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府发〔202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县第十八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并根据中共渠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县第十九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渠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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