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简体
繁体
|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公众参与
走进渠县
您的位置:
首页
>
县长信箱
>
正文
县长信箱
给县长写信
来信选登
写信须知
按类别查询
按编号查询
信件类型:
咨询
求助
建议
举报
请求
其他
信件统计
今日来信:
0
件
本周办结:
0
件
本月办结:
0
件
本季度办结:
0
件
在 办 数:
0
件
有 效 数:
0
件
办 结 数:
0
件
信件总数:
0
件
来信选登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4-08-01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信件编号:
7117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咨询:省教育厅 2020-8-21 发文的字号—川教涵【2020】434 号对于县教育局的有效力
信件内容
省教育厅 2020-8-22 发文的字号—川教涵【2020】434 号里面有提到:省属公费师范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并且有从教意愿的,可在次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继续享受公费师范生待遇。据真实了解,广元、绵阳的教育局都有对该政策的实行,不知我们县教育局对该政策内容是否知悉并是否也会这样实行?感谢回复!
部门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留言反映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和履约管理工作,2020年8月21日,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制发了《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该文件在第二点“及时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岗位和编制”中提出:“公费师范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后1个月内须到签约服务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到,由协议服务地统筹安排,但暂缓享受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未报到的,按照违约处理。已报到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毕业次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按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享受就业政策;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照违约处理,违约时间从毕业时起算,需多缴纳一年滞纳金。”
若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请按照该文件规定及时前往我局报到,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其就业和履约管理。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欢迎拨打渠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18-7323148,或到渠县教育局现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经办科室:渠县教育局人事股
经办人员:余传芬、欧军
联系电话:0818-7323148
渠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