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渠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提高认识。县、乡镇分别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召开全县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专题会议,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防止思想滑坡、精神松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集中整治,部门联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交运局成立联合工作队,对全县内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联合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执法行动,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坚决予以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一律予以收缴;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摧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产业链”,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
三是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采取“一盯一、一对一”监管措施;完善和落实以乡镇为主“打非”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坚决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严格奖惩,加强督查。坚持乡镇、村自查和有奖举报制度。非法生产窝点由乡镇、村排查和取缔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对发现窝点的人给予300元奖励;群众举报,以县烟花爆炸“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实,根据生产规模,给予不少于500元的奖励。对“打非”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县“打非”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在生产旺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县烟花爆竹“打非”领导主要负责人汇报,并予以通报。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重奖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人员,及时核查群众举报。
(审签领导:王小波 作者:祁义、肖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