访谈已退出乡村医生对该项政策的满意度,满意度≥95%。
2.通过建立乡村医生退出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8分)。通过实施乡村医生退出保障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从而让退出乡村医生实现老有所养,提升乡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从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四、评价结论
乡村医生退出生活补助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5
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普惠托育服务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2024年渠县卫生健康局扎实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育儿观念的转变,托育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解决群众“托育难”问题,渠县将普惠托育服务项目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予以推进,旨在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安全、优质、可负担的托育服务。
(二)项目目标
2024年,省级普惠托育项目建设下达渠县普惠托位建设数120个。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普惠托育机构,进一步增加全县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满足群众质优、价廉、就近的托育服务需求。
(三)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市县发动、机构申报、县级初核、市级审定”的思路,渠县卫生健康局通过实地勘察、资料审核等程序进行遴选,确定渠县第七幼儿园、渠县实验幼儿园等6家机构承担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托育场所改造、设施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培训等。
(四)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资金安排:整个项目投入约70万元,其中,60万元来自省上和县上的政策资金补助。根据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达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普惠托育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按照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00元/托位,县(市、区)级财政配套补助5000元/托位。
2.资金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托育机构的场地改造、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覆盖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覆盖了2024年普惠托育服务项目的全部资金和6家项目实施机构,全面评价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的绩效情况。
(二)组织开展程序
1.成立自评小组:渠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牵头,财务、业务等相关股室人员组成的绩效自评小组,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自评方案:根据项目特点和绩效评价要求,制定了详细的绩效自评方案,明确了评价目的、指标、方法及步骤等内容。
3.收集评价资料:自评小组通过查阅项目文件、财务凭证、验收报告等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施现场,与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收集项目绩效评价资料。
4.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小组根据收集的评价资料,对照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责任单位和参与机构
1.责任单位:渠县卫生健康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2.参与机构:渠县第七幼儿园、渠县实验幼儿园等6家机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同时,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
三、绩效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分数情况及分析
经自评,2024年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1.项目决策(20分):得分为18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普惠托育服务的政策要求;项目目标明确、合理,与实际需求相符;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分配依据充分。扣分原因主要是项目前期调研不够深入,对部分托育机构的实际需求了解不够全面。
2.项目过程(20分):得分为18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较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规;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计划推进,未出现重大延误情况。扣分原因主要是项目监督检查力度有待加强,对部分项目实施机构的日常监管不够到位。
3.项目产出(30分):得分为30分。项目按照计划完成了120个普惠托位的建设任务,托育场所设施设备齐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建设质量合格,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
4.项目效益(30分):得分为29分。项目建成后,有效增加了全县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了托育服务质量,满足了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项目实施后,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社会效益显著。扣分原因主要是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托育机构的后续运营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普惠托位建设数120个,完成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托育场所设施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建设质量合格,验收通过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项目按照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及时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
成本指标:项目实际支出60万元,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成本控制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发放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进一步降低托育服务收费价格,降低了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有利于激活托育服务市场,但目前经济效益尚未充分显现。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建成后,有效缓解了群众“托育难”问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社会效益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本项目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托育服务机构监管机制,但在托育人才培养、行业规范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以保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群众对普惠托育服务项目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普惠托育服务项目预算为60万元,实际支出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资金能够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预算安排执行,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
四、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前期调研不够深入,对部分托育机构的实际需求了解不够全面,导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调整和变更。
2.项目监督检查力度有待加强,对部分项目实施机构的日常监管不够到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托育机构的后续运营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如托育人才培养、行业规范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深入了解托育机构和群众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规划项目建设内容,避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调整和变更。
