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行业运行秩序,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业主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小区公共收益不清,未公示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公共收益。
3.代收维修资金未及时缴存专户或侵占挪用;物业企业或业委会串通套取维修资金;未按规定程序擅自使用维修资金等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4.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小区电梯、消防、外墙瓷砖、电动车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5.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小区老旧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未按规定及时纳入更新改造计划。
6.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购水电气、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二、征集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0818-7322576。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
2.投诉举报邮箱:10835720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联系方式”)
3.投诉举报地址: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物管股(渠县渠江街道南大街39号)。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须属于本次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且内容客观真实,不得编造、捏造、弄虚作假。问题线索提供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业主委员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如照片、视频、合同文件、缴费凭证等)。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同时,我们也对问题线索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6日
审核:赵丹;上传:赵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