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渠县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方案》精神,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考察等程序,刘运发等34人符合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进入体检。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对象
根据公开招聘结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报到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早上6:30-7:00。
2.体检报到地点:渠县人民政府大院内(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19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收费标准
由体检医院按每生380元(自备现金)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体检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五、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不得请人代为体检,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体检期间,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高声喧哗,考生家人和亲属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
3.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得进食和饮水),在医院进行采血、B超检查后,方能吃早餐和饮水。
5.女性考生,如体检当天为月经期须告知检查医师,当次体检不下结论。孕期的考生须告知检查医师,妇科和X光等检查在生产恢复之后补检,当次体检不下结论。
6.体检结果以医院的结论意见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合格的,安排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下达体检结论。
7.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但体检当日、当场已安排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
六、其他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报到。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附件:渠县2025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体检人员名单.docx
渠县教育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