2.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机构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完善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机制,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后续运营支持,通过开展托育人才培训、建立行业规范等措施,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相关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扩大项目覆盖范围,满足更多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财政、教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事业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惠托育服务政策和项目实施成效,提高群众对普惠托育服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4年渠县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我们将以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可负担的托育服务。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6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渠财社〔2024〕10、渠财社〔2024〕70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安排专项经费1424544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县财政局根据渠财社〔2024〕10、渠财社〔2024〕70号文件,共计1424.54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按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截至评价日已拨付资金1424.54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严格按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县严格执行财教﹝2005﹞77号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了各级(国家、省、市、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实施由局家发股联合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核实确认目标人群,由局规财股向财政申请拨付专项资金并打卡发放。
2.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原则、条件和程序,对目标人群进行了核查、初审、公示、复查。达到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通过在四川人口信息平台提取、年审受理仔细询问、顺进对象提前告知等各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应进必进,大力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与辖区派出所进行对接和数据交换,对当年发生死亡目标人群及时予以退出。
3.项目监管情况
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无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的现象发生。采取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取消中间环节,我县相关发放银行按照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无截留、拖欠、抵扣的行为发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54分)
1.项目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24年度向14839人发放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合计发放金额为1424.544万元。
以上扶助资金均统一、及时、足额打卡直发到目标人群个人账户。
2.项目效益情况
以上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减少新增贫困人口,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围绕利民、便民思路认真抓牢以下方面工作,切实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
(1)对奖特扶工作质量较差的乡镇,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一把手签字确认,牢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2)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当年应享受政策性照顾生育的目标人群,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援助,并将相关材料保存在目标人群个人档案中备查。
(3)对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失踪、被拐卖等原因无法进行死亡、失踪宣告,由乡镇街道调查证实出具证明,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纳入奖扶。
(4)对延迟申报目标人群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说明原因。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30分)。
民生保障(30分)。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服务准确性(8分)。补助享受对象确认人员补助预算表和实际发放记录,服务准确得8分。
2.资金拨付及时性(8分)。资金拨付记录,资金及时拨付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计划奖励扶助支出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严重弱化,人手严重不足,人员变化频繁,工作存在滑坡现象。
2.对无生育史的群众涉及追溯二三十年前的生育状况,还原情景难,取证难度大,难以核实,易引发争议。
(二)相关建议。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自2012年提标至今,已经与本地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不匹配,望调整扶助金标准。
2.开展此项目工作程序严、质量高,要求“零误差、零举报”,宣传、调查、核实投入资源多,希望投入相关工作经费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财力保障。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7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死亡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渠财社〔2024〕10、渠财社〔2024〕70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子女死亡金,特安排专项经费855.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目标人群。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县财政局以渠财社〔2024〕10、渠财社〔2024〕70号,共计855.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按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截至评价日已拨付资金855.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严格按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县严格执行财教﹝2005﹞77号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了各级(国家、省、市、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实施由局家发股联合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核实确认目标人群,由局规财股向财政申请拨付专项资金并打卡发放。
2.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及特别扶助(其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关爱扶助对象的确认原则、条件和程序,对目标人群进行了核查、初审、公示、复查。达到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通过在四川人口信息平台提取、年审受理仔细询问、顺进对象提前告知等各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应进必进,大力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与辖区派出所进行对接和数据交换,对当年发生死亡目标人群及时予以退出。
3.项目监管情况
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无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的现象发生。采取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取消中间环节,我县相关发放银行按照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无截留、拖欠、抵扣的行为发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54分)。
1.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24年度发放扶助金共计13834人。特别扶助伤残399人(每人每年8820元),死亡648人(每人每年12160元);并发症特扶557人,其中三级556人(每人每年2760元),二级1人(每人每年5340元)。
以上扶助资金均统一、及时、足额打卡直发到目标人群个人账户。
(2)项目效益情况。以上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减少新增贫困人口,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围绕利民、便民思路认真抓牢以下方面工作,切实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
①对奖特扶工作质量较差的乡镇,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一把手签字确认,牢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②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当年应享受政策性照顾生育的目标人群,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援助,并将相关材料保存在目标人群个人档案中备查。
③对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失踪、被拐卖等原因无法进行死亡、失踪宣告,由乡镇街道调查证实出具证明,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纳入奖扶。
④对延迟申报目标人群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说明原因。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30分)。
民生保障(30分)。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服务准确性(8分)。补助享受对象确认人员补助预算表和实际发放记录,服务准确得8分。
