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常务副县长庞佑成“四不两直”暗访督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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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2018年11月6日,渠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庞佑成,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率领相关部门对渠县琅琊、富源煤矿落实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暗访督导。

       检查组一行对井口检身房、矿井调度室、安全监测监控室等进行了检查,查看了部分传感器的运行动态,重点调阅了矿级领导带班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井下活动轨迹等情况。

       庞佑成听取了相关部门、乡镇、煤矿负责人关于煤矿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纳税和工人工资发放以及环境治理等情况介绍,庞佑成对部门、乡镇和煤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庞佑成强调:一是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有主体意识、大局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确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掌握安全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把安全工作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具体到每一个操作层面,有效防范和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努力实现作业过程中“四不伤”。三是加大安全投入保障,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满足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先进的、具备科技支撑的设施、设备,加快矿井机械化改造进程,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全县煤矿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县级部门和乡镇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煤矿的监督管理,督促煤矿“依法办矿、合法经营”,并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把监管与服务结合起来,为煤矿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软环境。

       县安监局、煤管局、产煤乡镇及相关人员一同参加了督导检查。

      (审签领导:王建明      供稿:佘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