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作出渠县福而康中医医院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渠县福而康中医医院建设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噪声和固体废物)。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3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18-7322060
地址:渠县渠江镇四合街55号
渠县福而康中医医院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渠县福而康中医医院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床位40张,共3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层放射科、药房、中西医结合科、收费处、新农合、医保,二层中医科、妇科、内科、外科、手术室及病房,三层为病房。项目不涉及传染科、口腔科、职工宿舍及中央空调系统。
建设单位:渠县福尔康中医医院
建设地址:渠县中滩乡中滩社区1组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于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竣工,2017年10月取得环评。
环评编制单位: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施工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渠县环境监测站
验收调查单位:渠县环境监测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统一管理,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1#、2#、4#厂界噪声监测点噪声昼间:56.4-58.7分贝,夜间:40.7-48.3分贝,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2、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医疗废物交由达州佳境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童乾华 0818-7205100
建 设 单 位: 陈楠 17828855888
审签领导:王泽军 上传人: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