2.资金拨付及时性(8分)。资金拨付记录,资金及时拨付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死亡)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严重弱化,人手严重不足,人员变化频繁,工作存在滑坡现象。
2.对无生育史的群众涉及追溯二三十年前的生育状况,还原情景难,取证难度大,难以核实,颇受争议。
(二)相关建议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自2012年提标至今,已经与本地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不匹配,望调整扶助金标准。
2.开展此项目工作程序严、质量高,要求“零误差、零举报”,宣传、调查、核实投入资源多,希望投入相关工作经费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财力保障。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8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伤残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渠财社〔2024〕10、渠财社〔2024〕70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子女死亡金,特安排专项经费431.3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伤残目标人群。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县财政局以渠财社〔2024〕10号、渠财社〔2024〕70号,共计431.3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按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截至评价日已拨付资金431.3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严格按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县严格执行财教﹝2005﹞77号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了各级(国家、省、市、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实施由局家发股联合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核实确认目标人群,由局规财股向财政申请拨付专项资金并打卡发放。
2.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确认原则、条件和程序,对目标人群进行了核查、初审、公示、复查。达到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通过在四川人口信息平台提取、年审受理仔细询问、顺进对象提前告知等各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应进必进,大力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与辖区派出所进行对接和数据交换,对当年发生死亡目标人群及时予以退出。
3.项目监管情况
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无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的现象发生。采取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取消中间环节,我县相关发放银行按照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无截留、拖欠、抵扣的行为发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54分)。
1.项目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24年度发放特别扶助伤残扶助金共计431.34万元。特别扶助伤残455人(每人每年9480元)。
以上扶助资金均统一、及时、足额打卡直发到目标人群个人账户。
2.项目效益情况。以上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减少新增贫困人口,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围绕利民、便民思路认真抓牢以下方面工作,切实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
(1)对奖特扶工作质量较差的乡镇,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一把手签字确认,牢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2)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当年应享受政策性照顾生育的目标人群,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援助,并将相关材料保存在目标人群个人档案中备查。
(3)对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失踪、被拐卖等原因无法进行死亡、失踪宣告,由乡镇街道调查证实出具证明,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纳入奖扶。
(4)对延迟申报目标人群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说明原因。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30分)。
民生保障(30分)。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服务准确性(8分)。补助享受对象确认人员补助预算表和实际发放记录,服务准确得8分。
2.资金拨付及时性(8分)。资金拨付记录,资金及时拨付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伤残)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严重弱化,人手严重不足,人员变化频繁,工作存在滑坡现象。
2.对无生育史的群众涉及追溯二三十年前的生育状况,还原情景难,取证难度大,难以核实,颇受争议。
(二)相关建议。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自2012年提标至今,已经与本地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不匹配,望调整扶助金标准。
2.开展此项目工作程序严、质量高,要求“零误差、零举报”,宣传、调查、核实投入资源多,希望投入相关工作经费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财力保障。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9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手术并发症3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渠财社〔2024〕10、渠财社〔2024〕70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资金,特安排专项经费160.99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人群。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县财政局以渠财社〔2024〕10、渠财社〔2024〕70号,共计160.9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按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截至评价日已拨付资金160.99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严格按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县严格执行财教﹝2005﹞77号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了各级(国家、省、市、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实施由局家发股联合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核实确认目标人群,由局规财股向财政申请拨付专项资金并打卡发放。
2.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对象的确认原则、条件和程序,对目标人群进行了核查、初审、复查。达到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通过在四川人口信息平台提取、年审受理仔细询问、顺进对象提前告知等各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应进必进,大力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与辖区派出所进行对接和数据交换,对当年发生死亡目标人群及时予以退出。
3.项目监管情况
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无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的现象发生。采取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取消中间环节,我县相关发放银行按照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无截留、拖欠、抵扣的行为发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54分)。
1.项目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24年度发放扶助金共计160.992万元;并发症特扶三级516人(每人每年3120元)。以上扶助资金均统一、及时、足额打卡直发到目标人群个人账户。
2.项目效益情况。以上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减少新增贫困人口,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围绕利民、便民思路认真抓牢以下方面工作,切实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
(1)对奖特扶工作质量较差的乡镇,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一把手签字确认,牢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2)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当年应享受政策性照顾生育的目标人群,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援助,并将相关材料保存在目标人群个人档案中备查。
(3)对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失踪、被拐卖等原因无法进行死亡、失踪宣告,由乡镇街道调查证实出具证明,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纳入奖扶。
(4)对延迟申报目标人群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说明原因。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30分)。
