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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将县委财经领导小组改为县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2、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统筹项目储备库管理和项目审批监管“一张网”的项目储备工作;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3、负责重点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推进服务工作,参与编制全县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重点项目谋划、储备、争取(引进)、落实推进工作方案和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措施。4、承担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5、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调控、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6、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7、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8、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9、负责粮食的数量和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10、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和参与制定与能源有关的政策。11、粮食质检中心职责,承担粮食收储质量指标、品质指标和安全指标快检筛查工作,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监测和相关的检验检测服务;协助与支持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承担下乡、进企业扦样和原始样品转送。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渠县人民政府的组成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农村经济股、价格调控成本监审股、综合规划股、政策法规股、体制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交通能源股、价格收费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大数据中心。下设1个事业单位,渠县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90.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701.58万元,下降53.3%。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9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29万元,占7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87万元,占24.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14万元,占70.7%;项目支出436.01万元,占29.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90.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701.58万元,下降53.3%。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60.94万元,下降36.9%。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5.46万元,占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6万元,占9.1%;卫生健康支出43.07万元,占3.8%;农林水支出5.84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57.46万元,占5.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万元,占3.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3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480.43万元,完成预算10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312.13万元,完成预算100%。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92.9万元,完成预算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91.67万元,完成预算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3.88万元,完成预算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6.9万元,完成预算100%。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22.19万元,完成预算100%。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17.82万元,完成预算100%。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3.06万元,完成预算100%。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5.84万元,完成预算100%。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57.46万元,完成预算100%。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4.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6.12万元、津贴补贴113.44万元、奖金215.73万元、绩效工资82.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万元、住房公积金57.46万元、生活补助7.91万元、奖励金13.94万元。
公用经费1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31万元、印刷费3.88万元、水费0.74万元、电费2.63万元、邮电费3.78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36.81万元、劳务费1.02万元、工会经费4.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减少0.06万元,下降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6万元,下降10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5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1%。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40.63万元,下降74.4%。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2024年度,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79万元,比2023年增加28.93万元,增长18.8%。
2024年度,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渠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渠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优;2024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6.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第五部分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