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汇东乡人民政府是负责汇东辖区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汇东乡人民政府编制总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2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39人,其中在职27人,退休12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对村级财务进行重点检查清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部门“三公经费”进行清理规范。粮食直补信息一户一户进行核实登记、退耕还林发放。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624.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4.02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渠县汇东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624.02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564.22万元59.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和人员调整。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473.283万元:
渠县汇东乡人民政府(本级)基本支出473.283万元。
上述1个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428.48万元增加了44.80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调整。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50.74万元,主要项目是环境卫生支出、纪检工作经费、非贫困村工作经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两代会经费等,具体是:
渠县汇东乡人民政府(本级)项目支出150.74万元;
上述1个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与2018年135.74万元增加了1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环境卫生支出、纪检工作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266.84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汇东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5个,涉及财政资金564.2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564.22万元。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9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0.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8年度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0.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