民生保障(30分)。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服务准确性(8分)。补助享受对象确认人员补助预算表和实际发放记录,服务准确得8分。
2.资金拨付及时性(8分)。资金拨付记录,资金及时拨付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手术并发症三级)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严重弱化,人手严重不足,人员变化频繁,工作存在滑坡现象。
2.对无生育史的群众涉及追溯二三十年前的生育状况,还原情景难,取证难度大,难以核实,颇受争议。
(二)相关建议。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自2012年提标至今,已经与本地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不匹配,望调整扶助金标准。
2.开展此项目工作程序严、质量高,要求“零误差、零举报”,宣传、调查、核实投入资源多,希望投入相关工作经费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财力保障。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0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手术并发症2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渠财社〔2024〕10号、渠财社〔2024〕70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资金,特安排专项经费0.58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人群。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县财政局以渠财社〔2024〕10、渠财社〔2024〕70号,共计0.58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按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截至评价日已拨付资金0.58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严格按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县严格执行财教﹝2005﹞77号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了各级(国家、省、市、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实施由局家发股联合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核实确认目标人群,由局规财股向财政申请拨付专项资金并打卡发放。
2.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对象的确认原则、条件和程序,对目标人群进行了核查、初审、复查。达到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通过在四川人口信息平台提取、年审受理仔细询问、顺进对象提前告知等各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应进必进,大力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与辖区派出所进行对接和数据交换,对当年发生死亡目标人群及时予以退出。
3.项目监管情况
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无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的现象发生。采取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取消中间环节,我县相关发放银行按照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无截留、拖欠、抵扣的行为发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54分)。
1.项目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24年度发放扶助金共计0.588万元;并发症特扶二级1人(每人每年5880元)。以上扶助资金均统一、及时、足额打卡直发到目标人群个人账户。
2.项目效益情况。以上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减少新增贫困人口,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围绕利民、便民思路认真抓牢以下方面工作,切实维护目标人群的合法权益:
(1)对奖特扶工作质量较差的乡镇,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一把手签字确认,牢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2)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当年应享受政策性照顾生育的目标人群,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援助,并将相关材料保存在目标人群个人档案中备查。
(3)对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失踪、被拐卖等原因无法进行死亡、失踪宣告,由乡镇街道调查证实出具证明,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纳入奖扶。
(4)对延迟申报目标人群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说明原因。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30分)。
民生保障(30分)。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服务准确性(8分)。补助享受对象确认人员补助预算表和实际发放记录,服务准确得8分。
2.资金拨付及时性(8分)。资金拨付记录,资金及时拨付得8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手术并发症2级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严重弱化,人手严重不足,人员变化频繁,工作存在滑坡现象。
2.对无生育史的群众涉及追溯二三十年前的生育状况,还原情景难,取证难度大,难以核实,颇受争议。
(二)相关建议。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自2012年提标至今,已经与本地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不匹配,望调整扶助金标准。
2.开展此项目工作程序严、质量高,要求“零误差、零举报”,宣传、调查、核实投入资源多,希望投入相关工作经费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财力保障。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1
应急救灾演练、培训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中关于“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向各部门批复预算”的要求。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经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县52家医疗机构,共组建52支应急队伍,每年培训县级及乡镇卫生应急救灾队伍演练、培训260人次。
2024年卫生应急救灾队伍演练、培训费用6.9046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应急能力保障,实施目的是保持相关激励保障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及时提升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他们更好地投入各项应急救灾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共拨付项目费用6.9046万元。全部用于项目人员卫生应急救灾演练、培训费用发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发放项目人员工资待遇。
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渠县县级及乡镇卫生应急救灾队伍演练、培训≤100人次;质量指标:卫生应急救灾演练、培训对象符合率=100%;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卫生应急人员稳定持续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经济成本指标:卫生应急救灾演练、培训=6.9046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6.9046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应急救灾、培训符合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卫健系统医疗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他们更好地投入岗位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项目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时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6.9046万元,实际到位6.9046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6.904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围绕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履职,保持了相关激励保障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及时鼓励激励奖励医务人员,最大限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他们更好地投入各项救治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服务对象满意的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指标值:渠县县级及乡镇卫生应急救灾队伍演练、培训≥260人次,完成值:260人次。
质量指标。指标值:卫生应急救灾演练、培训对象符合率100%,完成值:100%。
时效指标。指标值: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完成值: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卫生应急人员稳定;完成值:持续稳定。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完成值:服务对象满意度≥90%。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卫生应急救灾演练、培训=6.9046万元;完成值:6.9046万元。
四、评价结论
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2
