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帮扶责任管理 打好帮扶满意度提升战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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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贫困村“5+2+1+1”、非贫困村“3+2”驻村帮扶力量和结对帮扶干部责任管理,渠县县委、县政府下狠功,出实招,提升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全县如期高质量“摘帽”。

一是整合帮扶资源,加大帮扶力度。选准派强130个贫困村、392个非贫困村驻村帮扶力量,实现县域部门(单位)全部参与,贫困村帮扶单位派驻全覆盖,驻村帮扶无死角、无盲区;以乡镇贫困户为基数,全县统筹安排、平衡调配结对帮扶力量。所有有帮扶能力的干部职工均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2-3户,所有贫困户均有1名以上的干部结对帮扶。

二是调整充实力量,强化帮扶责任。对帮扶人一人帮扶多户、帮扶对象户较少或贫困户没有结对帮扶人的,全面调整充实帮扶力量。对村组干部帮扶的贫困户,新增派1名财政供养人员或国企职工进行帮扶;实行每月定日帮扶制度,将每月第二周星期三固定的“党员活动日”明确为“扶贫帮扶日”。全县所有领导干部、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到村到户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突出重点开展脱贫帮扶工作。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帮扶能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帮扶责任人把工作重心聚焦到提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上来,做到“县委有号召、全县有行动”,把落实脱贫责任、完成攻坚任务转化为政治自觉、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县委党校开设专题教育培训班,对县级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领导、乡镇党政领导、第一书记进行全覆盖教育培训,对结对帮扶干部进行示范性教育培训。促使所有帮扶力量提高政治意识、增强帮扶本领、主动履职尽责,确保真帮实扶。

四是从严考核督查,强化追责问责。由乡镇组织贫困户每季度对结对帮扶干部进行满意度评价,乡镇党委每月对“5+2+1+1”和“3+2”帮扶力量进行考核。全县建立统一督查通报机制,综合运用领导督查、部门核查、专项检查、乡镇自查、电话抽查、老干部巡查“六查模式”,全方位督查群众的政策知晓度、收入认可度、帮扶满意度、档案规范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由县委督查室统一建立通报问题台账,实行痕迹管理,逐一整改销号。(核稿人:陈润明  上传人: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