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渠县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解读
政策文件链接:《渠县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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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加快落实《渠县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渠县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按程序报审后印发实施。
二、总体考虑
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四化同步”为抓手,抢抓成渝“双城圈”、“一廊一带”等战略机遇,围绕“一核六区八支点”发展布局,着力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优化、人居环境质量提升、辐射带动乡村促进五大行动,努力走出一条开放包容、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富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川城镇化办〔2023〕3号)等部署要求,结合渠县实际,印发此政策措施。
四、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5个部分。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统筹安排城乡规划,加大城镇化建设财政预算资金投入。以提升县城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二是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工业大突破助推新型城镇化,采取依法补助、贷款贴息、投贷联动、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增大就业比重,重点通过加快重点产业的发展来带动城镇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防止产业“空壳”化。
三是加大试点支持力度。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保障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等新型城镇化示范试点建设的项目前期经费、建设经费等,发挥财政资金对示范试点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快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
四是强化金融支持举措。积极探索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大力推进信用贷、流量贷、消费贷,加大对市民的信贷投放力度,创新各类微贷产品,满足市民消费、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等领域的金融需求。
五是严格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规范债务管理,依法合规通过政府债券举借债务。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加强新型城镇化相关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新型城镇化相关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合规使用、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