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渠县审计局对渠县康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渠县高标准农田提档升级现代粮油农业园区项目(一期)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渠县有庆镇、中滩镇等地实施户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期360日历天,合同金额为65790824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不规范。二是测绘公司履职不到位。三是设计图纸出具不规范。四是检测报告出具不规范。五是未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六是勘察报告出具不规范。七是项目勘察设计费用与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不相符。八是未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九是多计结算价款1876683.2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渠县康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处理。
建议渠县康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今后委托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将“成果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步加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作为合同强制性条款,并在成果验收环节增设“印章完整性”一票否决项。修订后续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加设“人员变更违约金+信用惩戒”双条款,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勘察设计合同,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中标费率”重新核算;今后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未实施内容不支付费用”。今后所有测绘类项目须在合同中明确“人脸识别+定位打卡”双重考勤、每月提交社保缴费记录、现场作业影像等刚性条款;验收时实行“人员、设备、成果”三同步核查,考勤不合格即暂停付款。立即封存并停止使用全部问题报告,书面通知检测单位限期整改;完善内部委托与收样台账,建立“合同—见证—报告”三方信息核对机制,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渠县审计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