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县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联系各金融机构,引进外资和外地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信贷规模,有效落实信贷政策。
年初我办组织召开了金融联席会,会议部署2017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了各银行业信贷目标任务。
2.抓信贷投放,有力确保全县重点资金。
积极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县农发行在去年支持土溪粮库建设6万吨标准低温仓储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支持渠县国粮库3万吨、有庆省粮库3.5万吨标准低温仓储设施建设,分别支持1000万元和2520万元的建仓贷款,已经获得省分行贷款审批;县农行支持渠县賨成投资有限公司信贷资金5亿元;县建行支持渠县较场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获得省分行项目准入,拟申贷额度5亿元,期限12年;县达州银行支持东城污水处理项目贷款6000万元、支持渠县供水排水总公司东城供水项目1亿元、支持“文峰山”拆迁安置项目拆迁安置贷款3706万元;渠县人民政府根据渠县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货币化与市场化商品房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渠县农商行与渠县财政局以及项目承接方渠县賨成建设发展投资公司就“三汇彩亭大道项目”和“文峰山片区棚户改造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发放“货币安置贷”585笔、金额2.61亿元,惠及拆迁安置户近600户,有效满足了棚户区改造居民多样化居住需求。
3.抓金融产品,切实解决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担当重任。县农商行今年针对个人客户创新推出“e贷通”贷款产品。至目前,该行已发放“e贷通”贷款71笔、金额686万元。县建行推出的“小微快贷”自今年五月上线以来,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450万元,较年初新增2625万元,贷款户数87户,较年初新增73户。达州银行渠县支行创新“光亚模式”信贷业务,该笔贷款担保方式为股权质押担保及自然人担保,一次授信3000万元。
二是小贷担保锦上添花。2017年8月成功引进美兴小额贷款达州分公司来渠设立办事处,短短数月已累计发放贷款53笔、469.1万元。截至11月末,全县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实现贷款余额1.85亿元,担保公司在保余额3.65亿元,弥补了银行贷款审批慢、担保抵押物要求高的缺点,为解决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抓金融扶贫,无缝解决脱贫攻坚资金难题。
金融扶贫是行业扶贫的重点领域,一是大力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截至目前,全县共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9122笔,42242.3万元。二是创新开展“扶贫保”工作。9月5日下午,渠县召开2017年“扶贫保”工作部署会议。截至目前,已有47056户贫困人口参保,收取保费282万元,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三是扩宽金融扶贫信贷规模。截至9月末,全县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39.32亿元,较年初新增8.85亿元,同比增长19.59%;个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5.09亿元,较年初新增2.93亿元,同比增长367.64%;产业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06亿元,较年初新增1亿元,同比增长22.64%;项目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30.18亿元,较年初新增4.92亿元,同比增长5.97%。
5.抓资本市场,鼓励和引导企业挂牌直接融资。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5月中旬,我办在县工业园区积极组织召开了渠县促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会,会议邀请华西证券达州营业部经理为到场企业就上市政策服务、基本准入条件和挂牌流程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培训。目前我县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四板市场)已挂牌的企业达到11家。
6.抓金融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县高度重视各领域深化改革工作,金融深化改革是推动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办是金融深化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加快推进金融深化改革步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台账,全年共销账2项改革事项。一是推动渠县农信社改组农商行。二是有序引进金融机构。积极联系协助成都农商行渠县支行完成了开业营业及天府银行渠县支行的招商工作。
7.抓金融安全,维护县域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二是开展重点时间段投融资领域信访维稳工作。三是组织培训及“两类”公司现场检查。从资本金、机构管理、公司治理、风险防控等八个方面,对全县小贷担保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部门概况
渠县金融办于2013年4月15日(渠编发〔2013〕4号)成立,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内设综合室、银行保险室、资本市场与金融稳定室,中层干部职数3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渠县金融办本年收入合计4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渠县金融办本年支出合计4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1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8万元,增长6.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8万元,增长6.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万元,占13%;医疗卫生支出2.04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渠县金融办运行经费支出46.19万元,比2016年增加2.68万元,增长6.16%(或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渠县金融办政府采购无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渠县金融办无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2.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3.本部门预算无项目经费。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50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