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渠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渠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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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地膜科学使用,提高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水平,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川农函〔2025〕1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在全县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26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2万亩。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二、建设内容

  (一)推进地膜科学使用

  1.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2025年,在全县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6万亩。建设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示范村(片)1.5万亩,辐射带动24.5万亩,示范村(片)重点支持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各类农作物种植情况,主要在水稻、玉米、蔬菜、瓜果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类作物上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

  渠县2025年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主要农作物规划表

作物

颜色

厚度

(mm)

幅宽

(m)

覆膜方式

(人工/机械)

亩用量

kg

实施面积

(万亩)

水稻

/

0.015

0.6-2.0

人工/机械

9.5

2

玉米

/

0.015

0.6-2.0

人工/机械

9.5

5

蔬菜

/

0.015

0.6-2.0

人工/机械

9.5

10

瓜果

/

0.015

0.6-2.0

人工/机械

9.5

5

其他

/

0.015

0.6-2.0

人工/机械

9.5

4

合计

 

 

 

 

 

26


  2.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2025年,在适宜区域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2万亩。建设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示范片(村)基地0.2万亩,重点支持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辐射带动1.8万亩。为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大面积推广应用的可行性提供科学依据。结合我县各类农作物种植情况,主要在玉米、蔬菜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类作物上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

  渠县2025年度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主要农作物规划表

作物

颜色

厚度

(mm)

幅宽

(m)

覆膜方式

(人工/机械)

亩用量

kg

实施面积

(万亩)

玉米

/

0.015

0.6-2.0

人工/机械

8.5

0.3

蔬菜

/

0.015

0.6-2.0

人工/机械

8.5

1.5

其他

/

0.015

0.6-2.0

人工/机械

8.5

0.2

合计

 

 

 

 

 

2


  3.科学推进地膜高效覆盖技术。选择2个主要作物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评价;在适宜区域建设地膜机械化应用试验示范现场开展田间工程建设、租用地膜覆盖机械和地膜回收机械等设备,探索机械化覆膜技术和残膜回收技术。

  4.健全地膜使用回收管理台账。建全村--县,三级地膜推广使用台账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台账。设立15个典型农膜使用回收监测点,掌握农膜使用回收情况,摸清区域地膜使用回收总体情况。

  (二)建立健全地膜回收利用体系

  1.进一步完善现有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合理布设,按照有固定场地、有专门人员、有明确标识标牌、有完善制度、有辐射区域、有计量设备、有消防设施、有台账的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

  2.构建使用主体、集体经济组织、第三方机构回收、公益性岗位捡拾、机械化回收等多元捡拾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和资源化再利用机制。

  (三)加强地膜残留监测

  继续对现有10个固定地膜残留监测点位开展年度监测,按照监测工作实施要求,评估覆膜种植区域的膜污染程度,为加强地膜残留污染的监管、防控及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构建地膜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

  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农用薄膜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严防非标地膜流入市场、流向农田,从源头提高地膜的可回收性。

  (五)加强技术推广宣传培训

  1.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印发宣传1万份、倡议书1组织召开县级宣传培训会议1次、村级宣传培训会议28次,开展地膜联合执法1次。

  2.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强与省地膜专项专家指导组的联系,强化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服务和技术培训;成立地膜科学使用技术服务团队,开展技术指导不低于30次。

  三、实施要求

  (一)加厚高强度地膜技术规范要求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川农函〔2025194)要求,加厚高强度地膜其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

  (二)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规范要求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川农函〔2025194)要求,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有关要求,有机成分不小于51%,相对生物分解率不小于90%,产品中不得含有PE等聚烯类材料。

  (三)地膜生产质量规范要求

  采购地膜到货后及时组织抽检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严肃追究供膜企业相关责任,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备案。

  (四)地膜残留监测和地膜覆盖应用评价

  地膜残留监测需选择具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地膜覆盖应用评价需对地膜强度、增温保墒性能、降解性能(全生物降解地膜)、作物产量情况进行评价。完成地膜残留监测和地膜覆盖应用评价后,将地膜残留监测报告(含检测报告及残留情况分析)和地膜应用评价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备案。

  ()补助对象和标准

  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对象主要是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

  1.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

  补助对象:种植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助方式:采取物化补助

  补助标准:加厚高强度地膜示范村(片)和辐射带动面积分别给予不低于8公斤/亩、1公斤/亩补助;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村(片)和辐射带动面积分别给予不低于8公斤/亩、1.5公斤/亩补助,以实际采购量决定

  2.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资金

  补助对象:主要是种植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等上缴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

  补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

  补助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站点运转补助43.7万元(37镇级回收站点每个0.5万元,63村级回收站点每个0.4万元),采取绩效考评方式;废旧农膜回收补助上限155万元,每吨补助1100(其中:上缴主体每吨补助不低于400元)。

  3.地膜残留监测和地膜覆盖应用评价

  补助对象: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

  补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

  补助标准:地膜残留监测15万元;地膜覆盖应用评价5万元。

  4.技术推广宣传培训

  补助对象: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

  补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

  补助标准:技术人员指导3万元,宣传培训工作14.95万元,地膜机械化应用试验示范基地12万元,专家指导服务6万元。

  (六)进度安排

  20258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20266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

  四、资金概算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900万元,来源于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

  (二)资金概算

  1.地膜科学使用资金645.35万元,占财政补助资金的71.7%。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529.25万元,全生物降解地膜116.1万元。

  2.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资金198.7万元,占财政补助资金的22.1%。其中:乡镇废旧农膜回收站点运转补助18.5万元,村废旧农膜回收站点运转补助25.2万元,废旧农膜回收补助155万元。

  3.地膜残留监测及地膜覆盖应用评价资金20万元,占财政补助资金的2.2%。其中:地膜残留监测15万元,地膜覆盖应用评价5万元。

  4.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投入35.95万元,占财政补助资金的4%。其中:技术指导3万元,宣传培训工作14.95万元,地膜机械化应用试验示范现场建设12万元,专家指导服务6万元(详见附件1)。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2025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渠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25渠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督促项目建设及实施进展按项目要求向省厅市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做好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估。

  (二)加强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396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不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绩效评价。抓好补助资金落实工作,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管理

  按规定时间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进度,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中更新绩效目标和资金。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


2025年渠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概算表.docx

                                                                                   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5


      (审核:谭国;上传:侯淑平)