医改督导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县财政局渠财预〔2024〕5号下达2024年医改督导检查项目资金6.9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卫健医改工作督导任务,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工作质量等方面支出,保障卫健和谐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照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账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各相关股室按照工作需要,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医改督导检查工作,规财股则严格按照预算指标,落实资金使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项目预算资金6.9万元,为县级专项资金,资金按照计划时间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项目实际支出6.9万元,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程序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卫健医改工作督导任务,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2024年医改督导检查项目实施的完成,为卫健事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正向的作用。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6.9万元。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渠县卫健局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18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9分)。资金计划及时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6.9万元,实际到位6.9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6.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9分)。2024年医改督导检查,各股室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了当年各项工作,项目成本在预算控制内,成本金额为6.9万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30分)
民生保障(30分)。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产出数量主要考察督导单位个数,督导单位个数大于等于30个得6分。
2.社会效益指标主要考察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得4分
3.时效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99%得2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医改督导检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3
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检测工作
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按照有关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了预防性体检、卫生检测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有关的所有收费。实行免费服务后,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检测服务需求和人数成倍增长,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大大增加,相关单位已无财力负担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检测服务成本费用,向县政府申报了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检测经常性工作经费,并得到了县政府的批复。2024年,县财政以渠财社〔2024〕5号下达财政资金160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都是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财经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支持方向为民生保障,实施目的是在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以及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厂矿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后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查、对全县的水质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控制、对餐饮具和公共场所卫生的检验检测等。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县财政以渠财社〔2024〕5号下达财政资金16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总目标:提升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检测服务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2.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从业人员体检健康证办理12000人;公共场所卫生检测30处;全县厂矿企业接触有毒有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2000人;医院污水检测10家;扶贫饮用水检测50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150家;集中餐具消毒监测40家;医疗机构消毒效果检测20家;政府、企业、个体饮用水委托检测100家。
(2)质量指标:污水检验、水质检验检测率≥95%;从业人员体检率≥9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95%
(3)时效指标:及时完成健康体检与卫生检测相关工作。
(4)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加强传染病控制。
(5)群众满意度指标:群众及上级部门满意度≥98%。
(6)经济成本指标:≤160万元。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160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选点
在通用指标中选取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四部分进行选点自评;在专用指标中选取了民生保障项目中对象精准类、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三个部分进行自评,在个性指标中选取资金拨付及时性、覆盖范围两个内容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资金计划及时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160万元,实际到位16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项目结果。2024年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检测工作经费在年度内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保障了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服务对象满意的效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民生保障类。
1.对象精准类: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是辖区内的食品从业人员以及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厂矿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后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查、对全县的水质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控制、对餐饮具、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消毒效果和污水的检验检测。
2.标准合理性: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3.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后,为食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厂矿从业人员及企业减轻了负担,促进了我县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了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覆盖范围:受益对象为渠县境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厂矿从业人员和渠县辖区内的水质卫生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控制、餐饮具、公共场所卫生及医疗机构消毒效果和污水的检验检测。覆盖率在98%以上。
四、评价结论
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渠财绩〔2025〕5号)要求,通过自评,2024年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检测工作经费的开展减轻了社会受益群体和企业的负担,有效提升我县传染病、职业病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4年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检测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2024年由于受益群体和企业增多,检验检测项目增加,财政补助经费已无法全部支撑项目的实施。
六、改进建议
按照项目完成的实际情况按进度拨付财政资金。年终时应结合完成的任务数决算拨付资金,降低项目实施单位的经济压力,优化财政资金使用。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4
