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时间 | 2022-07-08 | ||
信件内容 |
二、渠县家家如意物业有限公司不作为
1、截至2022年5月前,电梯房负一楼从该房修好后没有管理过,卫生极差,灰尘很多,每次进负一楼都是黢黑的,需要打开车灯或者手机电筒,真的是脏乱差!2022年5月-6月业主自筹资金安装小区车辆识别道闸门后,业主为了停车方便自购油漆画线,业主自己打开消防水冲洗地下室,然而消防管里面没有水,存在安全隐患 2、楼梯的照明灯长年不亮,跟物业反馈了很多次问题,目前还是没有维修好 3、空调水外漏,尤其是下午,晚上就会滴答滴答的响,严重影响休息 投诉总结:作为业主,未接房,房屋还是清水,未产生水费和电费,没有接触到物业的管理和服务,我不同意缴纳未接房之前产生的物业费,而且物业也没提前告知物业费标准和开始缴纳物业费的时间节点,截至2022年6月27日,物业没有告知需要签订物业合同,也没有签订物业合同。 |
||
答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投诉渠县家家如意物业有限公司不作为,乱收费”已收悉,并及时派员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1.负一楼卫生差,照明不好。 2.地下室消防管无水。 3.空调水外漏 4.楼梯照明灯不亮; 业主未接房,是清水房,不缴纳未接房之前产生的物业费 二、调查情况 1.渠县中学棚户区安置房是政府修建的还建安置房,渠江镇人民政府与渠县家家如意物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渠江镇辖区的安置房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高层住宅物业费为1元每平米每月,回迁安置户物业费,起算时间从政府公告接房之日起。 渠江镇人民政府(现渠江街道)公告渠县中学棚户区安置房接房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六十二条 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2.负一楼是国有资产,属于賨成公司管理,未交给家家如意物业公司管理。业主私自停放车辆,且垃圾乱扔,物业公司安排保洁人员清扫生活垃圾。 3.地下室消防管网的水用于消防救火,禁止任何人另作他用。物业公司定期巡查,随时保持消防水池有水。 4.楼道转台处都安装有声控灯,并有电工定期排查或接到业主反应立刻检查随时更换不亮的灯泡,不存在灯长期不亮现象。 5.因个别业主安装空调时未将空调排水管接入室外公共落水管道,导致空调管漏水,物业公司已多次派人排查处理。 特此回复 经办股室:物管股 经办人:陈江涛 联系方式:18881879444 渠县房产和物业事务中心 2022年7月11日
渠县住建局
2022-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