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相关部门、各分布式光伏建设相关企业:
目前我局已正式修订完成《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渠发改〔2026〕3号)。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恢复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
请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准备备案材料,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共同保障我县分布式光伏产业规范发展。
特此通知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