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渠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链接: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片解读链接:一图读懂《渠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护渠县境内江河流域及饮用水源,防止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拟定了《渠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文件出台的依据(背景)和必要性
目前,我县已建成投运5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为规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平稳运行,现急需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乡镇、部门、运营单位等相关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三)《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三、文件制定过程
《渠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渠府办〔2021〕146号)已试行两年,现已过期。为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护渠县境内江河流域及饮用水源,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两年试行实际,我局牵头对《渠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程序在网上进行了公示。2024年11月,经县政府第69次常务会审议后通过。
四、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文件制定的依据,适用的设施以及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住建部门、县级其他部门、乡镇和运营单位的主要职责。运营单位负责厂区内以及进厂提升泵站的设施运行和维护,乡镇负责厂区外管网及附属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运营单位未移交管网维护责任前,乡镇应指导运营单位对其负责维护的管网开展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更换等。
第三章建设及运行。明确了乡镇负责污水管网建设的管理和完善,规定了运营单位需要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对应急处理、检修保养、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停报告制度、信息公开经行了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对污水管网运行状态进行排查,引导群众参与支持污水收集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
第四章考核管理。主要规定了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实行季度考核机制,并将运行管理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运营单位的水质监测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资金及收费管理。主要明确了运营单位的污水处理运维费用,乡镇管网的维护费用和乡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三个方面的资金要求。
第六章责任追究。明确了考核、资金使用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违法违规的处理。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五、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4月7日向各乡镇及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综执局、县水务局、县电力公司、县中福公司、县隆晨公司等部门(单位)征求意见。部门共收集意见20条,经研究讨论,未进行修改。相关企业:县电力公司、县中福公司、县隆晨公司均无意见。
2024年6月18日,在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间无反馈意见。
2024年9月25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为:经对照《条例》逐一审查,该文件没有排查、限制竞争内容,符合审查标准,可以出台。
2024年10月18日,通过了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七、文件生效时间及有效期
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解读单位: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