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坚决做到“三不留”。
一、彩钢瓦房拆除不留情。对铁路地界内的彩钢瓦房屋一律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铁路地界外),未经行政许可违章建设的彩钢瓦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有行政许可且形成规模,建设规范牢靠的彩钢瓦房屋与铁路部门协商后,可采取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政府组织产权人与铁路部门签订安全协议,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进行拆除。(绝不讲求任何情面)
二、垂竹危树铲除不留根。对倒伏后距铁路接触网带电设备不足2米或距线路中心不足3.1米的竹子和普通树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砍伐甚至连根铲除;对一些名贵树木责令主体责任人限时移栽。对铁路电力线路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树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砍伐和移栽。(绝不留下任何祸根)
三、电线网线移除不留影。本着“先高铁、后普铁;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对上跨铁路的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进行下穿改造或拆移改迁;符合规定的上跨电力线,以及应迁改但尚未迁改的上跨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组织产权人与铁路部门签订安全协议,明确上跨电线路日常维护保养、异常情况下信息反馈、应急处置程序、联动方式等事项。(绝不发现隐患踪影)
(审签领导:田飞翔 供稿: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