中医药事业发展基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渠县财政局文件(渠财预〔2024〕5号)下达2024年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资金2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加快中医药强县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完成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照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账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按照工作需要,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创建工作,规财股严格按照预算指标,落实资金使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为县级专项资金,资金按照计划时间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项目实际支出20万元,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程序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目标:根据卫健工作需要,完成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该项目依据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确保项目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并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2024年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工作项目实施的完成,为卫健事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正向的作用。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专项资金安排金额20万元。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程序及标准的合规性评价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8分)。渠县卫健局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审核,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政府和财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18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绩效,项目绩效进行监管,并且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9分)。资金计划及时到位。该项目资金预算申报500万元,实际到位2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
4.项目结果(9分)。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通过评审检查,各股室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了当年各项任务指标工作,项目成本在预算控制内,成本金额为20万元。
(二)产业发展(30分)
该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用途、适用范围内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未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16分)
1.产出数量主要中药材种植面积数大于等于2000亩、中医馆打造数量等于39个、种植中医药品种数大于等于30种、中医阁建设数量等于4个得5分。
2.社会效益指标主要考察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得6分。
3.时效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99%得2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检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管理科学,财务控制和业务控制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得分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5
卫健抽样调查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本项目为2024年卫健抽样调查经费,由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渠县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项目设立的背景是为了通过对卫健工作进行科学抽样调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为下一步工作优化提供数据支持。项目依据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立项,主要内容包括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和问题整改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实施目的是通过抽样调查全面了解卫健工作情况,发现并整改问题,提高工作质量。支持方向为通过科学抽样、实地核查和数据汇总,形成调查报告并督促整改,为后续工作优化提供依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年度预算为12.8878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严格按计划执行,未发生调整。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卫健工作抽样调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并落实问题整改。具体绩效目标包括完成5个监测点抽样调查、100%完成监测工作、年度内完成任务等,均已达成。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抽样调查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三)评价选点
项目按计划完成了5个监测点的抽样调查工作,覆盖了预定调查范围。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核查法、数据分析法等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数据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资金投向明确合理。
2.项目管理。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规范,绩效监管到位。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严格按计划执行。
4.项目结果。所有绩效目标均按时保质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项目,围绕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价,各项指标均达标。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个性指标包括抽样调查监测点个数、工作完成率、年度任务完成时限等,均按计划完成。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优秀,评价总分95分(满分100分)。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合理,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1.群众满意度略低于目标:实际93%,未完全达到95%的目标。
2.社会效益指标部分未满分:生育政策实施和人口可持续发展指标得分分别为9分和14分(满分10分和15分)。
六、改进建议
1.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调查结果公开透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参与感和信任度。
2.优化社会效益落实:针对生育政策和人口发展问题,制定更精准的整改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6
卫健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本项目为2024年卫健培训经费,由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渠县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项目设立的背景是为了提升全县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满足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需求。项目依据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相关政策立项,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技能提升课程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实施目的是通过系统培训切实提升全县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支持方向为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确保将能力提升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年度预算为14.33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严格按计划执行,未发生调整。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10次教育培训活动,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具体绩效目标包括培训次数、合格率、完成时限等,除时效指标外均已完成。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培训完成数量和质量、技能提升效果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三)评价选点
项目覆盖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评价培训实施效果。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访谈法等方法,结合培训考核数据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政策要求,资金投向明确合理。
2.项目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规范,培训过程监管到位。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严格按计划执行。
