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张洪波
张洪波   渠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信访、国防动员等工作,以及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等单位。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保密机要局、县档案局、武警渠县中队等单位。
我的简历

张洪波,男,汉族,在职大学,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渠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