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调、组织、领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定渠县招商引资政策、建议、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实地考察,负责研究招商重点,选定招商引资项目;
3.负责对外招商联络、咨询服务、信息收集、项目洽谈、对接、组织签约和切实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
4.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信息网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宣传工作,组织及参加重大招商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信息交流,掌握经济协作、高新技术动态,为渠县招商引资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目标分解建议方案并负责配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部门和乡(镇)目标的检查、监督、考核;
6.统一管理和使用全县招商引资专项经费,负责境内外重要客商的组织洽谈和接待工作;
7.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企业开展境外和域外合资合作,组织和境外、域外招商引资活动;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就招商引资工作联合办公、集中审批,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受理外来投资者投诉,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案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指导和管理全县域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申报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的经济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的组织实施和后期管理与服务;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年到位资金157.8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5亿元的137.29%;国内省际间直接投资117.5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8亿元的150.73%,其中完成固定资产59.91亿元;省内市外直接投资40.3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7亿元的108.92%;上报市平台新签约项目26个,签约金额16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0亿元的105.63%;新签约5亿元及以上项目10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个的100%;小分队招商20余次,接待来渠考察、洽谈客商91批次。
二、部门概况
渠县投资促进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渠县投资促进局本年收入合计18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渠县投资促进局本年支出合计18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33万元,增长24.2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6.33万元,增长24.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5万元,占77.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2万元,占10.98%;医疗卫生支出9.7万元,占5.21%;住房保障支出12.25万元,占6.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14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劳务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渠县投资促进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万元,比2016年减少3.59万元,下降2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渠县投资促进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渠县投资促进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86.0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二是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内控制度、财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二是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