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6-07-31
点击数:人次

​​  县教育局简介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批县域内新办学校的设置、校址定点、迁移、停办、退出;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教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组织审核校本课程规划;负责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校科研基地建设。

  (四)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县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教育优质均衡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五)负责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经费统筹管理,拟订筹措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教育系统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科研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科研合作项目的执行。

  (七)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八)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注册、继续教育、档案管理、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抓好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公费师范生”“特岗计划”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九)负责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十)负责统筹管理全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统筹编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的招生计划;负责普通大中专、中小学、中职招生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全县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科研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渠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职工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制度建设和教育教学、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等管理。

  (十四)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负责县委教育工委、局党委和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和直属单位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负责统筹推进思政课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团体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工作、政务信息、绩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办理涉及教育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负责管理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直属单位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机关档案形成、归档、移交等工作;指导全县下属事业单位落实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进档案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负责机关在职、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股

  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承担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研究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工作;归口管理教育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和教育执法工作;组织拟订教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拟订贯彻实施教育工作发展方针、政策的意见;负责审核局机关各股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推动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统筹协调、归口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统筹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等教育社团工作;负责学校法治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依法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负责教师资格注册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学校;负责统筹规划及综合管理校外教育机构;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教育相关工作。

  (四)内部审计股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审计工作相关法律和政策;负责对教育系统各级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制定本部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及风险管理,定期对教育系统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负责制定并执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计划;负责机关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内审工作;对接各级专项审计工作,并负责牵头整改落实审计反馈的问题;按要求开展职责内教育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五)安全稳定与信访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信访、维稳和防邪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地方性学校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学校安全工作重要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检查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学校一般安全事故处理工作;负责依法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负责统筹教育系统舆情办理,指导机关股室、学校做好舆情处置;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研究、分析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情况,提出有关方针、政策的可行性建议;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教育系统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并监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9+3”学校各项安全管理。

  (六)基础教育股

  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公民办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信息技术教育、数字化教育、电化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图书管理、实验教学管理、教育技术与实践教育、教育数据管理与资源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学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校本课程;统筹编制普通中小学(幼儿)年度招生规划;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招生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评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指导高考、中考工作;负责指导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工作;统筹教育科研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开展对全县普通话培训及等级监测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团队工作;负责教育领域关心下一代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公办基础教育学校。

  (七)体卫艺与职业成人教育股

  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的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参与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学生体育、艺术、学生科普等活动;负责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和学生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学校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校园环境整洁、禁毒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志愿者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普通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技术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负责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统筹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规划;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德育、学生培养、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以及中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县域内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负责指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指导职业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承担成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实施工作。

  (八)教育督导股

  负责落实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组织对全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复查评估;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组织对全县中等及以下学校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检查、监测及评估;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教育系统各级各类示范的创建工作。

  (九)计划基建股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县学校规划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编制和审批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计划;负责管理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基建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学校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项目实施的安全管理;负责项目实施后验收及竣工使用的后续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校园环境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硬件设施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统计;负责全县教育事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教育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学校装备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育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对学校危房检查、鉴定、改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校舍安全问题处理。

  (十)后勤财务股

  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后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后勤服务体系;负责学校后勤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培训;负责指导学校后勤生活基地建设;负责指导学校食堂、公寓(宿舍)、小卖部(超市)的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或单独组织学校食品卫生质量及安全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学校饮用水质检测和达标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机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大宗物品采购,统计月报,人员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效果评估工作;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指导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控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学生保险、校服购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后勤从业人员购买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确定后的县本级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学校财务工作;负责指导执行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负责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教育收费工作;指导和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机关资产和财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负责统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县各级各类学校资助政策的落实和学生资助金发放情况。

  (十一)人事股

  负责全县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的建设、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晋升、教师考核、教育系统专家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新聘教师培养和在职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才资源的配置、考核、奖惩工作;参与市管、县管干部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干部任用、考核调配、后备干部培养等工作;负责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基础建设、办学水平评估等方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指导教育工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按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建立、管理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

  三、办公地址:

  渠江街道和平街9号

  四、办公时间:

  冬季,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322425

  六、负责人姓名:李太平    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