4.项目结果。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但培训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项目,围绕培训质量、技能提升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价,除时效指标外均达标。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个性指标包括培训次数(10次)、培训合格率(95%)、技能提升率(95%)等,除年度任务完成时限(10个月)外均完成。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良好,评价总分96分。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合理,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医疗卫生人员技能水平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5%。主要扣分项为培训及时性不足。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培训实施过程中时间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培训任务;
2.部分培训环节组织协调不够顺畅,影响整体培训进度。六、改进建议
1.优化培训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培训时间表,建立培训进度跟踪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2.加强过程管控:设立专人负责培训协调工作,提前做好场地、师资等准备工作。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7
卫健执法普法维稳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本项目为2024年卫健执法普法维稳经费,由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渠县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项目设立的背景是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加强普法宣传,维护医疗秩序稳定。项目依据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相关法规立项,主要内容包括执法检查、普法培训和维稳工作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实施目的是通过定期检查、普法宣传和问题整改,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支持方向为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普法培训、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医疗秩序规范有序。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年度预算为9.59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实际支出9.5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10次教育培训宣传、10次督导检查,工作达标率98%以上。具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但工作达标率(96%)和群众满意度(94%)未完全达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包括预算执行、执法检查质量、普法效果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三)评价选点
项目覆盖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评价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效果。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检查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结合执法记录和满意度调查数据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设计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医疗卫生监管要求,资金投向明确合理。
2.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但经费控制存在不足。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100%,但实际支出略超预算。
4.项目结果。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但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项目,围绕执法程序合规性、普法效果等指标进行评价,主要指标基本达标。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个性指标包括教育培训宣传次数(10次)、督导次数(10次)等数量指标均完成,但工作达标率(96%)、经费控制等指标未完全达标。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良好,评价总分94分。项目实施规范,基本完成绩效目标,执法检查效果明显,但存在工作不够细致、经费超支等问题。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工作人员执法检查不够细致,影响工作质量;
2.经费支出控制不严,出现小额超支;
3.群众满意度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六、改进建议
1.加强执法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专业培训,提升执法检查质量;
2.严格经费管理:完善经费审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监控;
3.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执法服务方式,提升群众满意度。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8
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该项目为“2024年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经费”,由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渠县卫生健康局实施。项目设立的背景是为了监察各医疗卫生单位,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项目立项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专项检查、问题通报和整改督导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实施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支持方向为通过专项检查、问题通报和整改督导,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的合规性和服务质量。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年度预算为18.0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分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发生调整。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完成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全面监察,促进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具体绩效目标包括宣讲培训次数、审查调查次数、信访举报办结率等,均已完成。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考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此次自评不仅是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更是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的全面评估。经评价,可以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等。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全面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考评。对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项目工作开展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案卷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数据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评价评分;财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评价评分。
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合规,规划论证充分,资金投向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完善,资金分配合理,绩效监管到位。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生超支或挪用现象。
4.项目结果。项目目标全部完成,完成时效符合预期。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围绕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进行绩效分析,各项指标均达标。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个性指标包括宣讲培训次数、审查调查次数、信访举报办结率等,均按计划完成。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优秀,评价总分96分(满分100分)。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目标基本完成,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1.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未完全达标:实际完成97%,略低于目标99%。
2.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略超目标:实际2次,目标为≤1次。
六、改进建议
1.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加强内部协调,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确保时限达标率。
2.加强办案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投诉次数,提升服务质量。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