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国防动员等工作,以及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等单位。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保密机要局、县档案局、武警渠县中队等单位。
刘浩平,男,汉族,1977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渠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渠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