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链接:《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官方图片解读链接:一图读懂《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亲自谋划、指导和推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方向指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珍视历史文化资源,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2020年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要求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保护第一,实现从重点保护到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全面掌握文物资源状况。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我们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二、文件起草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4〕3号)
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24〕7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总体安排、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对渠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普查范围、普查内容、时间安排等内容。
(一)范围内容。普查范围是我县辖区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二)时间安排。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学习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渠县文旅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