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是负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县委工作部门。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2、主要职责是:
一是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指导、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是负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是组织、检查和指导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是命名、表彰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编制总数6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2人,其中在职6人,退休6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验收、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美德少年评选、善行渠县建设、复检验收文明单位工作、志愿者服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文明劝导、乡村学校少年宫学校建设、“四城同创”建设、道德讲坛、诚信企业、诚信个人、“最美渠县人”、乡村文明建设、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未成年留守儿童慰问等系列活动。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入预算128.01万元。全部系财政拨款128.01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预算收入减少4.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对项目资金在去年基础上压缩减少10%减少6.5万元,个人正常调资增加2.0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69.51万元: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基本支出69.51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03万元,主要原因个人正常调资增加2.03万元。
(二)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58.5万元共2个项目,具体项目是:
1、未成年人教育经费13.5万元;
2、省级文明创建经费45万元;
本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与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6.5万元,今年对项目资金在去年基础上压缩减少10%。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6.8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费、日常维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